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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涉农法律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2023-01-03李向楠姜紫宸

农村科学实验 2022年8期
关键词:农业院校农林法学

李向楠 姜紫宸

(北京农学院,北京 102206)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依法治农和法治强农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2021年我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提出“要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明确提到法律服务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也重点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农业院校作为培养我国乡村人才的主要阵地,作为最直接输出乡村振兴人才的源头,应该肩负起为国家培养乡村振兴涉农法律人才的重任。

1.加强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

1.1 乡村振兴需要专业的法律人才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国家对农业农村问题高度重视的今天,培养专门从事农业农村相关法律业务的律师,非常迫切。大力推进农村法制工作建设,农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多数农民法律意识仍处于上升期,需要专业的法治人才来帮助乡村振兴主体预防和解决纠纷,来帮助乡村振兴主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和风险负担问题,农业科技进步的技术伦理和生物安全问题,粮食安全保障与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利益保护的问题,农业生态安全、农村环境保护、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的制度化法律化问题等,这些都为农林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课题。

1.2 人才供给与农村需求之间严重不平衡

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时期,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时期,处于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之中,在这个过程中,有越来越多的现实法律问题需要回应。我国农村和农业发展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其中既有农业农村自身发展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有城乡发展不平衡带来的法治资源供给不充分的问题。从事农业农村法律业务的律师是有准入门槛的,并不是每一个律师都可以胜任,需要具有农业农村法律方面的专门知识、技能、方法和法律职业素养。我国农林高校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单一,人才培养未能充分发挥农林高校的学科优势,普遍存在重共性轻个性、重理论轻实践等弊端,传统的农村生活艰苦,涉农法律人才在就业选择中往往选择留在城市工作生活,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1.3 培养高水平的涉农法律人才是农林涉农法律专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民组织制度、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文化传承等,都需要法治支撑,都是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林院校的根本使命就是扎根中国大地,不断深化农林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农林人才培养模式,为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输送更多有政治定力、有理想情怀、有文化素质、有突出专长的高质量专业人才。随着农业农村发展,乡村(社区)依法治理需求突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婚姻家庭继承关系变化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户家庭带来了市场、法律、道德多重风险,纠纷类型和形势日趋多元,培养高水平的涉农法律人才是农林涉农法律专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2.农村地区对于涉农法律人才需求

2.1 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

法治人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中坚力量,自觉地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有大格局、大视野,才能真正领会法律精神,将法律与多变、复杂的乡村乃至中国实际紧紧贴合,才能真正实现法律价值。

2.2 应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

法律职业作为社会公正的守护者,担负着社会利益的分配任务。农村的“乡土性”“人情文化”构成了乡村的底色,读懂乡村在于实践,需要扎实深入乡村一线。法学教育主要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使其接受良好的法学实践能力、法律职业和法律职业基本技能的训练。只有接受法学教学过程实践各环节的良好训练,法学人才的知识结构才是科学合理的,才能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才能培养成千上万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法学人才,以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

2.3 高尚的品德

法学教育和任何教育一样,首先注重的是人,是人的品德。对社会和国家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是当代中国大学生的首要素质。法律人才除了上述品德外,鉴于其专业性质与国家政权联系密切,还必须具有忠于国家和人民、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追求正义、维护公正的品德。这是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要真正立足岗位,敢为、想为、尽力为,敢于吃苦,善于吃苦,乐于吃苦,扎根农村大地,服务三农发展。

2.4 热爱涉农法律事业

新时代涉农法律人才应该以农民为本,懂农业、懂法律、爱农村、爱农民,立志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涉农领域服务,着力解决各涉农法律问题、维护农民权益,从而不断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村文明进步、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3.农林类高校法学专业现状

3.1 培养目标趋同

农林类院校法学专业开设起步晚、历史短、学科地位处于弱势、专业发展底子薄,大多数农林类院校的专业培养目标同其他院校趋同,尽管部分农林类院校的培养目标有提及“熟练掌握和运用农业法律法规,为广大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型人才”,但实际的课程培养中却并未体现出来。同时,在专业考核中,历来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内容上,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是最主要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很高,其他课程分值较少。所以,不论是学生的主观意愿想要选择上的课程,还是学校迫于实际情况,转而围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法律考试来安排教学内容的情况普遍存在。

3.2 缺乏农业院校特色

尽管多所涉农高校开设了农业农村法治方面的课程,很多综合类大学的法学院和政法类院校也开设了包括土地法、食品安全法、合作社法等农业农村法治专题课程,但是目前我国农业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没有考虑农业院校的学科背景与优势,其进行的法学教育安排还是在借鉴其他综合类大学、政法院校的教育模式,无论是从培养的目标、课程的设置还是教学的方法都与综合类大学相仿。

3.3 缺乏涉农公共法律服务实践

法学专业性强,农业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计划长期偏重对理论课程的教学,对于实践部分相对较少,涉农法治教学实践相对更少,当今农业院校的在校生,尤其是城市中的学生,普遍对农业、农村、农民了解较少,不能深入到农村对当今我国农村法治环境进行深度的调查了解,在课堂学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仅有的涉农法律知识也都是纸上谈兵,不能将知识与实务其进行有效连接的问题。

3.4 注重对学生的法律知识专业教育

将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被摆在了次要位置,农业院校法学专业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乡村振兴法治人才的重任,尤其国家对乡村振兴法治人才的要求不仅仅是对一般法律人才的要求,乡村振兴法治人才服务的对象是法律意识更加淡薄、对法律工作者依赖性更强的广大农民等群体,这就要求乡村振兴法治人有更强的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

4.乡村振兴法治人才培养路径

4.1 明确培养目标

以农为本,着力培养能够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等各类涉农法律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农民权益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在课程设置上,创新课程安排,加强跨学科教学交流,除教育部要求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外,额外开设与农业相关的专业课程,例如《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种子法》等相关法律学习,强化学生涉农理论知识,为将来从事涉农法律实务夯实理论基础。凸显农林类高校的学科特色,拓宽农林类高校法学毕业生的就业道路,增强法学生就业竞争力。在教学过程中,应重视对国家战略规划以及政策文件的及时更新。

4.2 增强师资力量

加大教学资源投入,完善农林类高校师资队伍的结构。增加专任教师数量,减轻过重的教学负担,使教师有实践开展自身领域学术研究,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内容。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基层司法机构对接合作,聘请具有处理基层法律实务经验的基层律师、基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教师,以此来解决教师队伍实务经验不足等困境。

4.3 注重开展涉农法律实践

《教育法》第五条规定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学作为一门实用性、专业性都极强的学科,应适当增加实践教学的内容乡村振兴法治人才必须具备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理论运用到实际的能力。农业院校的法学专业要发挥农业院校优势,着力开展特色的实践课程与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各地基层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建立网络课堂和网络咨询中心为农民提供免费法律培训和咨询服务。缓解农村法律供给不足,也增强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处理农村司法实务的实践知识技能在实践过程中,学生可以学会用平实的语言与农民交流,进行法治宣传,让农民能够懂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在法治宣传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在为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更是在通过这种实践方式,近距离的接触农村,亲身体验农村的社会文化,进而能够加深对农村现状的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为“三农”服务的使命感。

4.4 提高涉农法治人才的法学综合素养

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涉农法学教育与涉农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涉农高校的法学专业应以涉农为特色,以适应国家、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积极开展法律实践活动,通过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模拟联合国、法学辩论赛、普法宣传、晨读宪法等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运用和检验课堂知识,切实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养。到周边农村进行调研,对农村社会的现状深入了解,让学生对当前我国农村法治环境有深刻的了解。巩固学生的法学知识基础,培养学生法学研究基础技能。

4.5 培养“德法兼修”涉农法律人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乡村振兴战略也正在积极实施,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在提升学生的乡村振兴法治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其道德的教育。德法兼修的乡村振兴法治人才应备过硬的乡振兴法律专业知识、自觉践行乡村振兴法治的高素质人才。要培养学生具有法治信仰,这是社会对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者最基本的守望。涉及乡村振兴法学教育的老师要在授课时将法治信仰及其实现途径渗透到每个学生心中。农业院校的乡村振兴法学教育要注重对学生的职业操守教育。要结合实际需要,符合培养目标地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将道德教育融入乡村振兴法学教育中,同时也可以定期开展小规模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会,邀请业内法官、律师等,以案说法,促使学生将法律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结论

新时代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亟须既懂农业经济,又精通法律的涉农法律人才,以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此契机下,农林高校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资源与学科优势,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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