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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构到涵养:乡村振兴中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转变研究*

2023-01-02

图书馆 2022年11期
关键词:重构乡土农民

陈 建

(大连海事大学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大连 116026)

1 引言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乡村振兴迅速成为新时代 “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与主要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1]。而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乡村文化振兴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能激发内生动力,提振乡村振兴全局,构成了乡村铸魂的主要实践。但当前以体系建设、项目下乡为载体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却面临低质低效、低获得感等诸多问题,无法充分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具体来看,在历时性维度,农村文化过渡状态、村庄文化共同体弱化、农民文化主体性丧失等变迁问题正潜在影响农村发展[2],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矛盾冲突导致农民传统价值观念日益滑坡,传统文化日渐式微[3],历史变迁中的制度黏性等导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面临悬浮化困境[4];在共时性维度,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弱参与、悬浮化以及农民满意率低[5],农村公共文化吸引力不够、参与率偏低、服务效能不高[6],农村公共文化设施闲置,“不开门不见人”,效能较差[7]。这些代表性观点足以说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所面临问题的严峻性。然而,相对于清晰化的问题认知,文化下乡式服务实践与见仁见智的对策建议尽管已见成效,却仍有未尽之处。实际上,不论乡村文化衰微、乡风日下风险,还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低效、失灵等问题,破局的关键都在于文化生态。探索推进乡村振兴的公共文化服务路径,既应关注公共文化状态、政策、服务等具体实践,更要把握乡村现代化及社会转型中文化变迁与其所处环境变化之间的互动影响,将视角切换到文化生态层面上来。这一视角转换可以为推进乡村振兴与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增辟新思路,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2 乡土何堪重压:乡村振兴中的文化生态释义与难题

乡村始终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短板。而乡村振兴战略又是新时代由政府发动、加速实现乡村现代化的系统实践,其催生的变革契机与压力需要乡村承接各项政策规划并作出全方位转变。至于转变是否到位却又取决于乡村承载力与可塑性状况,尤其在于乡村文化生态能否实现对外部政策的充分吸纳与压力转化。

2.1 乡村文化生态及其乡土性

“文化生态”的提出者朱利安·斯图尔德认为,一个民族在变迁中会通过文化与其所处环境相互磨合形成一个个兼容性文化实体,即“文化生态”[8]。2001 年,国内学者对文化生态作了阐发,认为人类文化本身就是类似于自然生态的文化生态系统,而当今社会却面临“文化生态失衡问题”[9]。此后,文化生态研究基本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侧重生态系统内的文化研究,注重考察文化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二是强调作为生态系统的文化研究,即文化的各要素、部分及其相互关系就构成了生态系统。目前,文化生态理论已被应用于乡村文化建设与旅游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展现出了较强的理论兼容性与适用性。

一般而言,一定历史、地域条件下形成的文化空间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艺术表现形式,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态[10]。乡村文化生态是指在特定自然人文等时空条件下,由农民经过长期生产生活实践所创造的文化空间与文化形态的统一体。乡土性是乡村文化生态最鲜明的特质。首先,从形成看,乡村文化生态植根于农耕生产生活实践。传统乡村的土地依赖性、安土重迁性、熟人社会性共同生成了以农为本、以土为根的文化生态系统,包括礼俗规则、生活惯习、文艺技艺等文化秩序、形式在内的整个文化系统运作也都以农耕生产生活为场域。其次,从构成看,乡村文化生态中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民俗技艺、节庆仪式及遗产遗迹等文化因子都来源于农耕实践且反作用于实践。传统节气文化、祈求或庆祝丰收的民俗活动、节庆仪式及休闲活动等实际都与农业社会的生产生活节奏相互协调补充。最后,从变化看,乡村文化生态变迁深受乡村社会转型及其乡土属性变化影响。在现代化转型冲击下,传统乡村的经济基础、生产生活方式早已发生剧烈变革,乡村社会的乡土性也正面临变革更新、淡化消散、异变破坏等多重变化及挑战,对应的乡村文化生态也呈现新旧交替、破立交织等过渡特征。这些乡村文化生态的现实状况成为影响乡村振兴战略进村落地的关键因素。

2.2 乡村振兴中的文化生态难题

现代化中的乡村出现阶段性凋敝是世界普遍现象,“步入工业化和城市化中期加速阶段的中国,也出现了明显的城乡差距过大、乡村治理失序等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现象”[11]。乡土底色的文化生态在内外变革强烈冲击下已失衡不稳、脆弱不堪。而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通过大规模政府进场与政策介入试图重振乡村精气神,重塑乡村治理格局。然而,具备善意初衷的战略规划又与乡村文化生态状况存在多重矛盾与差距,制约了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

2.2.1 战略规划整体性下的乡村文化生态格局碎片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突出强调总体布局与整体性。而乡村文化生态通过影响农民价值观念、行动偏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理解、接纳外部政策的程度与效果。政府政策只有契合乡村文化生态才能充分落地实施。但当前乡村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市场化程度加深使得乡村文化生态呈现破立转折、新旧交织的过渡特性与碎片化格局。其一,旧的文化形态、价值观念尽管在多重冲击下日渐衰微却仍能发挥作用,同时一部分传统文化又在政策刺激下正在重新焕发生机;其二,新的文化形态又随着市场化、城市化涌入乡村,催生了农民文化意识、价值、生活等方面的新变化;其三,在新旧文化交替的空档中,一些不良风俗、陈规陋习等又沉渣泛起,侵蚀了乡土生态。因此,多元异质文化形态在乡村都占据一席之地,并呈碎片化交织状态成为当前的乡村文化生态。在这种碎片化格局中,农民的思维意识、价值偏好也必然呈现复杂化、碎片化,其共识凝聚、利益协调都具有极高难度,从而难以消化吸收乡村振兴战略整体性部署。结果则是“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农民却集体失语,并再次被政府和学者普遍‘代言’”[12]以及陷入“行政替代自治”[13]的实践困境,严重减损了乡村振兴的政策效果。

2.2.2 战略实施梯度性下的乡村文化生态变迁迟滞化

当前,整个乡村振兴战略从中央到地方、从当前到未来都有明确的步骤规划,且正处于有条不紊的梯度推进中。然而,作为乡村振兴承载方的乡村社会却尚未及时紧跟乡村振兴战略步伐。特别是文化在社会变迁中本就容易滞后于其他领域,而制度、观念等非物质文化的变迁又总是迟于物质文化变迁,进而导致“文化滞后”[14],反映到文化生态层面则表现为乡村振兴进程中的文化生态变迁迟滞化。

一方面,乡村文化生态内部不同文化形态变迁程度、速度各不相同,文化生态转型滞后、冲突激烈,制约乡村振兴总体进程。在国家政策倾斜下,乡村基础设施、建筑景观等物质文化变化最为迅速,但乡村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却难以及时转变到位,不足以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文化环境。这一点在乡风问题上体现最为显著。乡村是否振兴,要看乡风是否文明。近年来,天价彩礼、豪华丧葬、繁重的人情礼金等不良风气频现,实际就是以现代文明风尚为内核的精神文化、以移风易俗与乡风文明建设为重点的制度文化滞后于乡村物质生活与物质文化水平提高进度所致。也正因为彼此间的文化堕距,乡风文明建设总会面临来自村民思想与行动层面的种种障碍,制约了乡村文化、生态、产业等振兴实践。另一方面,乡村文化难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文化生态趋于失衡、紊乱,限制了乡村振兴落地生效。当前,现代化进程正不断冲击、重构着乡村环境。身处其中的乡村文化既面临内部文化的破立兴衰变化,又要应对城市文化的剧烈冲击,这种变动烈度已超出了乡村文化生态承载力,使得乡村文化生态濒临失衡、失序。而乡村振兴战略又携带大量的政策项目与资源进入乡村,意图改变乡村物质与精神面貌;但乡村文化生态却又无法迅速营造出现代化的治理秩序,无法适应乡村振兴的步伐与节奏,其结果则是乡村公共服务与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从而导致乡村治理的内卷化与乡村振兴项目运作的悬浮化等问题。

3 以文化下乡重构乡土: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导模式

面对乡村文化生态的碎片化格局与迟滞化转变,只有通过持续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才能激发农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和谐有序的乡村文化环境,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文化支撑与路径选择。在实践中,由政府主导,通过大规模、持续化的文化下乡重构乡村文化生态,一直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实践,并逐渐形成了乡土重构型模式。这一模式至今仍是乡村振兴中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导模式。

3.1 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形成与内容

理论上讲,“生态学的主要意思是适应环境”[15]。文化生态强调文化与环境的互动影响,文化特征与变迁是环境适应的结果,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影响文化形式与内容[16]。乡村文化生态及其乡土特质是对乡村实践中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刻画。只不过传统乡村文化生态平衡自近代以来就不断被打破并趋于瓦解,这也构成了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前提条件。所谓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就是要根据乡村内外环境形势变化,借助外部性的文化供给刺激、重构乡村文化生态,重塑乡村文化秩序与治理格局。

从模式形成与内容看,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适应社会主义过渡、建设的需求,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以扫除文盲运动、建设基层文化馆站、送书下乡、部署广播收音网、送电影及文艺下乡等形式迅速展开,奠定了后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框架。此后,乡村公共文化建设遭遇挫折,并在改革开放后面临乡村公共文化解构风险与文化建设市场化、经济化偏向,但党和政府始终坚持筑牢乡村文化阵地。进入21 世纪后,针对严重的供需缺口,党和政府开始加快乡村文化事业建设步伐。2005 年10 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新要求[17],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开始进入体系化建设阶段,并探索形成了以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下乡、文艺下乡等惠民工程为主干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7 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应有路径。在上述历程中,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始终基于国家视角与现代化需要,意图通过更新、重构乡村文化生态系统,加速乡土社会转型,加快建成现代化新乡村。

3.2 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机理与成效

从模式运作看,政府主导的文化下乡撑起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过程,是重构乡村文化生态与乡土社会的主要实践。政府是文化供给的主体与主导力量,只有政府才能满足农村公共文化需求[18]。由政府主导,以图书、广播电视电影、文艺节目、文体设施等为载体实施文化下乡,将现代文化产品与服务输送进村,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阶段性选择,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必要路径。也只有这种依托公共资源政策性配置、行政过程压力化运作的外部嵌入性实践才能在乡村社会转型滞后、文化生态问题重重等不利情况下持续作用于乡土实践,并尝试重建一套新的乡村文化生态格局与治理秩序。而乡土重构的关键就在于通过文化惠民工程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持续建设,将富含现代文化生活因子与文明理念的文化产品以外部输入的方式提供给乡村居民,借此激发乡村文化生态活力,重构乡村文化系统。在乡村振兴实践中,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仍以体系完善、项目运作为重点持续推进,并以持续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塑造现代乡村文化生态与乡村社会。

正是得益于政府主导的大规模文化下乡实践,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迅速改变了乡村文化建设滞后、文化供给匮乏等状况。这不仅为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需要创造了条件,而且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从统计资料看,目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多面开花、成果突出。“截至2018 年度,全国共有农家书屋58.7 万个,向广大农村配送图书超11 亿册”[19];2019 年,我国农村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8.84%、99.19%,拥有乡镇文化站40 747 个,组织文艺活动105.9万次,参加文艺活动2.92 亿人次[20]。在农村电影放映方面,2021 年中宣部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全年共订购电影961.5 万场,发动全国268 条院线、5 万余支放映队,在52.3 个万放映点,放映800 余万场,服务观众超6 亿人次[21]。这些成果为丰富农民公共文化生活、活跃乡村文化生态注入了现代文化因子,也使得文化权益观、文化服务观、文化效益观等深入人心,为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了文化力量。

3.3 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的局限与不足

政府主导的文化下乡赋予了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强大的运转优势。这一模式的拓展优化却又困囿于此。面对脆弱的乡村文化生态,乡土重构型模式往往难以充分扎根落地,导致政策统计成绩与农民获得感存在偏差。这与学界公认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存在供需脱节、低效失灵、悬浮内卷、空壳空心等问题基本一致,其症结就在乡土重构的逻辑与行动。

从深层逻辑看,文化下乡强调借助外输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刺激、重构乡村文化生态,但问题却在于这种下乡的“文化”是什么、由谁定义、如何下乡以及是否符合乡村文化生态状况与实际需求。一方面,关于下乡的“文化”,所谓文化下乡实际是城市文化下乡,表现为城市中心主义视角下将富含现代城市生活气息的文化输送到乡村,试图改变乡村的文化“落后”面貌,并将其带入既定的现代化轨道。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秉承的依然是“城市化”的文化嵌入理念,按照城市人群的需求习惯和需求特征进行规划和设计[22]。甚至在一定意义上,“下”字就暗含城市文化先进而乡村文化落后需要被援助的隐喻[23]。作为结果,“城市文化下乡”并没有形成理想中通过城市文化输入实现“乡村本土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反而形成了供需严重失衡、内容高度同质等一系列困境[24]。另一方面,关于文化如何“下”乡,政府层级压力下的行政任务化运作贯穿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下”恰恰表明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行脉络,即政府主导下的自上而下、由外而内的服务嵌入,“基层文化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意识及其责任明显低于对上级执行使命的承诺”[25]。如此一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实践极易偏离乡村文化生态与农民文化需求,甚至在不良政绩观影响下,“公共文化服务被简略为一个与农户生产、生活和交往没有任何联系的展示性功能”[26]。而在新时代,“广大农村地区无疑是发展最不平衡不充分的薄弱区域,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最艰巨的重点区域”[27]。但现今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显然不能充分激活乡村文化生态,难以承接乡村振兴全盘运作。

4 乡土涵养而非重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模式补充

从历史脉络与现实情境看,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是加快乡村振兴进程的必然选择,并为现阶段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然而,相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系统布局与全面落实,乡土重构型公共文化服务不足以有效激活乡村文化生态并使之充分承接乡村振兴战略。而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可以成为补充选择。

4.1 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特质

随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初见成效,乡土重构型模式边际效益递减问题愈发突出,需要探寻一种更加柔性灵活、韧性精准且更注重内生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加以补充。其中,通过多维度的授权赋能,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内生动力,激发乡村文化生态的内源力量,是行之有效的模式选择。这种模式可以概括为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乡土涵养型模式不追求重建乡村文化生态系统,也不是要取代既有模式,而是强调对既有文化生态的涵养与调适,以实现人、村、文化及环境之间的和谐有序,从而为吸纳乡村振兴战略安排创造良好氛围与运作基础。从对乡村文化的不同理解上可以看出重构与涵养两种模式的差异。乡土重构型模式将乡村文化视为可以建设、改变的具象物,再按照外部视角分离出分散化的文化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项目,实际窄化了乡村文化。从生活主体维度看,乡村文化是农民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农民的观念心态、思维模式与日常行为,而农民在生产生活中也逐步形塑并发展起来一套思想观念、心理意识和行为方式以及种种作为物质存在的文化产品[28]。而乡土涵养型模式所涉及的乡村文化是特定乡村文化生态中农民由内而外的精神意识生发及其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的隐性存在或具象呈现,并以一定环境条件下农民与文化、环境的互动所型构的乡村文化生态为场域。因此,乡土重构与乡土涵养可以互为补充、互相促进,这也是推行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

4.2 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机理与优势

实际上,在乡村振兴实践中,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已有所显现。例如,目前一部分“种”文化实践就体现了对农民主体与乡土文化的重视,可以纳入乡土涵养型的范畴。然而,不论“送”文化下乡,还是多数“种”文化实践,都代表着政府等外部行动者对于乡村的改变与重构,区别仅在于是直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还是植入筛选后的文化种子、基因等。但如果不充分考虑乡土文化生态,“送”与“种”的文化都难以在乡村扎根,也不足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只有厚植并涵养乡土文化生态,才能实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高质量,达致公共文化生活的高品质。

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得以确立并运转的关键在于赋能农民主体,并以此调塑乡村治理格局,复苏乡土文化生态,进而充分激活并承接乡村振兴全局。赋能,也称授权赋能、赋权增能,强调“通过赋予主体权力、能力和能量来激发社会主体的内部驱动力,强化社会主体有效参与,以此实现社会的多向协同治理”,“是一种适应未来复杂社会治理问题的新型组织治理机制”[29]。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要的赋能是一种全方位赋能,即通过结构性、心理性、技术性等不同层面的赋能,促成代表国家的政府与代表乡村的农民之间的放权与承接、授权与共享、吸纳与反馈等互动实践,激发农民主体创造性与参与性,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源动力与行动活力,从而使公共文化服务与乡土文化生态、乡村振兴战略互动调和,合力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与全面振兴。

相比较而言,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具有显著特点及优势。首先,在服务的场域层次,重乡土涵养而非重构。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以乡土文化生态为实践场域,聚焦乡村公共文化生活情境与文化意境,关注农民基于生产生活实践所产生的文化需求,强调对于农民文化需求及其生活状态、乡村良性文化形态及其所处环境等复杂要素的吸纳、调适与滋养,并突出服务的整体性、融合性及其与乡村实践的和谐关系。因此,这种服务模式具有“润物细无声”的柔性化、持续化特征,能够通过改善乡村文化生态滋润优良乡土文化的成长与发展,从而为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助推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其次,在服务的行动者层次,重生活主体而非旁者。生活主体是过日子的人们,承载并建构具体民情[30]。农民作为乡村生活主体,应是乡村文化的生产者、享受者与治理主体,也是乡土文化生态运作的基本支撑。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既由国家视角下的政府来打造,更应由农民来选择并塑造。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的运作首在重视农民主体及其生产生活实践,尊重农民的创造性与文化自主自治性,并以此配置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共治格局。也只有重塑农民主体,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才能深入乡土社会实践,增强乡土文化生态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兼容性与承载力。

最后,在服务的运作层次,重文化在乡而非下乡。费孝通先生曾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31]梁漱溟先生同样认为:“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32]乡村社会实际蕴含了丰富的文化资源与文明积淀,理应转为乡村振兴的文化动力。只不过在现代化实践中,乡村文化相对城市文化而言总处于被改造的弱势边缘地位,这才有了所谓的文化下乡。而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始终贯穿文化在乡逻辑,要求重新审视优秀乡土文化的现代价值,重拾乡村文化自信,并通过创新性转化将乡土文化糅合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过程,从而为丰富乡村公共文化生活提供多样化选择。

5 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实现路径

乡土涵养型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着眼于乡村文化生态及其乡土性,关注乡村文化生态中的农民精神需求与文化生活,强调借助公共文化高质量服务与高效能治理改善乡村文化生态,从而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与政策创新进村落户、落地扎根。 但这一模式能否从理念转为实践,又取决于是否切实赋予了农民足够的行动空间、资源并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而由政府向农民赋能,尤其依靠结构、心理、技术等层面的赋能授权重塑农民主体,激发文化生态运转的内生动力应成为可选路径。

5.1 以结构性赋能保障农民供需主体地位

结构性赋能强调的是授权赋能氛围的营造及赋能制度体系的构建[33],强调权力的优化配置与共享平衡。乡土涵养型模式首在以组织化、制度化的方式保障农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需主体地位,并以组织与制度层面的授权、放权、分权为前提。一方面,应通过职能转变、确权定责,推进服务权责及资源下沉,提高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权责匹配性,这是实现赋能农民的前置条件。应根据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优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责配置,以事定责,以责确权,以权配职,自上而下适当让渡一定的权力与资源,赋予下级、尤其是基层政府充分的权力资源与自主行动权限,提高政府对于乡村文化生态的适应性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灵敏性。在这一过程中,下级政府部门还获得了由上级赋予的自主空间与信任,更拓展了与农民主体的互动范围与程度。

另一方面,结构性赋能还指向供需两侧,强调政策吸纳生活,借由赋能农民,优化政策过程促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平衡。可通过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明确需求导向,提升政策对于乡土文化生态及乡村生活情境的适应性。其一,围绕科学化决策,应淡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过程中行政系统与乡村社会系统的边界,完善制度吸纳生活的决策支持系统。例如,应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决策信息、咨询与反馈系统,为赋能农民打造多样化平台与渠道;发挥公众议程、媒体议程在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政策问题认定环节的传达与过滤作用,充实政策与生活互动赋能的程序;设置、完善灵活敏捷的决策动态调节与反馈环节,确保从决策源头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与乡土实践的契合度。其二,围绕决策民主化,应加快由政府部门意志导向的闭门决策向农民需求导向的开放决策的转变,赋予居民更大的参与空间。例如,可将乡村文化生活情境、优良惯习等纳入决策讨论范围,通过在政策问题认定、议程设置、方案设计及决定等决策环节设立农民意见表达、诉求反馈、听证议政等民主化渠道与程序,从复杂生活实践及需求中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有效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生活适应性与治理效能。

5.2 以心理性赋能强化农民文化自觉自信

心理性赋权作用于行动者的认知感知、心理意识等层次,强调通过赋能授权激励行动者主动追求实践的高效能。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理性赋能体现为以互信互惠为纽带,以文化自觉自信为基点,通过赋能于农民,增强农民对于乡土特色文化的认同感与自信心,激发农民参与或自主服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就乡村实践而言,乡村文化生态过渡性、脆弱性特征要求公共文化服务必须植根乡村文化生态与农民生产生活场景。对此,一方面,应由送文化主导的外输式服务转变为送、种、养互补协调的内涵式服务。所谓的内涵式服务就是要赋能农民,向内发力,聚焦乡土文化生态修复与涵养。除提高文化下乡的供需对接与精准服务程度外,还可依托基层自治组织,积极开展文化技能宣讲与文明新风宣扬活动,以文育人,确保先进文化因子扎根乡土;同时,应大力扶持、培育一批乡土文化人才,将乡村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农技强人、新乡贤等乡村文化承载者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建设体系,为公共文化自主服务储备人才;另外,可依托乡土文化资源,鼓励农民自发组织各类民俗节庆、文体娱乐、技艺交流等富有乡村生产生活气息的小微型、多样化公共文化活动,活跃乡村公共文化生活。在这些实践中,制度代理人应为生活主体让渡足够的行动空间与资源,以提供充足有力的政策保障、适度宽松的政策空间与规范有序的政策规制为宜。另一方面,抒发乡土情怀,探索选择性文化进城。在当今社会,乡土文化恰恰能够满足城市居民寄托乡愁、抒发乡土情怀的精神需求,这种需求仅靠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又难以满足。因此,围绕城市居民的乡愁记忆与乡土情怀,选择性地将优秀乡土文化输送到城市,既可以弥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现代性有余而传统性不足的缺陷,也有助于促进农民文化自信与城乡文化生态互动。例如,可通过举办城市文化节等活动,将富含特色的民俗节庆、传统文艺及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乡土文化进行展示,也可探索乡村文化能人、文艺人才、非遗传承人进城区、进社区展演的平台与渠道。

5.3 以技术性赋能增强农民文化生活获得感

技术性赋能是指借助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增强行动者能力,激发行动效能,是赋能理论的延伸拓展。“技术赋能治理创新正在成为形成多元互动关系和实现治理机制转型的新型驱动力”[34]。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技术性赋能可以改变文化传播形态,增强农民获取、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便捷性与获得感,也可为涵养乡土文化生态并使其融入乡村振兴实践提供技术支持。此过程中,技术性赋能分别指向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三条路径,且呈递进交织关系。

其一,以数字化提高可及性。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要求借助数字技术与移动互联网实现文化资源数字化转换,构建互通互联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与线上线下互补结合的服务平台。关于这一点,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等政策的出台为加快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创造了良好契机。对此,除加快数字农家书屋、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乡村数字文化资源库及数字博物馆、县级融媒体中心等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外,还应借助数字化平台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体化与融合化。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艺术剧团等纷纷开设、完善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积极注册抖音、哔哩哔哩等自媒体账号,用以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上文化服务活动。这些数字化服务形式应向乡村适当倾斜,加强数字文化惠农题材与平台建设,以数字化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融合。其二,以智能化提升精准性。目前,农村智能手机应用的普及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从数字化升级为智能化成为可能。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既要开发、用足App、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等工具,也要利用云技术、云存储技术搭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并可根据用户痕迹精准化、多样化投送文化内容,进而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文化服务矩阵。其三,以智慧化增强体验感。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化侧重通过运用虚拟现实、AR 交互、人工智能等技术,畅通人机、人人互动,提供沉浸式、体验式公共文化服务。关于这一点,智慧乡村建设仍任重道远,需要地方公共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在条件允许时未雨绸缪,加快筹划建设。此外,还必须强调,在技术性赋能服务创新过程中需要格外注意避免因主客观条件差异造成的城乡之间、乡村区域及阶层之间的数字鸿沟以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数字失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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