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算法视域下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研究
2023-01-05彭丽
彭 丽
(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2018 年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1]目前,中国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信息公开性不强、预警体系不健全、公共权力监管不完善、网络舆情应对不及时等问题。在公共权力允许的条件下,利用大数据算法加强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大数据的应用促进了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各种自媒体的发展,为多元思潮、多元文化和多元意识形态的发展与竞争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给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及其安全带来了很大挑战。”[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印发《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强调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顺应数字经济社会要求,将大数据算法嵌入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有利于有效提高意识形态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一、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中的价值功能和契合性
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是新形势下落实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有效手段。国家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有利于国家安全建设。国家安全在不同历史时期侧重有所不同。在封建小农经济社会,国家安全侧重因素在农业资源,如土地、山林;在农业时代,侧重因素在城池、冷兵器、士兵;在工业时代,侧重因素在热兵器,在国家的硬实力;在信息时代,侧重因素在意识形态渗透和反渗透在重视国家硬实力的同时,重视国家软实力的竞争;在大数据时代,网络意识形态通过网络文化、网络舆论和网络思潮,以论坛、贴吧、空间、微信、微博、在线课程为载体,形成了对主流意识形态符号系统和话语权的侵蚀,形成新的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3]。利用大数据并结合相关算法技术加强意识形态话语权预测,完善各级政府社会事件预警机制,有利于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和发布信息,快速形成正确舆情导向。
国家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有利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国共产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具有领导权、管理权,意识形态效能监测工作密切关联党的执政能力发挥。网络环境复杂多变,党的意识形态建设中必须牢牢把握好网络技术发展态势和发展规律。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4]运用法律、制度、技术等手段掌握网络虚拟空间,引导社会思潮,提高管理水平和党的执政能力。大数据和相关算法的深入应用将为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球一体化形势下,软实力日益成为国家间竞争的关键。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进行普世主义[5]渗透,大肆攻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诋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妄图西化、分化中国。利用大数据算法,有效开展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工作,可以规避和取缔网络虚拟空间非法阵地,占领网络空间话语权,抵御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侵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可靠保障。
(一)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中的价值功能
大数据时代,网络数据骤增,多样化数据涌现,人们的思想意识受到复杂网络数据影响。传统数据处理方法无法满足现代化应用需求,社会急需技术创新发展。
大数据作为一种客观现象,体现为庞大数据群和数据算法的统一。首先,全球数据量不断激增,大数据作为人类生活模式和思维方式的量化体现,是一种非常可观的呈现形式。其次,信息社会中人类活动产生的数据量大幅增加,庞大、复杂、多样化的大数据问题可以利用算法技术进行数据处理。客观世界在大数据算法支撑下被更深层次挖掘,得以在混杂局面中探知问题真相,确定隐藏在数据之中的规律,从技术性和价值性方面为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再次,大数据算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可用于思维创新。舍恩伯格的研究表明,在基于这种技术解决问题过程中,思维变革是基础,且认为这种创新分三个方面:“首先,要分析与某事物相关的所有数据,而不是依靠分析少量的数据样本。其次,我们乐于接受数据的纷繁复杂,而不再追求精确性。最后,我们的思想发生了转变,不再探求难以捉摸的因果关系,转而关注事物的相关关系。”[6]习近平指出:“要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1]大数据算法在信息处理中,用模糊性替代精确性,用相关性替代因果性,可满足多领域应用要求,对提升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水平具有重要价值。
(二)大数据算法与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的契合性
“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7]以人民为中心,需运用适当方式传递意识形态理论话语,这种理论话语是转化过的人民喜闻乐见的语言形式,符合人民认知习惯和方式,进而实现由点到面的整体突破。目前,中国话语受众的特征表现为:基数庞大、程度差异、多样联系。监测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找出话语权受众和大数据算法特点中的契合之处,针对契合点加以优化。
1.话语权受众的基数庞大与大数据“全体数据取样性”相契合
一些学者认为,意识形态话语权可以看作“控制舆论的权利”,意识形态话语权受众为广大人民。中国话语受众基数庞大,其接受话语的方式和习惯存在差异。将主流意识形态宏观理论传播形式转化为民众喜闻乐见的话语式样,一是在详细调查分析基础上明确话语受众的真实需求;二是进行严密统计分类分析,确定出真实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回应人民需求。大数据不依赖于人的主观判断,具有很强的客观性、真实性,其分析样本为全体数据,是针对全体受众人群进行分析,并非随机抽样,可以确定出受众真实需求的最大公约数,所以大数据技术在处理话语受众基数庞大的难题方面有很强的适应性。
话语转化有效方式的参考系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形态宣传工作要与广大人民群众现实生活相符,人们生活过程要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延伸和发展。大数据“全体数据取样”是一个抽象认知过程,可看作是从一到无穷尽的完备过程。受技术和工具等因素制约,如果取样数量有限,针对有限样本进行推理所得结果还应进一步验证。得出正确结论的难度和样本容量存在一定负相关关系,样本量越小则对思辨能力要求越高。“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8]。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离现实生活越近,则在生活实践过程中获取的真实样本越多,这样所得的认识也越符合实际。借助大数据算法对全国样本进行分析,可以准确判断出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提升感应对象化需求能力,提高意识形态话语转化效率和效果,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目标实现提供支持。
2.话语权受众的差异程度与大数据“模糊性”相契合
意识形态话语权受众的生活背景、受教育程度以及认知水平等存在差异性,同时又受到了社会思想变革、旧的意识形态残余,以及不同形式的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国过去几十年经济迅速发展中涌现出大量新思想、新观念,但现存的贫富差异、阶层差异也同时影响着个体意识形态。另外,不同地区风土民情、传统文化、家庭伦理等也影响着个体意识形态,在实践中应在精华和糟粕之中合理进行鉴别。
个人意识形态间差异是普遍而客观存在的,当无法满足所有个体利益时,需通过最大公约数满足集体根本利益,合理处理微观与宏观等方面表现出来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体与集体的差异与矛盾。大数据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模糊性,通过在微观层面适当模糊化,实现宏观层面更高精准度。大数据的每条数据虽是具体的、精准的,但不能简单根据每条数据信息总结出人们所需信息,需进一步根据大量数据发现规律。根据问题需求找准应用算法。比如人们想买衣服,经过算法处理的信息可能会满足人们需求,推荐一些适合的服装链接;但如果人们想去旅游,经过算法技术处理推送的信息可能就会模糊,不一定能满足人们的内心需求。此时,人们需要对这些模糊信息进行对比和筛选,最终决定想去的地方并选择相关信息。对推送的模糊数据信息进行“再加工”,体现了对“数据模糊性”的再认识,微观层面模糊化处理并不是放弃个体样本细节,而是通过模糊化手段增强宏观洞察力。利用大数据的模糊性进行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可以更有效地发掘意识形态话语权受众差异性,避免丧失主体方向,利于对受众群体进行整体性把控。
3.话语权受众的多样联系与大数据“相关关系性”相契合
话语权受众的多样联系产生原因复杂,尤其是意识形态对人的“教化”,马克思发现群体社会观念会潜移默化影响到个体意识和认知能力。意识形态和观念是个人成长、发展中精神建设的重要内容。个体融入集体和社会不可避免受到意识形态改造,每个人遗传因子、成长环境、教育情况有异,意识形态对个体的教化不会完全具有统一性,而会在个体身上保留不同痕迹。个体意识形态受集体意识形态影响并统一于意识形态整体性,表现出复杂交互与关联性特征。意识形态与个人意识形态总体上相关,但对不同个体而言,这种相关程度存在差异性,形形色色的个人意识形态间又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导致话语权受众间的多样联系。
在意识形态话语权监测效能中,针对话语权受众多样联系,需明确个体和群体意识形态差异性,解决影响效果不均衡的微观偶然性问题。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9]。意识形态表现出明显宏观性和整体性,其中风俗习惯、社会思想、传统文化等都会影响到个人观念和思想,且在一定基础上形成个体意识。因此,个体不可能独立于社会意识而存在,个体意识必然与社会意识在很多方面相一致。个体对话语方式的接受能力、对意识形态的理解能力不同,以至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也各有区别。如在个体指向性的意识形态话语情况下,相应的受众可能没有理解,但却影响了其他人,但对后者影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且很难对其进行评估。基于主流意识形态与个人意识关联的复杂多样局面,如何科学地、有针对性地进行话语引导,简单分析二者的因果关系并不能满足应用要求,需对话语权受众意识与主流意识形态的相关性进行进一步研究,适当调整话语表达方式。大数据算法技术优势很明显,应用算法进行关联分析,找出相关关系,可高效解决宏大、复杂问题。“大数据所呈现的相关关系远不是像表层操作中那么简单,以往关于外部世界认识的全部复杂性,都转移到了我们自己的理论根据,从而关系到大数据相关分析的因果性基础。”[10]这种技术的应用不受话语权受众多样联系干扰,直接分析其相关关系,确定出各种类型受众对不同形式意识形态话语的认可度差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话语表达模式,避免了分析因果关系时的主观影响,即直观性地简化处理流程。
二、大数据算法与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的二元助力
(一)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中的推动力
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传媒技术手段优势,进行执政能力建设,及时有效传达党的政策,为执政能力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简单开展法律、价值宣传并不能满足要求,需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大数据时代,通过数据统计分析、爬取分析,利于全面了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现状,洞察西方敌对势力意识形态渗透情况,制定科学应对策略。
为确保理论被民众普遍掌握和接受,需提高话语传播能力、提高说服力来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近年,国家权力的“硬推动”有明显优势,越来越注重应用国家权力进行宣传和灌输,但与此同时更应重视科学融入大数据算法。在思想和观念传播过程中适当应用现代技术,使得技术表现出一定“软推动”特征,高效结合国家权力来丰富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手段,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改变群众的意识观念,有效提高宣传效果。
(二)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在大数据算法中的规约力
大数据算法在社会各行业被广泛应用,在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人类认识自然、改造社会提供了可靠支持。大数据算法一方面照亮了人类前行方向;另一方面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引发系列负面问题。大数据算法自身不存在意识形态性,但其使用者的阶级立场各异,由于应用目的和达到的结果不同,其在实践中产生的效果差异巨大。阿尔文·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指出,“世界已经离开了依靠金钱与暴力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信息强权的人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所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强大的语言文化优势,达到暴力与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11]。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大数据技术研究方面有明显优势,并为自身思想意识形态宣传提供支持。当下,中国更需要充分挖掘大数据技术优势,使其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中展示导向价值。
大数据算法应用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单规性”问题,表现为人们单纯看到大数据算法的经济性,没有发挥其社会效益。实际应用中,资本逐利本性使很多企业通过大数据算法进行信息挖掘,提升自身竞争力,大数据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已被普遍认同。有些则认为大数据和黄金、石油同等重要,对企业的战略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内很多搜索引擎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如百度、搜狐、淘宝等都建立了各自大数据平台,积累了丰富用户资源。资本与技术的结合助推“舆论造势”,左右社会价值观。在国家意识形态建设、教育改革、公共服务领域,这种技术应用比例也在提高,但正向舆论引导价值还未被充分挖掘。大数据算法发展方向应是更好地服务人,而非限制人、暴露用户隐私。从某种视角来看,技术可被看作文化的产物,不同技术均有其各自发展方向,而这个发展方向归根结底要取决于技术的文化环境。为有效解决大数据算法的“单规性”问题,应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对其进行引导和改造,在大数据应用之初就赋予其浓厚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三、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中的应用思路
大数据算法应用重点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大数据思维方式嵌入国家意识形态建设,二是发挥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中的辅助性支撑作用。
(一)以正向管理思维指导
大数据算法的核心功能是预测,应创造条件发挥其预测功能,挖掘数据之间的相关性,用相关性代替传统因果性。借助大数据算法统计分析大量数据,明确中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发展方向和趋势,预警潜在风险因素,进行针对性引导和控制,确保大数据算法有机结合意识形态建设工作。
过去曾出现过类似于“亡羊补牢”式的倒推管理的意识形态管理思路,管理者应对突发问题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缺乏事先预防与预警机制,或是停留于对征兆的捕捉。互联网社会中各种社会思潮纷繁复杂,人的思维更加个性化和多边性,加大了意识形态风险,出现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危机高发的风险型社会”[12]说法,尤其是在网民人数骤增、万物互联时代,信息和数据呈现出指数级增长态势,某一个社会问题弹指间就可能出现从量变到质变的嬗变,一旦干预和控制舆论失效,就会对主流意识形态构成严重威胁,或是造成国家治理成本提高和资源浪费。运用大数据算法事前干预,一方面将“应急”思维转变为“预防为主”的正向管理思维,从源头上杜绝舆情产生,开展相应防范风险工作;另一方面将“经验思维”转变为“精准思维”,通过网络数据资源,及时了解受众观点和思想状况,有针对地开展舆论引导。数据分析利于人们处理舆情引导的主导地位,遵循“数据汇总—寻找相关关系—预测决策”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将大数据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型工具,为构建检测平台提供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二)以辅助性手段嵌入
大数据算法嵌入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发挥舆论宣传辅助性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嵌入”通常是指两个物体中,其中一个物体凝合到另外一个物体中,是不同事物之间互通、互补的过程,而凝合的一方能量较弱,被嵌入的一方能量较强,这种结合使事物产生新功能,使其具有更丰富的属性和用途。同时,“辅助”并非可有可无,相反它是不可或缺的。
不少学者对算法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广泛观点认为:一方面,著名学者韦伯、马尔库塞、哈贝马斯都提出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前者是后者的具体表现的观点;另一方面,有些人提出了不同看法,即技术属于社会存在范畴,与社会意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笔者认为,前一种观点从本质上看是对意识形态做出了“去阶级化”处理,有悖于马克思关于社会意识形态的哲学史。面对技术本身特质,大数据算法是可以被技术开发者预先设定的程序所控制的,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也引入大数据算法来辅助执政。然而,笔者认为大数据算法只能嵌入和服务意识形态,即大数据算法所做的决策只能为意识形态提供建议,而不可喧宾夺主。互联网时代,意识形态也越来越多使用算法技术进行宣传,只有做到公平正义地使用大数据算法,才能最好地回应大数据时代呼唤,为国家赢得国际话语权提供新思路。
(三)以现代技术文化融入
现代信息社会中网络技术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这是因为“网络对权力资源和交往媒介的渗透”[13]。互联网技术是国家核心竞争力之一,是推动一个国家发展的关键,而“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习近平高度重视互联网技术,指出只有掌握核心网络技术,才能在国际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才能更好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网络技术迭代速度迅猛,不同技术路线间竞争力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的技术战略选择。国家需要保持头脑清醒,准确研判,充分结合本国国情来制定技术战略,主动选择差异化技术路线,保证网络技术能够解决国家现实问题,维护网络安全。大数据滥用造成的权力滥用现象值得警惕。数据安全、数据使用伦理等问题都是大数据应用中的问题。“哪些方面要重兵把守、严防死守,哪些方面由地方政府保障、适度防范,哪些方面由市场力量防护,都要有本清清楚楚的账……要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14]大数据应用需有的放矢,创造良好科技研发氛围,提高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科技文化水平。在科技创新方面,应打造一支具有高技术水平的科研团队,管理者要掌握互联网知识、专业素养、道德素质,要把握社会思潮在网络上的周期性规律,要在舆论形成和引导时审时度势和正确作为,塑造国家形象。因此,打造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过硬的队伍,有利于营造出良好技术文化氛围。
四、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中的实践路向
网络时代大数据是宝贵资源。大数据模型和算法应用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大数据来自各行各业,需要国家、社会、学校、个体通力协作,缺少任何一方都会让大数据算法无法充分发挥功能。
(一)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中的实践策略
1.加强顶层设计,满足大数据算法的安全需求
大数据算法在商业领域中应用频率最高,党和政府应在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方面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技术发展进步,建立以数据为基础的新型社会关系,将大数据算法融入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顶层设计根据人民自身需要来确定,由此统筹设计大数据范围及选定相关算法技术。健全和完善公务信息的理性公开制度,让人民真实地了解政府行政的实际状况,提高人民参与热情。因此,首要任务是解决大数据应用安全问题,大数据“全体数据取样”特征虽然可以为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赋能,然而,一旦数据泄露,就可能引发公众隐私危机。一种可行的方法是采用匿名化技术手段解决政府数据信息公开问题,需要处理好涉及保密数据的处理问题,例如基于同态加密的数据算法解决数据安全问题,借助于云计算规避数据安全风险,依托密钥技术的身份验证手段降低受众信息被泄露和篡改的风险,使数据真正源于人民、为人民开放。用大数据安全算法实现高效数据采集、分析、共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功能。国家应加大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降低对西方数据库资源的依赖。通过搜集海量、种类丰富、结构复杂的舆情大数据,发挥大数据的“全体数据取样”特征,筛选出全面准确的大数据,利用先进的数据存储与分析技术全面把握受众思想动态,为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创造有利条件。
2.契合国家战略,设定大数据算法的应用场景
大数据技术的成效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单一组织或团体能完成的,既需要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也需要社会各界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发展现状,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首先,推进数据机构的数据联动。当前中国大数据公司和智库包括中国指数研究院、阿里研究院、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等,由国家牵头,建立数据机构间的紧密合作,提高意识形态效能监测效率与准确性。其次,推进城市建设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以城市为细胞形成数字中国的网格化管理,夯实城市建设的信息化硬件设施,营造智能城市文化环境,加快设计形成城市多领域数据模块,进行不同数据模块融合和意识形态效能分析,提升地区意识形态治理水平。再次,建立大数据动态网络体系。针对国际形势发展态势,尤其是要考虑到国际安全事件爆发时群众参与度较高,此时最应建立起大数据的动态网络体系与海量数据处理机制,识别敏感数据,加强跟踪各类经济活动轨迹、社会舆论导向,提升意识形态效能监测功能。在多方联合协作场景中,遵循大数据“相关关系性”特征,做好数据汇总和整合,挖掘数据间的关联,通过关联分析提高数据利用效度。
3.创新治理环境,保障大数据算法的应用能力
数据来自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治理需要形成合力共建数据环境。各团体的数据拥有量和技术能力有限,必须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积极向外部借力。一方面,企业对于大数据运用频繁,且具有技术优势,大部分企业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开发了大数据核心技术,搭建了一系列专业化、高效化大数据平台,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过程中,应当积极借鉴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科技成果,联手企业形成多元治理、协同治理模式,并借助国有单位的权威性和感召力,利用大型互联网企业的优势技术服务事业单位,创造出更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换成计算机术语,即“众包”——将一部分监测任务分给其他社会团体,国有单位则集中力量完成关键性任务。另一方面,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中离不开人才团队建设,在政策跟进的同时应大量培养高素质的大数据应用人才,做好相关人才储备工作,使大数据的整合联动性更强,提升挖掘偶然数据的能力。
(二)大数据算法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监测中的实践机制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本着“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的执政理念,注重技术和思维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15]。互联网普及时代,中国更要破解话语受众基数庞大困境,站在人民的角度来进行思维创新和技术创新,让大数据算法更好服务党的领导、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1.建立满足人民需求的预测机制,实现话语舆情前瞻
网络舆情瞬息万变,利用大数据算法对舆情做出预测尤为重要。需求预测机制是预测人们需求变化的方法,舆情往往与人们的需求息息相关,而人们的需求不是静止的,它会受到时代影响而改变,可以利用大数据预测做出科学舆论引导。舆论形成之初,掌握人民需求的数据预测,抢先说出群众的心里话,结合党的方针政策来进行引导。首先,汇总各方面数据,比如物价、房价、社会热点问题等,了解人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定位人民当下需求,减少对人民需求盲点的认知;其次,利用大数据揭示人们的某种行为所具有的规律,把数学算法运用到海量的数据上以揭示某种事物的内在本质,预测人民需求的变化趋势,在最大程度上控制和引导舆论;再次,大数据算法也适合表达中国共产党根本利益的情感、观念和表象,通过层次化的数据解读,使情感、观念和表象层层递进,满足不同社会阶层的多样化需求,清晰呈现马克思主义的吸引力、感召力,提升话语舆情引导能力。
2.建立数据可视化评价机制,实现话语权效能具象
在多样化、个性化的思想上去衡量凝聚共识的状况,需要建立意识形态话语权评价机制。其包含不同指标,可评估人们对意识形态的认同程度,实现话语转变,补齐个人意识短板,从而达到引导舆情的效果。具体而言,话语权是一项软实力,它不能强加于人,需要从内心认同,评价会具有明显的主观性和能动性,然而话语权受众的性格特点是多样的,不同人在情感表达上会呈现不同特征,他们之间的联系多样,给出客观的评价结果不易。在网络活动中人们主要与不同客观事物产生关联并形成大数据,因此,以大数据为判断依据可以克服人的主观意识缺陷。大数据算法可以发挥其“全体性取样”特点,捕捉人们在互联网中的行为特征,分析行为与某种事物间的关联,据此预测未来。大数据算法可以从人们的行为中挖掘出意识形态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为新兴文化产品具象化提供依据。大数据算法可以帮助我们绕过人性,得出比较客观、真实反映人民需求的意识形态话语效果,比如通过查看人们浏览党政新闻的次数,可大致了解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度,实现有针对性的话语转化,实现舆情的有效控制和引导,推动叙事形式的意识形态话语向具象化转变,通过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品的创新性设计、新型文艺业态的数码化呈现、纪念意义的仪式型线上活动举办,以图像、艺术和仪式多样式的具象形式,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利用数据模型拟像提升话语动态拟像活力。
3.建立“控负”能力的反馈机制,实现话语权效能再塑
网络舆情瞬息万变,迅速做出决策利于控制舆情。“控负”反馈机制是当面对某种开放式的问题时,应结合问题本身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及时做出科学反馈,从而调转舆论的不良方向的一种工作机制。意识形态话语权效能反馈,应当考虑宏观定力和微观变通。大数据的模糊性特征可以结合宏观与微观不同层次的数据处理、分析与应用,真正发挥大数据的功能。在宏观层面上,管理者应当坚守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不变,契合党的方针政策,在反馈机制中体现党的意志,这是用对、用好大数据算法的前提。其次,在微观层面上,管理者应当做到“实时变通”,人们在使用网络时,也生成了经济收入、兴趣爱好等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汇总,可较为准确地评估受众对不同话语形式的接受程度,从而为政治上的精准治理提供支撑。为了综合实现宏观定力与微观变通,可以发挥大数据的模糊性特征,利用大数据的分类、预测等技术要点,对情感偏好性话语、阶段认知性话语、视角问题性话语等不稳定表达的话语进行归类分析、溯源控制。话语权主体则可以通过设置主题表达、主体表达的叙事形式进行“控负”再塑。同时,可以通过“负向”数据找准现实问题的落脚点,以及创新话语主体和话语客体彼此认同和适应的行动方案,实现从“操纵式”他塑到“对话式”他塑的转变,充分利用好他塑(冲突—磨合—融合)的传播媒介,实现精准的舆情管理与控制。习近平指出,“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关注前所未有,但中国在世界上的形象很大程度上仍是‘他塑’而非‘自塑’”[16]。在大数据算法支撑下,中国话语可以在充分利用好“他塑”媒介的同时重振“自塑”能力,实现从“操纵式”他塑到“对话式”他塑的转变,用“量化”分析代替“定性”分析,用“相关关系性”代替“因果性”,利用大数据算法锁定传播源头,溯源舆论制造者以及煽动者,及时有效清除源头、斩断去路,增强舆论引导塑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