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发明专利许可的长三角地区高校专利运营现状研究
2023-01-02彭安芳宋玉梅
彭安芳,宋玉梅,曾 含
(南京大学 图书馆,江苏 南京 210023)
0 引言
2020年2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双一流”高校建设成效评价和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而专利是高校科研成果的重要形式,直接服务于国家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链,是衡量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1]。以长三角地区为例,截至统计日(2022年2月24日),2010—2021年高校发明专利申请558 161件、授权233 487件,分别占本地区的15%和24%,授权率、有效率分别是本地区的1.6倍和1.3倍,在创新成果总量及高校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高校专利转化率((转让数量+许可数量)/专利授权量)[2]为27.34%,仅为长三角地区转化率的一半。高校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产出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小觑,加强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能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创新支撑。本文试图基于长三角地区高校的专利许可与转让数据进行系统分析,揭示经济发达地区高校在校地协同创新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为高校专利运营能力的提升、区域性校地协同创新提供决策支撑。
1 研究对象及方法
发明专利授权经过实质审查,其质量和技术含量优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且转化实施的大多为发明专利[3]。因此,本文以长三角地区高校发明专利为研究对象,统计2010—2021年间发明专利文献的各项基础数据。
数据来源于incoPat专利数据平台,专利检索的申请日范围设定为201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采用incoPat的高级检索功能,构建基础检索式“AP-PROVINCE= (江苏OR安徽OR浙江OR上海) AND AP-TYPE=(U) AND AD=[20100101 TO 20211231]) AND ((PNC=CN AND PT=("1")) OR (PNC=CN AND PT=("4"))) ”进行指令检索,得到发明专利共791 648条记录,完成专利数据的初步检索采集(检索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在距申请日18个月之后公开,所以2020年和2021年的部分专利申请还处于未公开状态[4],由于专利技术公开及授权的滞后性,文中2020年和2021年的许可率和转让率均忽略。
2 长三角高校发明专利运营基础数据分析
长三角四省市高校发明专利运营基础数据见表1。申请发明专利共558 161件,申请量占比为:江苏46.66%,浙江23.91%,上海19.69%,安徽9.74%。浙江高校的授权率和有效率最高,分别为46.37%、52.47%;安徽高校的授权率最低,为35.37%;上海高校的有效率最低,为41.74%;江苏省高校的授权率和有效率均居于中位,分别为41.04%和49.02%。在授权发明专利的许可和转让方面,江苏高校居于领先位置,许可率、转让率及专利转化率分别为3.35%、12.94%和16.28%;上海高校的授权发明专利转让率(5.26%)和安徽高校的授权发明专利许可率(0.38%)远低于其他省市,上海高校的授权发明专利转化率仅为6.00%,为四省市中最低。由此可见,长三角四省市高校的专利转化应用程度高低不一,专利运营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差距,与四省市区域经济发展的侧重点各不相同相关,江苏作为我国制造业大省,高校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相连。
表1 四省市高校发明专利运营基础数据
2.1 授权发明专利许可和转让趋势分析
授权发明专利许可和转让的变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高校专利运营的实际情况。从图1可以看出,江苏省高校许可率有增长趋势,于2016年和2019年出现两次许可高峰,许可率分别达9.15%和9.91%。其余3个省市高校的许可率增长不明显,除浙江高校于2019年达3.18%外,均在3%以下波动,安徽省高校的许可率水平最低。转让趋势方面,四省市高校的专利转让率虽略有波动,但均呈明显上升趋势,如图2所示。2015年后,四省市高校专利转让率增长速度加快,江苏和浙江高校遥遥领先,于2019年转让率均达23%以上,安徽和上海高校转让率也创历史新高,分别达12.41%和8.92%。这说明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版)》的出台,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体制不断健全,对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图2 四省市高校授权发明专利转让数量及趋势
2.2 有效授权发明专利许可类型分析
专利使用许可分为5种基本类型: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图3显示了2010—2021年间长三角四省市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的许可类型数量及构成比例。四省市中除安徽无排他许可外,均呈现普通许可、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3种类型,如图3所示。江苏和浙江高校的专利许可类型构成类似,均以普通许可为主,占比达到80%以上,其次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占比最低。而上海和安徽则以独占许可为主,占比分别为66.52%和56.36%,普通许可仅为24.03%和43.64%。普通许可指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可以允许多家实施该专利,普通许可程度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利转化实施效率。
图3 四省市高校授权发明专利许可类型分析
3 专利转化典型高校授权发明专利运营情况分析
从长三角高校2010—2021年申请的授权发明专利中筛选出专利许可数量和转让数量分别排名前30的高校,合并重叠后共38所。专利转化率排名前30的高校如表2所示。30所高校中,地域分布为:江苏18所、浙江9所、上海2所、安徽1所;其中理工类高校16所,综合类高校10所,农林类3所,财经类1所;许可率范围0.24%~38.64%,转让率范围5.14%~39.22%,转化率范围6.37%~56.36%;“双一流”高校12所,转化率高于10%的有6所,非“双一流”高校18所,转化率高于10%的有15所。可见长三角高校中转化率较高的主要分布于江浙地区的理工类和综合类院校。各高校间专利转化实施程度差距较大,相比“双一流”高校,地方高校和学科特色明显的高校在专利转化方面表现更为出色。
表2 专利转化典型高校授权发明专利运营情况分析 单位:%
续表
4 结语
本研究以2010—2021年间长三角区域高校申请的发明专利为研究对象,对区域高校运营情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1)长三角地区大部分高校主要以专利权转让方式实现成果转化,许可率较低,转让率和许可率呈两极分化状态。(2)从许可类型上看,江苏和浙江高校的专利许可类型以普通许可为主,上海和安徽则以独占许可为主。(3)各省市、各高校间的专利转化应用程度高低不一,专利运营发展水平有较大差距,转化率较高的主要是分布于江浙地区的理工类和综合类院校,与“双一流”类高校相比地方高校和学科特色明显的高校在专利转化方面表现更为出色。
综合本文的分析结果得到以下3点启示:
(1)鼓励高校通过许可方式实现专利转化。长三角高校的专利产出对整个区域科技创新有重要贡献,但专利运营能力相对不足,尤其以许可方式实现专利转化的占比较低。专利转让增大企业运营成本和开发风险,且专利权人为避免市场定价带来的风险而制定的烦琐程序客观上会提高成果转化的难度,从而导致转化交易量的减少[5]。而采用专利许可的方式既能消除产权方面的困扰,又能降低企业承担的风险,应鼓励高校通过许可方式实现专利转化。
(2)宣传开放许可优势,促进实施开放许可。2021年新《专利法》增设了开放许可制度。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开放许可的使用方可以是任何人,开放许可如同给专利贴上了一个开放使用的标签,不仅可以唤醒高校院所“沉睡”的专利,还可以有效降低企业专利技术交易成本。应积极宣传开放许可的优势,鼓励高校实施开放许可,以促进专利许可信息的对接,提升专利许可的谈判效率,降低专利许可的交易风险。
(3)鼓励高校探索创新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在国家加大举措促进专利科技成果转化的背景下,许多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大胆探索,形成了切实有效的做法,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学科建设特点的专利成果转化路径,显示出活跃的专利技术转化态势。高校间可相互参考借鉴经验,加强沟通交流,充分发挥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点带面的作用,实现服务共享、数据共用,切实促进长三角高校专利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