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影响
——基于文献综述与展望
2022-12-31高婷
高 婷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37)
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所引起的系列气候变化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被公认为全球十大环境问题之首[1]。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2],它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生物多样性锐减、土地荒漠化等严重的环境问题,IPCC在2018年发布的《全球1.5 ℃全球增暖特别报告》[3]中指出,为避免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全球各国应全力把升温控制在1.5 ℃之内。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发展起步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较晚,是目前碳排放量第一大国。但中国也勇于承担大国责任,为《巴黎协定》等全球性协定的签署、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目前实现“双碳”目标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等多方面困难,因而为深入贯彻低碳高效的经济增长要求,政府等部门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环境规制政策,如开放碳交易排放市场、设置排污许可等。企业在面对政府政策、消费者压力、企业社会责任等各方面的需求下,不得不针对技术创新来进行转型升级。绿色技术创新则是以环境可持续发展为中心,能够使得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技术创新手段,这样既能够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又能够实现低碳环保,为实现“双碳”目标赋能,获得共赢。
1 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影响因素
张钢和张小军等人[4-5]评述归纳纳了企业绿色创新的三种定义,一是指减轻对环境污染上的创新,二是指引入环境绩效的创新,三是指顺应环境改善趋势的创新。因此,从企业绿色创新的定义及内涵来看,企业绿色创新投入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它是内部管理与外部环境规制复合影响的结果。
1.1 内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影响
内部利益相关者中,员工是企业实行绿色创新战略的重要参与者,对企业绿色创新战略的实施效果有显著影响[6],股东、公司管理人员对环保的认知和领导能力对企业制定绿色创新战略有积极引导作用。徐建中[7]从新制度主义、高阶理论出发,以我国209家制造业企业为研究对象,得出管理层的环保意识与制度压力、绿色创新战略正相关。潘楚林[8]基于企业领导力理论和组织认同理论,研究发现利益相关者环境压力正向调节了绿色组织认同对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而组织内部障碍负向调节了绿色组织认同对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从既有研究结果来看,企业的内部管理者、内部利益相关者的个性特征、意识形态能够直接影响企业的绿色创新投入,尤其是企业高管的环保意识、绿色发展认同等个性特征对企业绿色创新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此外,还有消费者、供应商与竞争者等市场利益相关者的因素变量存在,随着生态环保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会倾向选择环境友好的产品进而市场上对于绿色产品的需求会不断增加,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会加大绿色创新投入,研发绿色产品。从企业供应链上下游来看,如果企业长期没有朝着绿色可持续方向前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则会考虑自身发展前景,产生停止与该企业合作的可能。
1.2 外部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影响
环境问题作为外部性问题,易引发“公地悲剧”等问题,因而需要制度、规则对其进行外部性内化。新古典经济学指出,严苛的环境规制会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增加,降低生产效率。而波特对此持相反意见,适度的环境规制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活动。另一方面绿色创新投入的增加可以内化后期环境成本,长期内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保持市场竞争力[9]。为此,国内学者对该问题进行了大量实证检验,结果大多支持波特假说。如汪发元[10]利用长三角与安徽2007—2019的面板数据对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合理的环境规制能够激发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武运波[11]实证检验了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环境规制能够积极促进工业技术创新,同样论证了“波特假说”。波特假说在我国有一定的适用性,及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有促进作用。
此外,也有不少学者研究不同种类的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影响,发现其影响作用、机制具有差异性。环境规制可分为市场导向型(MBI),如碳排放交易、污染排放税;命令与控制型(CAC),如环境标准、生产工艺管制;和自愿协议与信息政策,如信息披露与公开[12]。其中,市场导向型和资源协议属于激励性环境规制,命令与控制型属于强制性环境规制。张倩[13]指出激励型环境规制相比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予以企业更大的弹性空间,将规制压力转为创新动力。曹洪军[14]从内外环境视角出发,研究发现强制型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战略的影响呈“倒u型”,激励型政策起正向影响作用。张国兴[15]分析得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同时具有积极的及时效应和消极的滞后效应,而激励型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具有长期促进作用。具体分析来看,如魏丽莉[16]基于碳价格视角,检验得出碳排放权交易推动了企业绿色创新,且碳价格越高作用效果越强。此外,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影响,还与政策、地区有关,如袁晓玲[17]研究得出临近地区环境规制对本地企业的创新投入有正向空间溢出效应,政府制定环境规制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政策的灵活性、空间关联性。
2 双碳目标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作用机理分析
2.1 政策约束导向作用
“双碳”目标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直接影响可以通过对企业碳排放的约束和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激励两种路径实现。约束作用主要来自国家相关部委下发的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如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多次强调控制“两高”企业碳排放量的重要性,并将碳排放影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企业面对严格的环境规制,主要遵循成本效应即环境政策的引入会导致企业成本的增加,这种额外的负担会影响企业的创新投入。一方面当选择绿色技术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利益时,企业会维持原有的状态。同时企业为了在较短期间内达到碳排放指标,一般选择购入减排设备,这类固定资产的支出会挤占企业绿色创新研发投入。另一方面严格的审查与监管力度,迫使企业增加绿色创新投入,以避免更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当然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在不同企业间的实施效果存在异质性。成熟的企业它本身的绿色创新意识较强也拥有优异的资源分配能力,能够合理调度资源以应对严格的环境规制,因而成熟企业一般主动选择绿色技术创新。但是处在初创期的企业只能被动接受环境规制带来的约束,关停污染项目减少碳排放量。从已有文献的实证检验结果[18-19]来看,政策性约束作用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确有促进机制。
2.2 政策激励导向作用
激励作用则主要通过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级政府的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企业绿色创新补贴实现。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中最具代表性的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开放,已有不少学者从不同视角证实了碳交易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激励作用[20-21]。全国碳排放市场的开放,对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参与碳排放交易会增加减排成本,对企业的短期经营发展造成不小负担。另一方面,参与碳排放交易能够减少边际环境减排成本,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企业可以通过碳排放交易将碳排放权转为碳资产,以盈额补偿前期减排投入。因而企业从竞争和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会增加绿色创新投入从而减少碳排放量,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中掌握主动权。
中央及地方政府对企业绿色减排的补助作用一般存在收入补充效应和成本降低效应两种作用机制.收入补充效应即通过税收补贴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企业可将多余的资金用于绿色创新机械的购买,合作低碳环保的供应商,提高企业福利吸引更多具备低碳技术专业知识的人才,为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活动提供前提条件和内在动力。丰厚的资金补助不但使已经绿色转型的企业继续加大投入力度而且能够驱动污染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此外,丰厚的资金补贴能够向外界传递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强、创新能力高等信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约束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抑制作用[22]。成本降低效应即财政补贴降低了绿色技术研发成本,可以将节省的成本投入于绿色产品的研发之中。
2.3 消费者和投资者驱动导向作用
“双碳”目标和全球变暖双重施加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逐渐意识到环境污染造成的负外部性最终会损害自己的权益。虽然绿色投入成本会随着供应链附加到消费者手中,但是随着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会使消费者倾向于环境友好产品。绿色商品的市场需求增加了,企业为了抓住消费需求会增加绿色创新研发投入来扩大绿色商品供给。在消费者群体日益提升环保意识、注重绿色消费的背景下,消费者能够驱动企业绿色转型[23]。
中央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双碳”目标政策的响应是降低绿色减排企业的融资成本、制定碳信息披露细则。在资本市场上,碳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具有正向效应。而在产品市场上,碳信息与企业价值呈负相关。也就是说,碳信息披露水平越高会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但是会降低企业的财务绩效[24]。作为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投资方相较企业目前营业绩效更看重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所以企业管理者无论是基于降低融资成本的考量还是顾及投资者的利益都会增加企业绿色创新的投入额,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3 研究评述与展望
“双碳”目标是新发展格局下的国家重大战略,实现“双碳”目标的同时也要兼顾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面临国家发展要求、消费者需求、企业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压力下,需要不断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结合学者对于绿色创新的内涵界定,影响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因素较为复杂,主要影响因素可归纳为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作用及外部环境规制,其中不同种类的环境规制其影响途径和作用不同。企业的内部管理者、内部利益相关者的个性特征、意识形态能够直接影响企业的绿色创新投入,合理的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也有显著促进作用。
“双碳”目标是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气候问题作出的庄严承诺,对各种社会主体均产生了重大影响,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绿色创新投入。政府主体方面,各级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约束导向或者激励导向作用。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给予企业碳排放政策性约束,迫于严格的行政处罚,企业不得不进行绿色转型升级。同时,给予企业绿色创新补贴、碳排放权等政策性鼓励,也能对企业绿色创新起到促进作用。从消费者主体来看,消费者环保意识形态的改变,消费者群体绿色环保意识日益提升,不断注重绿色消费,市场上绿色消费的份额正不断扩大,绿色产品的市场需求能够驱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从投资者主体来看,具备绿色创新能力的企业向市场传达其社会责任意识强、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更受到投资主体的青睐从而降低融资成本。从企业主体来看,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而做出绿色创新的企业能够更加“亲近”政府,获得更多有利资源。同时,也能展现出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能够获得更优的ESG评级,获取投资者的青睐。
然而,通过已有文献梳理,目前学界针对“双碳”目标对企业绿色创新投入影响的研究尚不够完全深入,鲜有学者对相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或定性理论分析。在双碳目标如何影响企业绿色创新投入的具体机制作用及影响因素等方面缺少实证检验分析。同时,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不同程度的实现了“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国外的相关制度政策能够对我国起到有益借鉴作用,后期可以通过双重差分法、文本分析法等模型方法进行国际政策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