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利企业财会监督的思考
2022-12-31王利刚
韩 静,王利刚
(海河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天津 300170)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会上,首次将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并列,共同组成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即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新时代的水利企业,不仅要做好财务核算,还要做好财会监督,一方面要做到由“检查型”逐步向“管理型”“服务型”转变监督理念,另一方面要由“纠错型”逐步向“预防型”转变监督方法,切实将强化风险防控贯穿到整个经济业务发生全过程。
1 财会监督的重要性
1.1 财会监督的定义
财会监督是以财经法规、财经纪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依据,是人大、审计、财政、税收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等财会法规,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开展的各种监督工作的统称,对于各种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行为予以及时地制止和揭露,突破传统“管账”的狭隘范畴,将财会监管提升到监督资金、资产、资源等管理行为,从而保障党和国家财经工作方针政策落地见效,取得监管的效果和效益[1]。
1.2 财会监督的方式
财会监督的方式主要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包括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内部检查等;外部监督包括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监督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第三方社会审计监督等。
1.3 财会监督的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些对财会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财会监督意义更显重要,既要揭示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还要为管理者优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财会数据支撑,在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前大部分行业发展都面临着经济下滑的压力,新时代的到来更是对水利企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既要根据新时代的新要求对企业的发展战略、业务执行、项目布局等展开新的审视,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调整,还要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排查,提前规划防范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加强财会监督可以简化程序,发挥预警功能,比如在事前对问题进行预测,从而排查出水利企业当前存在的短板和面临的风险,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2]。
2 当前水利企业财会监督存在的问题
2.1 财会监督效率低
在大数据管理的时代背景下,财会监督信息化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由于信息化发展不够充分,导致信息共享不对称,长期缺乏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程序不够规范,管理职能主体和财会监督主体之间矛盾日渐突出,工作上难以做到相互配合,信息共享程度也大大降低,加之各监督主体各自为政,相对孤立,无法共享信息和数据,也不能相互学习借鉴,很难形成制约合力,更是大大降低了监督效率,还容易产生对同一事项的多重监管和缺位监管,存在浪费监督资源的情况。
2.2 财会监督风险大
近年来,国家加大巡视巡察审计的力度,水利企业也非常重视,可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注意力都集中在巡视巡察审计对财务的再监督上,忽略了财会部门、财会人员的内部监督,为财务风险、廉政风险的发生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具体表现为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业务流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财会人员不能及时对关键风险点进行识别和防控,不能将内部控制制度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科学融合,无法做到将防范风险意识嵌入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中,风险发现滞后或者发现问题时损失较大。
2.3 会计集中核算业财融合不深入
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是集中财会人员实行统一的财会管理,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人力物力,但是也存在很大的漏洞和弊端,由于财会人员对业务具体内容了解不够深入,对被核算单位前端业务不够熟悉,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单位)对被核算单位业务情况掌握不够及时,导致财会工作通常无法深入参与到业务发生的前端,无法预判风险,对水利企业经营决策层面的事情也无法进行深度参与,仅仅以满足外部监管、外部信息纰漏为目标和导向,无法有效驱动业财融合,无法实现高效高质量的财会管理。
3 加强水利企业财会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3.1 以信息化为助力,加强财务风险预警
从计算机的开发使用、互联网的初步探索,到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给人们生活和生产方式等带来极为深远的影响,也为财会监督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怎样将新技术运用到水利企业财会监督上,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索[3]。
财务信息化是财务管理制度实施与落地的重要途径,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为因素的影响,还可以提高和改善监督管理效率与效果,使财务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化。因此,水利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财会人员要积极探索,将其科学运用于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监督预警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廉政风险预警双重功能的信息系统,通过设置相关预警指标及时警报,随时随地监控系统运行,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的、不间断式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防控工作,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2 协同审计监察,共同健全防控体系
整合内部和外部力量,加强检查、监控、审计巡察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监督成果共享,对重要的业务进行重点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风险自查自评自纠工作,汇总整理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措施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
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和巡视巡察的协同机制,牢固建立水利企业内部“业财审察四道防线”,即业务稽核为第一道防线、财会监督为第二道防线、审计为第三道防线、巡视巡察为第四道防线。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等不同监督形式职责界限,建立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案件共商、长效管控共建机制,统筹构建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监督体系[4]。
3.3 提高安全意识,规范电子数据管理
学习关于电子档案存档等相关要求,做好财会电子数据安全培训工作,将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所有财务数据备份、存储到光盘、移动硬盘上,采用多份数、多介质备份,除了备份财务数据以外,还要对运行整个财务软件系统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网络操作系统以及财务软件的系统版本、使用说明、售后公司等进行详细记录。做好财务数据的长期存档保管非常重要,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定期对各类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尽量避免因为设备老化、数据泄露丢失带来的风险,在存档纸质会计档案的同时,严格电子会计档案的备份存档,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使财务电子数据管理更加规范化。
3.4 建立自查机制,有效开展自我监督
水利企业会计核算部门要充分发挥在财会监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成立水利企业风险防控小组,建立自查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财务、廉政风险防控自查,细化稽查分析岗位,加强自我监督,在经济活动各环节明确责任和分工,健全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制度,遵守不相容岗位要分离原则,严格执行出纳会计岗位设置规定,实现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制衡,努力做到监督机制要健全,管理责任要落到实处。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解决风险隐患,确保财政资金和资产管理安全有序和高效。
在全面检查和稽核的基础上有效开展自我监督,重视关键流程、关键环节、重要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从狭义上讲,做好会计复核、财会检查、内控自评工作;从广义上讲,做好财会风险防控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运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等相关原理、方法和手段,对财务管理、业财融合、会计核算等各工作流程、环节、结果进行复核、稽核、验证、评估等,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问题,做到提前防控风险等。
3.5 建立问题台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水利企业财会监督工作应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为重点,以夯实会计信息质量为己任,以问题彻底整改为根本目的,针对财会监督中多发易发、屡查屡犯的突出问题,对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列出负面清单,整理形成问题台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坚持问题导向,对风险进行分类、识别和防控,紧盯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检查。
建立健全以内部控制为导向的财会监督模式,将内部控制理念贯穿于财会监督的各个层面、各个阶段甚至各个环节,注重事前、事中管理,从源头上和过程中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效益。对于重要领域可进行二次风险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相结合,对资金运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尤其是要给出方案和解决措施,降低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发生率。
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查弱项,认真梳理业务活动和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业务工作内容、特点,梳理规范的业务工作的流程,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不仅要重点研究讨论防控措施,还要定期评估更新措施,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规范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从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针对管理薄弱、问题集中的事项建立问题台账,强化反面警示教育,从而提高财会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可持续效果优的财会监督机制[5]。
3.6 加强信息沟通,大力推进业财融合
打破信息孤岛,增进财会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提升财务驱动业务的能力,培训引导财会人员主动参与到业务前段的调研、合同制定、业务决策等环节,深度参与经营管理,做好源头控制,鼓励财会人员从财务角度提出意见,改变会计信息由财会人员取得原始单据、制作凭证审核的模式,转变为财会人员指导业务人员在发生业务前段进行风险规避,促进监督关口前移。做好联合联动,加强信息共享,通过事前事中的部门预算审核、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银行账户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等非现场监管,使财会人员实时获取业务信息,加强事前事中工作指引、业务培训等,提高财会监督效果[2]。
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对业务流程全方位动态化实时监控来强化内部监督,整合各方面资源,协同发力,实现力量互补。一方面是财会人员定期向核算单位汇报资金、资产管理、利润、往来账等情况,另一方面是加强对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大财务人员与审计、巡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合理利用监督资源,全面了解业务过程。
积极开拓财务共享信息化道路,利用财务共享的资源整合优势构筑业财结合、信息透明的数据系统,大力推进“业财融合”,保障资源高效使用,实现财务记录和业务资料互通共享及所有数据可追溯,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性,减少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管控。
3.7 强化职业教育,筑牢财会人员底线
水利企业财会人员要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注重财会知识的更新,关注财务法律法规最新规定,深入学习领会政策精神,积极向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普及基本财务知识,严肃财经纪律,划清财务法律红线,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出纳等重点人员财务培训力度,从会计政策、程序和方法等方面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财会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操守的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筑牢财会人员底线,提高财会人员的认知,加强廉洁自律、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警示教育,重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确保财会监督工作中政策实施落地“不走样、不变形”。
重视水利企业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系统问题处理能力、业务沟通指导能力、团队合作创新能力和战略思维引领能力的高素质财务团队,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财会监督“铁军”与“尖兵”,巩固财会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强化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
综上所述,面对新时代的新挑战,水利企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紧跟信息化的步伐,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防控体系,发挥好协同机制的作用,规范数据保管,做好财务数据存档工作,完善自查机制,认真梳理问题台账,加强人才建设,大力推进业财融合,使财会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保障党和国家财经工作方针政策落地见效,从而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