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汴河灌区水资源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23-01-03冯永军
冯永军
一、灌区基本情况
宿州市新汴河灌区位于安徽省淮北平原上,是安徽省7 个大型灌区之一,分布在新汴河两岸,西起埇桥区与濉溪县相接,东至泗县与江苏省泗洪县相接,东西长约124km,南北宽3~20km。涉及埇桥区、灵璧、泗县两县一区,共17 个灌溉片,设计灌溉面积58.79万亩。新汴河灌区配套工程规划于1978年12月,由于国家经费紧张,灌区配套工程的投资自1981年起,连续投资5年,于1986年停止,大部分工程未完成。近10年以来,新汴河灌区实施了团结闸站、灵璧闸站、宿州闸站三座枢纽工程和跃进涵、灰谷涵、三里湾涵、大史涵、墩集、火箭沟、张巷涵、汴沱大沟、樊吴大沟等灌溉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区严重病险、“卡脖子”工程基本得到改造,骨干工程配套率和设施完好率明显提高,灌区灌排基础设施薄弱、灌溉效益衰减的状况得到改善,至2019年年底,共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38.45 万亩。由于投资所限,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灌区老损和工程不配套等问题。灌区存在着水源不足、工程配套不全、体制机制不活、信息化手段落后等问题,无法充分发挥灌区效益,更无法满足灌区现代化管理需求。
二、灌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灌溉水源被挤占,农业用水无法满足
新汴河是宿州市人民的“母亲河”,承担着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灌溉用水的任务。上游埇桥区建设有汇源电厂、华电宿州电厂等工业企业,宿州市第四水厂、泗县地表水厂等城市生活水厂,均以新汴河地表水作为取水水源。大量的工业企业和生活水厂取水,导致沿河灌溉片灌溉水源被挤占。此外团结闸下游河道淤浅,现有翻水站无法按照设计流量提引洪泽湖水源进行灌溉补水,灌区内农业灌溉用水无法保证。
(二)灌区部分工程年久失修,无法灌溉引水
现状新汴河灌区部分抽水站、引水涵洞和节制闸等工程存在老化问题。水泵叶片锈蚀,橡胶轴承老化,开关柜陈旧。经过近几年的治理,虽然情况有所改善,但部分灌溉片依然存在上述问题。新汴河灌区内部分大沟一直未疏浚,淤积严重,输水和排水能力严重不足;部分大沟配套桥梁建设年代久远,多年来未进行维修加固,存在跨度小、基础高、桥面窄,既影响大沟引水排涝能力,又不满足农村生活生产需求。大部分沟渠都处于未经护砌的状态,经常出现塌陷和滑坡,造成水土流失,进而淤积输水渠道的情况;灌区内部分灌溉片原配套建设的输配水渠道等工程,由于管理不到位,被大量损坏,部分灌溉渠道甚至被农民私下拆除改耕地,导致灌溉系统无法有效工作。
(三)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能满足管理需求
新汴河灌区现状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存在管理机构设置不明确,管理人员不足,维修养护经费无从落实的情况。目前新汴河灌区市级管理机构为宿州市河道管理中心,但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灌区的具体管理一般由乡镇水利站具体负责,技术力量薄弱,导致灌区管理不到位。再之,由于县区、乡级财政较为困难,维修养护经费无从落实,导致灌区工程不能及时维修,毁坏严重,影响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四)管理制度较为落后,水价管理存在缺陷
目前灌区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灌区管理需要。灌区管理制度欠缺,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标准化管理工作不足。灌区内尚未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费收缴力度仍有欠缺,工程运行与养护经费落实不到位,制约了灌区正常运行。农业用水计量缺乏不仅影响了收费计收,还间接地导致群众节水观念意识淡薄,不利于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灌区信息化程度较低,不能满足现代化管理需要
新汴河灌区信息化水平较低,信息化设备不完善。2016—2020年,通过新汴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在21 个引水涵洞处新建量测水设施,但在干支渠上没有安装相应监测设备,尚不能实现在线监测、监管,影响灌区推行现代化管理。
三、措施与建议
(一)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一是通过建设水源工程、引水工程,引新濉河、唐河水补给新汴河,优化配置,缓解供水压力。在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基础上,保障农业灌溉用水,促进灌区农业发展。对埇桥区、灵璧县以种植节水抗旱作物为主,节约灌溉用水;泗县种植水稻,优化渠系建设,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加强对取水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水量供应的同时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严禁超指标取水。二是按照工程设施现代化改造一级标准规划建设水源工程、泵站工程、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田间工程,配套量测水设施,信息化建设,完善管理设施,让工程设施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深度融合。
(二)加快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管理制度
新汴河灌区属于大型灌区,应进一步完善灌区管理机构内部改革,完善骨干工程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田间工程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础上,建立以用水合作组织为代表的多种形式的农民参与管理体制,促使灌区各种属性有效发挥作用。
明确管理机构职责及内部机构,制定新汴河灌区管理制度。根据新汴河灌区管理需要,坚持“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相结合”的原则,理顺新汴河灌区管理机构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内部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上下级之间的职责权限与关系,将任务、职责分解至各职能处室,以任务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因事设岗,因岗设人,责任到人,权力到人。
(三)制定管理标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新汴河灌区管理机构应会同有关单位,遵照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根据新汴河灌区内工程类别、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成果等,制定符合本灌区发展实际的相关管理制度、标准文件等。强化标准化管理制度建设,在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检查评估、依法、依规、依标准推进灌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四)推进灌区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加快完善灌区计量体系建设,完善灌区渠首、骨干输配水工程、分水斗门等水量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按照灌溉用水定额,结合各县区农作物种植结构,将指标分解细化至各县区、各用水组织、农户等。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完善灌区内部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做好工程维修养护;强化灌区供水计划管理与调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成本控制,保障灌溉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结合灌区土地情况、经济水平等,优化灌区种植结构,恢复水稻种植等高附加值、高收益的经济作物。
2.实行农业水价分级制定。新汴河灌区为大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由宿州市政府制定;末级渠系农业水价由政府与新汴河灌区管理机构、用水户协会等协商定价。政府应加强灌溉用水成本监督审计,根据用水时段、工程类型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价格标准,并动态调整。
3.实行分类水价机制。新汴河灌区内种植结构以粮食作物为主,辅以蔬菜种植、经济作物等,牲畜水产养殖占比较低。在制定水价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的作物、不同类型养殖的特点,分别制定水价。新汴河灌区除了采用地表水灌溉外,还存在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井灌。在制定水价时,应充分结合灌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严格限制地下水超采,合理制定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地表水成本,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生态改善。
4.逐步推行阶梯水价机制。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采取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灌区管理机构会同宿州市水利局共同商定,合理确定水价阶梯及加价幅度。探索实行丰枯季节水价,控制对水资源的过度需求。
(五)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加快生态灌区建设
水利部2019年底提出利用一年时间,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新汴河灌区建设应以此为契机,积极进行产业布局调整、落实面源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水域综合治理、节水促进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及相关科学研究等措施,改善灌区水生态环境。引导社会公众爱水、护水、亲水,把守护幸福河湖作为行动自觉,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生态新格局,进而推动生态灌区建设。
(六)推进信息化工程配套,加快建设数字灌区
新汴河灌区为淮北地区唯一大型灌区,涉及埇桥区、灵璧县、泗县三县区,沿河有较多的引水涵闸,以及提水泵站等,涉及内容较多。灌区现状管理人员难以保质保量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在水资源调配时难以及时地对建筑物进行监测和监控,现状管理方式难以满足现代工程管理需要。因此通过建设新汴河灌区管理调度系统,利用通信、互联网、遥测遥控技术,建立通信传输、计算机网络、信息采集和视频监控等系统,实现工程管理的无缝监控,水情、旱情、工情信息的实时采集,水工建筑物自动控制,作业现场的远程监督以及工程视频异地协商与办公自动化,全面提升水利工作的效率与效能。
四、结语
随着水利行业的不断深入发展,水利建设对于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为实现新汴河灌区的持续良性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升,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