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劳动正义论看当代青年“躺平”现象
2022-12-29贺汉魂陈东利
贺汉魂 陈东利
近年来,“丧文化”“佛系”“内卷”“躺平”等看似轻浮的网络用语在一些青年中广为流行。劳动创造幸福,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不少青年却爱上了丧文化,选择了佛系人生,过上了躺平生活,原因何在?如何让丧文化青年阳光起来,让佛系青年积极起来,让躺平青年站起来?这些需要社会进行伦理诊断、提供伦理对策。去年那篇《躺平即是正义》的网络文章表明这也是青年自己的期盼。马克思生活的资本主义时代,“高贵”的资产阶级鄙视、拒绝劳动,“低贱”的无产阶级厌恶劳动,或以破坏机器、罢工等激烈行为“反劳动”,或以醉生梦死的方式过着心灵“躺平”的生活。时过境迁,人们“反劳动”的表现方式与当年甚异,重要表现就是直接选择精神与身体“双躺”的生活,但其实质及产生的根本原因未变,因此,回到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论,是我们分析此问题的有效方式。劳动是劳动者源于具体动机,为了具体目的,借助具体生产资料,经过一定过程,生产出财富的活动,这些构成了马克思劳动正义论的四大维度,本研究的分析沿此基本维度进行。
一、从马克思劳动主体正义论看当代青年“躺平”现象
正义,词面上可以理解为正确之义,伦理学所谓的正义是从“公”,即从社会视角论何为正确之义,所以,正义常与公正等同。西方伦理学对正义(公正)的基本界定便是:“公正就是在非自愿交往中的所得与所失的中庸,交往以前与交往以后所得相等。”[1]我国伦理学家王海明先生由此提出,“公正是平等(相等、等同)的利害相交换的善的行为,是等利(害)交换的善行”[2]。交换,多数情况下,是人们彼此互换自己相对过剩的“有”,从而改变自己相对匮乏的“无”,所以,等利的交换增加了交换者彼此的利益,这种正义,可称之为积极交换正义。实行等害交换则可使交换者互不侵犯,从而确保人们的利益不因交换而减损,这种正义,可称其为消极交换正义。这里所谓的“等”并不是指数量上相等,而是指比例相等,虽然比例相等也是比例之数量相等,但正义原则中的“等”更指“等”的性质,即同等贡献交换同等利益。人们一般将正义分为交换正义与分配正义两大类型。分配是个体先向社会贡献利益,社会再通过“分”让个体“配有”。个体愿意向社会贡献利益,自然主要是因为只有社会才能保护好个人的利益,增加个体的利益,所以,分配可以视为社会与个体之间进行利益交换,分配正义实质上也是交换正义。人是社会的人,正义之德极其重要,根本而言,就在于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规范,而人们涉及利益的社会行为,大多可视是交换行为,自然要接受正义的评判。总之,一切涉及利益的活动大多可视为交换活动,正义是针对一定交换主体而言的正义,言正义,首先要言主体正义。
(一)马克思劳动主体正义论的实质
就人类而言,劳动是最基本的生命活动。劳动,在物理、化学意义上,马克思指出,“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3]。但是,劳动是人的根本生命活动,人是社会的人,人们是在社会关系中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的。所谓社会关系,最根本的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所以,劳动不只是人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交换,实质是人与社会之间的经济利益交换。劳动者是从事劳动的社会主体,从正义是等利害交换的本义看,劳动对劳动者的有用性超过有害性,对劳动者而言,这样的劳动便是正义的劳动——此处不言劳动对劳动者的有用性等于有害性的劳动便是正义的劳动,因为这种“等”根本无法准确衡量,而且只有劳动的有用性超过有害的劳动才是使劳动者感受到劳动的有用性的有用劳动。准确衡量劳动的有用性与有害性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因此,大体上,可以认为凡是不使劳动者痛苦的劳动,对劳动者而言便是有用性超过有害性的正义劳动,反之,亦然。个体与社会对同一劳动的有用性、有害性的评判往往不一致,对劳动正义性的总体判断自然只能是劳动者为社会进行有用劳动。社会确保劳动本身,基本方面就是劳动后果与劳动过程,对劳动者的有用性超过劳动的有害性,这就是马克思劳动主体正义论的实质所在。
(二)“躺平”是当代青年诉求劳动主体正义的一种方式
从马克思劳动主体正义论看,社会成员对社会提出享受有用性的要求超过其对社会贡献的有用性或为此承受过的有害性,便是劳动者方面的主体不正义,这是本文下节要批判的“躺赢”现象,反之,便是社会方面未能保障劳动主体正义。无疑,对于那些有害性超过有用性的劳动,劳动者大多会进行积极或消极的反抗,这样的反抗行为是具有正义性的行为。个别青年在网络上发出“躺平”声音,旋即招来众多青年的共鸣,这实际是他们向社会诉求劳动主体正义的一种方式。在《躺平即是正义》那篇网络文章中,作者生动描述了虽然两年来工作不稳定且居无定所,却通过精打细算的低欲望“自由”地活着,还充满正义感地提出,少工作是反抗资本家剥削的正义之举,不买房、不结婚是为抑制高房价做贡献,所以,“躺平”者是以“躺平”的方式伸张正义,替天行道。此文一出,不少已“躺平”者和想“躺平”者积极附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躺平,躺平即正义。
关于劳动的有用性,马克思从人的“类”特性指出,主要包括:劳动创造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物质财富,因而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4];劳动是人的特殊生命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劳动——引者注)把人同动物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5];劳动发展着人,“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6]。社会是人的社会,劳动对人“类”的有用性,实际是劳动者对社会的存在、发展做出的贡献。人是社会的人,劳动对人的“类”的有用性落实到对社会个体的有用性,大体就是劳动是劳动者谋生的基本方式,是确保自尊的基本途径,是发展人的能力,实现人的自由、人生价值的根本方式。显然,只要劳动的有用性无法充分实现,劳动者就可能生发拒绝劳动的动机,只是这样的动机绝大多数情况下无法付诸实际行动,因为多数人明白要活着就必须劳动,这样,劳动者实际采取的行动只能是既然无法拒绝劳动,那就只好消极对待劳动。
劳动者消极对待劳动的基本方式有二:一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努力工作,却无法享受劳动带来的快乐,这样劳动对劳动者而言不过是动物式的生存活动,这就是马克思所谓的异化劳动;二是在进行一定劳动便可维持简单生活时,劳动者主动降低生活欲望,主动减少劳动活动或劳动的努力程度。当代中国一些青年的“躺平”行为属于第二种情况。当代中国青年与其父辈们的生存境遇可谓大不相同,父辈们若不辛勤劳动必然生活困难,即便辛勤劳动,也未必生活宽裕。现今大多数年轻人,只要不在消费上攀比,也不追求体面生活,所得收入即便不高,但养活自己绝对没有问题,说得极端点,即便什么工作也不做,纯粹靠救济也能活下去。正是因为没有生存保障之忧,一些年轻人因为不想活得太累,可能选择“躺平”。由此看来,当代青年“躺平”的社会基础在于我国生产力发展可以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包括不从事劳动者的基本生存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躺平”现象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一种曲折反映。当然,这也说明当代青年能够“躺平”主要是因为坐享了前辈们奋斗的果实,从劳动主体正义看,这是不正义的行为,因而对当代青年选择“躺平”,我们应该正视,却不应鼓励。
关于劳动的有害性,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实际是劳动者消耗生命力的过程,“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发展自己的能力,也在生产行为中支出、消耗这种能力”[7];劳动者须遵守劳动纪律、规律,要承受丧失休闲活动的机会成本。当劳动的有害性远超劳动的有用性,又长时期得不到有用性适度补偿时,人们便会设法逃避劳动。由于劳动的有害性只是从事劳动才会产生,劳动作为生命活动的有用性却可以通过休闲,甚至是纯粹的生理活动替代之,这样,逃避劳动者虽然无法享受到劳动的有用性,却未必会因此丧失享受生命活动的意义,因为他们成功地迫使他人承受劳动的有害性,享受着他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有用性,而这是违背劳动正义的剥削行为。此处需要说明的是,逃避劳动者不能等同于因主、客观因素不能从事劳动者,因为他们主观上并没有逃避劳动的动机,这些人虽然因为没有参加劳动而无法享受劳动活动本身,即劳动过程带来的快乐,却能够享受劳动成果带来的快乐,主要享受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这样的享受是合正义的,因为劳动者不应随即消费掉每一次劳动所得,而应为自己留足备用之物资,这也是劳动者辛勤劳动的重要目的所在。
(三)基本结论
任何社会希望逃避劳动的总是少数人,因为多数人都明白“躺平”无法维持生活,更无法保障体面地生活,能够逃避劳动的更是少数人,因为任何社会多数人不可能依靠少数人的劳动养活自己。成功逃避劳动者,主要包括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掌握公共权力的以权谋私者,还有社会寄生虫。这些人“躺”的行为均是违背劳动正义的,所以,当一些人们在指责“躺平”青年不该“躺平”时,那些已“躺平”和想“躺平”的青年及其同情者满腹委屈地抱怨说,真正应受责备的是“拆二代”“官二代”“富二代” 等“躺赢”者。这样的回应自然可视为“躺平”青年设法为自己开脱,但也的确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躺平”不合劳动正义,“躺赢”更加违背劳动正义,从马克思劳动主体正义理论看,一方面所有“躺”者都应该站起来,但对“躺平”青年,主要是通过实行等利交换的正义原则,保障劳有其应得,劳动致富,不躺才能赢;而对“躺赢”者,特别是“躺赢”青年,主要是通过实行等害交换的正义原则,确保不劳者不富,少劳者少富,迫使“躺”者赢不了。可见,实现劳动主体正义,实现共同富裕是促使“躺平”青年站起来的重要基础。
二、从马克思劳动客体正义论看当代青年“躺平”现象
本文上节指出“躺平”不合劳动正义,“躺赢”更加违背劳动正义。什么人“躺”也能“赢”呢?流氓无产者实际上只是无尊严地“躺着”却无法赢得人生,“这是盗贼和各式各样罪犯滋生的土壤,是专靠社会餐桌上的残羹剩饭生活的分子、无固定职业的人、游民”[8]。在剥削阶级社会“躺赢”者主要指剥削阶级,在我国现阶段,“躺赢”者主要包括占有较大数量生产资料,由此获得大量经营收入的私企老板,以及获取较大数量财产性收入者。这些“躺赢”者的收入只要是合法取得的便是合理的,只是这个理主要是合法理,即合法律规定,却未必合正义,至少未必完全合乎劳动正义。此方面的劳动正义,主要不是指占有本属于他人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或占有他人财产而获得收入,此类行为本身就不正义,而是指他们获得的收入违背了正义原则之等利害交换之“等”的要求,即过度了。
(一)私有制的正义之辨与当代青年“躺平”现象
生产资料中重要的是劳动工具,这是劳动者承受劳动有害性生产而成的财富,从劳动主体正义看,理应对劳动者承受的有害性进行补偿,就此而言,劳动客体正义源于劳动主体正义。补偿的方式一是直接分配财富,包括货币财富,二是让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分配是一次性的利益补偿,占有生产资料才能控制财富之源,生产决定分配,根本上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所以,第二种方式才是确保劳动正义的更可持续的形式。马克思指出,“私有制的性质,却依这些私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9]。马克思此言的劳动正义意蕴是即便实行私有制,也只有劳动者私有制才是合劳动正义的私有制。劳动多是集体性活动,劳动者集体合作生产而成的生产资料自然应由劳动者集体占有,即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力越发展,生产越社会化,生产资料越复杂,便越是应由多数劳动者集体生产而成,就越应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是马克思强调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正义性所在,因为“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集体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不过是所有制的社会性质”[10]。可见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消除“躺赢”现象的根本基础,因为这意味任何人无法凭借生产资料私有权“躺赢”,“赢”的根本途径只能是劳动,而且社会大众对劳动而“赢”者大多是不会产生不满的。而在私有制下,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能够不劳而获地“躺赢”,生产力越发展,他们就更容易占有他人更多劳动成果,更容易成为“躺赢”者,劳动者要么被迫更加辛勤地劳动,因而享受不到劳动幸福,要么在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可以维持基本生活时,选择少干活、少消费的“躺平”生活方式。当然,在生产力发展,人们从事劳动的自觉性还未达到一定高度时,生产资料公有化要适度,否则容易产生由平均主义导致的“躺输”现象。
近些年,我国青年出现的“躺平”现象显然与私有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私企老板过高的经营收入相当大程度上是超过劳动正义,占有劳动者剩余价值的结果。一些私企老板钱多了,便大搞奢侈消费,炒高了生活资料价格,特别是房价,提高了年轻人的生活成本,一些青年无奈之下选择“躺平”。论及此现象并不意味着笔者反对发展私有经济,也不意味着否定私企老板们的收入含有劳动付出而得的部分,因为他们是经营管理者,而且他们中不少人是运用自己劳动积累而成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当然是复杂劳动,可是再复杂也没有科技创新劳动复杂,他们发财的秘诀主要还是在于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以及无偿地占有社会自然力,即马克思所言的:“这些自然力,和由协作、分工引起的劳动的社会自然力完全一样,是被资本垄断的。”[11]至于那些通过不正义手段获取生产资料,由此获取大量经营收入者,那就更加不合劳动正义了。只是由于时间久远,往往已经无法一一追究这些老板的原始资本积累是否合正义了,不少这样的资本实际上已穿上了合法的外衣。总之,我们既不应该否定私有经济的积极作用,也不应因为私有经济的积极作用而否认私有经济发展是造成贫富分化,进而迫使一些青年“躺平”的客观原因。
(二)财产性收入的正义之辨与当代青年“躺平”现象
财产实际上是人们把以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形式存在的财富作为自己的资产。财产本身并不会产生收入,财产性收入实质是一些人凭借财产所有权占有他人劳动生产的财富,如获得的股票收入实际是企业创造的利润,凭的是股东身份,收取房租实际是租房者将自己部分劳动收入作为租金交与房东。可见,财产性收入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经营收入二者的根本不同在于获取收入的性质不同,即获取财产性收入者不需要进行经营管理的劳动。
获取财产性收入合正义吗?何种情况下才合正义呢?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财富的前提是使用生产资料,所以,生产资料是最重要的财富,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类型就是纯粹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获得收入。生产资料实质是物化劳动,其在财富生产的作用实际是劳动者的物化劳动贡献。从劳动主体正义看,马克思指出,物化劳动贡献者应以“它们进入劳动过程时原有的价值量为限,或者说,是以生产它们自身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为限”[12]。所以,劳动者不应因曾经的劳动,数量过大、时间过长地获取财产性收入,实现“躺赢”人生。
这当然不是说应该取消财产性收入,因为这样做将影响有产者为社会提供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积极性,但肯定应对财产性收入设限,如通过加税使之控制在不至于引发社会强烈不满、妨碍社会经济发展的范围之内。马克思就明确提出,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后,要“征收高额累进税”[13]。这样做是合劳动正义的,因为如前已分析指出的,财产性收入是凭财产所有权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那些因拆而富的“拆二代”,因权而富的“官二代”往往会通过进一步占有更多、更重要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主要是买地、占房以赚取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这些人又特别喜欢奢侈性消费,结果造成广大青年生活负担进一步加重。可见,这些“躺赢”者的确是造成一些青年“躺平”的重要原因,必须加以限制。
人类的生产、生活终究是在一定土地空间上对一定的物质对象劳动进行改造,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将它变为财产,是最容易由此获得财产性收入,不劳而富地实现“躺赢”的方式。 土地等自然资源由自然演化而成,就此而言,它是没有所有者的,马克思指出,“从一个较高级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14]。但是总得明确占有者,人们才能从事具体的生产与生活,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15],这意味在未进入最高级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时,这种占有权实际就是所有权。人是群体的人,国家产生后便是国家的人,所以,自然资源应归国家所有,全体国民是它们的共同所有者。但是,共同体不同成员对自然资源的实际“所有”(主要是占有权及使用权)还是应该有所不同,因为他们与自然资源的自然亲近性并不相同,就此而言,在自然资源方面得天独厚者获取财产性收入有其正义的一面。
但是应认识到在占有、使用土地等自然资源方面拥有优先权并不等于拥有所有权,可由此占有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马克思指出,“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受益者,并且他们应当作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后的土地传给后代”[16],马克思强调实行土地国有化,重要原因在于这样做可使 “阶级差别和各种特权才会随着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一同消失”[17]。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看,农民凭借土地占有权、使用权过多获取财产性收入,成为“躺赢”者是包含在马克思这里所谓的“阶级差别和各种特权”中的。在当代中国,如果说煤老板、“官二代”们曾经是人们,特别是青年羡慕、忌妒加恨的对象,那么,因为打击腐败,扫黑除恶,他们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而越来越成为过气的负面人物。现阶段我国青年最反感的主要是“拆二代”们,显然,他们的反感并不是片面的仇富心理作祟,而是因为这些坐地生财者实在是严重违背了劳动客体正义,马克思早就对此批判指出,“土地所有者只是坐享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中一个不断增大的份额”[18],“他们就把不费他们一点气力的社会发展的成果,装进他们的私人腰包——他们是为享受果实而生的”[19]。
(三)基本结论
由此可见,劳动客体占有不平等已成为造成收入不平等,妨碍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原因,是一些人成为“躺赢”者的重要条件,加持了现阶段一些青年选择“躺平”人生的正义感。在相当长时期内,我国鼓励私有经济发展是必须的,允许一些人坐地生财也是必然的,何况这样的行为并未完全违背劳动正义。所以,在相当时期内,完全消除“躺赢”现象,实现同步、同等富裕并无可能。但是“躺赢”行为肯定不正义。解决这一矛盾,针对如上对问题成因的分析,本研究认为加大二次分配与第三次分配力度,鼓励,甚至是“迫使”富有的私企老板们,特别占有社会优势生产资料的私企老板们发善心、做善事,自己少占些,给员工多发些,给社会多捐些;增加廉租房数量,限制房价、房租等措施减轻青年的生活负担等等;这些都鼓励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劳动力密集地区转移,特别是向乡镇转移,以减缓城市人口过度密集导致高房价等生活成本高的问题等,这些是可行对策。
三、从马克思劳动动因正义论看当代青年“躺平”现象
人的任何行为均有其原因,可简称之为动因。人们在一定动机驱使下,为实现一定目的而采取行动是自觉行为的根本特征,所以,动机与目的是自觉行为的内在动因。多数情况下,目的源于一定动机,手段源于一定的目的,动机才是人们行为的最深层动因。劳动动因,即目的与动机不正义的劳动,虽然可能在偶然因素作用下未必成为对社会,对劳动者本人有害的劳动,但在一般情况下基本上会成为有害劳动,这是劳动对社会而言的动因不正义。另一方面,幸福是人生的根本追求,实现幸福才是人们行为的最深层次动因,出于自愿动机而非外力压迫之下的行为才能给行为者带来幸福。劳动者努力劳动却无法实现劳动动机与目的,基本表现便是无法享用足够的财富,或只是享用足够的财富却未能实现人生幸福,这是对劳动者而言的动因不正义。这样的劳动,久而久之,会让劳动者心生厌烦,作出诸如“躺平”此类的回避劳动的行为。
(一)“躺平”“内卷”“打工人”“新穷人”折射劳动意义缺乏的现实
“躺平”实际上是继“内卷”之后的一个网络流行语,可以认为这是一些青年提出的解决“内卷”焦虑的一种方案。“内卷”,简单地说就是众多人在同一范围恶性竞争,结果导致越努力就越没前途越没回报的结局。“内卷”这一现象,马克思关于劳动者对资本的从属关系思想有所说明。马克思指出,劳动对资本的从属关系先是形式的从属,然后转向实质从属,进入实质从属关系后,劳动者之间无论是竞争还是合作均在资本的严密掌控之下,资本为劳动者设定了提升的天花板,劳动者竞争不会导致共同进步,而只会导致互相残杀的内卷化结果。现今,我国那些选择“躺平”的青年未必不明白“躺平”于己、于家、于国、于社会均毫无益处,自己也并无“富二代”们“躺平”的实力,本该努力奋斗,只是实在是因为即便很努力、很奋斗却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实现人生价值,甚至越是努力,结局越悲惨。既然努力无成效,奋斗无价值,不如先“躺”为敬,“平庸”而过,至少这可保人生平安。由此看来“躺平”实质是人们以“躺”的方式过着“平庸”的生活,确保实现“平安”这一最低人生目标。
如果说“内卷”“躺平”概念是劳动本身无法实现人生价值,促成实现人生幸福的直接表征,那么,“打工人”“新穷人”则是当代青年相对贫困的直接表征。“打工人”是一些白领人士的自嘲,他们认为自己只有表面上的光鲜亮丽,在资本家面前,他们跟蓝领工人同为“打工人”,“白”比“蓝”并无职业优越感。“新穷人”这一概念反映的是一些有些钱、有车、有房的人们在住房、医疗和教育等生活压力之下,实际上成为“被中产”的新穷人的现状。享用适足的物质财富始终是实现人生幸福的根本基础,“打工人”“新穷人”实际上表明了当代青年充满了对阶层流动的焦虑,那就是,他们不得不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花费大部分财富才得以维护自己“被中产”的生活地位,这势必减少真正用于提升自身素质的财富,从而在根本上妨碍充分实现人生幸福。
(二)劳动动因正义缺失与当代青年“躺平”现象
人的利己性决定了从动机看,劳动必然为己,或者说归根到底是为己,但是只要不是自给自足的劳动,这样的动机往往又必是在为他人、为社会劳动时才能实现,这就是马克思所讲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关系的实质所在。这同时意味着为他人、为社会劳动不能实现为己的动机时,劳动者进行劳动的积极性必然因此受损。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是生产劳动的组织者,他们的动机在于实现价值增殖,这完全是出于利己的自觉目的。工人们是为了工资才为资产阶级从事生产劳动,这样的劳动,表面上看,工人是在为自己劳动,但归根到底不是为了自己劳动,再加上劳动过程使人痛苦,劳动更是异己的,“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20]。对于资产阶级来说,降低工人的工资,加大对工人的剥削是节约生产成本,实现价值增殖的重要方式,工人们为生计又不得不从事使人痛苦的异化劳动,这样,当少劳动也可以生存时,“躺平”便成为一些人们不错的选择,“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21]。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发生过青年,甚至中年人“躺平”现象,重要社会背景就是西方社会的福利制度保障了人们的基本需要,一些人即便“躺平”也活得下去,甚至活得不错。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实际上又非常愿意让一些人“躺平”,因为养活他们的比保障他们工作对资产阶级而言成本更少。更重要的是,凡事不能只算经济账,“躺平”者不会造反了,这是资产阶级最大的政治账。
当代中国一些青年选择“躺平”生活方式与劳动背离利己性动机有很大关系。不妨回忆他们的父辈们在工厂劳动虽然很辛苦,工作自由度又较少,但父辈们并不因此觉得劳动无意义,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有一个极具尊严的身份,那就是成为工人就是成为单位的主人、国家的主人,为己、为家、为国、为单位劳动是统一的,而不只是为了工资劳动,而且在当时,成为工人,物质生活条件也比做农民强多了。因此,在当年,成为产业工人,在工厂“燃烧激情岁月”是让广大青年怦然心动,倾情向往的就业选择。改革开放初期,广大农民顶着“盲流”声名成为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这是因为在他们眼中,解决温饱问题就是最大的尊严,为家庭多赚些钱就是实现幸福人生。而现今的90后、00后,作为独生子女的他们生来便没吃过多少苦,长大后又大都想追求美好生活,对他们而言,实现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有更高的薪水、更高的职位,这些可以说是他们从事劳动的根本动机。这意味当代青年和国家、单位共同体直接挂钩的价值力量已经大不如其父辈们强烈。可是他们的实际身份却是为老板打工的“打工人”或“新打工人”,他们的职业目标大多很难实现,或很难在较短时间实现,由于没有更大的价值为奋斗精神加油,再加上社会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不少年轻人还有父母养着或帮衬着,一些年轻人干脆放弃奋斗,选择“躺平”。
(三)基本结论
如上分析可见,让“躺平”青年站起来的直接途径就是给年轻人加薪、提职。 但是普遍提职并无可能,普遍加薪,特别是大幅度加薪也无可能,何况,在全球经济不景气情况下,共度时艰应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行为准则。此种情况下,引导“躺平”青年站起来,从社会方面看,要以积极价值观增强青年人为国、为家、为社会努力工作的义务感,同时采取鼓励创新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多方面政策举措为青年提供更多的工作和成功机会。从企业方面看,要积极建设单位命运共同体,实践体面劳动,为青年努力劳动注入单位命运共同体的实际价值意义。青年自己也应该意识到,劳动归根到底是为自己劳动,年轻时“躺平”,失去的是人生最佳奋斗时期,“躺平”只能是情绪的宣泄和暂时的放松,不可能解决实际问题,青年可以放飞天性,但不应放纵惰性。好在多数嘴上说要“躺平”的青年,实际上仍在“奋斗”着,即便已经“躺平”的青年,一旦有机会,还是会勇敢站起来,“躺平”这个词更多时候不过是他们压力之下的自嘲与安慰。由此看来,促进精神共同富裕是促使“躺平”青年站起来的重要条件。
四、从马克思劳动过程正义论看当代青年“躺平”现象
劳动是过程性活动,劳动过程正义是马克思劳动正义论的核心内容。一方面,劳动本身对劳动者的有用性只有在劳动过程中才能实现,就此而言,劳动就是生产,包括生产出物质财富和劳动者本身。另一方面,劳动过程同时是劳动者付出生命力的过程,生产就是消费,包括消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劳动过程正义实质是劳动本身对劳动者带来的有用性超过有害性,从而使劳动者享受到劳动过程的快乐。
(一)劳动过程不正义是导致当代青年“躺平”的重要原因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体现人的生命自由的社会性联合劳动,充分实现劳动过程正义的劳动是自由联合劳动。劳动过程的有害性大于劳动过程的有用性的劳动则是劳动过程不正义的劳动,基本形态就是异化劳动。异化劳动不会给劳动者带来享受,只会使劳动者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对这样的劳动,劳动者自然是只要有机会,便会努力回避之。在无法回避的情况下,要么通过进行吃、喝、性行为等动物性生理活动来麻痹自己,要么通过减少消费,进而减少劳动以减少劳动的有害性。
当代中国,为数不少的青年拒绝进厂当工人,生活成本不断提高致使当工人就是做“新穷人”自然是重要原因,但这并不是唯一原因,甚至不是最根本原因,因为送外卖的工资收入未必比在工厂干活高,不少青年却“宁愿风吹日晒送外卖,也不愿包吃包住进工厂”。与此同时,近些年,许多中小企业主“招工难”的问题日益严重,主动离职的蓝领员工越来越多,连带众多家庭怀疑“普职分流”的基础教育改革。一些青年之所以讨厌当工人,重要原因在于劳动过程让其不快乐,甚至很痛苦,主要表现:一是工人们从事的工作过于枯燥乏味、单调繁重,久而久之让其生厌;二是无休止的加班、高强度的劳动让人身心疲惫。
(二)造成青年劳动过程不正义的客观原因
老板也是人,何以对员工如此冷酷呢?这除了资本唯利是图的本性使然外,显然也有客观因素造成的压力所致。
其一,现今的中国已结束了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过渡期,那些难以创新方式提高效率、增加高质量供给、增加效益的企业同质化竞争极其激烈。再加上全球经贸格局强烈震荡,垄断型平台企业不断挤压,原材料涨价,碳减排增压,叠加产能饱和度过高、产品同质化严重等经济环境大变化,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竞争力趋于弱化。这些因素叠加作用下,一些企业会不由自主地将成本压力和经营风险向弱势的劳动者转移。于是,工作的“被加班”、工资的“被虚高”等乱象迭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一再被侵蚀被剥夺。与工作压力相伴而至的是更严重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在倒逼中变革,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用工方式为不少制造行业采用,这为劳工就业带来了更多便捷,却也致使企业劳资关系更为松散,加剧了就业者的弱势地位,增添了监管部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困难。
其二,技术发展导致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由此带来“机器吃人”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技术发展导致的必然结果是,“工人人口本身在生产出资本积累的同时,也以日益扩大的规模生产出使他们自身成为相对过剩人口的手段”[22]。在当代社会,生产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改造是科技发展的最基本表现,这为企业实行“机器换人”奠定了物质基础,在缺乏劳动力今天,这也是非常理性的选择。在这一深刻的分化中,一些传统的低技能岗位逐步被机器替代,裁员不可避免。虽然一些新的技术性岗位也被创造出来,从而可以增加就业,但是被技术替代的下岗者恰是无能力获得新岗位的劳动者,更多体力劳动者必然被锁定在低薪岗位上,甚至只能从事低技能的辅助性普工,他们为低薪水工作进行激烈的竞争,“内卷”因而非常严重。这样的情形又使得更多青年望厂生畏。对于这些劳动技能相对低的青年来说,送外卖容易上手,又相对轻松、自由。但是能够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实在是太多,从事这种简单劳动,工资也不可能太高,一些青年因此干脆过一天算一天,“躺平”算了。实际上,对一些青年而言,选择送外卖这样的工作本身就是“躺平”,因为这是低技能、无挑战性的工作。
(三)基本结论
对劳动者而言,人生大量时间用于从事生产劳动,劳动者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劳动的有害性必然大于劳动的有用性。现今中国,不少企业对劳动权利保障非常不力,这除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企业还无力充分保障劳动权利外,还在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要承认并鼓励资本发挥作用,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特别是私有资本往往不把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放在心上。从逻辑上讲,只要承认、允许资本存在,就应该承认,允许资本追求利润的合理性。但是“人的发展”应当成为管理的核心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所谓‘发展’,都是不健康、不道德、不和谐的,也都不是真正的发展”[23]。现代企业应寻求技术进步与人性关怀相平衡,劳动正义与资本文明相和谐、科学管理与人本管理相契合。另一方面,现在制约中国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最大短板是高技能工人严重短缺。克服短板,需要激发普通劳动者更全面的学习力和更强烈的进取心。青年也应体会到“即使是单调的工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比无所事事要好”[24]。所以,当劳动过程的不正义性没有超过一定限度时,青年对此要有一定承受能力,不要动辄“躺平”,这就需要加强青年认知劳动意义的教育,“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看,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教育应当是从劳动者立场出发,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25]。当然,对于从事此种劳动的人,应努力通过其他途径,如让劳动者享用较多劳动带来的有用性,主要是享受更多财富,保障更多休闲,从而在劳动后,实现物质与精神共富来加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