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2023-01-06本刊讯
本刊讯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品牌打造,按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总体部署,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
经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推选、网上公示等程序,农业农村部于10月26日印发《关于发布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五常大米等75个品牌纳入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入选的农业品牌中,有7个水产品品牌,包括牡蛎、大黄鱼、淡水有机鱼、鳗鱼、小龙虾、大闸蟹等。
《通知》要求,对入选的农业品牌一要加强扶持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品培育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建设重要抓手。农业农村部将对精品培育品牌在基础支撑、品牌营销、渠道对接、消费促进、金融服务和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品牌主体开展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精品培育品牌扶持力度,加强指导服务,每年听取专题汇报,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品牌打造实际进展,形成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及可量化的工作成效,引领农业品牌打造取得新进展。
二要加强自身建设。精品培育品牌主体要以打造精品为目标,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建设,夯实质量根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授权管理,推动强链对接,提高品牌运营和保护能力,全面提升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要加强授权企业管理服务,推动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讲诚信、护品牌,塑强一批核心授权企业,推介一批优质特色产品,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品牌产品优质优价。
三要加强管理服务。2022年精品培育品牌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农业农村部将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跟踪服务,开展效果评估,不定期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精品培育有效期内如发现品牌打造工作滞后、授权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公告撤销。品牌主体须主动配合精品培育工作,于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品牌培育进展情况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
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水产类)(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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