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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家长参与模式研究

2022-12-31仝艳丽

机械职业教育 2022年10期
关键词:家校协同育人

仝艳丽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无锡 2141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同时,家校社协同育人被纳入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家校社协同育人已经成为教育发展的一个政策性选择。高职教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推进高职院校家校社协同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型应用人才的意义重大。近年来,在高职院校的家校社协同育人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现象严重,极大影响高职院校的育人水平和育人质量。深入剖析其存在的问题,打通堵点,探究家庭参与协同育人的有效模式,提高协同育人实效,是推动高职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家长参与协同育人的必要性

家长参与家校协同育人,与学校教育资源同频发力,可以有效弥补双方在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时间与空间上的不足,无缝衔接,形成教育合力,以便对高职学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教育。家庭教育特有的情感支撑及灵活性、针对性和多样性,与学校教育同频而动,可以全面把握高职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家校协同研究高职学生需求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有效育人模式,可以拓宽高职院校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育人水平。

(一)家长参与协同育人是实施三全育人的有效抓手

我国教育体系是由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构成的,高职学生教育也处于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大教育环境中[1]。家庭教育内容侧重伦理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主要通过家长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不受时间、地域、场合和条件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灵活且具有针对性。学校教育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在学校这一固定场所进行,侧重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受到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无法随时随地进行。同时,由于受到师生比的限制,教师往往很难关注到每一位学生,学校教育也就无法做到针对性和及时性。另外,高职院校大都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家庭与学校有地域上的差距,学生在校期间、寒暑假期间及实习期间,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会相应地出现暂时的“缺失”[2]。家长参与协同育人,与学校教育资源同频发力,可以有效弥补家庭和学校各自在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时间上的不足,能够相互衔接、互相补充,形成育人合力,可以更好地对学生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教育。

(二)家长参与协同育人是保证高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大学生的成长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处于这一阶段的学生年龄通常在18~24岁,身心发展还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未真正形成,在社会适应、人际关系处理、情感处理等方面还有欠缺。高职院校的学生更具有其特殊性。很多学生带着高考失利的打击进入高职院校,对学校、对专业不满意,悲观沮丧,有的学生甚至会自暴自弃,而且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自控能力较差、责任意识偏低、逆反心较强,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学校教育只能从宏观上把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心理情况,无法根据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正因如此,急需家长参与协同育人。虽然高职学生远离父母,但仍然与家庭保持着密切联系。家庭教育会给予学生更多的情感支撑,更灵活且具有针对性,与学校教育资源相互配合,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健康情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家长参与协同育人是提升高职院校育人水平的重要途径

高职教育的目标是立德树人,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技能型人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渗透到生活的每个角落,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同时也对传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来巨大的冲击。高职院校的学生因自控力较差、进取心较弱、逆反心较强等自身原因,更易受到影响。还有一些学生来自单亲、重组、贫困等弱势群体家庭,内心受到过创伤,这些情况给高职院校的育人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高职院校与家长合作,针对高职学生的实际需求,寻找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收集案例、总结经验、凝练精华,形成本校独特的协同育人模式,可以推动协同育人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拓宽高职院校教育的宽度和广度,提高育人水平。

二、家长参与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

目前,家校协同育人逐步得到全社会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家长逐渐参与到学校的育人工作中,呈现较好的发展趋势。不过,在高职院校,家长参与协同育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协同育人积极性不高

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家长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既然缴了学费,学校就应该对孩子全权负责,内心排斥家校协同育人,没有参与的意愿。也有家长认为,孩子既然升入大学,已然是成年人了,没必要再像初高中那样严加管束,参与协同育人的意识淡漠,积极性不高。另外,还有一些家长因家校地理距离远、沟通成本高而无法参与协同育人[3]。

(二)协同育人内容有限

孩子进入高职院校之后,很多家长唯一的希望就是孩子能够顺利毕业,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对孩子的学习成绩比较关注,与学校的协同育人也主要集中在学业方面,对孩子的思想、心理等方面关注较少。还有部分家长认为,孩子进入了“低人一等”的高职院校,是因为孩子本身各方面能力较差,鉴于孩子年龄还小,选择在高职院校度过“过渡期”,只求能平安毕业,对其他方面漠然视之。

(三)协同育人形式单一

高职院校家长参与协同育人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电话、QQ或微信与老师联系,而且大多是因为孩子出现了学习方面的问题,如考试作弊、考试不及格等,平时很少主动与老师沟通了解孩子的在校情况。还有一种“灭火式”的协同形式,就是学生有突发状况时,家长被老师通知到学校进行处理,一旦问题解决,双方又回归原位,各自为政。

三、家长参与协同育人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家长参与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不高,协同育人的内容和形式单一,主要原因在于缺少法律法规的保障,家校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没有从法律的角度予以明确,造成双方工作积极性不高,互相推诿。同时,由于教育理念的偏差,导致家长不愿意参与协同育人,而且部分教师也不欢迎家长参与协同育人。另外,保障机制不完善,致使协同育人无法有效运转,影响家长参与的热情。而且家长自身的能力也限制了其参与协同育人。

(一)相关法律法规缺失

家校协同育人涉及家庭、学校、学生、社会等众多因素,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有力保障。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在家庭教育中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但只是针对未成年人和家长,大学生的家庭教育不在其范围之内。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是心理尚未成熟,思想容易出现波动,需要国家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高职院校的协同育人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家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权责边界不清晰,面对学生的突发情况家校互相推诿,影响协同育人的效果和双方的工作热情,降低了双方协同合作的意愿,家长参与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不高。

(二)教育理念偏差

在我国传统的教育理念中,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情,孩子入学后学校就应该全权负责。很多高职学生入学后,家长只负责孩子的生活费,不再过问其他事情,把教育责任全部转嫁给学校。一方面,有的家长认为,孩子已经长大成人,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不应过多干涉;又因孩子远离家庭寄宿学校,所学的专业家长也不太了解,自然也就弱化了对孩子的教育。另一方面,在高职院校中,有的教师认为,学校有科学系统的课程安排,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专业教师,学校教育应该占绝对主导地位,而忽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教师认为,高职院校主要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和安全,即便学习成绩不好,只要不出安全事故即可,与家长沟通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完全没有必要。正因为家校双方对协同育人认识不到位,导致家庭参与协同育人流于形式。

(三)保障机制不到位

家校协同育人需要建立一系列保障机制。高职院校没有制定专门的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制度,没有制度保障,导致工作随意、散漫。没有设立专门的组织或机构负责家校协同育人,缺乏工作推进主体,无法从总体上规范和把握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同育人工作开展过程中,分工不明确,经常出现工作互相推诿的现象,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育人成效,也损害了家校双方协同合作育人的积极性。缺乏资金保障,人力、物力、财力不到位,导致协同育人的很多活动无法开展,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打击了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对协同育人失去信心。

(四)家长参与能力受限

家长参与协同育人还受到自身能力及家庭因素的限制。高职学生的家长基本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家庭教育培训,没有系统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对孩子的教育大多凭借过往经验,随性而盲目,对协同育人无法给出积极的意见或建议。有部分家长自身受教育程度不高,不了解高职阶段孩子的心理发展特点,不清楚高职教育的学习规律,对孩子的所学专业也不甚明白,因此对孩子的教育有心无力,家庭教育逐步弱化,甚至缺位。还有部分特殊家庭,如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因受到经济条件限制,家长忙于生计,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协同育人。

四、家长参与协同育人有效模式探究

促进家长有效参与协同育人,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政府部门出台法律法规,家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学校做好顶层设计、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同时,家长要提升自身能力,提高参与度。

(一)强根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组织有序运转的物质载体,家校协同育人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政府部门出台高职院校家校协同育人法律法规,从法律的高度对家校协同育人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地位、性质、关系等做出明确规定,明确家庭、学校在协同育人中的责任和义务,使协同育人工作有法可依。促使家长在行使自己教育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家庭教育义务,提高参与积极性,避免家庭教育的错位或缺失。

(二)改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家庭方面,家长首先要摒弃“教育是学校的事情”这种观念,要认识到孩子的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承担,特别是在孩子的道德品行培养、社会规范学习、行为习惯养成、适应能力锻炼等方面,家庭教育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家长的身份更应该是学生行为的督导者和直接榜样[4],不能把教育责任全部转嫁给学校。家长还要认识到,高职阶段的学生与初高中不同,除了学习之外,还会遇到环境适应、情感、择业就业等各种问题,虽然他们已成年,但是身心还没有完全成熟,在对事情的判断、把控及处理方面还有欠缺,需要家长予以正确的引导。高职院校方面,教师要正确认识高职院校的教育目标及育人“初心”,深刻理解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意义,摆正工作心态,调整工作作风。同时学校要抛除偏见,把家长视作家校协同育人的平等主体,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共同做好育人工作。

(三)把方向,做好顶层设计

做好家校协同育人工作,高职院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首先,学校层面制定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制度,建立党政群团齐抓共管、全体教师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其次,统筹规划,将家校协同育人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体系中,确保该项工作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持续性。再次,争取地方政府和社区的支持,把协同育人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纳入学校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充裕,保障协同育人工作的顺利推进。最后,要建立协同育人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协同育人工作落地、落实。

(四)聚合力,搭建协同育人平台

家校协同育人需要搭建协同平台,切实推进育人工作的开展。对家庭和学校而言,可以成立家校合作委员会,公平、公正、公开选举家长代表参与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参与高职院校建设,对各项重大工作建言献策。家校合作委员会成员要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个人,避免互相推诿,提高工作效率。除了做好日常家校双方之间的沟通,及时高效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种问题之外,家校合作委员会还要根据高职院校协同育人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保持协同育人工作的生命力,推动协同育人工作持续高效开展。

(五)重培训,提升家长参与能力

家庭教育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高职学生的家庭教育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从而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机构,教师具有教育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规律理性开展教育工作[5],而家长并未受过家庭教育方面的专业培训,缺乏相关知识。学校应该发挥优势资源,通过对家长开展讲座、案例学习等方式,促使家长不断学习个体身心发展知识和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和亲子观,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思路和方法,提高自我教育水平和家庭教育能力,从而提高参与家校协同育人的能力。

家校协同育人的落脚点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目的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6]。家长参与协同育人,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家长和学校要充分尊重高职学生作为独立个体的地位,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其主动参与到协同育人的活动中来,以此激发其精神动力,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的能力,最终实现全面发展。高职学生是协同育人的中心点,离开这个中心点,高职院校协同育人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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