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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思考

2022-12-30余泽龙刘苡希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宪法法治素养

余泽龙,刘苡希

(1.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48;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林业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2021年5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文件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1]大学生法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他们能否更好地为国家、社会和集体奉献自己的力量,从而实现人生价值。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是新时代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前沿阵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着力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深度融合,有利于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帮助他们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理论知识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为全社会解放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积极动力。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界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2]91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三观可塑性较强,对其开展法治教育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法治素养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是法治教育的必然和期望产物,是大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肩负祖国发展的重要使命,是确保我国实现长治久安、稳定发展的生力军,更要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为界定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内涵提供了理论指引,是高校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的行动指南。

(一)权责均重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2]2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且需履行基本义务,二者的内容在宪法第二章中有详细列举。权利和义务是一对双生子,两者相伴而生,不分主次,且总量对等,这也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原则。第一,在相同个体上,公民在宪法和法律上都承担着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同等重要的,没有无权之责,也没有无责之权。如教师在课堂上传道授业,既是行使教学权利,也是履行教学职责。第二,在不同个体上,或者在一段法律关系中,权利人行使着不超出宪法和法律规定之外的权利,而义务人则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响应权利人的合法诉求。如《物权法》中赋予了个体或组织对某物的所有权,除此个体或组织外,其他人则有对该物不进行侵占的义务。第三,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实际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看作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不赋予权利,义务便失去了承担的价值和动力,而离开了义务,权利也将不复存在。换句话说,履行规定的义务是对行使赋予的权利的更好保障,权利的行使也是在为义务的履行创造目的和归宿。如在校期间,大学生应当认识到自己在享有学校提供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义务,从服从教学安排到严守校规校纪,整个大学生涯中要始终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以此确立权责均重的法治理念。

(二)法律至上信仰

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如何,取决于法治权威。法治权威能否在民众心中树立起来,要看的就是法律是否有权威。我国作为法治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树立法律至上的信仰。宪法是我国法律的核心和至上权威,同时也是法律至上的核心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了我国宪法的地位。宪法作为我国制订各项法律法规遵循的基础和围绕的核心,其地位是凌驾于其他一切法律之上的。宪法和法律的内容并非不能修改,宪法和法律依据社会的发展和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修改。如我国的宪法经历了五次修订,但其地位至上的性质并不随着时代的更替而改变。《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文件中提出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4]这是对宪法核心地位又一次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2]29在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对法心存敬畏,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来办事,在规定的框架内活动,不得存在有政府、组织、个人拥有超法之权,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从药家鑫到马加爵事件,从赌博传销到网络造谣,近年来高校出现的一些违法犯罪案例表明,大学生存在法制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丢失的问题。因此,引导大学生敬畏法律,做到严于律己、恪守己心、知法守法,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内容作为自身行为的准绳,同样是法治素养的重要内涵。

(三)正当程序原则

“以人为本”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观的核心,它强调人是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最根本要素,主张通过“公平正义”的手段来保障公民“自由平等”的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进一步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2]38这说明,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离不开正当程序。正当程序的主体有两个部分,一是以权力机关为主体,二是以公民为主体,其要求两者的目的和结果都在合法合理范围内,过程遵循法定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5]这意味着高校在行使相关职权时不得侵犯大学生的申辩权、听证权、要求回避权等合法权益。大学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通过相关途径实现对自身权利的救济,依据正当程序原则来保护自己。2017年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案中,由于北京大学违反了正当程序的部分要义,即保证权力主体在做出不利于他人的决定时必须听取该对象意见。因此在终审环节中,法院认为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行为违背正当程序,该行为无效。类似的有近几年的高校清退学生案,多个高校在官网公布超过年限的在校生名单并进行清退,部分名单中学生认为未被口头或者书面告知,只在官网进行公告,该清退行为违背正当程序原则,应视为无效,因此将高校诉至法庭。但实际上,学校的官网通告属于合法有效的通知类型,并不存在违规,遵循了正当程序原则,是完全符合法治精神的。

(四)理论实践并重

法治素养作为大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化的法治理论体系是大学生能够有效进行法治实践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掌握同样重要。因此,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培育不应只是学习通修课程中的相关章节,而是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第一,要有完整的法治理论知识框架。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6]构建高校法治理论体系仅仅依靠“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部分内容是不够的,应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宪法》《民法典》《物权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囊括进来。当然,要求大学生对这些内容了如指掌是不现实的,应当把其中与他们关联紧密的内容进行筛选,保留实用性强的部分,确保大学生有最基本的法治理论知识储备。第二,要培养大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马克思认为,认识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但认识的正确与否,最终还是要回到实践中,要用实践来检验认识的正确性。因此,大学生的法治理论知识必须应用到实践中,使自身的内在法治素养理论应用诉求与有效的法治实践相统一,才能更好地让他们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对所遇到的问题以法治的思维进行辨别。

二、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面临的问题

尽管高校在培育大学生法治素养方面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软硬件支持来推进工作,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仍然遇到了许多问题。大学生对法的信仰不足、法治教育体系尚不完善和多重环境负面影响都对高校法治素养培育的实效产生了较大的阻力。

(一)大学生对法的信仰不足

大学生对法的信仰程度直接关系着对高校法治素养培育的认可和接受程度。但当前大学生对法治信仰并未达到尊崇的程度。第一,大学生法治理论基础差。现阶段高校有关法治素养的内容都集中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中,由于该部分内容占比不多,教师在课堂上并没有将其作为主要授课内容,而是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附庸。因此,大学生获取法治相关知识大多是通过各类时事热点来以案普法。但这种方式不足以帮助他们构建系统化的法治理论体系。尽管有极少数大学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保有较为良好的关注度,愿意主动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了解法治建设进程,但绝大多数大学生仍对此漠不关心,认为学法治知识就是学法律法规知识,其目的只是能够对行为的违法与合法进行辨别。但事实上,法治知识并非只是包括法律知识,还应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法治道路、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第二,大学生对法敬畏不够。没有敬畏,便没有了信仰,没有了守法和用法。大学生对多数常用法都有所了解,却敬畏不够,导致他们对法的认识和实践无法统一。如所有人从小被教育红灯停、绿灯行,还是有部分大学生存在闯红灯的行为。这就从侧面说明了尽管他们懂得一些常用法,却停留在了理论认知的层面上,缺少敬畏之心,更没有内化到行为中去,容易知法犯法。第三,大学生法治思维不成熟。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7]大学生没有经过特定训练,在遇到问题特别是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很难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如他们在网购平台遇到不法商家欺诈而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大多采取退换货甚至委曲求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问题多次“解决”后,便逐渐形成了不依靠法治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习惯,也滋生了“法不学亦能,何以要学法”的理念。

(二)法治教育体系尚不完善

高校开展法治教育是强化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最主要途径。当前,高校在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整体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高校师资队伍力量薄弱。无论何种类型的教育,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都起最直接的主导作用。因此,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也与教师的水平高低有着紧密的关联。但在现阶段,高校承担法治类知识讲授工作的大多是马克思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出身的教师,虽同为法学大类,但专业领域相去甚远。非科班出身的他们对理论掌握还欠缺火候,导致他们的授课水平差强人意,自然也影响了教育效果。第二,课堂教学手段比较单一。与大多数理论类课程类似,法治教育课程大多采取灌输式教学方式,这是以教师为主、教材为本,对学生进行宣讲的课堂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在初高中阶段是主流,也是应试教育阶段最实用的模式,课堂内容的容量能够最大化,学生的适应性较好。但在大学阶段,开放性的学习观念使得这种模式对大学生并不友好,学生真正接收到的信息并不多。第三,理论和实践脱节现象严重。现阶段大多数高校的法治教育课程设计都比较枯燥,大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单向接收信息,极少有机会能够参与双向互动和以自己为主导的实践模式中去。与法治关联的第二课堂活动几乎没有,大学生法治实践机会少,学无以致用。这里所提及的法治实践,是指学校提供如“模拟法庭”等平台的实践活动。

(三)多重环境负面影响

近些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推进,国内社会各类环境产生了不同的变化,给法治素养培育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第一,网络非法要素冲击大学生意识形态。尽管近几年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现实生活中对个人和组织有着强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作用。但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亟需进一步完善,网络上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灰色地带成了许多不法分子谋求不当利益的温床。大学生作为使用网络的主力军,缺乏社会阅历,容易在网络上受到不法分子和不法信息的影响,逐渐弱化甚至丧失正常的道德判断和法律辨别能力,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二,高校法治氛围不够浓厚。高校在众多社会机构中有着较为特殊的地位,既有服务社会的职能,也兼具培育人才的职能,使得自身在建设和发展时需兼顾多方面因素,无法做到尽善尽美,资源多数分配在能够直接提升学校影响力的要素上。如学生竞赛、学科优化、师资建设等,与法治要素相关的软硬件设施投入资源较少。当学生寻求法治支持的时候,学校难以提供服务。同时,受“人治观”的影响,高校行政系统的管理人员有少数存在“家长式”“放纵式”“掠夺式”的校园管理,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法治环境,致使校园法治的公信力和权威不够。第三,社会上存在“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影响。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很大程度上由其职业所处的社会地位所决定,这种不成熟的成功观变相引导大学生对职业的选择往往集中在公务员系统、国企、事业单位等“铁饭碗”上面。由于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或继续深造的压力,在他们精力有限的情况下,会优先选择对自己提升快、性价比高的课程来学习。因此,他们在学校学习期间大多会将精力放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上,同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把一些看起来艰难晦涩且“没有什么作用”的知识进行选择性放弃,而法治素养对大学生自身竞争力提升并非是立竿见影的,这就导致他们对法治类的课程产生轻视甚至放弃的态度。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路径建构

(一)强化大学生法的信仰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和认识是相互作用的,实践对认识有决定作用,但认识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并反过来作用于实践,正确和错误的认识对实践起相应的推动和阻碍作用。法治素养培育要取得实效,就应当从大学生的思想入手。通过引导他们认清提升自身法治素养的重要性,增强他们主动提升自身法治素养的动力,从而树立对法的忠诚信仰。第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构建法治理论体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中指出:“各高校应参照《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相关必修、选修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1]尽管该要求只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提出,但这也意味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人才的培养确立了方向和依据。法治理论知识进课堂、进教材,最终是为进学生头脑而服务的,没有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理论体系的构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引导大学生认识法治知识不仅仅是重要、典型的法律条文的集合,还包含了法治的程序、原则和精神等内容的中国化法治思想,帮助他们深化对法治理论体系的认识。第二,要将培养大学生对法的敬畏之心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对培育好大学生爱国、强国、报国的民族情感有着最直接的责任。思政课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最重要渠道,高校要以思政课为主、学生管理和学生活动为辅,做到课堂上普及法、管理中遵守法、活动时弘扬法,将敬畏法的理念贯彻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方面面,帮助大学生懂法、守法、用法,认识法律的权威性,从而对法产生敬畏之心。第三,要将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融入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去。习近平指出:“青年时期是培养和训练科学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关键时期,无论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要把学习同思考、观察同思考、实践同思考紧密结合起来,保持对新事物的敏锐,学会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善于把握历史和时代的发展方向,善于把握社会生活的主流和支流、现象和本质。”[8]高校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两者既有不同也有联结,是大学生进入社会前的重要过渡场所,也是关键转折阶段。在这里,他们通过处理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各类事务和关系,逐渐形成自身稳定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一旦形成,就难以发生改变,因此,高校阶段要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并引导他们将法治观融入自身的核心价值观中。这种核心价值观一旦形成,对大学生踏入社会后在信仰法、遵守法、使用法等方面有着重要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潜移默化地提升他们的法治素养。

(二)优化高校培育体系

习近平指出:“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法学专业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深入了解法律实际工作,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9]223-224高校法治素养培育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对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有着最直接的影响。第一,要打造一支专业精,业务强的专职教师队伍。教师水平制约教育效果,兴教必先兴师。一方面,高校可以采取引进专业法学人才和培训现有师资相结合的举措。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置教师自我晋升的奖励机制,创造他们外出学习的条件,搭建他们深造的平台,解决高校法治人才不足的困境,建立起法治素养长效提升的人才支持机制。第二,要创新法治教育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模式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教育效果的好坏。当前课堂的教育方式多采用传统的理论灌输法,大学生普遍觉得枯燥乏味,知识接受度并不高。如果教材内容的讲授能够结合时事热点来进行,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趣味性和实效性。近几年新兴的翻转课堂、微课堂、第二课堂等教学模式也可以进行借鉴,让大学生从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问题思考者和技能实践者。第三,要建立科学的课堂质量评价体系。教育效果好不好,并不能由校方和教师进行裁断,而应当以学生的客观真实评价为主要依据。教学评价体系要以检验教学实效为目标导向,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考察大学生对教学模式的接受程度,并结合他们在理论和实践课程中取得的成绩进行分析。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既是为了检验法治素养培育的成效,保留学生反应热烈、教学效果良好的教育手段,同时也是为了发现学生集中反映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教学模式。第四,高校要拓宽法治实践途径。法治实践能力是衡量法治素养水平的重要标准。明朝著名思想家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强调事物的道理与实行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法治素养不只是一种客观的理论体系和主观的逻辑思维方式,更是一种学以致用的能力。因此,高校要提供法治实践契机,通过提供经费、举办活动、搭建平台等方式,让大学生参与法治实践。既可以成立由教师指导、法学专业学生组成的法治知识宣讲团,通过开展普法活动提升宣讲团的业务能力,让更多学生有机会感受法治精神,也可以联系社会机构,让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参加公开的审判法庭、参观监狱等法治基地,从现场直接感受法治精神的魅力。高校还可以创造条件让学生转变角色,参与到学校的法治建设中去。一直以来,学生作为高校的被管理对象,鲜少参与到高校的建设进程中来,而高校法治建设的推进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提升法治素养,那就应当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与到法治校园建设中来。大学生运用自己课内外所学的法治知识,在高校制订规章制度、校规校纪的时候通过献言建策、与会参会等方式,深刻感受法治的魅力,加深对法治校园的理解。

(三)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教育环境越是复杂,越需要高校在培育学生法治素养的过程中实事求是,具体分析,各个突破。第一,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网络德育观念和网络法制理念的培养。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互联网的法制建设,通过立法立规和弘扬网络道德观的方式来强化对互联网的管理,净化互联网的不正风气。当前多数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和法制理念并不成熟,需要高校进一步开展专项教育。通过引导大学生文明、健康上网,看待热点时事有自己的独立判断,不人云亦云,坚守网络道德,遵守网络法规。大学生在互联网的一言一行,如果加以有效引导,实际上就是网络德育和网络法制理念的最深刻实践。第二,高校的教学硬件设施需进一步优化。高校既要从规章制度的设立来完善管理模式,也要将校园的法治基础设施建造好以满足大学生需要。依法治校其实可以看作是依法治国在高校的一个剪影,是高校在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解读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办学特点,具体化到办校过程中去的实践活动。高校要严格遵循依法治校的原则,倡导并建立起崇尚法治的良好校园氛围。同时,高校应当建立法治帮扶类基础设施,如开通大学生法律援助电话热线、成立大学生法律维权中心等,为遇到困难的大学生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的援助服务。高校还要强化管理人员的法治自觉思维。“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9]223高校管理人员尽管不直接面对学生,但是其所作出的决策往往直接影响着学生对学校的评价。因此,高校管理人员要崇尚法律,树立宪法至上的信仰,带头学习法治知识,才能在日常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以法贯之,强化学生恪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遇事思事以法行之的意识。第三,高校要善于运用新媒体技术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教材理论知识,远没有生动活泼的图片和视频吸引人,这也是近几年自媒体借助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喜欢的重要原因。大学生作为网络使用的主力军,微博、微信、抖音和QQ等应用软件都是他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高校可以通过运营微信公众号、开通微博认证号、抖音直播等方式,将法治教育知识通过新媒体技术手段表现出来,实现大学生课堂内、课堂外教育的无缝衔接,帮助学生有效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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