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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三维审视

2022-12-29尹铁燕

关键词:自然界恩格斯马克思

尹铁燕

(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人与自然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个重要观点。”[1]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准确把握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理论内涵及其当代价值,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新思路、新方案。本文将从理论之维、实践之维和价值之维三个方面,阐释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其当代价值。

一、理论之维:遵循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理论逻辑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科学指南。用辩证法审视,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用唯物史观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演进过程。

(一)用辩证法审视,人与自然构成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人和自然两者并不是单一、孤立的个体,自然界与人类有着天然的联系。自然界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是自然界发展的外在表现形式。人必须依靠自然界从事生产生活实践活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3]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自然界是第一位的,人从属于自然界,人与自然界发生联系的中介是精神世界。精神世界同自然界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人类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类艺术等都不能脱离自然界。人作为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的精神生活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

人的社会关系是在自然关系中形成的。人的社会关系与自然关系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自然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关系是自然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人的社会关系中最核心的关系就是两性关系。人的自然的性别差异构成了两性关系的基础,从而产生了家庭。人类的其他社会关系也都和自然关系有着天然的联系。例如,人类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关系就是人与自然交互作用的结果。人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生成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自然界作为万物的主体生成自然界的发展史。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与自然界的发展史相互联系,构成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

自然界和人皆可作为主体存在,二者构成主体对象化和对象主体化的双主体关系。从人的维度来看,自然必然是人化的自然,人作为主体确证自然对象化,人必须在自然中确证其类本质,“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4]。从自然界的维度来看,人被作为客体的自然对象化。由此可见,真正现实的自然界,也就是有意义的合理的自然界,是“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5]。人类社会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的,自然的生成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同一个过程,自然的生成史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二者构成深度融合的统一整体。

(二)用唯物史观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演进过程

黑格尔把自然作为人的自我意识的附属品。他从绝对精神出发,把自然当作绝对精神或绝对观念的逻辑演化,即自然仅仅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外化。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界是蕴含在思想里面的,自然及其发展就是“作为抽象、作为思想物而隐藏在它里面的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6]。在黑格尔哲学中有一个广博的辩证法纲要。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了一切真实的事物之间的联系,把它倒过来就能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黑格尔看到自然界与人的精神、思想之间的联系,并试图揭示这种联系。

费尔巴哈确证人的首要地位,认为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时间上是第二性的实体,但在地位上却是第一性的。费尔巴哈认为,自然是人所意识到的自然,即对象化了的自然。因此,必须从人的立场出发,自然才有意义。同时,费尔巴哈还强调人起源于自然界,又承认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从感性、抽象的人出发,把科学建立在感性意识和感性需要的基础上,认为感性存在是第一位的,只有从自然界出发的科学才是真正的科学。费尔巴哈把自然界看作唯一现实的东西,认为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长的基础。但是,费尔巴哈的历史观却是唯心主义的,他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宗教联系起来,提出建立“爱的宗教”的思想。在他看来,主要的并不是存在着这种纯粹人的关系,而是要把这些关系看作新的、真正的宗教。人类各个时期借以区别的,仅仅是宗教的变迁。这表明,费尔巴哈虽然把人作为出发点,但他所说的人,不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而是宗教哲学中的那种抽象的人。要把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化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当作在特定历史阶段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个体。费尔巴哈突出人的地位,并试图用宗教的本质揭示人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用新的唯物史观取代旧的唯物史观,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开辟了新道路,为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和阐释路径。

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是在黑格尔唯心主义自然观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确立的,而黑格尔唯心主义自然观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外化,还认为人也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外化。黑格尔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在自我意识的范围内进行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自我意识的逻辑演进史。同时,马克思发展了费尔巴哈的自然观,认为“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7]。由此推断,历史与自然是统一的,自然界为人的存在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论中的合理成分,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新自然观的形成奠定了哲学基础。

二、实践之维:遵循“知”与“行”相统一的实践逻辑

从哲学层面来看,“知”与“行”的关系问题是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形成和发展经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循环过程。

(一)强调“人化自然”,即主体对象化

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其核心要义就是人化自然,即凸显人对自然的积极改造。“人化自然”即“人的自然化”。“人化自然”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人化自然”是人对自然进行积极改造的社会实践活动,“人化自然”生成现实的人的自然界。黑格尔最早提出“人化的自然”这个概念,但是黑格尔眼中的人类实践活动属于唯心主义的抽象思维活动。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实践观进行了彻底改造,确立了唯物主义实践观,科学揭示了自然的本质和人与自然的内在逻辑关系。马克思提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做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做类存在物”[8]。“人化自然”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自然的客体地位,人运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地作用于作为客体的自然。“人化自然”的提出为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和论证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哲学家们担负的历史使命不仅仅是解释世界,更重要的历史使命是改变世界。这里的“改变世界”,意思就是强调实践的社会功能。人积极主动地改造自然界,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实现自然的人化。“人化自然”的本质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最终人成为自然的一部分。

(二)体现“自然化人”,即对象主体化

“自然化人”即对象主体化。“自然化人”的主体是自然,客体是人。通常作为客体的自然作用于人,逐步实现对象主体化,自然从对象化中分离出来并成为非对象化的主体。自然在人类产生之前就客观存在,这就是自然的优先存在性。具有优先存在性的自然对人具有一定的客观约束力。人必须尊重自然的优先存在权,同时尊重自然规律。也就是说,人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去办事,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的惩罚。人的实践活动不能违背自然规律。马克思认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9]。由此可见,自然的优先存在性和客体性综合决定了“自然化人”,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人类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由此可见,自然的“对象主体化”功能就是由其客观实在性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出现二元对立的现象。资本家为了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惜破坏自然环境,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环境恶化的后果是人类面临空气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等对人类生命的威胁。这就是不尊重自然规律造成的恶果。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就是人化自然过程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史。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必然要求人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并积极主动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三)强调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即“天人合一”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旧哲学考察自然的方式进行了批判,在费尔巴哈那里,自然与人的活动是分离的。马克思把人和自然界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行理解和诠释。马克思构筑实践唯物主义生态观,认为人类实践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纽带,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根本途径就是社会实践。首先,人与自然两者关系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实践活动。马克思认为必须把自然“当做实践去理解”,实践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区别于从前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点。其次,实践是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变化发展的基础。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特定的社会关系。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的变化,根源于人们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生产实践的变化。最后,实践是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是否正确的最终检验标准。检验人的思维真理性的标准是社会实践。

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呢?一是人必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化自然”。二是人必须尊重自然,尊重客观规律,实现“自然化人”。三是科学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握其时代性和历史性的基本特征。进入新时代,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从新时代的实际出发,科学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以5G网络、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已经成为新时代人类改造自然的新工具、新手段、新方法。防止技术异化,实现新时代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已经成为新时代人与自然关系研究的新课题。

三、价值之维: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逻辑

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蕴含人类社会发展史和自然史的辩证关系,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对立的深层根源及解决路径。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观念不谋而合。

(一)理论价值: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思想的哲学基础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践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思想。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体现了一种整体主义实践观。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展现人与自然之生命共生共荣的本原性诉求,为建构中国环境伦理提供了一种整体的认知方式”[10]。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坚持共同体利益至上的基本原则,要求人类尊重自然界所有生物的生命,是对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和自然中心主义思想的超越,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彰显了一种辩证唯物主义联系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11]人和自然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辩证统一体。人和自然相互生成、相互影响、相互依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与大自然有着密切的联系。人必须运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改造大自然,改造的方式就是社会实践,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就是人与自然实现相互生成的历史发展过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就是人类不断改造自然的生动写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必须凸显人的主体地位。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凸显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12]“生命共同体”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必经阶段,为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奠定物质基础。“生命共同体”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新时代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出新发展思路,把新时代面临的生态问题落到实处。习近平构建“生命共同体”的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福祉,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绿水青山是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你挣到了钱,但空气、饮用水都不合格,哪有什么幸福可言”[13]。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互协调的基础上,不能通过牺牲生态效益来获取经济效益。方世南认为,“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权益,其中最首要和最基本的权益是生态权益。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支撑,经济社会都不可能顺利进行”[14]。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其价值诉求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中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生态效益是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经济效益是生态效益的发展目标和价值诉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辩证统一和相互协调。

(二)实践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价值判断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强调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价值取向。“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15]由此可见,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创造性阐释,对处理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长远与当前等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16]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体现经济与生态的协同和平衡关系。“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美丽中国。”[17]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并善于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社会发展服务,实现“绿水青山”的自然价值和“金山银山”的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彰显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生命共同体”思想强调人与自然在和谐共生中实现真正的自由。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范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总布局,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生命共同体”思想。这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历程由抽象到具体,由理论到实践,由总体布局到战略布局,逐步深入,意蕴让人回味无穷。“生命共同体”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新的实践策略,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生态治理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撑。生态治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党、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全面参与,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就生态治理而言,还必须构建生态治理共同体,用制度与法治保障生态治理共同体的真正落实。总而言之,生态治理和生命共同体中的主体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社会发展目标。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追求。“生命共同体”思想的核心要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马克思指出:“在这种自然的类关系中,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正像人对人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自然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18]。人和自然的和谐通过人与人、人与自然界其他生物之间的联系实现。人的自由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的和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实现的。此外,人必须善于利用自然,而不是被自然所控制和统治。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19]。人类从必然王国过渡到自由王国需要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马克思强调人的社会功能,“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20]。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强调人作为社会人的主观能动性及角色的多重性,人必须成为自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

(三)世界价值: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追求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来源。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实践进路,其与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强调人的命运和自然的命运构成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中国化的最新研究成果,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指出:“我们应该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21]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理念,体现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大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生命共同体有着天然的联系。两大理念的提出都是为了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推动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全方位发展,为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实践范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类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持续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孕育成长,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22]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都是为了构建一种新型的全球观,树立人类主体优先的新理念。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最高境界,是对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全球化的全面超越,是对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全面超越。构建“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借助新兴科技革命、信息革命,需要建立平等、互鉴、包容、对话的世界文明观。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对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资本家为了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作为代价。生态环境一直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既浪费了社会财富和资源,也不可避免地对自然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环境必须得到保护,这才是引领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科学发展的道路。“生命共同体”思想破除了传统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对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为发达国家提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发达国家应主动承担更多的生态环境责任。生态正义的出场,正是对强国和弱国、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生态环境责任承担不公平问题的积极回应。“生态正义既是一个‘拷问人类生存的公平和平等’的重要哲学论题,也是一个需要考量和深究支撑其得以存续的物质因素(经济关系)的政治经济学议题。”[23]对此,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应该利用本身的经济和政治优势破坏全球生态,欠下人类巨额的生态债务。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对日本使用核武器,就是对人类生态的巨大破坏。尽管美国的行为直接加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的投降,但是从人类生态建设和国际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本应遵守的国际公约。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为有效保障世界生态安全提供了中国生态范式和中国生态道路。深入挖掘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内涵及其价值取向,对于推进人类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人类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更需要考虑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用宽广的国际视野推动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为人类文明建设提供新的发展策略。“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4]有什么样的生态,就有什么样的文明,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生命共同体”思想是在反思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和传统社会农耕文明的基础之上,试图构建人类生态文明发展的新范式。“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25]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个民生问题来抓,把生态环境与人民幸福联系起来。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态治理问题就是人民的切身利益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社会财富对社会生产力发展起基础性作用,把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同和平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阐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26]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生态安全不仅指的是国家生态安全,还包括全球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球化的角度思考人类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国家生态安全与全球生态安全构成辩证统一的整体。全球生态安全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而国家生态安全是全球生态安全的具体表现形式。只有人人树立“生命共同体”意识,才能保证国家生态安全和全球生态安全。中国加强自身生态安全的同时,也为全球生态安全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结 语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同时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提供实践指南。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为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中国道路、中国方案,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当代价值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挖掘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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