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下)
2022-12-31
(续第1期第9页)
4.田间道路田间道路布置应按照区域生产作业需要和农业机械化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路,因地制宜确定道路密度、宽度等要求。机耕路宽度宜3~6米,生产路宽度一般不超过3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可适当放宽。合理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道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 倡导建设生态型田间道路,因地制宜减少硬化路面及附属设施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建成后,在集中连片的耕作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山地丘陵区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5.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受大风、沙尘等影响严重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在风沙危害区,结合立地和水源条件,兼顾生态和景观要求,确定树种、修建农田林网,对退化严重的农田防护林抓紧实施更新改造;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农田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90%,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6.农田输配电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根据农田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弱电设施。输配电设施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7.科技服务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推广免耕少耕、黑土地保护等技术措施,保护和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8.管护利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的目标。依据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投入成本标准体系,对管护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续完)
摘编自《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