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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吕思勉史学史研究的思想认识及其学术意义

2023-01-05施建雄陈子沛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正史史学

施建雄,陈子沛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武进人,著名史学家,在中国通史、断代史以及民族史、学术史、史学史等众多领域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外史学界享有声誉。就史学史研究领域而言,相关著述有《史通评》《文史通义评》《史学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中国史籍读法》《史籍选文述评》等,以及《秦汉史》《两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有关章节,另外,《吕思勉读史札记》中一些条目也有所涉及。《史通评》一书1934 年9 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以现代史学观点,平议,推论,亦附考据辨证”[1]227。书中“有许多对中国古代史书编撰体例的比较、官修私修的利弊分析、古代史学发展的大势等方面的论述,另对史书编撰中的断限、编次、称谓、采撰、补注、序传等问题,也都有很精辟的讲解”[2]155。《文史通义评》一书,则肯定章学诚“能将古今学术的渊源,条分类别而能得其宗要”[1]176。《史学研究法》为《史籍与史学》原书名,综论史籍和史学诸问题。《历史研究法》于1945 年8 月由上海永祥印书馆出版发行,其主要内容关注“历史的历史是怎样?史学进化有几个阶段?旧时历史的弊病何在?现在史学家的宗旨是什么?作史的方法是怎样?”[3]是一本系统论述历史学及其研究方法的专著,是吕思勉几十年史学研究的经验总结,倾注了他在史学与史学研究方法方面的丰富心得。[2]272相较于探讨吕思勉在通史、断代史、民族史、学术史领域贡献方面文章的丰富多样,对其史学史研究进行总结的文章就少之又少,与他在这方面的贡献不相匹配。鉴于此,笔者拟就吕思勉史学史研究的思想认识及其学术意义作深入系统的探索,从三个方面着手,对其史学史研究领域的学术成就作客观公正的评价,以此推动近代史学史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不断向前推进。

一、有关史学发展阶段及其演变之时代因素的深层次剖析

吕思勉的史学史研究从对唐代史学家刘知幾所撰的《史通》一书之评价开始,其后还有诸如《文史通义评》以及《史学研究法》和《历史研究法》等著述的涌现,彰显出作者从宏观角度对史学发展进程及其阶段性特征以及史学方法等各种问题从理论角度进行反思的诉求。吕思勉曾将传统史学的发展分作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叙述仅为记载,如官府之档案,私人之记录;后一阶段,则知其事有益于社会,载之以遗后人,“必发达至此阶段,乃可称为史籍。在前一时期,人类的知识,尚形幼稚,主客观不分。其时虽亦有客观的记录,然经过一时期,或几次传述,即和主观混淆。今日见于经、子中之古史材料,大率如此”[4]118-119。换句话说,前一阶段叙述的特点就是叙事中夹杂着神话,或带有传奇性质;要么轻事重言,随意推衍,要么与寓言搅和在一起,“所以古代的史实特别模糊。这种性质,大概秦、汉之际,是一个界限”[5]6-7。吕思勉进而以主观内容的多寡作为划分标准,将传统史学真正走向成熟之前,划为三个时期,即:(一)神话时代。这时候,人们并不知道人与物的区别,其文明程度很低,但时代却很早。邃古的史料,大都隐藏在其中。(二)传奇时代。这时代流传下来的史迹,大都属于人事而非神事,但离奇怪诞的内容也还不少,不可轻信为事实。一直到汉初,这种情况也都还广泛存在。(三)传说时代。此期的史实,所含的文学成分仍然不少。唐、宋史中,尚且不免,直至《元史》以后,才逐渐少了。[6]87后一种划分是基于对传统史学中主观内容比例的不断缩小与客观性不断增加的角度来看问题的,论述更具合理性。

下面就相应地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即传统史学中,尤其是早期阶段将主客观内容相混淆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对此应保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吕思勉认为:“文明程度较低之处,对于兴亡大事,往往以传奇之形式出之,其说似荒唐,然中实隐含史实。”[4]158如《山海经》一书,“说多荒怪,不待言矣。然其所举人物,实多有其人;其所载事迹,亦间与经传相合;何也?盖此书多载神话,而其所谓神话者,实多以事实为据,非由虚构也”[7]523。可见其说虽不可尽信,但于史学却有相当的益处。再者“治古史与治近史不同,治近史者或患材多,治古史则惟苦材少。怪异之说之不足信,固也;然因述之信之者多,正可以见当时风气”[7]1019。吕思勉又进一步展开论说,指出,史实的来源虽系传说,而作史者所根据的材料,一种自始即为记录,包括大量的官文书,私家所作的碑、铭、传、状等;一种原出于口传,经过若干岁月,始著竹帛,野史、小说等大率如此,“官文书所说的,固然是官话;碑、铭、传、状等,亦多谈辞。然其夸张、掩饰,自有一定的限度,而且极容易看得出来。将这一部分剥去,所剩下来的,就是事实了”[6]88。故此,吕思勉强调读古书“于近人所谓‘层累地造成’之外;又须兼‘逐渐地剥落’一义言之,方为完备”[6]109,从方法论的角度给予论述,并分析几种看似反常却又行之久远的现象,例如旧时之作史者,并非各方面的材料都很完备,只是将其所获得的材料予以编辑,以治后世而已。当其编辑之时,遵循公例,即不将自己的想法,和所据的史料相杂,此即《谷梁传》所谓“信以传信,疑以传疑”[8],也如同后世史家所说的“作文惟恐其不出于己,作史惟恐其不出于人”。其极端者,以至于对所据史料,不过照样誊写一番,不合自己意思的地方,也不擅加改动,如《史通》所讥《汉书·陈胜传》袭《史记·陈涉世家》“至今血食”之文。[9]碰到两种来源不同的材料,也直录原文,不使其相互搀杂,如太康失国,少康中兴,为夏代大事,而《史记·夏本纪》一语不及,而《吴世家》中却引伍子胥之言论之,原因在于《夏本纪》所据乃《帝系》《世本》等书;《吴世家》所据乃《国语》之类,司马迁不以之相互订补罢了。[7]89“全部《史记》复緟、矛盾之处,触目皆是,初学者随意披览,即可见得,史公岂有不自知之理?所以如是者,古人著书的体例,固如是也,此例守之愈严,愈使古书之真相,有传于后。”亦或所记之事,若有一种材料,怀疑其不足信者,也未尝不兼著其说。如《金史·后妃传》根据金代《实录》所记多载海陵淫秽之事,而《贾益谦传》中,却明著大定间,禁近能暴海陵蜇恶者,辄得美仕,故“当日史官修实录,多所附会”[6]77。吕思勉的观点,与众多研究者所论述的有很大的不同,视角新颖,认识不无价值。更值得注意的是,吕思勉从认识论的角度所作的概括总结。他对于传统史学之所以包含这些主观因素的根本原因作了深层次的剖析,强调这是古人在某些方面过于迷信所产生的必然结果,虽然古代文化中有排斥迂怪之谈的优良传统,但士人学子一遇古圣先王,则别开一例;另外,出于士人的好奇,或爱博,不忍割舍一些无法确信的内容,对材料的不加别择自然就造成“讹言难信”和“传闻多失”的结局。与此相联系,他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历史叙述中的内容是否有用,记载是否合理,价值如何体现,由此上升到一些规律性的认识,所谓“史事有无关系,分别甚难:往往有此人视之,以为无用,而易一人观之,则大有用者;又有当时视之,绝无足重,而易一时观之,则极可宝者;古昔记载所略,后人极意搜求,率由于此。然则好奇爱博,未必无益于方来;而过而存之,究胜于过而废之,亦审矣。至于刍荛之言,可采与否,尤难论定。……况事之不见载籍者,允宜以口碑补之;即书之记载有误者,亦宜以口碑正之”[10]234。这些论述对我们如何树立正确的史料观不无启发意义。

吕思勉随后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探讨史学本身叙述的重点和学科性质以及造成其自身发展变化的时代因素,这些也都涉及到史学本体论的问题。他首先从横向角度釐清以往历史叙述的主要内容和学科性质,肯定马端临的《文献通考·总序》中对传统史学所关注二个重点的总结,一是理乱兴衰,二是典章经制,“历代的史籍,实以此二者为记载的中心”[5]8。他认为以往与史学有关系的研究有三种类型:第一种即所谓的别有会心,即其人之言论,虽涉及古事,但不过是因此触发,悟出一种道理,与古事的真相,并不相合,不能用此以解释或评论史事。它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历史哲学似乎相同。第二种是综合史事,发明出一种道理来。这其中有专就一类事实加以阐发的;亦有综合多种事实以观其会通的;又有综合某一时代、某一地域的各种事实以说明该时代、该地域的情形的。其内容千差万别,但都立足于根据事实,有所发明。与希罗多德所谓寻出事实间的理法者类似,在史学中尤为重要。第三种是专从事实上着眼。即运用注释、考证、补充三种方法,力求使事实明了、正确和完备,这是史学的基础。吕思勉认为从广义上说,第二、三种都是史学,但真正意义上的史学,如果停留在只记得许多事实的阶段,是无用的,“史学之所求,实为理而非事”[6]71-74,可见他对史学的真正价值和意义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另一方面,吕思勉从纵向角度梳理了史学发展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点,以及个中所包含的时代因素。他强调“史学上的需要,随时代而不同;而每逢学术上的趋向幡然大变之时,则其变动尤剧”[6]89,认为中国论作史之法,有特见者,当推刘知幾、郑樵、章学诚三人,世皆怪此等人才之少,不知此等人“必值史学趋向大变之时而后生,其势不能多也”[10]249。并由此对史学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了系统而不乏深刻的剖析,指出:

史学演进,可分四期:(一)觉现象有特异者,则从而记之,史之缘起则然也。(二)人智愈进,则现象之足资研究者愈多,所欲记载者乃愈广,太史公欲网罗天下放失旧闻,其机即已如此。至于后世,而其范围亦愈式廓矣。(然以大体言之,所搜求之范围,总较前人为广,即门类不增,其所搜辑,亦较前人为详。《通志·总序》曰:臣今总天下之学术,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即此思想之代表也。)(三)然生有涯而知无涯,举凡足资研究之现象,悉罗而致之,卒非人之才力所堪也,于是苦史籍之繁,而欲为之提要钩玄者出焉。郑樵即已有此思想,至章学诚而其说大昌。樵谓凡著书者,虽采前人之书,必成一家之言。学诚分比次与独断为二类,记注与著述为二事,谓比次之书,仅供独断之取栽,考索之案据。“事万变而不穷,史文当屈曲而适如其事。”“纤悉委备,有司具有成书,吾特举其重且大者,笔而著之。”即此等思想之代表也。(四)故至近世,而史学之趋向又变。……学问之分科,盖出于事势之自然,原不自近世始;然分析之密,研究之精,实至近世而盛,分科研究之理,亦至近世而益明也。学问至今日,不但非分科研究不能精,其所取资,并非专门研究者不能解。于是史学亦随他种学问之进步,而分析为若干门,以成各种专门史焉。然欲洞明社会之所以然,又非偏据一端者所能,则又不得不合专门史而为普通史,分之而致其精,合之以观其通,此则今日史学之趋向也。……就社会一种现象,而阐明其所以然,专门史所有事也;合各种现象,而阐明全社会之所以然,普通史之所有事也。……且专门家于他事多疏,其阙误,恒不能不待观其会通者之补正,史学又安得为他科学所分割乎?有相得而益彰耳。然则将一切史籍,悉行看作材料,本现今科学之理,研究之以成各种专门史,更合之而成一普通史,则今日史学之趋向也。[11]67-68

吕思勉从不同时代的具体条件出发,归纳出史学跨越式发展的几个重要表征。就先秦阶段而言,若从档案文献的形成、取鉴于治以及融合于学派理论三个角度来看,严格意义上的史学并未形成,所谓“吾国有史,由来旧矣。然其初之记识,非以供他日䌷绎之资也。……此皆不脱以史籍为档案之思想,未足语于史学”;又有视史事若父老相传之故事,用以鉴戒之资者:《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诗》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等,亦未足语于史学;再就是观史事而得所以自处之方,虽说能䌷绎众事,得其公例,但“于史事初无所传,此仍只可谓之哲学,而不可谓之史学也。……当时诸家(即诸子百家),于史事各以意说,意说而不求其真,此为非史学之诚证矣”[11]41-42。直到汉代司马谈和司马迁父子,才有意网罗一切史材,做成一部当时的世界通史。吕思勉认为他们父子俩,是重视此前史学思想的结晶,也可说是后世编纂历史事业的开山。后来许多史家的著作,都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到了唐代的刘知幾,对于材料的去取,编制的方法,以及文辞的运用,都一一加以讨论,实为作史方法的一次大检讨。再到宋代的郑樵,反对断代史而主张通史编纂,又是史法上的一个创举;更为重要的是,他于《通志》二十略中另增门类,贡献超越前人,也可以说是史学上的一次大变革。到了清代,章学诚把史材和作成的史籍分为两类。储蓄史材,务求其详备;而作史则要提要钩玄,使学者可读。吕思勉认为章氏此种见解,实可谓史学上的一大发明,“他和现代的新史学,只差了一步,而这一步,却不是他所能达到的。这不是他思力的不足,而是他所处的时代如此。如以思力而论,章氏在古今中外的史学界中,也可算得第一流了。思想的进步,是因乎时代的”[5]13。总之,在史学发展的第一阶段,只觉得史料散佚的可惜,所以所关注的在于搜辑和编纂。第二阶段,渐渐感觉到搜辑、编纂如何才能做到更加有效,所以所注重的在于史法。第三阶段,因知识的进步,感觉到史学范围太过狭窄,因而要求扩充,这可以说是学术思想进步的自然结果。第四阶段,因史籍堆积甚多,再图扩充,但一人的才情和精力、时间,难以兼容并包;而各个门类,以及每一门类中的各种材料,又都不容割爱,则势非提倡分科不可,“所以史学若从章学诚的据点上,再行发展下去,亦必提倡分科研究;各种专门史亦必渐次兴起;不过现在既和外国的学术思想接触,自不妨借它的助力罢了。所以学问的进化,自有个必然的趋势,而现在所谓新史学,即作为我们自已发展出来的一个阶段,亦无不可”[5]14。综上,吕思勉精辟地总结了中国史学发展不同阶段的主要特点及其时代因素,强调史学发展演变过程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在史学史研究的发轫期即上个世纪的四十年代中期,可以说是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二、综论官私修史的关系、利弊得失及正史意涵的辩证观点

在鲜明的历史意识的主导下,吕思勉对先秦史官的职责曾作了系统性的归纳:一为“藏书之府”。由于各种名目史职繁多,对所发生的事情都要记载,累积到一定程度,终究要归藏于专职史官处,所以才会有《左氏》所载韩宣子适鲁观书于大史氏之说;史官因司记事,又居藏书之府,故多博闻强识,如史佚、倚相之流;职司记事,又因直书不隐而名声大噪如董狐、南史等。二为“字书编纂者”。史司以文字记事,故与文字关系颇深。古代字书最早如《籀篇》,实成于周宣王太史籀之手;文字改革之书如《博书》篇,亦成于秦时太史令胡毋敬之手。[10]251-252三是“掌天文历象”。古人以为一切政事,都应仰承天意,司政典者,不能不明天象,故司记事者,必首重天变,“此可见古代史官之尊,后世史职之卑。尊卑之间,实为史事一大转捩。盖古史所记,重在天道;后史所记,重在人事”[10]253。在此基础之上,吕思勉论述晚周、秦、汉之际,“史学实生一大变”。历史编纂在官修和私修之间的相互促进下不断向前发展。《史记》与它的前驱《世本》,都超出此前史家成例,由国别史进为世界史。(当时所谓世界,不过中国声教所及。)“此实非史官之职,而为学者之业”,“材料虽取自公家,述作实为私家之业”[11]44。太史公之所以能撰成《史记》一书,则存乎其人,不系乎其官,虽因作史官,得以窥金匮石室之书。重要的还在于《史记》的编纂成为促进官修史书发展的动因。东汉时,鉴于修史的重要性,统治者责成兰台令史撰纪传,东观中人修史记。之后,又发展成,特设专官,以司其事,“故古代史料,实由史官所留诒,而后世之设史官,则又私家之作史者有以导其先路也”[10]254,可见秦汉以后史官修史实际上是在私人撰述行为的推动下所导致的必然结果,由此将史官修史与私人修撰历史上形成的相辅相成的关系作了精彩的剖析,视野独到,论述富有思辨色彩。

吕思勉随之对官修史书和私人撰述的利弊得失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注意到历来论史之人,大多偏袒私家著述,鄙视集体修纂,认为这是一种偏见,其实二者各有所长。[5]7这是因为“史学的发达,不能不为物力所限”[5]7,古代作书的材料,简牍笨重,帛价贵,材料搜辑不易,而书写又烦难,因此要撰写一部巨著,非依靠国家力量不可。再说寻常人非职守所在,所记或断续无条理,或多杂以不经之谈。就其形式上看,私修有时确实不如史官所记那般详实;就内容的客观性而言,因受生活环境的制约,私人撰述者往往有不少顾忌,故敢于直笔者本来就不多,即便能直笔于书,亦或不敢大肆流传,或流传于外则又多所改削,故私家之史,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容易存在问题。故此,他认为“以天下之大,各方面情形之复杂,断非少数因职业而从事于此的人所能尽”[6]81-82,只有封建王朝,才能通过常设史官专事记录;而一切可资利用的记录,也大多汇总于政府(如卫宏《汉仪注》说:汉法,天下计书,先上大史,副上丞相),所以其材料必然丰富而较完整。[6]80但与此相伴随而生的,一是史职渐见冗滥。史官所记都局限于格式,限以成例,这是周、齐以来,以大臣领衔所导致的结果。“修史徒取位高权重者而任之,必致有名无实,欲以重其事,转以坏其事,此实史职之一大变也。”[10]254-255二是通过开史馆,集众纂修,既有开发众人智慧的优势,但也存在责任不明确,敷衍塞责充斥其中,彼此所修或重复、矛盾,或随意钞掇、编排,绩效不彰的不良后果。[4]151三是天子不观国史、大臣不预记注的规矩被打破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吕思勉认为,自唐代李义府、许敬宗奏令起居郎随仗而出,而记注始失其官;自姚璹奏撰时政记,而载笔始由宰相所执。宋淳化中,梁周翰、李宗谔掌郎舍人事,始以起居注进御。后有撰述,亦必录本进呈。于是司记注者有所畏忌而不敢直书;而记时政者,则政事本其所出,二者与官书如出一辙。日历则据此铨次,系以日月,宋以后史,与官书无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此实为史职之大变”[10]257-258。但吕思勉也客观地指出:“史籍降而愈繁,网罗既非国家不能,整齐亦非私家所及,其不得不出于此,亦势使然矣。”这就是集体修撰虽为众人所诟病,而后世修史,终不能改变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所在,“此盖史学益昌,故其撰述遂为私家所不克胜,亦不可谓非史学之进步矣”[11]44。不仅能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来看问题,而且重视一分为二,用辩证的观点来探讨得失,理性而不乏客观。

谈到官修史书,就自然要涉及到所谓的“正史”问题。吕思勉对正史的内涵及外延的看法有其独到之处。他认为,正史就其内容而言,就是记载的史事较为重要、完整和正确。何种史事为重要?就旧时观念而言,可以马端临《文献通考·总序》之说作为代表:即(一)理乱兴亡;(二)典章经制。记理乱兴衰:而以时为纲,是为编年;以人为纲,乃为纪传;以事分类,所谓纪事本末。记典章经制而限于一代者,为断代史之表志;通贯历代者,则为通史之表志及《通典》《通考》一类之政书,“此四者,以昔时学者之见衡量,实皆可谓之正史”[11]45。这种观点和划分标准与一般史学史研究者的认识颇为不同。就组织形式上看,吕思勉认为,正史实际上都是借王朝之力而完成的,即便具体纂述出于私人之手,但材料也必来自于朝廷。从具体操作程序上看,南北朝之前,要么由私人自己撰述,要么由朝廷委任私人编纂,但其性质都是独修;唐以后都转变成由王朝设局,合众人之力来撰写,故其性质则转变为众修。这就是这两种形式的根本区别,二者各有所长,但至后世,因材料日渐繁多,独修已成为不可能。因此,吕思勉强调:“正史本不能看作一人之著述,即独撰者亦然。”[6]93-93从独撰和众修此消彼长的过程来分析正史组织形式变化的必然性,其观察符合历史发展的实际。吕思勉还从以下两个维度给予思考,一是就成果所受到的重视程度而言,正史是列于学官之史,汉代“官”与“宫”通,即正史被立于学宫,也就是说它是当时朝廷学校中所刊行的教材,“经之立于学官者,谓之正经,史之立于学官者,谓之正史,正史之名,由是而起”[6]95;二是“正史”称号来源,“初为学者的见解,后来则系功令所定”[4]116。前者如《史通》古今正史篇认六家为正史,后者如民国时代,由总统徐世昌下令,列柯绍忞之《元史》为正史。总之,吕思勉为正史所作的定义,考虑的因素更加全面,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宽泛。

在上述论述的基础之上,吕思勉对作为正史的纪传体史书的开创者——《史记》作了重点考察,对其组成部分予以追根溯源。指出纪传体以纪、传详理乱兴衰,以志详典章经制,其体例源自于《世本》,而《世本》出于战国之世,“故吾谓中国史学,实始于周、秦之际”[11]42。对此,吕思勉展开详细分析:

战国以前,除《世本》一书外,殆未有能编辑史官所记以行世者,故经始皇一烧而即尽。《世本》一书,盖私人所编辑,已在民间所载诗书百家语之列,故为秦火所不及。然则以《世本》为最早的历史,为《史记》之前驱者,其说殆不诬也。(洪饴孙撰《史表》,即以《世本》列于《史记》之前,居正史之首。)《世本》的体裁,见于诸书征引者,有本纪,有世家,有传,其名皆为《史记》所沿;有谱,则《史记》谓之表;有居篇、作篇,则记典章经制一类的事实,为《史记》所谓书,而《汉书》已下改名为志者。《世本》原书已不可见,就《史记》而推其源,则本纪及世家,出于古左史及小史;表源于谱;传者,语之异名,排列多人,故称列传。[6]110

其中,吕思勉对“语”的这种形式所包含的意义专门予以阐释,指出:“古代记言之史,体既恢廓,其后凡叙述详尽者皆沿之。以其初本以记言辞;又古简牍用少,传者或不资记录,而以口耳相授受也,则仍谓之语。”如《礼记·乐记》载孔子谓宾牟贾曰:“且女独未闻牧野之语乎?”[12]此记武王之事者称“语”;又如《国语》,是分国编纂的语;《论语》的论同伦,类也,此书是分类编纂孔子及孔门弟子的言行;《史记》本纪、列传,在他篇中述及的也多称语,如称《淮阴侯列传》曰《淮阴侯语》,“可知‘纪传’为后人所立新名,其初皆称‘语’”,“‘传’则本于‘语’及铭诔之属者也”[7]214-218。吕思勉的论述实发前人之所未发,不无可取之处。吕思勉又从叙事所包含的主客观因素来看待史表的价值和意义,视角与众不同。他认为,史之有表,似繁实省。因史法愈疏,则愈偏于主观;愈密,则愈近于客观。偏于主观者,事之详略去取,不妨惟意所欲;重于客观者,则既立定体例,即当搜求事实,无滥无遗,以待读者之自得。所以要达到尽可能的客观,则于零碎事实,所取必多,零碎事实,则非表无以驭之,“要而言之,事之零碎无从叙,又不可弃者,则以表驭之;眉目既清,事实又备,实法之最便者也”[10]226。由此推断今后史法较前愈加严密,表之为用必然更加广泛。他尤其赞赏黄遵宪所作的《日本国志》,用表极多,不无示范意义。[10]227至于论赞,他称《史记》系以“太史公曰”,则为司马谈和司马迁所自著,此四字多用在篇末,亦有在篇首或中幅者,“其所著,或补前人记事所不及,或则发明一理;皆有所为而为之,非空言”[10]229,由此他强调论史最忌空言,即两事而观其异同,就一事而求其因事义理,皆自然可见,不待穿凿附会以求之。[11]65又论《史记》中的《自叙》和《汉书》中的《叙传》,既述创作之由,又逐篇为之叙列。故欲探明一书的创作成就,必先知其书之何以作,及其书之如何作;而欲知其书之何以作、如何作,则须了解作者的生平经历和思想认识,也就是需要详考著书者的身世,或为之传记,或为之年谱,但“人之知我,必不如我自知之真,亦断不如我自知之悉,然则欲举我为何如人以告读者,诚莫如我自为之之得矣;此序传之所由兴”;加上古代重氏族,各人的事业多世代相承,故其自序“必上溯祖考,甚者极之得姓受氏之初;亦其时自叙之义当尔,非苟自夸其先世也”[10]246。吕思勉对纪传体相关体例源流的考察匠心独运,有助于推动对正史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三、探讨史学史诸问题中的比较意识和科学态度

吕思勉关注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差异,记言与记事的不同,讨论深具比较意识。首先他就文史哲三个学科尚未发展出明显区别的情况进行比较,针对《汉书·艺文志》将《太史公书》附于《春秋》之末,指出:“就心理根据言之,其时根于记忆的记载,尚未与根于理智的学术分张,而特与根于情感的文辞对立也。”[6]103这是从学科分化的角度立论的。其次吕思勉就著述的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相互关联给予辨析:“言事分记,乃古史至粗之体,其实言必因事而发;而欲详一事,亦必不容略其论议,记载稍求精详,言事即不容分析矣。此乃理势之自然。”[10]223二者不能截然加以区隔,记事记言之史,实相辅而行。至于科学态度,则表现在吕思勉对史书各种体裁前后相续的历史必然性及其优劣得失作了系统而不乏深刻的论述上:

纪、传以人为主,把事实尺寸割裂了,不便观览;所以又有编年体,与之并行。编年体最便于通览时代的大势,(任何一件事情,都和其四周的情势有关系,不考其四周的情势,则其事为无意义。然欲将四周情势叙述完备甚难;过求完备,又恐失之过繁;而时间为天然的条理,将各事按其发生之先后排列,则每一事之四周情势,及其前因、后果,均可一目了然,此编年史之所以似繁杂而实简易也。……编年史有两种体载:一如《通鉴》,逐事平叙,与单看《左传》同。一如《纲目》,用简单之语提纲,其笔法如《春秋》经,事情简单的,其下即无复文宇;繁复的,则于下文详叙,低一格或双行书之,谓之目。纲、目合观,恰如将《春秋》与《左传》合编一筒。编年史年代长者,一事在于何时,不易检索。因此,温公作《通鉴》,曾自撰《目录》。然《目录》实不完全,且别为一编,检索仍觉不便。若《纲目》,则阅览时可兼看其目;检索时可但看其纲,而所检索者即系本书,尤较另编目录为便利。朱子创此体以救《通鉴》之失,实为后胜于前,不能以其编纂不如《通鉴》之完善而并訾之也。读《通鉴》时,宜随意取一两年之《纲目》,与之并读,以见其体裁之异同。)且最适于作长编。(作史必先搜集材料,材料既多,势必互有异同,互相重复,故必依一定之条理,将其编排,则同一之材料,自然汇合到一处;重复者可去,异同者亦不待考校而是非自见;其或仍不能判,即可两说并存矣。条理如何,初无一定,要必依其事之性质,实即其事所自具也。时间为最普遍的条理。无他种条理可用时,时间的条理必仍存。即按他种条理分类,每一类之中,时间之先后,仍不可不顾也。)在历史年代不长时,得此已觉甚便,一长就不然了。一事的始末,往往绵亘数十百年,其伏流且可在数百千年以上,阅至后文,前文已经模糊了,要查检则极难。所以又必有纪事本末体,以救其弊。(必时间长乃觉有此需要,此纪事本末一体,所以必至袁枢因《通鉴》而始出现也。)有此三者,(谓纪传、编年、纪事本末三体也。纪传体以人为主,固不免将事实割裂;然人亦自为史事一重要之因素,非谓共能创造时势,乃谓其能因应时势,代表时势之需要耳。故钩求理乱兴衰一类的事实者,非有编年、纪事本末两体以补经传体之缺不可,而纪传体又卒不能废也。)理乱兴衰一类的事实,可谓很有条理系统,编纂者都能使之就范了。然典章经制,亦宜通览历代;而正史断代为书,亦将其尺寸割裂。于是又有政书以弥其憾。有此四者,而 旧日史家所重视的政治事项,都能俯就编纂者的范图了。[6]98-99

在此,吕思勉客观地指出每一种体裁所固有的长处,又实事求是地揭示新出体裁在对前者补充完善的同时又存在不可避免的缺憾,可见其观点是辩证的,也一定程度总结出史书体裁变迁的规律。譬如编年体便于考见一个时代的大势,以其时为纲,同一时代各方面的情形都能体现,还可以删掉重复的材料,因此特别适合作长编,但又存在“委曲琐细,不能备详,朝章国典,无所依附”[10]223的缺点。至于《通鉴纪事本末》,本为羽翼《通鉴》而生,因能删繁就简,去芜存精,分别部居,首尾具而因果显,故作为后起之秀而与纪传、编年两种体裁鼎足而立,但此体“以作观览之书则可,以修一代之史则不可,以零星之事,无可隶属,刊落必多”[11]47。总体而言,编年体便于通观一代大势,纪事本末体便于详载一事之始末,纪传体便于总核一人之生平,理乱兴衰之事,似无遗憾;但又还少不了典章经制专书来弥补其制度记载的不足,故有《通典》《通考》之作相继而出,此类著作搜采以博称,分类以详闻,最宜通贯历代,又书成于正史之后,足以弥补正史之阙而订其讹,故价值匪浅。[11]47-48

吕思勉还同样从时代的发展所提出的客观要求来探讨历史编撰和言语表述问题。他首先肯定史家不断创造出新的形式来满足历史编纂的内在需求,如汉代风气不甚重文辞,贾谊、晁错等虽以议论著称,但不过数人而已,以辞赋名家者不多,故此时撰述可通过其个人传记,备载其文;至后世以文辞自见者日渐增多,若史书载之则不可胜载,所以刘知幾欲变旧体,别立一书,“亦事势为之也”;唐以降,文字繁复靡所底止,故章学诚欲别设文征体,与史并行,“亦事势为之也”[10]224,此所谓“事势”,即历史发展的趋势。其次,吕思勉肯定通史的优点并论及它流行的客观条件。称史事后先一贯,强分朝代,如抽刀断流;何况断代为书,彼此衔接之间,矛盾在所不免,故以体例论,通史为便。重要的在于他以时代发展之变化的客观形势作为立论基础,强调“章实斋最称通史,而刘氏之意与之相反,此时代为之,不足相非也。盖刘氏之时,史书尚少,披览易周,故其所求在精详,不在扼要;欲求精详,自以断代为易。章氏之世,史籍之委积既多,史体之繁芜尤甚,编览已云不易;况乎提要钩玄,删繁就简,实不容已,此其持论之所以不同也”[10]222-223。再者,他论古今言语表达之异同的时代因素。称,古人重口舌,故其言语较优于后世,后世重笔札,故其文字较胜于古人;又古人语简,后世语繁,语简则含义多而其味深,语繁则含义少而其味浅;古人重情感,后世重理智,文学动人之处,必在于情,但说理之细,记事之详,古却不逮今,“此乃时代为之,无可如何之事”[10]237。这些也都是他考察史学史问题时秉持历史态度注重时代变化所得出的正确认识,比较意识也极为鲜明。

吕思勉对历史叙述真实性问题的关注以及对历史考证和纠谬所持的态度和方法,不乏科学精神,也体现了他观察问题的全面、系统和深刻的一面。他指出历史叙述之所以需要详加考辨,原因在于历史记载来源于不同途径的所见所闻,相关见闻在传播过程中必然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扭曲。即便没有明显的错误,也会在时间和空间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或因传播的频度和时间跨度的消极影响,或刻意弥补记忆缺失的过程带入太多,或勾稽史事过程中主观意识发挥失衡,或对相关事实判断的轻重失当,或受情感和理智因素的无端牵扯,或受累于个人好恶及外部压力的某种施加,或因见识或判断力的自身局限等等,导致“史事之不能得实”[11]60-62。吕思勉从认识论的角度阐述了历史认识因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的种种表现,分析较为系统全面,很有说服力。与此相呼应的是,吕思勉认为历史考证,既要有设身处地的基本立场,更要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和方法的灵活使用。在历史研究中注意对历史叙述中时间和空间因素的合理性进行考察,对研究对象客观程度的准确判断也不可或缺,同时要重视对历史撰述者的道德学识及其个人处境对其叙述客观性的影响,要重视历史演变过程中的趋势以及发展变化规律的探求;与此同时,注重研究过程和环节的合理把控,推理方法的恰当运用;要避免脱离事实的空乏议论,在运用科学研究方法的同时注意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特殊性等等。最后落实到“搜采惟恐不多,别择惟恐不少,此二语,固治史者所宜奉为圭臬矣”[11]62-63。以上论述,反映吕思勉对史学发展的成熟与否是与其所包含的历史主客观内容的多寡紧密相关的,只有不断推动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才能使得历史记载的主观内容不断减少,历史叙述才能不断接近于真理,历史学才能保持永久的生命力这样一种基本认识。

总体而言,吕思勉的史学史研究起步很早,贡献良多,不仅有针对经典史学理论名著进行研究的专门性著述《史通评》《文史通义评》,更有不少针对史学史领域具体问题和相关理论问题进行研究的文章和著述如《史学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等,许多论述可以说是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与同时期金毓黼在专门的史学史著述中所做出的特出贡献相比不遑多让。吕思勉的史学史研究贡献尤其表现在他能系统地对传统史学的发展演变诸问题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进行探究,前者如有关史学发展阶段及其演变的时代因素的深层次剖析,不仅注意到秦汉之际是一个界标,前此历史叙述存在人神不分的现象,以及停留在文献辑存、政治资鉴、诸子取用等方面的不足,史学意义不彰;后此,从对司马迁创始性贡献的高度肯定,到对刘知幾、郑樵、章学诚等在几个关键性转变中发挥的引领作用及包含的时代意义所给予的重点发掘,影响不可谓不深远。至于辩证地看待官修史书和私人修史的相互关系及其利弊得失,对正史的定位不为传统观念所拘囿,对纪传体史书各种体例源流的追溯,历史地看待史书体裁的演变等,是吕思勉从历史认识论的角度对史学史问题进行分析时所作的可贵尝试,符合现代学术研究所强调的科学性原则。最后,吕思勉从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对历史叙述的真实性进行考察的必要性以及在具体考证中所应该注意的种种事项,也不乏其宝贵的学术价值和现实启发意义。通过对吕思勉史学史研究成就的系统总结,有助于完善对其学术思想的认识,也是进一步拓宽近代史学史研究的路径之一,因而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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