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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女”部字及其文化内涵

2022-12-31徐冰怡徐利颖

广西教育·D版 2022年2期
关键词:部字说文解字文化

徐冰怡,徐利颖

(1.中南民族大学,湖北 武汉 430000; 2.赤峰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东汉许慎所著的 《说文解字》(以下简称 《说文》)是我国析字形、解字义、辨读音的文字学专著,《说文》共收录9353 个汉字,分为540 部,构成了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其中收录字较为全面的部首往往会形成一个封闭且自成体系的语义场,展示出中华民族文化体系中一个特定的文化点,其不但对汉字研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汉语言、汉文化的研究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将《说文》中的“女”部字作为研究对象,考察探讨其中汉民族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元素,并揭示其作为汉民族历史与文化的载体所蕴藏着的历史文化信息。

一、《说文》中的“女”部字及其研究现状

《说文·女部》共收录238 字,重文13 个,新附字7 个,共计258 个[2],为了对“女”部字及其文化内涵理解更全面,本文也会参考在《说文》中,未收录于“女”部,但与女性文化相关的用字,如母、孕、身、腰等,共计26 字。本文将以上述284 字作为建构“女”部字文化意义体系的基本材料。

近年来,随着汉字研究和文化研究的深入发展,对“女”部字的研究同样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通过梳理“女”部字研究的相关文献,发现对“女”部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使用训诂、考据等方法,对“女”部字的音、形、义三方面进行考释。例如,李欣在《〈说文解字·女部〉形声字字族研究》(2010)中,对《说文解字·女部》形声字的散见于训诂专书和其他典籍中的同声符字所构成的同族词材料加以整理,考证和构建一组组形声字字族,进而对形声字声符的示源功能做一些探讨[3];顾静瑶在《〈说文解字〉女部字解说方法》(2013)中,以女部字为研究对象,整理归纳女部字形、音、义的解说方法[4]。王玲娟在《〈说文解字〉“女”部形整字形旁表义度研究》(2017)中,将模糊语义的理论方法用以指导汉字构件的表义功能研究,对《说文》“女”部形声字形旁的表义度进行量化分析,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义素分析法和模糊语言研究里的相对比较法相结合,通过隶属度分析将形旁表义的复杂性明确化,对“女”部形声字形旁表义的程度进行隶属度判定并进行规律总结[5];二是探讨“女”部字与汉民族文化关系。王琪在《〈说文解字·女部〉与传统文化》(2004)中提到,《说文解字》以据形求义为务,在训释字义的同时,也传播了丰富的传统文化。其中“女” 部字用以形表义的方式展现出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传统的社会意识和审美意识及古代的婚姻制度[6];赵爱武在《从〈说文解字〉女部字看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2005)中提出,从这些“女”部字中可以窥探出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首先,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性是氏族的核心,享有崇高的地位;其次,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妇女地位一落千丈,惟母亲受到尊重;第三,姣好的女子只是男子的玩物或繁衍后代的工具,在欣赏、艳羡之余,又把脏水泼到女子身上[7];郭洪丹在《通过〈说文解字·女部〉字透视古代女子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2010)中,对《说文解字》中部分“女”部字,即涉及女子婚姻家庭的“女”部字进行一一考释。由此可窥见古代的婚姻习俗,而这些女部字也深深地折射出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角色和地位[8];三是通过梳理文献,对“女”部字研究进行阶段性总结。例如,赵海亮在《汉语“女”族词汇的文化研究综述》(2007)中,总结了“女”部字文化研究[9];苏庆红在《〈说文〉女部字研究》(2008)中,通过对古文字的分析,揭示了“女”部字中蕴含的大量的远古文化信息。在对《说文·女部》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以“女”部(包括异体与古文从女的字)以及女性相关字计284 个字为基本材料,通过语义归类建构一个相对完整的“女”部字意义体系,并对其字形结构与意义变化进行研究,探讨“女”部字的形义关系及其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女”部字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从“女”部字中蕴含的生殖、审美、女性地位等方面的文化信息探讨男尊女卑思想观念的形成及影响。从而揭示汉字的创造与传统文化、价值观念的内在联系[10];李宏宇在《女部字30年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015)中,总结了“女”部字30年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1]。

二、《说文解字》中"女"部字的分类

本文依据《说文》中所使用的“据义系联,以类相从”原则并兼顾传统习俗、文化背景,将“女”部字分为姓名;婚嫁、生育;称谓;女性价值评判标准;中性字五个类别。

(一)姓名

1.姓氏(共计11 字,除“姓”本字)

“姓”字在《说文·女部》中排在第二个,由此可看出在“女”部字中,“姓”字占有重要地位。《说文》:“姓,人所生也,会意。”既说明了“姓”的来源,又阐明了在中华先民认知结构中宗族观念的重要性。

(1)根据居住地得来:“姬、姚、姜”等。

如,《说文》:“姬,黄帝居姬水,以为姓。从女。”[12]

(2)根据历史人物的后代得来:“嬴、妘、姑”。

如,《说文》:“嬴,少昊氏之姓也。从女,羸省声。”

(3)普通百姓的姓:“娸、女然”等。

如,《说文》:“娸,人姓也。从女其声。杜林说:娸,丑也。”

2.女子名字(共计21 字)

(1)女神名字:“媊、娲”。

如,《说文》:“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

(2)历史女子名字:“娥、嫄、妲、娀”。

如,《说文》:“娥,帝尧之女,舜妻娥皇字也。秦晋谓好曰娙娥。从女我声。”

(3)普通女子名字:“婕、妵、婤”等。

如,《说文》:“婕,女字也。从女疌声。”

(二)婚嫁、生育(共计21 字)

婚嫁类的“女”部字有“媒、妁、婚、姻、嫁、娶、娉、媾”;生育类的“女”部字有“妊、娠、嫛、婗”等。婚嫁、生育类的“女”部字按照时间顺序,不仅可以反映当时的婚姻制度,还可以将女子从少女至人妻再至人母的过程有机地串联起来,可以生动立体又富于故事性地展现当时女子人生中的重要阶段。

例如:《说文》:“媒,谋也,谋合二姓。从女某声。”古时男女结婚大多开始于“媒”,撮合男女婚姻的即为媒人;《说文》:“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根据《周礼》可知“婚”由“昏”而来,古时男女大多在黄昏的时候举行婚礼;《说文》:“媾,重也。从女冓声。《易》曰:‘匪寇,媾。’古候切。”媾是古代一种特定的婚姻形式;《说文》:“妊,孕也。从女从壬,壬亦声。”妊即是怀孕的意思;《说文》:“嫛,婗也。从女殹声。”《段注》:“嫛婗合二字为名,不容分裂。<释名>:‘人始生曰婴儿,或曰婴婉。’”[13]初生的婴儿即是“嫛婗”。

(三)称谓(共计25 字)

(1)不同年龄阶段称谓:“妇、嫔”等。

如:《说文》:“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古代妇女的通称即是“妇”,大多指已婚女子,从事家庭服务,侍候家人,由此可看出古代女性家庭地位低下。

(2)婚姻、亲属称谓:“妻、姐、妃、妹、娣”等。

如:《说文》:“妻,妇与夫齐者也。从女从屮从又。又,持事,妻职也。”《说文解字义证》曰:“妻者,齐也。惟一适人称妻,其余皆妾,位最在下,是以不得言妻也。”这反映出了古代的一种婚姻体制,即一夫多妻多妾制。

2.社会身份称谓

共计7 字。虽然古代女性社会地位较低,但社会身份仍有较高、较低之分。

(1)地位较高女性称谓:“女弋、妿、娒、嫱”

如:《说文》:“娒,女师也。从女。”《士昏礼》注曰:“娒,妇人年五十无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敎人者。”“娒”指的是古代女教师,以教授“女德妇道”为主。

(2)地位较低女性称谓:“婢、奴、女奚”等。

如:《说文》:“奴,奴、婢,皆古之辠人也。《周礼》曰:‘其奴,男子入于辠隶,女子入于舂藁。’从女从又。”“奴”字男女兼可指。

(四)女性价值评判标准

古时对女性进行描述的“女”部字非常丰富,甚至很多都已经退出现代日常生活使用场景,这些“女”部字能反映出封建时代对女性品性、外貌等方面的审美要求。

1.体态容貌

共67 字。

(1)赞美女性外貌:“媄、媛、姝、好、媚、妩、婶、娈、娃、嫣”等。

如:《说文》:“媄,色好也。从女从美,美亦声。”指的就是外貌好看。

如:《说文》:“婓,往来婓婓也。一曰丑皃。从女非声。”指的就是外貌丑陋的人。

2.品性行为

共108 字。

(1)形容女性的内在美:“妌、妟、姘、娴、婠、婳、妍”等。

如:《说文》:“妌,静也。从女井声。”指的是女子贞节守一。

(2)贬义类:“偷、婺、嫚、妒、嫌、妯、妨”等。

如:《说文》:“偷,巧黠也。从女俞声。”指谄媚,善于阿谀奉承的人。

(五)中性字

1.表男女平等的"女"部字:“姰”。

《说文》:“姰,钧适也。男女并也。从女旬声。”表示男女之间的平等。

如:《说文》:“娄,空也。从母、中、女,空之意也。一曰娄,务也。”表示空、虚的意思,无感情色彩。

3.表示女性装饰的“女”部字:“妆、婴”。

如:《说文》:“妆,饰也。从女,床省声。”指的是古代女性的装饰品。

二、《说文解字》中“女”部字的嬗变

(一)“女”部字字形的传承、消亡和变化

1.“女”部字字形的传承、消亡

“女”部字地消亡与思想文化、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将《说文解字》与《现代汉语词典》对比发现,“女”部字共消亡113 字,共传承119 字,下面按照类别分析各类女部字形体的传承与消亡情况。

(4)表示婚嫁生育及中性类消亡7 字:娄等,传承15 字:嬗、媒、妁、嫁、娶、婚、妊、娠等。

通过对《说文解字》与《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女”部字传承与消亡进行对比后得出结论:对女性容貌类进行描写和带有讽刺偏低女性意味的“女”部字,尤其那些对貌丑进行讽刺的“女”部字大多都已经消亡。不难看出近现代社会中对女性价值审视有了变化,不再是只关注女子的外貌,女性自身的价值也在很大程度上有了体现,对女性的偏见和一味贬低也在逐渐改变。

2.“女”部字字形变化

(1)由“女”部字演变成为非女部汉字,例如:

①由“婾”变为“偷”。

“婾”字,古时有偷盗意义,从“女”有将偷盗全归女性,开脱男性之嫌,近现代将“女”部改作“人”部作“偷”,剔除“婾”中的性别意味,使其不再暗含嘲讽女性之意;

②由“媿”变为“愧”。

“媿”字,《汉书·文帝经》:“以不敏不明而久临天下,朕甚自媿。”,颜师古注:“媿,古愧字。”近现代将“愧”留用至今,而非“媿”;

(2)由非女部汉字演变成为“女”部字。

近现代社会女性地位虽得到一定程度提高,但是由于“男尊女卑”这一思想观念仍烙印在中华民族文化之中,“女”部字中仍有许多带有歧视、讽刺、贬低意味的字保留下来,如妖、婊、嫖、姘、娼、妓、奴、耍、佞、妄、娱、嫌、妨、妒等,更有一些由非女部字演变而来并保留下来的“女”部字,例如:

①由“惏”变为“婪”。

“婪”字本义即为“贪”,而徐锴认为“女性贪。故从女。”《说文·心部》有“惏”,段玉裁注:“‘惏’与‘婪’字音义皆同。”古籍中也多用“惏”而非“婪”,如《左传二十八年传》:“贪惏无厌。”;《后汉书·公孙瓒传》:“袁绍以贪惏,横责其钱。”等,从先秦到东汉的典籍两字都被收录,《说文》亦如此,然而贪本从心起,且应男女兼指,何来从“女”之说?这是在由男性主导社会中,长久以来对女性存在偏见而变得“约定俗成”的,使女性在“婪”字中平白背负了贪名。“婪”字反而不如“惏”从“心”更能表义,并且古人最初所造本就是“惏”字,且古籍大多也照用,近现代却“婪”行而“惏”废。

②由“慊”变为“嫌”。

“嫌”与“慊”都在《说文》中被收录并且本义都为“疑”义,但是到了近现代在“嫌疑”一义上,却“嫌”行而“慊”废,究其原因和“婪”几乎一致,都是对女性的刻板偏见造成的。

③同样情况对女性饱有讥讽之意的还有由“表”变为“婊”,由“闝”变为“嫖”。

《二刻拍案惊奇·卷七》有云:“却不知就是儿子前日闝了厮闹的表子。”王古鲁注周祈《名义考》有言:“俗谓娼曰表子,‘表’对‘里’之称,犹之外妇。”后人却嫌“表”表意不够明确,故加“女”旁以示义。“闝”字,从门败,音瓢,谓嫖者必败坏家门”,两字在造字时讽刺女性之意已经很明显,但到了近现代依旧是“婊”字大行其道,“闝”废“嫖”行等[14]。

(二)“女”部字词义变化

1.感情色彩变化

(1)由贬义变为褒义。

如:“娗”,《说文》:“娗,女出病也。”是表示疾病的名词,贬义。《广韵·青韵》:“娗,好儿。“又《回韵》:“娗,长好儿。”

《现代汉语词典》:1)妇女子宫脱出的病;2)修长美好。在近现代是形容身材漂亮的褒义词。

(2)由褒义变为贬义。

如:“媌”,《说文》:“媌,目里好也。”

《现代汉语词典》:1)眉目美好;2)妓女。近现代,“媌”既保了“眉目美好”的含义,又引申出了“妓女”的含义。

(3)由中性变为褒义或贬义。

如:“娉”,《说文》:“娉,问也。”为婚礼仪式之词。

《现代汉语词典》:〔娉婷〕形容女子姿态美好。近现代多为形容女子体态婀娜的褒义词;

“妓”,《说文》:“妓,妇人小物也,从女支声。”原指妇女专用的小物件。

《现代汉语词典》:1)以卖淫为生的女子;2)古代称歌女,表演歌舞的女子。

(4)由褒义或贬义变为中性。

如:“嫪”,《说文》:“嫪,婟也。从女翏声。”属褒义词,指令人喜爱的女子。

《现代汉语词典》:嫪毐,战国时秦国人。在近现代,使用频率不高,一般作为人名即中性词使用。

2.词义的扩大和缩小

(1)词义的扩大。

如:“好”,《说文》:“好,美也。从女、子。”仅是形容女子美好、美丽的形容词。

《现代汉语词典》:hǎo 1)优点多或使人满意的,与“坏”相对:好人、好汉、好歹、好事多磨;2)身体康健,疾病消失,生活幸福:您好、安好;3)友爱,和睦:友好、相好等。Hào 1)喜爱,与“恶”相对;2)常常,易(发生事情)。“好”作为现代汉语中最长使用等的汉字之一,是个多音字,读hǎo 作形容词时,可以泛指一切美好的事物,同《说文》相比,属于词义范围的扩大。

(2)词义的缩小。

如:“嬃”,《说文》:“嬃,女字也。《楚词》 曰:‘女’”。在《说文》中,既可作为女子的名字,也可以解释为楚国称呼姐姐的用词。

《现代汉语词典》:古代楚国人称姐姐。近现代,不再作为名字出现且使用频率极低,属于词义的缩小。

3.词性的变化

如:“威”,《说文》:“姑也。从女从戌。汉律曰:‘妇告威姑。’”是属称谓的名词。

《现代汉语词典》:1)名词:表现出来使人敬畏的气魄;2)形容词:漂亮的;3)动词:凭借力量或势力:威胁。威慑。从单纯的名词转变为了兼具名词性、形容词性和动词性的字。

四、《说文解字》中“女”部字的文化内涵

(一)“女”部字体现出的古代女性主流社会地位

1.从姓氏“女”部字看母系社会时期女性主流社会地位

姓氏作为一种标志和符号,标示着社会结构中的家族血缘关系。学界普遍认为姓氏制度可以追溯至母系氏族社会。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先民赋予了姓氏用以调整和维持社会结构的特性,并逐渐形成“姓氏制度”。按母系血缘,人们分成若干氏族,以不同的图腾或居住地形成互相区别不同的氏族的族号,就是“姓”,据此,研究者普遍认为姓氏可以反映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性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是从尊重历史本来真实面目和人类社会原始阶段的生物学特征角度出发,虽然姓氏的确产生自母系氏族社会,但是存在大量以“女”部为首的姓氏却不能成为女性早期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有力证据[15]。

(1)“姓”的甲骨文=(产育,生)+(女,母),表示生母。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调整左右顺序,由“女”与“生”会合示意。隶书将篆文的“女”“生”改写。“生”(生育)之“女”(女性)为“姓”。“生”,上古音属山纽,耕部,“姓” 上古间属心纽,耕部,“姓”与“生”上古声韵相近,《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由此可见,“姓”与“生”自古就有着密切关系。徐源《说文解字注笺》:“姓之本义谓生,故古通作生,其后因生以赐姓,遂为姓氏耳。”“姓”的本义即为生,这就表明,姓是本原于“人所生”这一生物角度。正如《白虎通》所言:“人所以有姓者何? 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互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不难看出,姓氏之于中华民族,是为了“远禽兽,别婚姻”,因而“姓”属“女”部,只是先民从生物学角度来讲的本能的生命感受,与女性当时的社会地位无关,女性占主导地位这一观点更不能以此为据。

(2)关于姓氏起源的还有另一种说法——源自“族号”。不同氏族往往用某种图腾或居住地名为“姓”,从而可以更好地彼此分别。如果说“姓”是渊源于氏族制度而产生的带有族间血缘意识的族号,那么显然“姓”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而不是以血缘关系为根基,并且,“姓”是天子分封土地时,赐予诸侯,再依据诸侯所受封地命名“氏”,可见,政治是凌驾于血缘之上的。“黄帝之子二十五,得姓十四人,同姓者二人,共十二姓,兄弟异姓。”可以说明姓氏是游离于血缘关系之外的。而炎帝姓姜,黄帝姓姬,舜姓妫,禹姓姒,这些“女”部姓氏字正是部分学者认为当时妇女社会地位较高的一个有力证据,但是上述“女”部姓字皆因天子追赐其后之举,原并无姓氏之别。而是当时政治制度的一种反应,这一证据很轻易就不攻自破了。

综上所述,母系氏族时期并不是女性占主导地位,相反,在当时“男尊女卑”的思想下,女性社会地位应该十分低下。

2.从《说文解字》“女”部字看封建社会时期女性主流社会地位

进入绝对父权统治社会后,女性社会地位依然极其低下,但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母亲的社会地位并未受到影响,母亲仍然是备受尊崇。这与女性能够繁衍后代的自然属性、传统儒家文化以及在生产力低下的农耕社会,女子由于生理条件限制不得不退出生产领域而以操持家务为职大有关系。

(1)“女”字。

《说文·女部》:“女,妇人也。象形”。段玉裁注曰:“像掩敛自守之状”。王筠《说文释例》:“其下半像‘儿’,是在人下诘屈之意”。孔广居《说文疑疑》:“像侧立俯首敛手屈膝,柔顺事人的样子”。更有人提出“女”字乃像两臂背缚跪倒之形,总而言之,是委曲柔顺服侍男人的样子。故《礼记·本命》《释名·释长幼》《广雅·释亲》等皆以“如也”作为“女”字之训,而《白虎通》则解释的更为详细:“女者,如也,从如人也。”

由此可见,“女”“如”乃同源字,与此同时,也可证明“女”字是义、形一致的,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女性当时在家庭中没有任何地位可言。也曾有研究者提出,在农业社会时期,女性主要从事家务纺织等室内工作,多以坐姿为主,因而,“女”字形应该是突出了这一习惯。由此我们也可以从古代中国对“女”的歪解中发现社会对女性的轻视以及农业社会时期女性低下的家庭地位。

(2)“妇”字。

“妇”字同样体现了女性在农业社会失去地位的丧失,《说文》:“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且在甲骨文中“妇”多被用“帚”来表示。女子嫁到夫家后,“洒扫”成为其主要职责之一,故用打扫所用的工具“帚”来指称人妇,而后为了与“扫帚”的意义相区别,便给其加上了义符“女”字部,使之指义更为明确,《说文》中以“服”训“妇”,但不论当时本意是什么,都说明了女性逃脱不了侍候男性的悲惨命运,更说明了当时女性地位的低下。

《大戴礼记·本命》:“妇人,伏于人也。”《白虎通·三纲六纪》:“妇者,服也 以礼屈服也。”《释名·释亲属。:“妇,服也 服家事也。”《白虎通·嫁娶》:“妇者,服也 服于家事,事人者也。”尹知章注:“妇者所以职其蚕织。”对妇人的要求就是服侍公婆、丈夫和儿女,从事洒扫等家务纺织等劳作是封建社会几千年来对“妇”的要求。古代婚嫁时,女方家多以“奉箕帚”“供洒扫”等作为谦称,其倒是讲出了“妇”字的本义。

(二)“女”部字反映出的古代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形式有很多种,主要有掠夺婚、媵制、聘娶婚等。这些婚姻制度在《说文》中也可以找到它们存在过的痕迹。

1.掠夺制婚姻

俗称抢婚,是古代男子未经女子及其家属同意,以掠夺的方式强娶女子为妻。

《说文》:“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可以看出,古人举行迎亲礼仪是在傍晚时分,也就是“昏时”。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舜徽按:古娶妇必以昏时者,当缘上世有劫掠妇女之风,比乘夜昏人定时取之,以避寇犯也。后世礼文大备,而亲迎犹必以昏时者,盖亦太羹玄酒不忘厥始之意耳。”“婚”实际上反映出了上古时代的抢婚遗风。

《说文》:“娶,取妇也。”“取,捕取也。”指通过暴力获取,掠夺。“取妇”和“婚”一样,也指用暴力手段纳妻,反映出古代掠夺制婚姻制度。

2.媵制婚姻

指一个女子出嫁时,同时须要女性奴仆,甚至是同姓的侄女妹妹,与其一同陪嫁,奴主、娣姊、侄姑共事一夫。

《说文·女部》没有“媵”字,而是由《说文·人部》中的字而来,《楚辞九歌》:“鱼鳞鳞兮媵予”王逸注:“媵,送也。”《尔雅释言》:“媵,将送也。”后来词义缩小,仅限于指“以侄娣送女”,字形也由从人的字变为从女的“媵”字。《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娃娣从。”《仪礼·士昏礼》郑玄注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之,谓之媵。”《释名·释亲属》:“媵,承也,承事嫡也。”以上都指出“媵”即“侄娣从嫁”。

3.聘娶婚

男女在构成婚姻之前,由男方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试探女方是否同意,若双方同意,再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选取吉日,送聘礼,而后迎亲结婚,但是完全不经由男女本人的意见。在古代聘娶婚制度是一种主流婚姻制度,近现代仍有一些地区保留着聘娶婚制度。

《说文》:“娉,问也。”《段注》:“凡娉女及聘问之礼古皆用此字。娉者,专词也;聘者,泛词也。耳部曰,聘者,访也。言部曰,泛谋曰访。故知为犯词也。若夫礼经大曰聘,小曰问,浑言之皆日聘,此必有所专适。非泛词也,至于聘则为妻,则又造字,所以从女之故。而经传既以聘代之,聘行而娉废矣。”“娉”是这种婚姻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即为近现代的“聘”。现代社会说的“聘礼”其实是《说文》中的“娉”。

《说文》:“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在“娉”之前,“媒”是聘娶制婚姻的前提,媒人是这种婚姻制度的促成者,只有通过媒妁之言,聘娶的婚姻才算是正当合法的婚姻。古代婚姻制度虽有其不合理性的一面,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封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近现代,“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确立使作为婚姻主体的近现代青年男女能够充分享受到自由的恋爱,古代落后的婚姻制度不会重演。

结语

在以上的分析阐述中,我们将《说文》中284 个“女”部字及女性文化相关字,作为构建“女”部字意义体系的基本材料,探究其字形与意义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展示了“女”部字蕴含的研究价值;同时,遵循着《说文》“以类相从,以义相贯”的原则,对女部字进行分类;论述《说文》“女”部字字形的传承、消亡与变化和字义的情感色彩变化;最后从文化角度,探讨了《说文》中“女”部字所反映出的文化内涵,从而通过“女”部字对于古代女性主流社会地位和古代婚姻制度进行描述,展现出一幅生动的古代女性文化图卷。汉字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面镜子,可以折射出一部分中华民族既定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通过对“女”部字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其中隐含的幽暗景象——“男尊女卑”的腐朽思想仍深埋在中国近现代文化之中,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中华民族为了消除这种腐朽幽暗的努力与女性地位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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