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进草牧业转型升级建设的探索与建议
2023-01-05宋啟珠
宋啟珠
(青海省畜牧总站,青海 西宁 810001)
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给青海省量身打造的重要任务,为全省草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青海省发展草牧业是大势所趋,是青海率先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新高地的重要课题,草牧业是基于科学规范、优化布局、细化管理发展规模化人工草地,保障畜牧业生产出绿色、有机、优质的畜产品,通过“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天然草地得到充分保护、有序利用、逐步恢复,最终实现牧区生产、生活和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
1 草牧业发展现状
1.1 天然草场基本情况
青海草地面积3 636.97万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1.36 %。草地主要分布在环湖、青南高原、柴达木盆地,占全省草地面积的94.47 %。可利用草地面积3 153.07万hm2。其中冬春草地1 586.36万hm2、夏秋草地1 574.67万hm2。共有草地类9个,草地型83个,以高寒地区草甸草原为主,占草地总面积的45 %。经行业估算,全省可利用草场可年产鲜草7 932.11万t,青干草产量可达2 266.3万t。各地因地形、水、热等条件差异,产草量存在一定差异,黄南州最高,鲜草产量451.6 t/hm2,海西州最低,鲜草产量仅137.2 t/hm2。
1.2 草食畜生产情况
草食畜是青海畜牧业生产的主体,对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保障牧民生活水平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末,全省存栏牛羊1 996万头(只),牛存栏652万头,其中牦牛608万头;羊存栏1 344万只,其中藏羊1 105万只;出栏牛羊963万头(只),其中出栏牛189万头、羊774万只;牛羊肉产量32.5万t,其中牛肉19.2万t、羊肉13.3万t。
1.3 饲草种植情况
2020年底,西宁、海东2市饲草料地保留面积6.68万hm2,一年生饲草料地保留面积4.82万hm2,品种主要为燕麦、饲用玉米,少有箭筈豌豆、毛苕子等;多年生饲草料地保留面积0.53万hm2,品种为苜蓿。半牧区饲草料地保留面积1.43万hm2,一年生饲草料地保留面积1.39万hm2,品种主要为燕麦、饲用玉米、箭筈豌豆等;多年生饲草料地保留面积0.033万hm2,品种为苜蓿。牧区饲草料地保留面积5.35万hm2,一年生饲草料地保留面积5.01万hm2,品种主要为燕麦、箭筈豌豆等;多年生饲草料地保留面积0.34万hm2,品种为苜蓿。
1.4 粮改饲实施情况
青海作为享受国家“粮改饲”试点省份,从2015年至今试点县(区)创建了31个,燕麦、玉米种植面积由1万hm2增加到4.49万hm2,全株玉米青贮和燕麦青贮量由45万t增加到121.35万t。2021年争取“粮改饲”中央财政支农资金7 360万元,中央下达“粮改饲”种植面积任务4.49万hm2,结合2市6州区域饲草种植及收贮能力,分配饲草种植面积4.49万hm2、饲草青贮任务116.08万t,累计完成饲草收储量56.27万t,饲草收贮面积达到1.5万hm2。
1.5 经营主体和市场培育情况
积极培育涉及草牧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种养大户及集体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机制,推进规模经营,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种草养畜积极性,推动了饲草料生产、加工及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据调查,全省饲草加工经营主体36家,主要草产品有青贮饲料、青干草、草颗粒,2020年生产青贮饲料12.98万t、青干草0.85万t、草颗粒1.33万t。
2 因地制宜推进草牧业稳步发展的若干措施
2.1 以生态畜牧业建设推动草牧业高质量发展
全省生态畜牧业建为全国草地畜牧业改革实践重大样板,探索出适宜牧区生产发展的多种典型模式,创建股份制生态畜牧业合作社961个,社员户数达11.5万,整合牲畜122.47万头(只),整合草场1 100万hm2,实现解放转移劳动力超过2万人,打造省级试点社186个,涌现出“梅陇” “拉格日”等一批群众积极性强、经营生产有序、牧业发展有效的典型合作社。组建季节性养殖场232个,冬季集中育肥出售牛羊45万头(只)以上,有效解决超载放牧和维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草原生产能力和生态环境不断好转[1]。
2.2 以推进草产业发展夯实草牧业基础
在牧区适宜种草地区,发展圈窝子种草,扩大人工种草及饲草料生产规模,建设优质饲草生产基地,增加饲草供应和贮备,建立稳定的牧草制繁种基地,不断扩大牧草良种繁育的规模和提高良种的统供率,加强草产品的加工和贮备能力建设,保证草产业稳定持续发展。依托国家粮改饲项目,在全省适宜地区调整种植业结构由“粮经二元”向“粮经饲”三元转变,挖掘饲草种植潜力,提高饲草生产能力[2]。建成饲料加工企业19家,年单班生产能力为129万t,全省牛羊饲料生产水平大幅度提升,摸索出了青海牧区草畜动态平衡、区域营养互补平衡等重要路径。
2.3 以构建草畜联动新机制推进草牧业发展
通过加强政策引导,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生态牧场、畜禽粪污和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为主要措施,以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总结门源县、湟源县草牧业试验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在全省农村牧区推行“农牧结合、草畜联动”机制,推行“为养而种”“以草定畜”“农种牧用、牧种牧用”的理念和发展方式,探索“草畜联动”发展模式[3],形成了以特色草产业、绿色畜产品生产、藏羊良种繁育、羔羊养殖、畜产品加工和科技培训六大工程互为支撑、互为循环的刚察模式,以草业建设为基础、规模化养殖基地为中心、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带动的“草业建设-牛羊育肥-畜产品加工-有机肥生产-返田”的湟源模式等一批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草牧业循环发展模式。
2.4 以加大科技支撑力促草牧业提质增效
构建省州县三级农牧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有机融合;强化牛羊生产实用技术组装配套和普及推广,针对牦牛藏羊生产水平低的问题;加强品种培育和良种选育推广,推动青海毛肉兼用细毛羊、青海高原毛肉兼用半细毛羊、柴达木绒山羊3个畜禽新品种上升为国家级畜禽新品种,培育出大通牦牛、阿什旦牦牛2个世界上仅有的人工培育品种。
2.5 以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草牧业发展保障
为确保草牧业发展取得实效,各市(州)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土地利用、信贷担保等方面给优惠和扶持,把饲草料基地建设、饲草料综合加工利用、适度规模养殖、适用技术推广等纳入重要扶持内容,认真务实解决草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为草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4]。
3 制约草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
3.1 基础仍然薄弱
(1)生态畜牧业建设进展不平衡,个别县乡主体作用发挥不力,发展理念、建设方式和工作作风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合作社发展参差不齐。(2)草牧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产业融合不紧密,普遍存在产品类型单一、市场竞争力不强、科技和制度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3)牧草作业机械和配套设施保有量不足,草牧业全程综合机械化率极低,且适用不同区域不同需求的机械缺乏。(4)饲草贮备和配送体系极不健全,防灾饲草贮备、生产应急性储备设施设备缺乏、覆盖面小,配送链不完善,严重影响饲草跨区及时供应。
3.2 体制机制不顺
(1)机构改革后,大量熟悉草原基础建设、饲草生产的技术人员转隶到林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草牧业基础建设,饲草料生产等专业人员队伍不健全,影响工作的顺畅衔接和有效推进。(2)青海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州县层面缺乏贯彻落实的抓手,发力不均衡、不协调,政策预期与落实效果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软性建设重视程度明显不足。
3.3 政策支持不够
(1)草牧业是青海省畜牧业的主体,针对草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少,对牧草种植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信贷等金融扶持机制不完善,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2)机构改革后,原有的牲畜棚圈、贮草棚、青贮池、人工种草等草牧业基础建设职能交由农业农村部门承担,但相应的扶持政策和资金等归属尚不明确。
3.4 科技支撑不足
(1)草牧业发展需要的综合配套技术匮乏,引入、熟化等不足问题突出,基层技术推广单位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业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不高。(2)草牧业发展的核心是“草牧结合”,但因种养观念仍传统,适用技术和机械推广程度低、种植用地少、饲草供给能力仍低、牧草贮存配送体系仍不健全、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不适宜、产业融合发展缓慢等诸多因素影响。
4 推动草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4.1 加强政策资金扶持
(1)加大财政对草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2)加快制订全省草牧业发展指导或实施意见,推进草地生态保护,促进人工种草等草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人才培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天然草地资源,提高组织化水平,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草牧融合高效、高质量发展的目标。(3)加大对草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全面研究和职能细化工作,理顺职能关系,切实完善推广体系。
4.2 大力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
结合青海省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成果,扶持指导合作社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加牧民收入的有效形式,探索畜牧业产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途径。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为关键,加快转变牦牛藏羊生产方式,开展标准化养殖,推广高效养殖、良种繁育和疫病防治等技术,加大牲畜棚圈、饲养繁育设施设备等基础建设力度。
4.3 加快推进草产业发展
贯彻“草畜联动”循环发展理念,以“牧繁农育”“户繁场育”为原则,加快发展“飞地”模式的草产业。在全省扶持建立一批种收一体的规模化饲草料种植基地、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和地方特色草产业基地,健全“种-收-加工”各个环节。以现有饲料企业为载体,培育集生产加工为一体的牦牛藏羊适用饲料,着力打造高质量草产业,全面强化我省草业基础。
4.4 着力推动循环发展
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科技支撑,深入实施生态畜牧业、粮改饲等项目,加快立项实施区域循环农牧业产业园建设工程、生态牧场建设工程、草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工程、全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工程、循环农牧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工程等系列工程,推动草牧业与工业、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深化推进“为养而种、以养带种、种养结合、草畜联动”的循环发展理念,实现“草牧结合、联动发展”。
4.5 提升新型主体带动力
结合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创新性实行饲草料龙头企业补奖、饲草料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等产业化扶持政策,切实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增加土地流转,通过对牧草良种补贴、粮改饲及圈窝子种草等给予政策性补贴,辐射带动农牧户开展种草养畜,全面提升草牧业发展水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