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嘉谟译介美国文学中闽南方言的适应与选择
2023-01-05庄雅妗
庄雅妗
(闽南理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福建 泉州 362700)
1929 年,黄嘉谟的译文集《别的一个妻子——美国现代短篇选集》出版,开辟了美国文学在中国的传播与推广之路,丰富了闽南地区的外国文学研究。文学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智慧的结晶,本身就具有跨地域性,语言翻译问题成为一国文学在异域传播需要考虑的要素。[1]胡庚申认为,译入语翻译生态环境是译者多维度适应与选择的前提和依据,是制约译者的最佳适应和优化选择的多重因素的集合。[2]40黄嘉谟在译介美国文学至闽南地区时,充分考虑到了闽南地区的翻译生态条件,他的美国文学译介重视对源语文化的本土化,拉近了闽南读者对美国文学的认知距离和情感距离。其闽籍译者的身份特质也因此在其译作中得到了体现,具体表现为译文集中留下了许多闽南方言的印记,这也体现了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行为与闽南文化语境的互文互参。为产出最佳的译文,译者需考虑多维度因素,适应不同层次的翻译生态环境,进而作出相应判断和最佳选择。[2]129黄嘉谟的美国文学译介对闽南方言的适应与选择相对集中于语言维、文化维和交际维等三个维度。
一、语言维度的适应与选择
文学是语言和想象的艺术,作者通过艺术创作,为读者带来审美享受。[3]因此,如何通过不同语言之间的转换,使原文的精彩在译入语中重现并且为新语境的读者所接受,是译者的主要任务,而语言差异则是译者需要克服的首要障碍。中英文的语言形式、句法构造、语法规范等存在诸多差异,语言维度的适应与选择要求在翻译过程中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对语言形式的适应性作出选择转换,[4]8故而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需要从语言维度出发,适应译入语的翻译生态环境,结合译入语的翻译生态环境作出判断与选择,从而产出最佳译文。身处闽南文化环境之中,为了使美国文学在闽南地区得以接受并占有一席之地,黄嘉谟的美国文学译介除了要适应中文表达习惯,还要接受闽南方言的影响,因而其译文具有浓浓的闽南韵味,从句式转换和修辞变换两方面可视其辙。
(一)句式转换
翻译生态环境是一个集语言、文化、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多元素为一体的动态环境。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总是努力展现自己的适应能力,适应多变的翻译生态环境,自主优化多维度的选择与转换,寻求最佳的整合适应度。[2]108为迎合和满足读者的审美需求和期待视野,译者会灵活发挥源语和目的语各自的语言优势和特点,对语序、句式结构、语言修辞进行适当调整。[5]例如:
(1)Her younger sisters were so considerate in their attitude toward her.[6]205
她的妹妹们对于她的境地很会表示体谅。[7]5
(2)If the woman with the doctor had known—if he told her?[6]209
如果那个和医生在着的女人会知道——如果是他告诉她?[7]10
例(1)中的“considerate(体贴的)”为形容词,汉语的形容词可作动词,原句可直译为“她的妹妹们对她的态度都很体贴”。黄嘉谟则进行了词性转换,将其转换成名词“体谅”,原句的系表结构“were so considerate”转换为具有闽南方言特色的动宾结构“会表示体谅”。闽南方言兼助动词“会”字表示可能,在闽南方言中广泛使用,可与某些动词连用,构成“会+动词”的能动句式。[8]“会表示体谅”中的“表示”为动词,词性转换后的表达适应了闽南方言的表述特征。例(2)的“had known(已经知道)”译为“会知道”,同样具有闽南语能动句式的特征。
(3) He was forty-seven and she ten years younger.[6]203
他已四十七岁,她却少他十岁。[7]4
英汉两种语言因各自的句法结构和语法结构的差异,比较句结构存在明显差异。汉语普通话和闽南语的差比句差别不大,但闽南语的差比句结构独具特色。普通话差比句结构为:“甲+比+乙+形容词(+补语)”,而闽南语的差比句不一定出现“比”字,有一特殊表达式为:“甲+形容词+乙+补语”,该结构中的补语必须出现,普通话中的这一补语则可省略。[9]例(3)中“she ten years younger”为省略“was”的系表结构,译成规范汉语应为“她却比他小十岁”,黄译文“她却少他十岁”显然直接套用了闽南语惯用的差比式,适应了译入语的局部翻译语境,帮助读者跳过语言文化障碍,直观了解原文的思想内涵,有力地支持了美国文学在闽南地区的传播。同时,也拉近了读者与原文的距离,这是译者长期浸润于闽南语环境中而作出的适应与选择。
(二)修辞变换
文学语言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修辞认知现象的大量存在。[10]130文学作品当中的修辞在提高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和审美性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黄嘉谟选译的几篇美国文学作品中也出现了大量的修辞手法,他在翻译过程中对一些修辞进行了转换,利用读者的修辞认知,很好地实现了文学作品的审美迁移。
(4)Do we look silly?[11]
我们难看不呢?[7]83
例(4)出自小说集第四篇The Killers。理解“silly”的含义需结合原文语境:两个杀手闯进一家饭店欲杀一名叫安德森的拳击手,但杀手未见过安德森,只能在饭店守株待兔,最终安德森没出现,杀手杀人未遂。“Do we look silly?”既是杀手对自身愚蠢行为的反思,也是作者对当时黑暗混乱的美国社会的嘲讽,故“silly”在原文语境中具有双关的表达效果。黄译为“难看”,闽南语中“难看”有两含义:不貌美;行为丑陋,难上台面,与原文的“silly”有异曲同工之妙。黄嘉谟妙译双关修辞的做法,调动了读者的修辞认知,不仅增强了美国文学的文学性和审美感染力,也提高了美国文学在中国的可接受性。
此外,黄嘉谟还擅长运用隐喻,如“get a lucky break(幸运之神)”“favoritism or pull(幸运的宠儿)”等。“get a lucky break”“favoritism or pull”是英文中“幸运”的婉词,这些词组或短语的内涵需要结合语境才能得出语义,而中文的单字就能表意,一字多义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就是中英两种语言构成不同造成的认知障碍。黄嘉谟用了隐喻的修辞分别译为“幸运之神”“幸运的宠儿”,打通了两种语言沟通的障碍,巧妙将两种语言间的断裂转化为审美留白,“激起读者的审美想象,让读者体验修辞认知的话语魅力”,[10]127体现了译者对美国文学在当时闽南地区翻译生态环境的判断,发挥了译者的主体性,使译文适应读者的认知习惯。
文学翻译的实质是“离开中文去找英文中的共鸣”,[12]语言形式和修辞的转换所产生的共鸣能为激发读者的想象力创造契机,增强原文本的生命力和感染力。黄嘉谟译介美国文学时,充分发挥了译者在闽南翻译生态环境选择和适应的主体地位,语言维度转换充分考虑了源语和闽南语的词汇特征、句法结构、认知习惯、修辞手法,在译文中留下了闽南方言的乡土文化印记,为美国文学在闽南地区的生存求得一席之地。
二、文化维度的适应与选择
文化维度的适应性选择与转换关注的是翻译过程中译者对文化内涵的传递与解读。[4]8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史上,不同民族所处地理环境和生产实践的差异产生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构成了各民族独特的文化基因。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要实现文化交流,需根据源语和目的语的文化生态环境进行调整,做出最佳文化解读与阐释,满足译文读者的文化需求和情感需求。
(一) 翻译生态环境的流变:时代背景的变化
五四时期伊始,文学界掀起了一股中文欧化的热潮。傅斯年[13]主张采用西洋的词法、句法、章法欧化中文,欧化即“人化”,如此方能做好白话文。汉语欧化热潮至20 世纪30 年代仍余韵未了,黄译本中出现了多处欧化的痕迹。如“仆欧”,是“boy”的音译,指旅馆或酒馆里的服务员;“仆伴”一词是“boy friend”的翻译,该词是在“仆欧(boy)”的基础上结合了汉语的表达习惯进行的创译,汉语中的“伴”有朋友(friend)的含义。闽南地处于沿海,对外交流频繁,翻译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充当着主力军。黄嘉谟美国文学译介中的闽南元素是彼时翻译生态环境流变的缩影,其对翻译生态环境的适应与选择也是译者主体性的彰显,译文风格也更容易得到彼时读者的接受与认可。此外,为补偿翻译过程中的文化缺失,消除文化屏障,最大限度保留美国文学作品中的文化内涵,黄嘉谟还采用了加注和增译的翻译补偿手段。如:
(5)Arcadia[14]759
亚家第人(译者注:亚家第人乃希腊一个地方的人)[7]50
(6)John[14]764
约翰(译者按: 约翰乃干拜先生的小名。)[7]64
黄译本中涉及音译的内容,黄嘉谟都会加下划线以示说明。上述两例是专有名词音译的典型,但音译极易造成源语文化缺失,影响读者对源语文化的理解和感知,故译者做了注释。音译加注在文化层面保留了源语的文化特色,增加了译本的可读性,满足了读者对异域文化的好奇心,响应了五四时期以来学界提倡的“融化西文词调为我所用”,提高了汉语的文化竞争力。[15]
(7)“Take it,” I insisted. “To tell the truth it was given to me,and I don’t care much for this brand.” He was extraordinary grateful.“I consider this very friendly of you,very friendly,”he repeated.[14]762
“拿去吧,”我坚持要他接受,“其实我买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这种商标的呢。”“领情,领情。我对你的厚意非常感激,”他重复地说。[7]60
(8)“I consider that mighty friendly of you,mighty friendly. I appreciate it. Of course, I don’t think he’d want to go into it.”[14]765
“领情,领情。你真是我的好朋友。我想他一定不愿意同我进行这种计划。”[7]67
黄嘉谟在例(7)和(8)都增译了“领情,领情”。中文的“领情”意指领受他人的心意而心怀感激之情。这两个例子都表现了故事的主人公干拜先生(Mr. Canby)面对叙事人“我”(I)屡屡发出的好意欲拒还迎的复杂的神态和心理。干拜先生经过一番心理斗争后终于接受了“我”的好意并因为“我”的反复坚持保住了面子,因而感激之情倍增。原文故事主人公的这种复杂情绪借助增译“领情,领情”得到了显化。这种推辞文化在闽南地区十分普遍,面对盛情一定要经过一番“虚假”的推辞最后“勉为其难”地接受,这种看似尴尬的场面恰恰是礼貌的体现。此处增译将原文“very friendly of you,very friendly”和“mighty friendly of you,mighty friendly”蕴含的复杂情绪与典型的闽南文化场景联系起来,提高了美国文学在文化维度的可接受性,译文锦上添花。
(二)译者文化经验的形塑
闽南地区地处东南沿海,古时生产力低下,地理环境复杂,天灾频仍,人们常将一些无法解释的现象与鬼魂联系起来。加上闽南地区史上曾多次遭受外国势力的侵略和欺凌,人们便把对鬼魂的认知投射到此类负面事物上,因而衍生了一些蔑称。故嗜酒之人称“酒鬼”,吸烟成瘾者称“烟鬼”,好赌成性者称“赌鬼”……“名词+鬼”的构词法用来指代沾染各种不良习性的人。黄嘉谟生长于闽南环境中,深受闽南文化的浸润,形塑和影响了他的文化认知和经验。“nigger”一词带有歧视的意味,是对黑人的蔑称,黄嘉谟译为“黑鬼子”,“鬼子”一词在汉语中由来已久,是对外国人的鄙称。最早可见清朝学者陈康祺《燕下乡脞录》卷九:“若鬼使,则出使外洋之员;以西人初入中国,人皆呼为鬼子也。”这里译者套用了“鬼子”这一蔑称,既还原了原文的交际意图,也成功地完成了文化维度的转换,体现了译者所处的翻译生态环境对其文化经验的形塑。
又如“apron”一词,是指干活系的围裙,原文中是在饭店厨房帮佣的黑人穿的衣物。在此语境中,黄嘉谟译为“膝掛”,又作“膝褂”,是一种及膝的衣物,在中国多为干活的人所穿,且是地位低微的一种象征,20世纪三四十年代闽南地区十分流行。黄嘉谟将系围裙的黑人塑造成传统中国民工的形象,既符合译入语读者的期待视野,又是译者生活经验的异域再现。
一言以蔽之,黄嘉谟受时代背景变化的影响和闽南文化的浸润,其美国文学译介体现了闽南文化的民族性,字里行间体现出的对闽南语文化的传承和审美理念,大大缩短了美国文学与闽南读者的文化心理距离。从文化维度对美国文学进行转换,既感召了彼时中国诗学的热潮,又体现了鲜明的闽南地域文化特色,为闽南地域文化与西方文明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文学契机,也为美国文学在中国的生存提供了一线生机。
三、交际维度的适应与选择
交际维的适应性选择转换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关注交际意图的实现,并作出适应性选择与转换。[4]8在生态翻译学的三维转换视域下,译者要顺利实现译出语到译入语的过渡,要从语言维和文化维对翻译生态环境作出适应与选择,充分表达源语的文化内涵,实现译本的交际意图,也需要译者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交际维度进行适应性选择与转换。
(一)语气再现
黄嘉谟美国文学译介中交际维度的适应性选择与转换主要表现为原文交际语气再现。The Killers一文中,海明威对两个杀手的形象塑造主要以对话形式呈现,并且使用了大量的詈语,增强交际语势,丰富故事主人公的形象。在这样的翻译生态环境中,译者需要以再现原文的交际意图为目标,尽量还原原文的交际面貌。黄嘉谟在处理原文的詈语时,采用闽南方言对译的技巧,多样化地选取了中国民间的詈词,对小说中的人物情感传递和语言对白进行交际维转换。
(9)What the hell do you put it on the card for?[11]
那末你们菜单上这么多捞什子是做什么的?[7]78
(10)Oh,to the hell with the clock.[11]
噢!这是什么鸟钟。[7]78
(11)The hell you were.You were looking at me.[11]
你这下作东西,你正在看我呢。[7]82
(12)“Say,” he said. “What the hell?” He was trying to swagger it off.[11]
“喂,”他说。“什么忘八?”他这时才高视阔步起来。[7]91
两个杀手的对话片段中反复出现了美国詈语“the hell”来加强咒骂语气,刻画了两个杀手受教育水平低、素质低下的形象。黄嘉谟选择了闽南语和其他方言的詈语,分别译为“捞什子”“鸟”“下作东西”“忘八”,以适应具体语境,传递原文的交际意图。“捞什子”是地道的满语表达,意为“说胡话、颠话”,指讨厌的人或事物,多见于中国北方的方言和江浙一带的方言;“鸟+名词”是身体器官类詈语,“鸟”字在民间还用来代指人或牲畜的生殖器,“鸟+名词”构成的偏正结构用作骂詈语,常见于闽南语,表达对人或事物的厌恶和不满的情绪;“东西”,前面多加形容词,构成偏正结构,“下作东西”是货物类詈语,强化了说话人对听话人不屑的态度;“忘八”是贬低社会地位的民间詈语,常用来辱骂男性,又作“忘八端”,“八端”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人之根本,忘了这八端就意味着忘记做人的根本。黄嘉谟灵活运用中国方言中的詈语来翻译美国俚语,在一定程度上再现了美国俚语文化的特殊韵味,也代表了原文的人物性格特征和社会背景。这种方言对译的技巧既增强了原文的骂詈语气,又符合中国读者的口语交际习惯,实现了原文的交际效果。同时,这种方言对译在心理上拉近了与不同地域的中国读者的距离,增强了美国文学的可接受性,有利于美国文学在中国地域的传播与发展。
(二)人名称谓
人名称谓是人际交往的纽带,也是人际关系亲疏远近的社交表征。中西方由于历史背景、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的不同,人名称谓存在差异,但异中有同。翻译人名称谓不仅需要适应译入语的翻译生态环境,而且也需要适应译文读者的接受能力。为了实现译本跨文化交际的效果,黄嘉谟翻译时选择闽南方言称谓和汉语口语交际常用人名称谓,极好地适应了译入语的交际情景。如:
(13)Sam,come in a minute.[14]
阿暹,过来这里坐一下子。[7]84
例(13)中的“Sam”出现在小说集Vienna Roast一文中,是主人公Samuel 的爱称。爱称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紧密联系,如果两个民族的文化风俗与传统相近,爱称对译起来就容易,反之,就难。[16]中美两国在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上差异较大,美国文学汉译时若能考虑到地方受众的期待视野,有利于提高译本的可接受性,也有助于美国文学在中国的立足。例(13)中,黄嘉谟用闽南方言对译为“阿暹”。闽南方言中,人们常在称谓前附上“阿”,以示亲昵,如:阿嫲(祖母)、阿兄、阿妹等,对邻居、同乡或亲密的友人也常用“阿”或“仔”,如:阿秀、阿兰、贵仔等。[17]这种称呼特点是闽南人际社交关系的传承和体现。黄嘉谟的译法不仅异域再现了原文主人公Jorge 和黑人厨子Sam 之间熟络的人际关系,又适应了闽南方言的交际习惯,使译文读者能更加直观地理解原文的人物关系。
中国的人名文化非常强调家族概念,姓作为家族标志放在前面,名则在后。而英文人名则相反,英文人名是名在前,姓在后。“Sam”这一英文人名在小说集的另一篇文章When It Happens中,是主人公“Sam Nolan”[18]的名,“Nolan”是姓。翻译这一人名时,黄嘉谟不是简单音译,而是顺应了汉语的姓名文化,译为“沈洛兰”,因为“Sam”和汉语姓“沈(Shen)”发音相近;“洛兰”对译“Nolan”符合中国人取名寓意向好的习惯。此外,他还根据故事中熟络的人物关系,先后把“Sam”译为“老沈”“沈君”,这两种爱称(“老+姓”)和敬称(“姓+君”)都是汉语常见的称谓。黄嘉谟的人名翻译符合汉语语言交流的表达习惯,拉近了译文读者与美国文学的心理距离,更易为译文读者所接受。
黄嘉谟在美国文学译介中从语气再现和人名称谓两个方面,善用闽南方言及其他中国方言的交际元素对原文的情感表达进行适应性选择与转换,为译文读者清除阅读障碍,满足了译文读者的情感需求和交际意图,产生了良好的交际效果,有利于美国文学在中国地域的接受和传播。
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认知往往是从了解对方的文学艺术实现的,文学翻译是实现文学的这种桥梁纽带作用的关键。[19]黄嘉谟作为闽籍翻译家,在特定闽南翻译生态环境中,紧扣美国文学与闽南语文化之间的纽带,积极推动外国优秀文学作品与闽南文化的结合。语言维度上,他从句式转换和修辞变换两个方面实现了语际适应与转换;文化维度上,结合闽南生活经验对美国文学进行了富有中国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解读;交际维度上,他通过本土化语气再现和人名称谓,重现了原文的情感表达,实现了交际意图。黄嘉谟的译文集蕴含闽南温情,在倡导树立中国文化自信,加快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今天,对于推动美国文学在我国的本土化进程发挥了一定作用。从三维转换视角对黄嘉谟的美国文学翻译进行的研究,能为发掘译介外国文学过程中如何融入、传承本土文化元素提供借鉴。在新文科背景下,推进外国优秀文化“走进来”与中国地方文化“走出去”是翻译界的重任,如何更好推进闽-汉-外语的翻译研究,促进闽南地区翻译家、文化传播者的发掘和探索,值得未来进一步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