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考
2023-01-02伏晓娟
伏晓娟
(扶风县水资源事务中心,陕西 宝鸡 722999)
水资源作为人类社会中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我国水资源问题日益突出,加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球气候变化的条件下,水资源短缺问题成为我国实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首要难题[1]。建设节水型社会能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但受到不同地区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公众素质等因素的影响,节水型社会建设存在区域性和阶段性的特点[2]。因此,必须基于本区域的实际条件进行创新,从我国以往的节水型社会实践活动中总结经验,以便科学地开展理论和实践创新工作,推进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稳中向好发展。
1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涵义与意义
1.1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涵义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水资源流失与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但节水型社会并不是提倡绝对的节约,而是要注重减少水源污染,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提倡积极开发利用水资源,比如应加大对微咸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研究开发力度,从而提升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水平[3]。
1.2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义
1.2.1 节水与防污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两大基本功能是节水与防污[4]。节水是指利用相关节水设施设备,降低水量损失,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防污是指减少和防止水源污染,在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水源末端加强水生态的治理。由上述可知,节水与防污之间密不可分,利用节水措施能减轻水资源供给压力,减少水源污水排放。而防污是通过减少对水体的污染,适当增加可供水量,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1.2.2 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助于科学、均衡配置水资源,通过建立供水与需水、开源与节流、用水和防污之间的平衡关系,将创新理念融入节水措施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5]。
2 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在节水、防污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少内在驱动力,致使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速度和效果。
2.1 用水需求日益增长,水资源供给量严重不足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上升和三胎政策的开放,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国人口将达到一个新的增长点,人口数量的增加意味着所需淡水资源的增多,但是由于淡水资源总量有限,再加上一部分水资源流失与污染,使得人类可食用的淡水资源量岌岌可危,产生了严重的供需矛盾。
2.2 污染物超标排放,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面对当下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我们不仅要贯彻落实节约用水理念,还要增强水资源保护意识,坚决不破坏水生态环境。目前,淡水资源的主要污染源来自企业,据统计,我国很多城市未建设污水处理厂,无法处理工业废水等污水。还有一些城市虽然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由于污水处理成本较高,经济效益较低,相关企业及管理人员就减少污水处理程序甚至不启动设备,严重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并致使大量污水、废水排入水域系统中,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及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除此之外,随着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沿海城市的水生态环境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人们将产生的生活垃圾随意投入江河湖泊中,加上全球环境的变化,形成酸雨等不良气候条件,均对淡水资源的长效可持续利用产生较大的阻碍作用。
2.3 认识不到位,规划编制思路受限
虽然当前试点城市对建设节水型社会具有一定的认识,规划编制工作主动性较高,并能通过征求专家意见建立科学的建设思路。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①当地规划编制人员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义理解不深入,加上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及措施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总结,导致规划编制思路受限,地方特色不突出,缺乏可操作性和实用性;②由于规划编制人员对定量技术方法缺乏认识,分析手段相对薄弱;③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错位,与当地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不协调,使得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落实难度较大[6]。
2.4 管理体制不健全,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
水务管理体制不健全是当前影响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之一[7]。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水利、城建等不同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提供节水管理基础数据,但由于统计方法的差异,造成数据不完整且缺乏准确性,使得规划编制方案可靠性较低。此外,从多部门协调管理以来,一些地区分级管理界定不清楚,导致部分区域无人管理而部分区域出现双重管理的现象。
2.5 资金落实困难,投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偏注重于制度建设,对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而人们通常会由于这部分注入资金数额较大,质疑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可行性。同时,投融资渠道不畅通也是当前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问题,一般融资来源于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各级政府以及通过市场运作引入的资金[8]。
2.6 宣传力度不足,社会参与度有待加强
当前,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力度不足,试点城市没有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并且不注重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培育,未形成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主观能动性,使得节水型社会建设缺乏必要的社会民主参与和决策氛围,进而一些公众仍存在不良的水资源浪费行为,这些行为在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尤为明显。最常见的是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内,经常会有人不关水龙头,随意浪费水资源。还有公共设施的损坏同样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例如消防栓损坏后将会造成水资源大量流失,即使抢修及时也无法避免浪费,这些不经意的小细节都会影响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不利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顺利开展。
3 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
建设节水型社会应妥善协调好节水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结合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应高度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3.1 增强规划编制规范性与科学性
规范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是落实其具体措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在进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前,首先要开展调查评价工作,掌握区域水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月度和年度总结,以提高认识水平;同时,还要减少主观成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制定水资源分配方案。另外,应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水资源管理技术,结合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和资源、经济等实际情况,编制和提出与之匹配的建设规划和工程任务,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9]。
3.2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完善节水制度体系
我国是全世界水资源匮乏国家之一,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发展模式。强化水功能区规划管理,建立权责明晰的监督管理条例,根据水功能区的总体目标,核定功能区纳污能力,从而通过建立水资源保护制度、划定管护范围、限制排污量等措施防止水源继续遭受人为破坏。不合理的制度体系促成了人们不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指导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造成水资源严重短缺。为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优化相关激励机制,让节水成为用户的自主行为,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措施[10]。为保证水资源管理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节水型社会建设应制定相关节水管理条例,确定区域水资源保护范畴,以流域管理机构为指导核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标准,并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例如节水器具、行业用水定额等标准,建立高效执法队伍,从而形成完备的执法和监管机制,增强法治用水的可操作性。
3.3 采用多种方式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例如,可以加强污水资源化,将污水用于工业生产中,当作冷却水或需低质用水的工艺中,也可以喷洒道路、景观以及农田灌溉等。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对群众进行引导,可以从立法的角度,分析再生水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南方一些缺水城市,降水量较为丰沛,但依旧属于缺水地区,因此可以利用雨水收集装置,如储存池,将雨水收集起来,到旱季缺水时拿出使用,日本、德国等国家在有效收集雨水方面十分有经验,可以适当借鉴。沿海城市应加强对海水、咸水等资源的研究和利用;还可以尝试发展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建设人工增雨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结合大型水利设施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3.4 建立稳定的融资机制
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根本保证。建立政府、企业、用水户多方参与的投融资体系,对顺利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至关重要。政府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融资政策,发挥政策性资金可靠性强、利息低的作用,引导构建健康市场秩序。同时,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以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融资机制的稳定运行。
3.5 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强化用户参与式管理
由于水资源具有短缺性及流动性,加上水资源使用范围广,因此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水权明晰的分级管理机制十分必要。首先,水利部门必须实行水资源统一分配,实现水资源统一调度,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供给水效率;同时,还要加强对区域用水总量的监督与控制,对城乡用水进行定额管理,制定用水管理计划,做好各行各业的用水核算工作,掌握具体水损失量和供配水设施运行情况,以便及时止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其次,还要强化用户参与式管理模式,尊重群众的意愿,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用水户积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奠定一定的群众基础[11]。公众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政策和法令的制定、水资源管理决策等方面。
3.6 重视节水科技进步,加大相关政策支持
我国节水事业的发展动力主要依靠投资,对节水技术的重视力度不足。然而在新形势下,节水型社会建设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充分发挥出节水潜力。加强节水科技进步,首先,应先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从事节水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工作,将研发重点放在实用型节水灌溉技术上,推动新型节水技术产业化。其次,要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尤其是政府部门应将节水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科技研发中,为节水科技进步与推广提供资金支持。此外,还需加大对节水科技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工业企业改造老旧节水技术,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业用水量。
3.7 构建技术支撑体系,优化推广服务质量
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依靠现代科技力量,创建资源节约型技术支撑体系。首先,应形成节水新技术产品自主研发驱动力,不断创新和完善动态改进机制,成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并将其纳入国家重点科学研究计划。其次,建立社会推广机制,实现产品和系统的升级换代,针对不达标的节水产品,不允许其在市场中销售和使用,耗水量过高的产品和设备也要及时淘汰。再次,应建立节水系统服务体系,对节水技术和产品进行实时跟踪,分析评价应用管理效果,逐步完善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推动节水科学技术的发展。
3.8 倡导节水文化,减少面源污染
采用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节水知识,宣传节水文化,形成全民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文明消费方式,将用水权益和节水义务结合起来,调动公众的参与积极性,但同时还要借助经济措施,比如提高水价和污水处理费等,抑制水资源浪费行为。我国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还是采用合流制系统,然而分流制系统有利于节约投资和雨水的回收利用,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区域安装分流制系统,并要不定期排查运行状态,纠正管网错接乱排现象,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在农业领域,应加强对农田水土资源的保护,倡导不施用化肥、农药,减少面源污染。
4 结语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如何建设好节水型社会,是未来我国向友好型、资源型社会发展的重要挑战。本文主要从规划编制、制度管理、科技进步、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今后还需要不断探索,优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体系,为政府的宏观管理提供更科学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