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分析与海关支持路径初探
2023-01-05陶蔚莲
陶蔚莲 蔡 莹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作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30·60”郑重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不仅仅是一场能源革命、绿色工业革命,更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将影响我国未来40年的发展方向,对我国对外贸易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2021年10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内外畅通”是“双碳”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必须用好国内国际两方面资源。海关处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枢纽”,如何找准切入点,全面发挥在涉外安全、贸易、税收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是一个值得系统思考的全新课题。本文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相关中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尝试分析“双碳”目标对我国对外贸易在贸易成本、贸易结构、贸易规则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并立足海关职能任务,提出支持路径。
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与发展现状
(一)“双碳”目标提出的背景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科学家观测到全球地表平均温度持续上升,这通常被称为“温室效应”。全球气候的异常变化,对地球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生存挑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不仅是科学共识,还是国际社会的政治共识。上世纪80年代末,各国就已经开始通过国际协作加强应对,比较重要的组织与国际协议有: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诺德韦克宣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巴黎协定》等等。
其中,《巴黎协定》是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律文本,对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作出了统一安排。该协定的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的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要求各缔约方按照国家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并五年一次对实施情况进行审核,争取到本世纪中叶前后达到净零碳排放的目标。
(二)正确认识“碳达峰碳中和”
“碳达峰”指碳排放量达峰,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某一个时期达到历史最高值,之后逐步降低。(1)“碳达峰”并不单指在某一年达到最大排放量,而是一个过程,即碳排放首先进入平台期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然后进入平稳下降阶段。“碳达峰”是“碳中和”实现的前提。“碳中和”(2)“碳中和”有两层含义:狭义上的“碳中和”指人类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与人类活动吸收的二氧化碳在一定时期内达到平衡状态;广义上的“碳中和”为所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吸收量达到平衡状态。的目标是在确定的年份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与二氧化碳吸收量平衡,机理即为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通过CCUS(碳的捕集、利用与封存)、生物能源等技术,以及造林/再造林等方式增加二氧化碳吸收。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碳中和”不仅仅是环境问题,还是根本性的经济问题,是新时代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涉及经济发展模式和目标的重大转变。第二,“双碳”目标不是一个短期的政治目标,而是我国的长期战略,是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的重大变革。第三,“双碳”目标不仅仅只是涉及个别行业的调整,而是整个产业结构的巨大转型,也是全球所有国家都必须面对的转型。第四,“双碳”是一项可量化、严肃真实的工作任务。
(三)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现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当前,“双碳”目标已上升为我国国家战略,碳达峰、碳中和已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并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2021年5月,我国中央层面成立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快建立“1+N”政策体系。(3)“1”是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N”包括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重点领域和行业政策措施和行动。2021年10月,“双碳”目标的顶层设计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系统谋划,明确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是指导做好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我国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后续,中央还会陆续出台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科技、生态环境等各个具体领域的行动方案。
二、碳达峰碳中和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分析
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向绿色低碳转型,以减排降碳为主题的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和全球贸易竞争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将给我国参与国际经贸竞争带来新的挑战。
(一)碳达峰碳中和将显著增加我国制造业成本,对我国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提出新的挑战
我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国家,已经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有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首位,对世界制造业贡献比重接近30%。我国依托完备的制造业体系,为外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以2020年为例,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产业链更长、更能反映制造业发展水平的一般贸易进出口19.25万亿元,增长3.4%,占我国外贸总值的59.9%。
“双碳”目标下,我国国内供给侧能源体系的全面改造,以及需求侧涉及的碳价(4)“碳价”将碳排放的成本显性化,通过形成碳交易市场,将“碳需求”和“碳供给”进行有效匹配,提升碳减排的效率。、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将显著增加制造业企业成本。例如,2021年9月,电力供应紧张叠加能耗双控,导致限电、停产席卷我国广东、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多个行业一大批企业受影响,生产成本上升,交货期延长。此外,随着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大趋势,国际市场也会对中国企业和产品提出更高标准的环境保护要求,这将增加我国外贸企业的认证、贴签等成本。例如,在某类产品进入某些国际市场时,建立“碳足迹”声明(5)产品“碳足迹”声明是基于ISO14021:2016《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II型环境标志)》进行的一项国际公认的第三方验证发布报告。、“碳标签”制度等已经成为强制性要求;苹果公司也宣布将在2030年实现整个业务、生产供应链和产品生命周期碳中和,这意味着在苹果产业链供应链上的我国所有企业都要实现碳中和。
作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6)我国2019年排放二氧化碳101.7亿吨,占全球总排放量的28%,几乎相当于美国、欧盟、英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总和。我国需要用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完成全球最高的碳排放强度降幅,需要付出十分艰苦的努力。短期内,增加的“绿色成本”必然会削弱我国制造业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进而直接传导并影响我国外贸发展。我国外贸出口传统竞争优势明显削弱,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形成,亟需加快实现由价格、体量优势为主,向以技术、品牌、标准、服务、绿色等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二)“双碳”目标将持续倒逼我国贸易结构优化,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将迎来大发展
产业是贸易的基础。在“双碳”目标倒逼我国产业结构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我国贸易结构也必将随之不断优化。
一是对外贸易产品结构方面,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将迎来大发展。通过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改革双轮驱动,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完善进出口政策,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进出口,未来我国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排放产品在出口产品中的比例将不断提高;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将会扩大。例如,近年来我国在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发展迅猛,已具备全球竞争力,外贸竞争优势初现端倪。
二是贸易方式结构方面,加工贸易将由“以量为主”到“以质取胜”。多年来,我国作为“世界工厂”,通过加工贸易参与国际分工,承接了很多发达国家转移的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7)与一般贸易方式相比,加工贸易“两头在外”的贸易模式本质是发达国家在面向全球配置资源时,基于产品内贸易将高排放、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转移至中国,以隐性碳转移的方式利用中国的要素禀赋优势,榨取经济赖以发展的“要素租金”。加剧了我国的碳排放。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已从顶峰时期占外贸进出口总值的近6成,连续下降至现在的不到3成,但整体还位于全球价值链“微笑曲线”的底端,贸易顺差的背后是贸易碳逆差。(8)一直以来,国际上通用的界定国家碳排放责任的原则是“生产者负责原则”,即“谁生产、谁排放、谁负责”。在这种语境下,国际贸易直接改变了商品消费国和商品生产国的碳排放责任及碳减排压力。出于经济地位、技术水平、环境管制等方面的差异,发达国家把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外包给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碳排放的生产者责任,加剧了全球碳减排权责的不公平性。以2019年为例,我国出口贸易增加国内碳排放17.9亿吨,同年进口贸易减少国内碳排放8.6亿吨。合计而言,2019年我国2.9万亿元人民币贸易顺差的背后是9.3亿吨的贸易碳逆差,约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9.4%。“双碳”目标将推动我国加工贸易“由量转质”,加速向全球价值链“微笑曲线”的两端(品牌、研发、分拨和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拉伸,不断缩小贸易碳逆差,未来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和占比将继续下降。
三是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将不断提升,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新亮点、新引擎。实现“双碳”目标要求经济结构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绿色低碳转型。跟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因具有“两低两高”(9)“两低两高”:即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知识和人才密集度高的贸易增长模式。的比较优势,可以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全面推动各行业降本增效,对我国促进产业体系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当前,叠加全球疫情大流行背景,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贸易占比有望持续上升。以能源服务贸易为例,我国清洁能源行业坚定“走出去”,在海外投资建设风电、水电等能源项目,提供咨询、设计和运营等能源服务,在全球实现了从“跟跑者”到“引领者”的巨大飞跃,让我国在全球能源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席之地,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新亮点。
(三)企业能否达成“碳中和”将是开展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碳标签制度和碳核查体系将成为国际通行规则
随着碳中和逐渐成为共识,气候变化应对政策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全球正逐步形成“碳标签”(10)“碳标签”是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标注。“碳核查”(11)“碳核查”是指由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企业的碳盘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核查报告或声明的过程。等一致性规则的趋势。可以预见,未来企业达成“碳中和”将是开展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以欧盟立法的新趋势为例,2021年欧盟新法规针对动力电池产品,增加了“碳足迹”(12)“碳足迹”是指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直接与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GHG)排放量。的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动力电池产品的“碳足迹”必须经过第三方强制验证,才能投放欧盟市场。
目前,全球已有英国、日本、美国等十几个国家立法,要求其企业实行“碳标签”制度;很多知名企业,如百事、IBM、宜家等,均已要求其供应商提供“碳标签”,并将其作为列入供应链名单的必要条件。未来,“碳标签”将像质量认证标志、原产地等标签一样,普遍应用于国际贸易商品中。目前,国外发达经济体在碳核查领域已有多年研究经验,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标准,对于核查方法和核查监管都有详细的规定。相比之下,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起步晚,相关的“碳标签”制度、碳核查体系的理论实践基础较为薄弱,“碳标签”制度还需完善,碳核查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四)碳关税和绿色贸易投资壁垒将加剧国际经贸摩擦,但绿色低碳领域的经贸合作有望成为我国应对西方打压的破局之道
为保护本国产业利益,部分国家可能会以保护环境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通过加征碳关税、推行碳配额购买、设置绿色技术标准等手段,对进口的产品、服务和投资设置高标准环保要求。例如,2021年3月欧洲议会通过了设立“碳边界调整机制”的决议,欧盟将从2023年起对部分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其他一些国家和区域也正在酝酿类似机制。欧盟、美国等纷纷将气候变化与贸易问题捆绑起来,各国相继建立碳标准,这些变化都可能加剧与我国的经贸摩擦。
与此同时,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外贸领域的气候合作可以成为我国应对西方世界打压、遏制、妖魔化中国的破局之道。气候变化是21世纪人类共同面临的最大挑战,实现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全球合作。我国和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在发展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潜力巨大。通过促进绿色转型,协调减排降碳行动,加大向欧美等国出口光伏、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可再生能源装备、技术,实现双方在绿色低碳领域的经贸合作和利益绑定,有望推动“政冷经热”向“政热经热”转变,可以缓解我国和平崛起进程中面临的压力。
(五)碳中和将成为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的重点,国际经贸新规则的话语权争夺将愈加激烈
当前,气候治理已成为各国在后疫情时代提升自身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新杠杆。在国际经贸领域,高标准环境保护和碳排放要求也成为了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的重点。国际货物贸易正在向货物贸易和环境保护规则并重转变,相关规则都面临着新一轮的国际博弈和谈判进程。谁能在标准谈判上抢占先机,谁就能掌握低碳时代新话语权。
目前,西方国家正在多边、双边等层面,积极推动将高标准环境保护和碳排放要求纳入贸易投资协议谈判。《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美墨加协议》(USMCA)等都纳入了高标准环境保护条款,对绿色贸易有非常标准的具体规定,经贸领域的绿色国际规则话语权竞争日趋白热化。我国亟需加强绿色经贸规则研究,科学评估主要经济体碳排放政策,尤其是欧盟碳边境调节税及美国气候新政对我国影响,在双边和WTO等多边机制下做好应对。同时,尽快提升参与制定国际经贸新规则的能力,在推动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的同时,努力输出“中国标准”“中国方案”,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上努力向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转型。
三、海关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支持路径
碳达峰碳中和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技术要求高,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应立足职能优势,及时将“双碳”目标纳入政策目标,积极参与绿色贸易体系建设,大力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努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一)大力支持绿色产品贸易,持续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结构优化
大力支持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风电、光伏等战略性新兴绿色低碳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转型。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先进绿色低碳技术、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大力推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发展,促进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跨境流动便利,助力提高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检测维修、绿色再制造等业务发展。支持离岸贸易、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贸易增长点。
(二)推动建立促进我国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的“绿色关税”政策体系
结合国家“双碳”目标和绿色低碳产业部署,推动建立有利于引导产业绿色升级的“绿色关税”政策体系。
1.积极开展税政调研,推动优化关税结构。通过完善税则号列、降低关税税率、调整计税方式等,促成绿色低碳产品的关税优化调整。采用差别性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等,严格限制高碳产品出口,鼓励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引导企业更多进口资源或能源消费类等重点产品。
2.充分运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加工贸易等政策优势,简化相关审批手续,打造“绿色高地”。完善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严格控制“两高一资”(13)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加工贸易产业。鼓励加工贸易等保税业务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实现向绿色环保型的高端产业链方向发展。
3.推动完善并落实好国家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和企业的优惠关税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减免税、进出口优贸协定税率等优惠政策,提高海关减免税审批效率,实现降本减负。
(三)量身打造绿色贸易个性化监管服务措施,赋能绿色低碳企业发展
推动完善碳标签制度和碳核查体系,鼓励企业尤其是出口贸易企业开展碳标签认证工作,探索实施碳核查进出境监管,助力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建立。关注商品的新变化、新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海关数字化转型和顺势监管,不断优化海关查验、商品检验检疫、运输工具监管等制度。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开展将碳排放和碳标签纳入企业认证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推动外贸企业实现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低碳化。充分运用企业信用培育、海关事务担保模式创新等便利管理措施,助力绿色低碳企业发展。
(四)发挥边境保护职能,筑牢国门“绿色屏障”
加大绿色贸易领域的风险分析研究,科学设置与低碳相关的风险参数,不断拓展风险防控覆盖面。强化进口监管,发挥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作用,坚决杜绝污染产品和污染产业向我国转移。集中打击和治理“洋垃圾”等各类走私活动。加大海关对绿色低碳商品、技术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守护低碳能源、粮食安全通关,增强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能力。
(五)强化国际绿色贸易分析研判和统计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化解“绿色壁垒”
1.充分发挥海关实时感知企业冷暖和掌握外贸一线数据的优势,探索研究制定我国绿色贸易相关的统计分析规则,例如“贸易碳逆差”的统计分析。
2.加强对国际碳关税和碳贸易政策的跟踪研究,指导相关行业做好应对准备。关注国外技术标准和规则的最新变化,建设与低碳减排相关的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
3.建立低碳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与政策帮扶。加强对绿色低碳相关行业进出口原料、设备、成品等进出口数据的监测预警,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为我国“双碳”工作提供重要辅助和决策参考。
4.定期发布绿色低碳行业“晴雨表”,更好地反映绿色低碳产品的进出口情况,帮助相关企业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和方向,引导产能合理调配,防止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助力产业健康发展。
(六)积极参与国际经贸竞争与合作,努力提升我国在国际绿色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
加强绿色贸易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碳标签评价体系、碳税等规则标准,以及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新兴领域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不断加强话语权。持续跟踪WTO、CPTPP等国际经贸协定中环境产品的降税谈判,利用关税工具维护我国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利益。深度参与WCO《协调制度》修订,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光伏等产业在国际贸易中创造更有利的发展环境。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参与国际低碳贸易壁垒谈判,打破绿色壁垒。助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四、结语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多维、立体、系统的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并将深刻影响我国未来几十年的发展进程。2021年开启了我国碳中和行动的“元年”,当前“双碳”目标要求已经全面融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各行各业都在积极制定碳中和具体路线图。产业链供应链脱碳化将成为未来发展方向,绿色贸易也将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趋势。
“十四五”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期、窗口期。继2001年加入WTO后,我国外贸发展又一次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双碳”目标要求我国对外贸易走转型升级之路、加快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提出了碳关税、贸易碳逆差、碳标签、碳核查等诸多新课题。我们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顺应低碳经济发展潮流,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机遇,深入研究绿色贸易相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拿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我国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助力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