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选购中的“四不谈”原则是什么?
2022-12-29刘卓妍林立成
选购二手房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条件,秉持特定原则、坚守底线,绝不随意作出购买决定。
一般说来,在选购二手房过程中,可以坚持“四不谈”原则。具体如下:
区位不合意不谈。无论购买后的二手房用于何种用途,购房者都要挑选合适的区位,如果二手房所处区位不佳,极有可能为日常生活增添其他成本。这点尤其适用于大城市,如果工作地点位于市中心,而选购的二手房却在偏远郊区,那么购房者每天必然要投入一定的时间与金钱在上下班通勤上,日积月累,极有可能构成一笔相当可观的支出。不过由于市区房屋价格偏高且销售紧俏,在区位状况不理想的情况下,卖主有时会极力劝说买主,如果购房者十分介意区位问题,那么完全没必要继续纠结下去,应该果断放弃谈判。
房屋不称心不谈。买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可能要反复多次看房、对比不同房源,购房者一定不能怕麻烦,如果见到的房屋不是自己心仪的,房屋在面积、建筑结构、建筑风格上存在硬伤,那么无论卖主提出怎样的优惠,买房者都不要将就。二手房买卖一定要称心。
交涉对象非房主不谈。只有房主才会对自己的房屋产权情况最清楚,也能够提供给购房者最为准确的房屋资料,全方位回答购房者提出的问题。此外,表达对房屋的珍惜与爱护有利于买房者与房主进行细谈。因此,如果交涉对象不是房主,那么购房者就没太大必要浪费时间,应该选择放弃谈判,等交涉对象是房主时,再谈也不迟。
没有产权证不谈。产权证是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前提条件,同时,能否提供产权证也是判断卖方是否是合格售房者的重要标准,购房者在谈判前,一定要先让对方提供产权证。
签约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产,虽然最终不一定会损害自身利益,但肯定会给购房者惹上一堆麻烦,因此应坚决不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
(摘自中国法制出版社《爱问法律百科: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必知200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