让党的创新理论在社会组织落地生根
2023-01-08李海梅裴丽
☉ 李海梅 裴丽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突出政治建设、规范建设、特色建设、服务建设,持续推动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以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建立保障机制,让阵地“亮”起来。在2020年“制度规范年”的基础上确定2021年为“制度创新年”。修订完善现有制度、规则,新制定多个工作机制。印发学习计划、工作要点、活动方案,制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十四五”工作规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行社会组织管理层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让党员队伍“强”起来。针对社会组织党员流动大、管理难等特点,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责任,积极推动所属社会组织党支部配备1至2名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者。经过有力推进,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36人、兼职363人,建立了800余人的党建工作联络员队伍。同时,对所有党支部新任书记进行实地考察谈话,考察合格后予以批复。通过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全覆盖选派指导员、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党委挂钩联系等,不断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达到100%覆盖。
三是加强融入融合,建立评价考核机制,让政策“刚”起来。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推广使用“智慧党建”数据信息平台,并建立定期提醒通报、约谈制度。要求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选举配备纪检委员或纪检员,发布节前廉政教育提醒和反面典型教育片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等内容。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宣传机制,让活动内容“实”起来。制定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及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庆祝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收集汇总党建工作信息、编辑党史学习教育简报,收集整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情况,通过宣传所属社会组织日常党建工作动态和成果,传播社会组织正能量,引领正确发展方向。
五是加强示范引领,建立激励机制,让党建“活”起来。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八有”标准化活动室达标建设和“六个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达标建设。持续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工作,选树社会组织党建领域先进典型。2021年在所属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龙头”示范选树工作,选树6个社会组织为“党建强、发展强”示范党组织、10名同志为社会组织“十佳党组织好书记”,命名8个党组织为第三批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5个党组织为党建工作示范点,确定6个党组织为2021年度党建示范创建单位,积极在社会组织中树立标杆、提供经验、营造氛围、鼓舞斗志。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发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将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让党的创新理论在社会组织中生根发芽,并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社会组织发展的独特优势,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