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选贤任能制度权威构建与效能提升机制研究
2023-01-05佟玲,于辉
佟 玲,于 辉
(1.兰州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2.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要不断严密党的组织体系,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1]。在新时代,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重在选贤任能,关键在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以下简称‘选贤任能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将其作为党的领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选贤任能制度既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基本任务,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一、政治把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全面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规定,也是新时代选贤任能制度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障。新时代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选贤任能制度建设政治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导党选贤任能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党的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行动指针。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加强选贤任能制度建设作为科学有效选贤任能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将选贤任能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多次阐述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及其实践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2]“重点是要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3]。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党在新时代健全选贤任能制度及其实践的目标指向等基本问题,既描绘了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战略蓝图,又为实现这一战略蓝图明确了“路线图”,在指导选贤任能、推动选贤任能制度建设中展现出强大真理力量。在新时代,完善选贤任能制度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健全选贤任能制度的价值旨归、重要作用和战略要求,把其作为健全选贤任能制度的向导,将其贯彻于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各领域各环节。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之所以坚强有力,党管干部原则是很重要的原因,要自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4](P316)党的选贤任能制度体系是“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体系”。“党管干部”是基本政治前提,强调选贤任能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突出强调党在选贤任能制度建构和提高选贤任能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角色定位和价值功能。一方面,坚持党管干部是对建党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选贤任能实践的经验总结。党中央始终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选贤任能工作进行集中统一领导。从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政治挂帅”、“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5](P305),到邓小平同志提出“没有党的领导,真正又红又专、特别是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队伍也建立不起来”[6](P266),都体现出党管干部与选贤任能的逻辑关联。另一方面,党管干部原则是对党的领导的本质特征的生动诠释,体现了实现选贤任能的本质要求与科学路径。坚持党管干部是选贤任能的基础和前提,脱离了党的领导,选贤任能就失去了根本依托;选贤任能是党管干部的途径和方法,是党的重要执政方式。在新时代,党的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对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统筹规划,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选贤任能全部工作之中。
3.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7](P48)。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否则就会偏离方向。一是坚持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政治方向。在选贤任能制度建设中坚守政治方向,就是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党的选贤任能制度建设中坚守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略,将坚守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选贤任能制度战略规划、政策制定、任务部署、工作推进的实践中去,确保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坚持选贤任能的“第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8]。这一论断明确了选贤任能“政治标准”的重要内涵。坚持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政治标准,其根本诉求是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属性,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和政治涵养。同时,政治标准为选贤任能提供了明确、全面、具有时代性的衡量维度,为确保党的干部团结、实现党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目标提供根本保障。三是营造良好的选贤任能政治生态。选贤任能能否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的选贤任能纪律和制度等能否得到精准落实,关系到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亦构成了党中央权威巩固和领导力提高的关键变量。因此,必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党的选贤任能制度的腐蚀,加强选贤任能制度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政治价值观,坚决治理选贤任能中的政治顽疾,涵养风清气正的选贤任能政治生态。
二、立场坚守:以人民为中心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的根本价值指针。
1.坚持选贤任能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既是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根本目标,也是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其“选贤”和“任能”的根本价值旨归。健全选贤任能制度是党的初心和使命在制度层面和国家治理上的体现,是党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途径。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的干部要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党的选贤任能工作要听取人民的意见,受人民监督,党所选拔的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而使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性质与其初心根本一致、与人民的根本利益高度契合。坚持选贤任能为了人民,既是中国共产党初心和使命的生动践行,也是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的根本价值诉求。
2.坚持选贤任能依靠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9]将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置于人民群众群策群力的力量之上,既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切把握,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民立场的生动彰显。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党的干部队伍建设能力之所以能够不断提升,正是因为依靠人民。考察干部能力,最了解实情的是人民群众;选拔优秀的干部,最有发言权的是人民群众。选贤任能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经验的创造和积累,都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群策群力。新时代选贤任能制度建设要自觉以人民为师,善于从人民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鼓励群众对干部考察识别、选拔任用、管理使用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3.选贤任能效果由人民评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7](P70)人民是选贤任能制度建设效果的最终评判者,党的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水平和成效必须由人民来评判。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党的选贤任能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将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选贤任能得失的根本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前所未有的决心进行自我革命,检视选贤任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群众意见作为衡量选贤任能效果评判的“标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查处“封官许愿”“跑官要官”等行为,党的选贤任能环境变得风清气正,党群干群关系变得更加密切。在新时代,党的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应在政策制定、规范出台、制度效能评测等方面增加群众话语权和评判权,将“阅卷权”交到人民手中。
三、权威建构:选贤任能制度权威性
制度权威建构是落实制度的重要基础。选贤任能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权威性是指“制度所承载的规则、规范性要素,通过与制度主体的互动,嵌入主体的行为方式和心理思想内部,从而实现秩序和价值”[10]。本文主要从主体、客体和监督三个层面来构建新时代选贤任能制度权威。
1.主体层面制度权威的建构
从主体层面来看,选贤任能制度是否具有权威性主要取决于主体(即党员干部)的价值认同。通过强化主体价值观念层面的认知,将制度所承载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因素“嵌入”到党员干部的自我意识中,是建构选贤任能制度权威的重要路向。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加强党员干部价值认同的思想基础,党员干部缺乏信仰和理想,就会“表里不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应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将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之上;要不断深化对选贤任能规律的认识,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尤其要学习干部队伍建设史,在对历史回顾和经验总结中认识坚持选贤任能制度的重要性,将理想信念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之上。二是做好制度理论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综观党的选贤任能史,从毛泽东同志提出“从思想上、政策规定上和工作方式上划清是非界限”[11](P51)的任务,到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6](P333)的重要作用,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的制度建设要求,我们党对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对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时代提升选贤任能制度权威性,应做好制度理论宣讲和推广工作,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敬畏和维护制度的意识,使其深刻意识到选贤任能制度对于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客体层面制度权威的建构
从客体层面来看,选贤任能制度是否具有权威性主要取决于制度是否具有“合理性因素”。这种“合理性因素”指“制度具备正当性、公正性等道德力量,制度应该被遵从,强调对制度服从的基础来自制度受动者内心的认同,而非任何形式的强制或操纵”[1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域下,选贤任能制度的“合理性”主要表现为“制度优势”,这种制度优势能够增强党员干部对制度的认同、激励党员干部的制度参与,为制度客体嵌入主体提供认知层面的价值基础。因此,选贤任能制度的权威建构需要从发挥制度优势入手,通过主体的认同树立制度权威。一是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优势,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确保选贤任能制度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将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置于人民群众的群策群力之上;三是坚持德法协同,切实保障选贤任能制度顺利实施;四是坚持干部工作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提升选贤任能制度效能;五是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精神上紧密团结;六是发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选贤任能制度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显著优势。通过对选贤任能制度优势的彰显,进而赢得党员干部对这一制度的主动认同,树立选贤任能制度权威。
3.监督层面制度权威的建构
除了主客体层面对制度建构的重要作用外,制度权威建构也需要通过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来提升党员干部内在的“个人义务感”和“政治责任感”。一是政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7](P547)。通过政治监督保障选贤任能制度执行,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中央关于选贤任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贤任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检查党的选贤任能理论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二是全过程监督。以规范和约束选贤任能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过程覆盖、权威高效的选贤任能监督体系,将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强对选贤任能制度执行的全面监督。要反复研究和预判选贤任能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者主观上可能出现的种种非理性的活动,提高制度执行者的违规成本,将落实选贤任能制度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三是精准监督。对选贤任能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精准监督,既要善于运用书面报告、谈话提醒、专项检查等常态化路径,也应及时开辟监督新途径,创新“大数据”监督模式。通过运用多维多源的数据对选贤任能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借助实时流动的数据监测进行同步分析和计算,实现监督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四是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对选贤任能工作的监督渠道,通过新媒体平台等建立便捷快速的举报投诉机制,向广大群众征集有关部门和人员在选贤任能制度落实不到位、权力滥用等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及时举报身边违反选贤任能制度的现象,鼓励群众勇于和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四、效能提升:选贤任能制度的原则导向
健全选贤任能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制度实施规范选贤任能各个环节,规范选人用人权利运行,促进选贤任能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以鲜明的原则要求为建设导向,推动选贤任能制度建设朝着既定目标稳步前进,进而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提供干部支撑。
1.系统性原则
选贤任能制度是由素质培养体系、知事识人体系、选拔任用体系、从严管理体系、正向激励体系等相互联系的多重体系构成的有机整体。因此,新时代党的选贤任能制度建设不能自我割裂、片面推进,而应着眼于系统性要求,找准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难点,采取重点突破、系统集成的办法予以落实,进而系统性地提升其制度效能。值得注意的是,“系统性建设不等同于共时性与均等性建设”[12],为适应党在新时代的建设步伐,选贤任能制度建设必须围绕党在当前阶段的中心任务而具体展开。在选贤任能推进的具体过程中,制度建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侧重。依据选贤任能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实际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实施策略,系统谋划、动态调整制度建设序列,进一步优化选贤任能制度建设路径。
2.时代性原则
选贤任能的任何制度都具有时代性,任何选贤任能制度都是对时代特征的把握,其制度内容及其制度演变都离不开所处时代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选贤任能制度不断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只有不断适应时代新要求,应对新挑战,回答新问题,才能保持选贤任能制度的生机和活力,赋予选贤任能制度以新的内涵和意义。在新形势下,应坚持选贤任能制度内容的“立改废释”并举,加快补齐选贤任能制度短板,对那些不符合执政规律和选人用人规律、不利于选贤任能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废止那些已经滞后于时代、操作性不强的制度文件,加大选贤任能制度解释力度。坚持时代性原则,是党的选贤任能制度对新时代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自我认识、对新时代世情国情党情的整体性把握、对过往选贤任能制度的批判性反思和对未来选贤任能的理想性的制度引导,将选贤任能制度建设成全面反映时代、深层次透视时代、理解性的解释时代、理智的反观时代的制度。
3.层次性原则
选贤任能制度实施是选贤任能目标转化为行动并产生制度效能的过程,涉及多个层级和领域,因而在其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选贤任能制度的层次性,推动选贤任能各具体制度协同运转。从纵向结构来看,中国共产党的选贤任能制度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干,由选贤任能各领域各层级法规组成的制度体系。低阶的制度法规是高阶制度法规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包容、递进、发展、深化的动态变化关系,因而选贤任能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也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特性,对于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选贤任能制度,明确其效力等级。从横向结构来看,选贤任能制度系统可以横向展开若干既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又各自独立平行的部分,这些“侧面”具有相互影响的渗透融合关系。2018年党的组织工作会议将选贤任能中起主要作用的制度明确为党管干部前提下的素质培养体系、知事识人体系、选拔任用体系、从严管理体系和正向激励体系。这五大体系就是选贤任能制度的重要“侧面”。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必须明确区分不同制度的层级和位阶,坚持逐级优化原则,考察选贤任能制度统一体中各层级制度在制度实施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针对性进行调整和优化。
五、重点突破:加强重点领域的制度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要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加强选贤任能重点领域体系建设,既是推进新时代党管干部、选贤任能的制度供给的现实要求,也是形成稳定有序的选贤任能治理格局的实践路向。
1.基础机制:加强素质培养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党大学习,没有干部大培训,就没有事业大发展”[13]。“要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3]。素质培养体系是党选贤任能制度的基础机制,事关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执政能力。一是建立以政治素质培养为主的源头培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4](P312)。因此,需将政治素质提升作为素质培养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落实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政治上讲立场、讲方向、讲原则、讲道路,筑牢信仰之基;通过建立道德教育常态化机制,提升广大干部的政德修养;通过完善干部教育学习培训机制,强化理论之基;通过建立纪律与作风教育常态化机制,夯实廉政之基。二是建立以“接班人”培养为主的跟踪培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优秀年轻干部要有足够本领来接班”[3]。在新时代,必须将年轻干部培养作为新时代加强素质培养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实行年轻干部储蓄计划,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学习力度。同时,加强实践锻炼和政治历练,组织年轻干部深入实际,在服务基层中积累经验、增长本领。三是建立具有系统性、针对性的全程培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素质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朝夕之功”。因此,必须要增强干部素质培养的系统性,系统提升领导干部政治领导、改革创新、驾驭风险等方面的本领;同时,加强干部素质培养的针对性,有针对性地培养宣传思想干部、法治干部、妇女干部、军队干部等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高素质干部。
2.前置机制:推进知事识人体系建设
干部考核制度是选贤任能的前置机制,是精准评价干部、合理使用干部的关键依据,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3]。一是完善日常考核制度。从考察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入手,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一周一汇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兑现的方式落实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干部实绩评定制度,进一步考察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效果,推动考察评价、过程研判、结果运用、考核约束常态化。二是强化分类考核制度。坚持分领域结构性考核,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坚持分层次开展功能性考核,针对领导干部任职岗位专业特点和岗位层次的特点,因地制宜设置干部考核指标和权重。三是完善近距离考核制度。完善近距离考核制度,重点是建立在重大任务和事件中干部表现专项考核制度,近距离考察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部署中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将领导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的综合表现纳入干部考察的重要范围和指标。
3.核心机制:完善选拔任用体系建设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党选贤任能制度的核心机制,事关选贤任能的人事相宜和效能发挥,是提高党选贤任能质量的重要制度保证。一是加强选拔任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选拔任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应具有前瞻性,总体规划决定具体制度实施;总体规划应具有整体关联性,强调选拔任用制度内部要素之间围绕党的选贤任能核心理念和顶层目标进行起承转合和适度衔接;总体规划应具有实操性,制度设计成果应具备实践可行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选拔任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在干部选拔任用前置程序上,实行干部素质验证前置机制,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进行个人事项填报审查和干部档案审查,坚持“凡提四必”;在任职程序上,应充分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所选干部进行充分监督和考察;在免职、辞职、降职程序上,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降职制度;在选任程序监督上,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做到善择赏之、过择匡之、患择救之、失责革之。
4.保障机制:深化从严管理体系建设
从严管理体系建设是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科学选贤任能的关键保障。一是建立选贤任能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党员干部能够对照清单进行自检,明确选贤任能实践中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依据对违背规则后果的考量进行利益权衡,以决定是否终止或修正当前行为。二是完善干部召回制度。“干部召回制度体现的正是新时代对干部进行全面从严管理的需要,是针对基层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干部不作为、懒作为现象开出的一剂猛药”[14]。完善干部召回制度既要顶层设计制度执行程序和执行标准,也要建立和完善制度的实施细则,推动干部召回制度与干部问责制度、干部处分制度有机衔接。三是落实干部问责机制。从制度完善层面推动干部问责制度向纵深发展是当前从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新时代,干部问责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应充分“回应问责主客体多元化的实践趋向”[15],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进一步压实问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着力提高问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5.动力机制:强化正向激励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3](P5)。正向激励体系是党的选贤任能制度的动力机制。一是在政治上激励干部。加强正向激励体系建设,应从政治激励上入手,对那些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干部要及时大胆任用,抓好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激励各级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二是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通过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将干部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的无意过失和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确保该容的大胆容,帮助干部及时补救因失误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及早发现尽快纠正,使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三是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统一。要为踏实肯干的干部加油鼓劲,保障干部正常福利;要为有闯劲、敢担当的干部撑腰,及时给予精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