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小型水库病险问题及除险加固管理浅析
2023-01-02葛宁
葛 宁
(海河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天津 300170)
1 基本情况
樟树市现有小型水库164 座,其中80%以上修建于20 世纪50—70 年代。小型水库功能基本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和养殖,运行多年来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建设时特殊的历史条件和经济水平,樟树市小型水库工程建设规模小、标准低。随着时间推移,许多小型水库接近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因超标洪水、地震等原因,工程出现损坏,加之小型水库多为当地村镇集体所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造成运行管理不规范、维修养护不到位,导致其常年带病带险运行,严重威胁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2019 年起,樟树市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关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小型水库运行实际情况,积极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2 635.0万元,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1 226.3万元,对当地31座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除险加固工作保障了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2 小型水库病险问题
樟树市小型水库库容均不大,一般在20万m3以内,其防洪作用有限,主要承担农田灌溉任务以及自然养殖等任务。通过对樟树市不休山水库、亭子水库、邹家水库等14 座水库的实际现场调查,其主要病险问题主要为以下4种情况。
2.1 大坝
大坝迎水坡坡面无硬护坡,或硬护坡面破损剥离严重,坡面被风浪冲蚀较重;大坝背水坡面灌木杂草丛生,无坝面排水系统,坝面有渗水,坝脚无排水反滤体,坝脚有集中渗漏点。
2.2 溢洪道
多年运行无维修养护,进口处冲刷严重,部分溢洪道底板塌陷破裂,部分泄槽段无衬砌,无消能防冲设施,均不能满足防汛要求。
2.3 涵管
斜卧放水涵管和坝下平涵管均出现混凝土老化剥蚀,部分断裂漏水严重,出口无消能设施,且斜卧涵管均无交通桥道,操作比较危险。
2.4 附属设施
进坝道路标准低、路况差,基本为田间便路,无硬化措施,抢险工程车辆进坝难;无水雨情及水位观测设施。
3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过程
3.1 安全鉴定
樟树市2016 年自主开展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全鉴定及设计任务,由于当时经费有限以及单个小型水库勘察设计费用较低,小型水库所在乡镇、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指定和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勘察和设计单位。2016年6—9月,由樟树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全鉴定报告进行了审查,并督导其修改完善。
3.2 初步设计
设计单位根据安全鉴定意见,组织测量、地勘和设计人员对小型水库实地进行了测量地勘和勘察,根据实际外业成果进行了详细的除险加固方案设计。樟树市水利局分别于2016 年11 月和2017 年4月,对其审查修改完善后的木坑、聂坑等40 座以及塘笃、塘城等1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
3.3 项目实施
樟树市根据需除险加固小型水库的工程规模、位置等因素,采取邀请招标形式,由项目所在地乡镇邀请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且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项目所需经费由招标代理进行预算后报樟树市财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法人认可确定,并经由财政局、市相关领导签字后进行招标。
3.4 工程管理
樟树市根据中央、省、宜春市有关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要求,成立了以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的樟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同时,樟树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樟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明确了项目法人代表和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下设行政事务科、施工管理科、财务科,具体负责项目计划、工程施工、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4 除险加固存在的问题
樟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除险加固后的水库各个功能基本恢复完善,水库运行安全隐患因素基本消除。结合对樟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地调研情况,在除险加固过程中存在着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4.1 安全鉴定质量不高
小型水库相关基础资料薄弱甚至无水库相关资料,这成为小型水库安全鉴定质量不高的首要原因。樟树市小型水库基本建设于20世纪50—70年代,基本为附近村民肩挑背扛修建起来的,在施工之前,缺乏系统科学的论证和勘察设计[1],水库建成后也均由当地集体运行管理,几乎无管理资料。以上因素导致了水库既没有建设时期的勘察设计原始资料,又缺乏后期运行管理相关资料,这使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无基础资料考证。
现场安全勘察专家专业资历较低是导致安全鉴定质量不高的又一因素。根据《江西省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大坝安全评估小组应由水工、水文、地质专业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1名。樟树市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专家专业职称基本为工程师,且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也较短,其专业经验丰富程度很大程度上满足不了小型水库现场关键性安全问题的勘察要求。
现场安全勘察技术手段单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安全鉴定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从樟树市《小(二)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报告书》工作内容中可以看出,现场勘查的方式基本为现场查看、访谈、结构复核以及集中讨论。对于大坝存在渗水、渗漏等情况并未采用先进的勘察技术手段进行全面调查与记录,这对于存在大坝渗水、渗流等情况的水库其安全鉴定质量很难保证。
4.2 设计成果质量不高
小型水库基础资料的缺失导致设计成果质量无法提升。樟树市小型水库普遍缺乏建设和运行管理基础资料,导致部分外观毁坏严重的水工建筑物无法获得原有结构数据,在除险加固设计中缺少真实有效的基本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只能依据水库现场实际情况重新设计水工构筑物的形式和位置。另外,水库规模较小,一般无代表性的区域控制水文站点观测资料,只能采用代表性较差大区域水文站点资料进行水库洪水位设计及校核。
设计单位专业技术力量有限、审核管理不严导致设计成果质量不高。部分承担樟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扩大初步设计单位的资质为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丙级,且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部分由其委托给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由于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力量有限、审核管理不严,造成了设计报告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3 个方面:①设计报告内容不完整,与编制标准要求差异较大。例如,部分报告中无“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设计”等章节内容。②设计方案选取前后矛盾,比选方案粗陋无实际比较意义。例如,水库溢洪道加固设计选取方案前后不一,出现矛盾;大坝施工2套比选方案内容无实际比较意义。③图纸设计不够精细,部分缺少合理设计。例如,溢洪道中墩图纸设计大图中无配筋,部分机耕桥一侧无挡土翼墙等设计问题。
4.3 成果审查把关不严
樟树市水利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单位完成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成果进行审查。从成果审查会议安排可以看出,2 d 时间需要完成对40 个水库初步设计成果的质量审查,专家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不匹配,造成审查过程相对比较粗糙,对设计成果不能深入有效的审查质询,造成了审查后的设计成果存在些许问题。同时,对于经过专家审查后提出修改建议的设计成果,水利主管部门未全面就修改后的设计成果与专家审查修改建议进行一一复核,造成部分存在问题的设计成果“带病”进入批复实施。这直接或间接给后续工程施工带来困难,影响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4.4 工程质量管理有待提升
2020年樟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已完成12座,并有19座小型水库完成招标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展施工前期工作。
通过实地查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档案材料发现,已完工工程质量部分不过关,部分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例如,小型水库大坝的踏步施工工艺过于简单,踏步与大坝坡面接触部分未做相应处理,直接在坝面浇筑混凝土,经过雨水冲蚀后出现踏步底座与坝面分离情况;部分混凝土振捣不充分,砂石混合不均匀,造成混凝土强度严重不足;大坝迎水坡坡面硬护工程存在缝隙灌浆不充实、不饱满,造成部分缝隙裸露,极易被风浪淘蚀。已完工工程还存在监理工作不到位、不全面等问题。例如,在某些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材料中,既无施工单位自验内容,也无监理单位检查意见,或监理单位意见未签字加盖公章进行认定等。
除险加固正在施工现场存在着“五图一表”设置不齐全或未设置,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隔离相关设施,施工材料和设备与项目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存在差异等问题。
5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管理措施建议
5.1 严格按照标准夯实前期工作
按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标准要求,做好前期工作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主要有水库安全鉴定、协调统筹资金、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等。
首先,及时组织开展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确定水库安全等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目前没有专门的办法或技术准则,开展此项工作一般参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进行,部分省市根据当地实际也制定了部分地方办法或指导意见,在开展工作之前要根据工作要求合理选择依据。进行水库安全鉴定首要的是收集水库地质、气象、水文以及建设期的设计施工等资料,并且进行必要的地勘或物勘工作,全方位地对水库情况进行安全复核和综合评价,确定水库安全等级,并编制水库安全评价报告书。对鉴定为三类病险水库的要提出合理的除险加固措施建议。
其次,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 号)[2]已经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部负责安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的中央补助资金。水利部负责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2]。这对地方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十分有利。此外还提出,要落实地方资金投入责任,健全市场化机制,带动地方投资和民间投资。所以,在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将地方资金落实情况与其他补助资金挂钩,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通报,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级地方抓好资金落实。
最后,在落实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招标方式,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尽可能选择工程设计资质较高、设计经验丰富、技术实力有保障的单位承担其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避免为单一节省资金而选取工程设计资质一般、技术实力没有保障的设计单位。与此同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组织审查成果严格把关,建立审查成果专家负责制,全面要求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成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杜绝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带病”实施。
5.2 多措并举确保除险加固工程质量
除险加固工程应成立项目部,并明确项目法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按照除险加固建设工作参建单位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需建立“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3]。项目部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其设计文件等成果质量负责;监理单位接受项目法人赋予的“控制、管理、协调”职责,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成果负责;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负责[3]。
5.2.1 项目法人质量管理
项目法人针对监理人员对工程监管的实际情况,派出技术人员,配合工程监理现场跟班作业,共同抓好工程质量,对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部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有关规章、文件精神,以质量管理为中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管理[4]。
5.2.2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设计单位须严格执行设计成果校审、签发程序,确保设计成果质量。按建设安排和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按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5.2.3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监理单位应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工程开工前,应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提出质量检查验收的标准与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及时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及时进行项目划分,及时审核签发施工详图和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5];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重点审查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资格,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则应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实施全过程监理,对主要项目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施工实行旁站监理,严把每道工序的质量关,坚持每一道工序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抽检;同时,坚持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证,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5.2.4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从思想、组织、制度、技术、检验检测、物资设备等各方面予以保证,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6]。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每道工序均实行由施工班组初检、现场施工员复检、项目部专职人员终检。自检合格后,按规范要求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报请监理人员审核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6]。
5.2.5 工程质量监督
建议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关监督组并行使政府质量监督职能。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复核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资质;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指出工程建设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下达整改意见。
6 结语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小型水库,因其规模较小,建设标准不高,缺乏系统有效的维修养护,且多位于偏远地区,一旦发生险情,后果极为严重。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集中开展了几轮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取得明显成效,水库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本文根据樟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实际情况,分析了小型水库常见病险问题及除险加固工作薄弱节点环节,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及意见。希望各地通过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