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目标任务 坚持综合施策推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落实
2023-01-02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近年来,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取用水监管、取水口计量监控体系建设和水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等工作,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水资源管理能力显著提升,许多方面实现新突破。
1.水资源管理工作成效
1.1 河湖复苏和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要求,聚焦河湖复苏和河湖水生态安全,在河流水量分配和生态水量保障工作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着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河湖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明确到2025年实现断流河流、河段有水过流,萎缩湖面得到一定恢复,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明显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得到加强,地下水超采状况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水土保持率稳步提高,重要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大力推进河流水量分配。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9·18”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人员力量对全省境内河流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1126条需开展河流水量分配的任务清单,按照“公平合理、应分尽分”的原则,分流域、分年度、分层级开展河流水量分配工作,明确流域的水资源量、可分配水量、分配给各行政区域的水量份额、重要控制断面的下泄水量要求和基本生态水量保障目标。三是切实保障生态水量。以加快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监管有效的河湖生态水量确定和保障体系为目标,科学确定生态水量,严格生态水量管理,强化生态水量监测预警,加快解决水生态损害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近年来,先后编制印发了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湿地、滹沱河、青龙河、滦河、永定河、西辽河、大凌河等9个重点河湖的基本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和生态水量保障目标落实方案,确定了基本生态水量保障目标、监测预警方案、监管责任主体与考核要求,压实了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同时,将河湖生态水量保障情况纳入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与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进一步强化调度管理和监测预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如期实现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水量保障目标。
1.2 取用水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充分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切实管住管好取用水“水龙头”。一是建立刚性指标体系。依据水资源三次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地表水配置规划等相关成果,建立了覆盖省、市、县3级的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体系。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报告》,以县域为单元,逐年明确地下水取水量、水位以及监控计量率、典型监测井和农灌机井密度等管控指标。二是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充分发挥取水许可在取用水管控上的“牛鼻子”作用,按照“取水必许可”的原则,完成183个县(市、区)农业取水许可补办工作,全省基本实现取水许可全覆盖。新办地下水取水许可的,严格按照县级政府初审、市级政府审核、省政府审定的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审批。2021年,对25个许可水量达到控制指标的县(市、区)予以停批,对2697个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取水申请不予通过;注销地下水取水许可3258个,涉及水量4.19亿m3。三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转化,完成数量和完成率均居全国第一,同步推进新发电子取水许可证,2021年共发放电子许可证7.4万张,最大限度为用水户提供便利服务。四是有序推进取水井关停。将取水井关停作为压减地下水开采的釜底抽薪之策,以县为单元细化分解关井计划,并落实到每个取水户和每眼取水井,累计关停取水井12.1万眼。
1.3 全社会取用水管理逐步规范
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应关尽关的原则,综合采取查改、关停、督查一体化措施,不断规范取用水管理秩序。一是深入开展违法取水井排查整治。按照水利部要求,编制印发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对115万个取水口存在的取用水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复核,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推动销号落实。二是统筹推进违规取水问题整改。将巡视反馈问题和审计反馈违规取水问题相结合,指导相关市、县采取积极措施,统筹推进整改。对整改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全省整改进度,并采取电话督办、实地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审计和专项巡视中反馈违规取水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推进矿山综合治理。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协调,大力开展矿山综合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项目取水许可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同类型矿山项目审批政策,组织力量对全省1488个矿山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情况逐一核查,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四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充分利用省水资源信息平台大数据分析、明查暗访和现场调研等手段,及时检查发现各地存在的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违规取水问题,定期向市县印发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确保各类问题动态清零。五是认真开展信访调处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取水问题,督导各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取水办证、无证违法”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违规取水问题线索,加大违规取水问题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规范取用水管理秩序。
1.4 监测计量体系不断完善
坚持把取水计量监控作为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地下水管控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举全省之力全力推进。一是非农取水计量方面。近年来,依托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水资源税改革,累计建设非农取水在线计量监控站点11600处,年取水量1万m3以上的非农取水口基本实现在线计量监控全覆盖,提前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监控站点“大运维”和统一通讯卡池建设,有效保障了监控数据稳定传输。二是农业取水计量方面。大力推进“以电折水”计量模式,在全省累计建成典型监测站点4619处,对各地农灌电量、水量等信息实施长期监测,积累宝贵数据。省水利厅与河北电力、冀北电力两家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完成89万眼农灌机井电力设施摸排和电表-机井信息关联比对工作。水利部对我省“以电折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省经验向全国推广。三是严格实施水位监测。不断完善地下水位监测体系,累计建成3151个地下水位监测站点,基本实现超采区地下水位监测站网全覆盖。充分利用监测站点实时收集、动态分析各地地下水位监测数据,每月通报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同步落实资金奖惩,对持续下降的进行约谈。
1.5 水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成果丰硕
坚持面向新时期管理需求,不断提升水资源改革创新能力。一是推进系统整合。按照“统一入口、一数一源、数据共享、业务互通”的原则,优化整合税改、许可、节水、机井和监控等6个子系统,实现了取水审批、水量核定、机井关停等领域的动态化监管和业务决策支撑。二是开展模型研发。积极组织开展平原区三维水文地质模型、地表-地下耦合水流数值模型研发工作,充分发挥数据库、GIS和三维可视化等技术,模拟展示平原区三维水文地质结构,进行地下水资源动态评价和演变原因分析,为地下水监管和超采治理效果评估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探索示范经验。综合选取灵寿、兴隆、故城等6个县,探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路径和模式,为下一步全省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积累经验。
2.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统治水,深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切实将“四水四定”落到实处,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2.1 合理分水
按照水利部要求和2022年工作计划安排,省级要在完成青龙河、滏阳河等16个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印发工作的基础上,再组织编制滹沱河、滦河等2个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全面完成我省跨市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组织市级在去年完成15个跨县河流分水单元水量分配方案基础上,全面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30个跨县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印发工作,提前启动2023年计划,确保2023年上半年完成。
2.2 管住用水
统筹落实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论证审查、计量监控、用水统计等各项管理措施,切实管住管好水资源。一是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在建立省、市、县3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实行取用水定期监测预警制度,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对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对临界超载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强化区域取用水监控和管理。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新办地下水取水许可的,严格落实省政府审定批复制度。深入开展取水许可清理规范工作,对南水北调受水区取用地下水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注销地下水取水许可证。严格区域地下水指标管理,对许可水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三是强化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确保取水许可审批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对工业、农业等专项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以及各类开发区规划,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督导指导各地严格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切实将以水而定、量水而行落到实处。探索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四是完善用水计量监控体系。按照水利部总体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我省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组织各地全面摸清辖区内取水口监测计量现状,对各类取水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针对取用水户的用水类型和用水规模,采取不同的取水计量方式,完善计量监控体系。在年取水量1万m3以上的非农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对规模以下非农取水口,大力推广价格便宜、安装便捷的“图像识别”在线计量监控设施,逐步提高在线计量监控率。利用农灌典型监测井,实时收集农灌监测数据,合理复核各县(市、区)以电折水系数,会同电力部门持续推进电表-机井信息摸排和关联比对工作,夯实农灌用电量基础信息。五是规范用水统计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全面推进用水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取用水户定期更新和维护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按时规范填报用水数据。加强用水统计数据报送、质量审核、用水总量核算管理,不断提升取用水调查统计管理水平。
2.3 系统治水
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统筹采取多重手段,不断提升水资源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指标体系、具体任务、落实措施、考核机制、工作责任等,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积极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试点建设,在我省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地区,开展多样化的水资源刚性约束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制度建设、指标约束、计量监控、监督管理、承载评价、宣传引导等方面,完善落实刚性约束制度的路径和模式。二是持续开展取水口整改提升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省水资源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开展大数据比对筛选,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手段,督促指导各地严肃查处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超计划取水以及取水井明关暗用、关而复用等违规取水行为,分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逐一销号落实,并建立取水口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取水口一张图、一本账、一套管理机制。三是科学编制生态水量保障方案。围绕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按照“定断面、定目标、定保证率、定管理措施、定预警等级、定监测手段、定监管责任”的要求,持续开展省内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水量保障方案编制工作,印发唐河、滏阳河、潴龙河等河流生态水量保障方案。配合国家做好潮白河、南运河等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根据国家确定的保障目标,适时编制印发我省落实方案。四是有效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升级水资源管理综合业务平台,推动与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电力部门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水资源税征管和农灌用电等数据。加强水资源相关模型成果应用,将我省研发的三维可视化水文地质和二维水流数值模拟两个模型成果融合到省综合平台各个业务子系统中,实现相关数据结果展示和空间分析,为地下水管控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