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2023-01-05范玉雯
范玉雯
一、前言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通过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政策、投入方式以及搭建信息资源交流平台,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发展支撑,是财政科技部门积极探索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本研究通过调查分析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结合前期对国内先进发达地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研究,对进一步丰富完善河北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出几点意见建议,对加快支持建设创新型河北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发展科技金融的现实诉求
由于京津有更好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资源以及更加完备灵活的政策环境,内环京津的河北在发展中流失了大量的人才、投资、创新企业等优质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并加快建设雄安新区,逐步由北京向外疏解非首都功能资源,为河北省的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也对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科技金融体系,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河北省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正在加速释放。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累计认定数量从2008年的191 家大幅增加到2020 年的9400 家,年平均新增认定640 余家,排名跃升至全国前10 位,创新型企业的整体实力、平均实力都更加雄厚。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2020 年全省专利授权量5.2 万件,2020 年底累计专利授权量43.3 万件。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逐步深入和河北省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专注技术、创新、研发的市场主体数量将大幅增加,加快丰富和发展符合高技术企业资金融通需求的科技金融体系既符合现实诉求,也对进一步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具有正向引导作用。
三、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一)持续出台政策鼓励科技金融发展
顶层布局科技金融体系。河北省从全局出发,从顶层设计开始,在2015 年印发了《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首次正式且全面地就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加大科技企业融资力度、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等4 个大方面16 个小方面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发展路径,细化发展路线,2019 年科技、财政两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行动方案(2019-2022 年)》,鼓励支持完善科技信贷支持体系、科技企业投融资体系和科技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逐步细化出台具体措施。河北省围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金融租赁、贷款补偿等科技金融工具,陆续出台了《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总要求文件,以及各部门细化出台了《河北省科技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布局各类科技金融工具。
大力奖补充分鼓励发展。为鼓励支持科技金融的发展,省级各部门陆续出台了支持政策,包括《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关于鼓励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河北省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办法》等,为科技金融创新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河北省现有的主要科技金融工具
创业投资。截至2019 年底,河北省存续且营业范围含“创业投资”的机构近120 家,总注册资本约180 亿元,其中注册在石家庄60 余家,占比超50%,分布情况明显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相关。其中,成立最早且长期从事以创业投资为核心业务河北科技投资集团,围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广泛开展业务,累计支持科技企业200 余家,形成了较完整的创业投资支持体系。
引导基金。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先后成立了政府引导基金20 余支,规模约为80 亿元,其中支持创新创业基金10 支,包括创投、成果转化、战略新兴、工业技改等方向。河北省级引导基金在科技企业发展中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目前工商存续子基金63 支,以创投引导基金为例,约已投资项目145 项次,支持35 家企业挂牌上市。
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为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由财政科技资金对合作银行发放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予风险补助或奖励。经过4 年多的实践和经验总结,于2020 年底重新修订印发了管理细则,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升补偿效率,使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更加高效运营,及时分担银行风险,增加了银行发贷意愿。
科技支行。科技支行是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银行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通过针对科技型企业特性创新科技金融产品,银行内部考核指标区别化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精准化服务。河北省第一家科技支行设立于2015 年,经过6 年多的发展,河北省共支持建设了28 家科技支行。但就目前设立的情况来看,仅有7 家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建立的分支机构,其余21 家均为省内商业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业务结构和管理方式上来看,科技支行并未完全区别于普通的银行。
科技保险。2006 年科技部和保监会共同开展科技保险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2007 年北京市、重庆市、天津市、武汉市、深圳市及苏州国家高新区等6 个市(区)被确定为首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此后约贵州、甘肃、上海、广州等省市相继加入推进阵营。河北省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省级科技保险制度,但已有本地国有保险公司创新试点部分相关产品,如高新技术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等,每年保证金额约3000 亿元。2018 年,人保石家庄市高新区科技支公司作为省内首家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推出了14 种科技保险。
(三)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提到要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和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的改革,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并作为第一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为解决政府政策、融资企业、股权投资机构、银行等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河北省部分部门、地区先试先行,搭建了相关的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河北省搭建的金融服务平台有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石家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石家庄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双创双服金融科技平台等,通过整合资金供给方、资金需求方、中介服务、政府政策信息相关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省内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同时,为整合科技创新资源,集聚高端创新要素,河北省搭建成立了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发挥省级专业机构的战略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组织力量为企业技术研发提供支持。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省级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多部门联合制定成果转化激励措施。整体来看,河北省技术市场交易活跃,2020 年额达到了558.6 亿元,是2000 年的59.4 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实现快速提升。
四、研究结论
科技金融对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方式,扩大增加科技企业资金融通渠道,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对此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与尝试。这对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专精特新等高技术企业发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支撑和引领河北省经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河北省高度重视科技金融的发展,科技金融工作稳中有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方面是综合性政策和专门性政策不断出台完善,综合性政策呈现较强的连续性,专门性政策围绕综合性政策逐一有序展开,涉及政府服务、监督管理、产品创新、平台建设、奖励补贴、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对科技金融的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是政府资金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强,科技金融产品增多,围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以及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为着力点展开。
调查研究显示,河北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虽初步形成,但还有较大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是科技金融政策仍需不断完善,特别是实施效果不佳的政策应当及时地改进或清理;二是财政科技投入方面需加强部门沟通,避免部门之间政策重复或宣传不到位,同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考核;三是科技金融产品与规模不足,模式单一,创新性和适应性不足,并呈现出了更新迭代缓慢、停滞不前的情况;四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待深入发展,上市企业数量较少且增长缓慢,培育发展上市挂牌企业的措施在为企业提供规范管理、融资、资源导入等方面存在短板;五是科技金融领域人才匮乏,尚未形成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导致科技金融融合效率偏低;六是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尚未广泛形成规模,服务组织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分领域来看,股权投资方面,河北省投资机构较少,没有形成规模化投资,投资机构更加关注募投阶段,管退经验和资源嫁接能力薄弱;信贷方面,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产品尚未开展试点,已经开展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并未发挥实质性引导作用,科技支行很难获得独有的监管优惠政策;保险保障方面,尚未实施省级的政策制定和试点工作,已经开展的工作浅尝辄止;科技金融服务方面,迫切需要提高专业化水平,突出资源融合能力,打造品牌效应。
五、意见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同性并推动政策落地
国家相继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并颁布了一系列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河北省也相继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河北十条”、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等实施意见。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突出发挥科技金融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各部门已出台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拟出台政策的制定,打破各部门政策信息的碎片化现状,推动国家、省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快政策工具的推陈出新,真正起到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作用。
(二)推动省级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建设
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作为科技金融政策、工具、信息的聚集地和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能够集合各类供应主体和需求主体。应加快建立省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突出其工作职能作用,通过举办项目投资路演、政策解读、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导入科技信贷、创业投资、咨询服务、律所会所等服务机构,建立省内各类企业、机构初步筛选指标和项目数据库促进供给、需求、中介等各类信息的有效对接,建立上海证交所河北分所等上市挂牌培育基地,衔接各地市政府科技金融服务机构,起到资源嫁接和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结合,有效缓解投融资信息不对称矛盾。
(三)培育增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
根据河北省发展现状,结合国内外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加大对于科技金融政策研究的投入,研究制定出更符合河北省省情的科技金融发展战略规划,突出政策效果;金融工作专业性强、市场化程度高,要求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敏锐的捕捉学习能力和相应的管理服务能力,培育引进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提高领导干部科技金融工作能力,对内培育一批会用科技金融手段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人才,对外研究出台针对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的有力政策,吸引并留住一批人才落地生根。
(四)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
政策制定者要走出去、引进来,充分了解已出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结合实际经济发展情况不断调整、优化,同时掌握了解先进地区科技金融政策的制定实施情况,结合本地市场诉求引进并因地制宜,避免闭门造车拍脑袋的状况;培育一批科技投融资机构,以创业投资机构、科技支行、保险公司为重点,尝试探索融资担保基金、科技保险、集合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制度,初步形成全省科技金融体系;同时,加强各类政策的绩效管理,对效益不高、适用性不强、不符合市场发展诉求的政策要及时调整优化或废止,真正发挥政策的引导示范效应,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开展资金奖补经费支持等活动
在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方面,继续加大奖励补贴力度,激发各类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竞相增强资金支持的活力,同时降低资金提供机构风险损失的后顾之忧;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方面,建立省级专项计划,推动各地市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并为其运营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在支持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方面,采用事前立项和事后补助等方式,补贴企业、研发机构设备购置、技术研发、成果交易等,补贴中介服务机构运行经费,促进其提供公益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