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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价值层次与培育对策

2022-12-30林秀莲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10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素养

■ 彭 文,林秀莲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925)

自媒体(we media)是指任何主体通过信息技术向外界发布事实或新闻的传播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自媒体整合了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已经不仅是信息传播方式,也成为了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自媒体传播主体是普通大众,人人都可成为舆论中心;自媒体信息内容具有多样化、普泛化特点,规范化信息和非规范化信息同时共存。非规范化信息泛滥导致自媒体信息垃圾和自媒体乱象大量出现。

当代大学生是伴随自媒体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开放、多元、自由的自媒体更深得其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娱乐、社交都离不开自媒体,特别是移动社交自媒体在以大学生为代表的青年群体中有较高的黏性,学生群体中出现了自媒体依赖的现象[1]。自媒体依赖影响他们理解和思考的习惯,对他们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提高大学生法治素养对于大学生正确使用自媒体、识别抵制自媒体信息垃圾和自媒体乱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有利于他们将来的社会活动和职业发展。

一、自媒体时代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问题

随着大学扩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招生对象的变化,高职院校生源多元化,高职大学生在价值判断、学习动力、自我意识和自我管理等方面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他们更加注重个性,缺乏责任意识;价值取向多元,注重个人利益;乐于接受新鲜事物,自控能力不足[2];学习方面进一步学习的动力不足,缺乏系统、深入的阅读与思考;追逐网红,缺乏辨别能力,很容易迷失在自媒体中,在价值观上容易受到自媒体影响。

(一)自媒体乱象影响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

自媒体利用信息技术传播,具有传播快捷化、自主化和交互性的特点,这些特点使自媒体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吸引公众竞相参与其中。出于各种目的和动机,这些参与者利用自媒体发布海量包罗万象、良莠不齐的信息,有的信息隐藏了大量“打擦边球”、碰触道德和法律底线的东西,造成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乱象:虚构事实、制造焦虑、煽动情绪;消费名人,庸俗解读,实为带货;洗稿泛滥,剽窃内容,堆砌观点;炮制谣言,中伤企业,变相敲诈[3]。由于高职大学生辨识和控制能力比较弱,长期浸淫于自媒体,就会有更多机会接触这些乱象,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存在即是合理”的价值判断,对合法与非法的界线辨认不清。

(二)“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娱乐化”对大学生人生观、法治观的影响

自媒体一经产生,就充斥了商业和娱乐元素,吸引众多参与者加入其中,这是自媒体快速成长发展的内在动力,但是自媒体“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娱乐化”现象对于高职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极为负面。

“媒介,即讯息”的自媒体所蕴含的商机吸引逐利者蜂拥而至,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或迎合部分人的低级趣味,他们利用自媒体进行过度营销,丝毫不考虑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一味追求商业价值,唯利是图地攫取文化市场的超额利润[4]。这些过度商业化现象使自媒体产品、服务与活动的文化属性进一步消解。人人都可以娱乐、什么都可以娱乐,无论生活、工作、学习还是个人的隐私都可以用娱乐的形式呈现,猎奇、窥私、博眼球成为自媒体圈粉手段。“娱乐至死”的过度娱乐化虽然能带给受众感官上的欢愉,满足受众追求刺激、猎奇心理,但长此以往,会逐渐消解受众对现实社会的理性认识能力,使之产生现实社会“污浊不堪”的错觉[5]。长期浸淫在这样的环境使部分高职大学生形成追求及时行乐、物质享受、玩世不恭的错误人生态度,放松思想道德和法治素养的提高,甚至滑向错误的人生轨道。

(三)圈子化信息影响大学生法治教育效果

由于自媒体法治建设滞后、高职大学生对自媒体的依赖和黏性,加之他们识别、判断能力不高和自控能力不强等使他们成为了某些不良自媒体“新闻中心”的铁粉,接受大量来自“新闻中心”的信息,出现信息圈子化现象。用户接受信息的圈子化、信息由核心向边缘传播的特点,加上行业被金钱至上错误社会价值观念所引导,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各类问题层出不穷[6]。圈子化信息使“圈子”成员形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状态,圈子成员的价值观也圈子化,甚至出现只有“立场”没有“是非”的现象。

二、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内涵和价值层次

素养就是由训练和实践而形成的一种内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就是通过法律知识学习、法律思维训练和法律实践形成的一种内在修养。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法治素养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素养。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

大学生法治素养内涵丰富、价值独特。学者从不同维度、不同层次对大学生法治素养进行了诠释。一些学者从概念角度研究认为大学生法治素养是其对法律、法律现象的看法以及对法治认同的一种自觉意识,是大学生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对法治理念、法律体系和法治思维的认同、理解和践行[7]。一些学者从要素角度研究认为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包括获取与运用法治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坚守法治信仰的能力[8]。一些学者结合时代特点研究认为新时代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应当包括以下方面: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知识、健全的法治意识、严谨的法治思维、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文化[9]。

法治素养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意义是不同的,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换言之,不同社会群体的法治素养要求存在差异性。大学生的层次性决定了不同层次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目标存在差异性。就高职大学生来说,法治素养培育不仅要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内涵和法治社会建设要求,更要关注高职大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益诉求和自媒体时代高职大学生职业发展的新趋势。

(二)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价值层次分析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就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的价值就是法治素养对高职大学生需要的意义。从价值角度出发对大学生法治素养进行分析有助于进行精准的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教育实效性。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从价值层次角度可以分为个体生活发展价值、社会和谐价值、法治信仰价值三个层次。

个体生活发展价值是规则意识、底线意识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自媒体不良信息影响,培养守法自觉的意义。规则意识、底线意识是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规则意识就是规则必须遵守,要求每一个公民坚持守法、守规,做到懂规矩、依规范、守规则。底线意识就是树立不可逾越法律红线、不可碰触法律底线意识。各种自媒体乱象本质是违反规则、碰触底线的行为。规则意识、底线意识有利于提高大学生识别、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保护自身权益,形成自觉守法习惯。

社会和谐价值是法治思维、法律方法对大学生在社会生活和职业发展中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意义。法治思维、法律方法是法治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体现,是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用法能力。培养大学生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分析问题,按照法律程序、法定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帮助大学生养成按照规则、法治思维、法律规范参与社会生活、职业活动,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

法治信仰价值是法律权威、法治信仰对高职大学生思想和行动指引意义。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对法律权威的真诚尊重、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关乎国家、社会的前途。尊重法律权威、真诚信仰法治是法治素养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大学生具备了敬畏法律、信仰法律的素养就能产生学法、守法自觉,就会形成用法、护法主动。

法治素养三个层次是金字塔式递进结构。个体生活发展价值是最低层次、最基本也最容易实现;社会和谐价值是中间层次,要求有较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准备;法治信仰价值是最高层次,最难实现。基于高职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职业发展和自身特点,高职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培育应该更加关注前两个层次。从法治素养满足高职大学生的需要的角度对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进行价值分层,可以更加精准地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法治素养培育。

三、自媒体时代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对策

自媒体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其本身对大学生法治素养没有影响。但是自媒体时代“人人即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信息采集制作者、人人都是信息传播者、人人都可建造舆论圈场[10]。自媒体的“去中心化”、“无序化”、管理“滞后化”,对法治教育带来了挑战[11]。不少自媒体参与者缺乏必要的法治素养,甚至为了利益罔顾规则,使自媒体滋生大量不利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因素。高职大学生与自媒体的黏性较高,容易受到自媒体消极因素影响,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就更加迫切,也更富挑战。

要想铲除头脑里的杂草,唯一的方法就是让美德占据心灵。清除自媒体垃圾信息对高职大学生的影响,必须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用底线意识、规则意识筑牢个人行为底线,用法治思维、法律方法构建和谐社会关系,让法律权威、法治信仰占据他们的心灵。自媒体时代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多方面入手。

(一)营造浓郁的校园法治氛围

法治素养的培育离不开法治教育环境的浸润。大学要依法治校,建设法治校园,按照法治精神、法治方法开展工作,让学生在校园生活中感受法治精神;要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比如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辩论赛、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律选修课、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格言、法治人物故事,在“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等,让校园充满法治气氛,让学生目之所睹、耳之所闻、足之所至都能感受到法治,达到潜移默化之效。

(二)发挥思政课堂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

思政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为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提供坚实的知识准备、理论基础和思想支持。基于道德与法律的相互渗透性、功能互补性和服务于大学生成长需求的内在机制,实现高校德育与法治教育有效融合[12]。思政课教学要坚持德法融合教学,思想道德教育强调内化于心,法治教育强调外显于行,二者互为表里、相互补充。思政课堂法治教育要注重辨法明理,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培育作为重点,树立学生法治信仰。

(三)专业教育、就业创业教育中融入法治素养教育

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课程涉及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有些专业开设与专业有关的法律课程,这就为法治教育提供了坚实的课程载体;让他们结合专业知识、专业工作、就业创业知识进行学习,得到应有的情感体验和生活实践,使他们认识到法治素养的重要性,激发他们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守法、用法能力,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能力,坚定法治信仰。

(四)充分利用社会热点法治问题、法治案例

大学生比较关注社会热点,热点往往能够引发大学生共同思考共同探究的热情,对热点法治问题、法治案例做出及时回应和法治剖析,对于大学生养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用法律方法解决问题具有良好的教育效果。特别是对大学生权益受害或大学生涉案的案例进行及时深入全面剖析,对大学生理解学法守法、树立底线意识的重要性起到现身说法效果。

(五)采用适合高职大学生学习特点的法治教育方式

高职大学生理论学习基础薄弱,强调实践的行动引导教学更适合高职大学生学习特点。行动引导就是实施行动导向教学,在教学中以“行动导向驱动”为主要形式,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结合,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引导学生在行动中学习知识、技能,在行动中获得成就感并逐渐建立学习的自信心、产生进一步学习的愿望。在高职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上,行动引导教学行之有效。比如,开展“校园模拟法庭”,指导学生以校园违规违纪事件为案例,用校规校纪为依据进行模拟审判,让学生在模拟审判活动中体会法律至上、规则至上的内涵,理解公平正义、权利保障的意义,感受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培养法治思维能力,培养学法守法自觉,提高用法护法能力。

(六)发挥自媒体法治教育的作用

适应自媒体时代学生学习特点,扬利除弊利用自媒体对大学生进行法治素养培育,利用自媒体工具优化法治素养教育内容,把抽象的法治概念、法律条文与具体生活案例相结合;给学生推荐、推送与法治有关的自媒体文章、视频、公号或APP,发挥自媒体线上法治资源作用;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的便捷性与大学生交流互动、答疑解惑,形成互动,增强学生积极性。

(七)建设专业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主要依托思政课程,但是思政课教师中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很少,大大影响了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建设专业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是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课程的开设和法治教育活动开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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