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监管中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2023-01-05詹金碧李天海
詹金碧 李天海
(贵州省湄潭县农业农村局 贵州湄潭 564100)
非主要农作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以外的作物。非主要农作物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产业结构调整,部分非主要农作物种植经济效益显著[2],其种植面积逐年上升,种子销量也随之增加。因此,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监督检查,管理好湄潭县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及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杜绝假冒伪劣现象及其他种子违法案件的发生,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应当登记而未经登记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及品种包装标签与登记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确保湄潭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现状
湄潭县农产品资源丰富,是典型的内陆农业县,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玉米、马铃薯、红薯,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茶叶、油菜、辣椒。先后被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授予 “全国农村改革实验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粮油高新科技示范区”“全国商品粮油生产基地县”“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全国优质烤烟基地县”“全国三绿工程示范基地县”“全国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示范县”“全国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县”等荣誉称号。近年来,湄潭县按照“生态立县、特色兴县、产业强县、旅游活县”发展战略,积极培育果蔬产业,打造特色辣椒示范基地。据统计,果蔬、中药材等专业合作社就有200余家,其中辣椒专业合作社就有23家,非主要农作物种植经济效益优势显著,特别是辣椒种植面积迅速上升,2021年达到22.05万亩,高粱种植面积3万余亩。
湄潭县辖15个镇(街),有33个农作物种子经营场所,经营门店370余家,经营品种1 000个左右,门店以零售经营为主,种子来源于全国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2 存在的问题
由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销售市场一直处于放开状态,市场监管力度不大。2017年以前,以蔬菜为主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不需登记,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种子品种多、乱、杂,假冒侵权等问题十分严重,因种子质量引起的纠纷逐年上升,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2017年5月后,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出台,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实行登记推广销售,2018年将非主要农作物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通过市场监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2.1 经营者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市场准入开放,部分经营者无文化或文化素质偏低,对法律及种子相关业务知识的理解和领悟不够充分,守法经营意识淡薄,经营行为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完善,出现种子纠纷后处理很困难。
2.2 市场品种数量多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品种繁多,农民不清楚如何选择,同一类品种中少则几种多则几十种。
2.3 种子经营门槛低、监管难
种子质量良莠不齐、品种混杂,同质同类品种多,主导优质品种缺乏,消费者无所选择,优良品种推广普及难度大。
由于种子经营门槛低,经营者大多年龄结构老龄化,虽然都进行过培训,但与要求还有差距,缺乏专业知识,而种子管理人员少、管理难度大。部分种子经营者把种子等同于百货销售,不能提供栽培咨询服务,不利于良种的推广和种植。
2.4 无证经营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比如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路边摊等。
2.5 跨区域经营
有不法经营者在集市上外县跨区域或本县内跨镇未办理任何手续销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给农业生产埋下安全隐患。
2.6 经营混杂
在经营门店有专门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也有经营农药蔬菜种子的,还有些经营百货的店面也摆放几包蔬菜种进行销售的。
2.7 散种子未包装销售
少部分存在销售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的蔬菜种子,这些种子从公司生产出来就没有小包装,种子质量良莠不齐。同时还存在带包装的种子拆包分卖情况。
2.8 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
从检查情况来看,品种名称标注混杂,有的存在同一品种多个名称,包装、标签还需进一步规范,种子经营档案不健全,经营台帐记录不规范,绝大多数种子经营户未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记录不详细。
2.9 未开具有效凭证
经营者未向购买者开具有效凭证,而购买者也没有向经营者索要凭证的习惯。
2.10 虚假广告宣传现象较多
一些经营者为了销售品种,夸大宣传品种的抗性和产量,对品种缺点言之甚少,误导用种者。
2.11 经营环境差
一些种子经营门市部较小且地面潮湿,种子、化肥随意堆放,不利于种子的保管。
2.12 种子质量抽查覆盖面小
由于基层种子管理人员少、经费欠缺,监管人员无鉴定、检验等职能,给种子事前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
3 应对策略
3.1 强化宣传
通过网络、媒体、宣传车及举办各种培训、市场检查等方式向经营者、种植者宣传种子相关法律法规,让经营者守法经营,减少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也让种植者知道如何选择安全放心的种子,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3.2 加强种子企业监管,规范包装标签
强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监管,从源头抓起,杜绝源头散种子出售,规范种子包装标签[3]和使用说明,使企业生产出来的种子质量、包装标签、使用说明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严厉打击套牌、掺假等违法经营行为。
3.3 严把种子质量抽检,确保用种安全
要坚持“质量兴种”的原则,加大非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力度。一方面要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紧紧围绕“诚实守信、方法科学、行为公正、数据准确”的质量方针,加强检验员的能力培训和考核,强化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检测数据合格。另一方面要扩大抽检范围,不断提高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抽检覆盖率,严防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3]。
3.4 建立种子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建立种子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品种登记、种子包装、种子标签、种子生产档案、种子经营档案、种子质量档案、备案登记情况等的全面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对重大的种子罚没、销毁、召回等处罚事件,应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同时建立举报、协查工作机制,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2]。
3.5 实行责任追究制、质量合格准入制
一是对市内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经营批零户采取市站登记、留样备查、质量抽查、县站备案、田间检验、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的监督检查制度。二是专项整治、日常巡视检查、不定期突击检查。三是坚持先试验示范,后推广的方法,对销售的种子建立销售档案、售后跟踪大田种植勘验、品种展示,以活体来鉴别,达到宣传、推广优良品种的目的;对引进销售的种子,坚持“谁售出、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为农户提供全程、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企业自产的种子在收获入库时,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种子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种子质量,合格的出具种子质量合格证,逐步建立本地自产种子合格证准入制度[1]。
3.6 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维护市场秩序
湄县潭种子管理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联合执法、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合力,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采取专项整治、日常巡视检查、不定期突击检查,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未登记先推、套牌侵权、经营档案及销售台账建立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彰显法律威慑力,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3]。
参加文献
[1]刘远平,周禹,张亮.唐山市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现状及管理建议[J].中国种业,2020(9):27-29.
[2]李枫.瓜州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市场管理现状及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4(12):24-26.
[3]简健平,刘玄,林素琴.渝北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监管问题及对策建议[J].南方农业,2018,12(31):68-70.
[4]周禹,付丽军.关于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管理的建议[J].种子,2016,35(1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