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保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2-12-29河北德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梁美艳
河北德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梁美艳
在2018年,中国颁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该指南倡导加强竣工验收力度,明确竣工验收程序,完善验收监测技术以及报告编制等。时至今日,环保验收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能够保证建设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1]。由于法规发布时间较短,建设企业在检查和验收项目方面的实践经验比较匮乏,加大了验收与检查的难度系数。基于此,建设企业应仔细研究相关的审批标准与规范,对环保审批工作引起重视,保证每个建设项目不会破坏环境,符合环保要求。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义
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环境影响评价是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程度的重要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施工建设,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满足设计要求。结合竣工环境保护审批而言,依据的主要是初步环境评价数据。针对建设项目环境条件进行审批。环境评估与验收是不同职能的管理部门,二者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基于环境评估,建设项目竣工时间被相应延长。结合整体建设而言,环境评估作用很重要,建设项目会限制非环境评价环节,需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使得环保理念渗透在整个工程项目中[2]。
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原则
环保理念已经在民众心中根深蒂固,人类如何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共同的话题。就建设项目而言,为推进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效落实,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保证项目竣工验收的质量,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产及使用,应使用具有环保功能的设施,并检验环保设施工作效率,主要针对的是竣工验收环节,确保设施施工的科学合理性,在施工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一)坚持以工业生产核心
工业生产企业所开展的项目建设主要是为生产服务,其项目建设的形态结构以及功能等,是由设计人员结合相关标准而进行设计的。工业生产企业要想提高市场竞争力,需要寻求提高建设项目综合性能的方法,从设计理念开始贯彻绿色工业建设原则,以满足民众对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要求。针对环保设施而言,不仅要注重实用性,还要从实际生产需求角度着手,确保和工业生产需求建立对接关系,使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得到显著的提升。
(二)遵循和谐共生的理念
社会经济飞速提升,但在此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影响,容易顾此失彼。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载体,在追求社会发展的同时,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为了维护民众的健康,使他们置身于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中,应及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在环保方面应肩负起责任,推行绿色工业生产,整个建设项目周期都应贯彻环保原则,落实和谐共生理念。比如各个建设项目都会运用大量的生产加工设施,在新时代,应提高环保设施的使用率,逐渐替代不具备环保性能的设备,从生产环节做好把关,提高处理污染物的工艺技术水平,使得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够满足排放要求。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在竣工后试运行前需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项目方可投入试运行。由于现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已由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转变为自主验收,大部分企业及第三方咨询机构容易忽视排污许可证取证情况,极其容易造成企业违法排污,验收手续或者验收结果不合格,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处罚风险以及经济损失。因此,环保验收前依法取证需引起重视。
(二)验收监测未按要求进行
验收监测环节要注重数据的有效性,其依据不应局限于设备的进口浓度,而且要涵盖相关的工程数据,监测对象包括生产水平、生产状况以及工艺流程等,最终获得的监测结果应和整体物料相吻合,物料包括环保处理设施、原辅材料以及工艺材料等。验收监测工作的开展应建立在工况稳定的前提下,判断环保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验收监测的精准度。很多企业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作业时,忽视了记录实际工况的环节,且指标内容缺少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再或者监测验收工作发生在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工况不稳定之际,这样很难准确反映环保设备处理能力。
(三)污染因子监测不到位
当工业企业完成建设项目后,到了竣工环节,需要围绕环境保护方面进行验收,而验收的对象应具有代表性,这就体现出选取污染因子的重要性。然而竣工环保验收环节系统十分复杂,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出于种种原因,致使监测污染因子的过程比较机械化,没有充分执行相关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环保验收体系而言,仍处于不断探索且日益完善的过程中,正因如此,影响了处理隐蔽污染项目的效果。比如部分项目缺少明显的生产周期,没有稳定的污染物排放量,致使污染规律难以琢磨,加大了验收人员的工作难度,经常出现采样时间不够科学、采样频次缺少代表性的情况。
(四)环境污染的处理不到位
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污染源,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比如噪声污染、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等。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需要执行审批部门经过审批后所制定的标准,与此同时,也应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规定的标准。如果相关标准有所修改,且发生在环保影响报告书审批之后,并且提出时限要求的,需要工业企业根据新修订的标准去执行[3]。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贯彻绿色生产理念,不断研究新技术,在污水处理方面获得了新的进展,污水处理工艺日益成熟,通过“厌氧+接触氧化+物化”的方式,便可以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然而针对化工行业而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非常复杂的成分,比如以CODcr污染物为例,普通的污水处理工艺难以降低其浓度,无法达到排放标准。部分行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将产生VOCs污染物,在排放污染物方面也难以达到环保的要求,这说明单级的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低,同时也表明UV光解等处理设施逐渐呈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状。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环保验收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运行前的排污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第一时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取得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试运行,杜绝验收过程无证排污监测因素产生,使环保验收工作合理合法地进行。
(二)加强验收监测方案的制定
建设单位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当地的环境,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获取短暂的利益,比如在评价环境影响环节,需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调研对象包括生产工艺、环保处理设备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内容需要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科学合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依据报告书所提及的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实际施工能够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求相吻合,提高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率[4]。如果评价报告书在中途进行变更,需要做好接下来的评价工作。如果实际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明显的出入,需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中的要求,核实建设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变化情况,在验收环节中,如果项目变化达到上述文件中任一指标重大变更的条件,则不予以验收。
(三)加强污染因子监测
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实际生产情况,开展验收监测。建设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厂内项目涉及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按照验收监测要求,开展连续两天的验收监测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单位建成后若与环评设计文件存在出入,但不属于重大变动清单中的变化,或者环评设计文件较早,部分污染因子未能完全识别出来,而现行国家及地方文件已识别并纳入环保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最新的现行环保技术规范及要求,以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选定项目需纳入验收监测的污染因子,开展验收监测,确保污染因子不丢不落。
建设项目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特别注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是否达标,从而忽视环保治理设施的去除能力,导致未能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进口浓度进行有效的监测,无法评定环保治理设施的去除效率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因此,在开展验收监测工作中,对污染因子的进口浓度进行监测,掌握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能从根本上反映出企业环保治理的力度及效果。所以建设单位在选定第三方技术单位方面也十分重要。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主体,第三方技术单位是辅助建设单位完成环保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第三方技术单位察觉员工欠缺职业操守,且技术能力较差,需要采取淘汰制,以便引入更加专业的人才。项目竣工后,第三方技术单位会参与到验收过程,作为重要参与者,第三方技术单位的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非常重要。
(四)加强环境污染处理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数据进行分析,对于其内容涉及的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在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需要提高监测效率的可比性,当每一项条件都满足环评标准时,才可以比较评价报告书与环保设施的各个处理效率,在这个过程中,应分析并判断环保设备需要耗费多少时间才能达到标准效率。部分污染物在处理过程中难度较大,要想提高处理效率,应改善处理工艺,切勿片面加大设施容量,这样会增加生产成本,而且处理效率难以得到显著的提升[5]。此外,工业企业应注重环境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完善。
比如借助信息化手段,避免由于细节问题而导致环保验收误差的情况产生。针对监测部门而言,需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高信息化水平,使得项目竣工检测过程更加顺利。建设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肩负主要责任,资深的专业技术非常关键,所以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与技术培训活动,使得自身的监测技术能力以及环保验收水平得到同步提升,推动环保验收的顺利进行。针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而言,有关技术的培训包括很多内容,比如现场采样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竣工验收技术等,监测中心应结合自身实情制定轮岗制度,同时还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使得每位工作人员都有学习机会,尤其是项目负责人更应有意识地提升自身的综合监测能力。
(五)落实监管机制
为了维护环境,国家要求工业企业,应落实环保措施,这也是环保验收的基本原则,在进行验收之前,首先需要验证监测指标,对于一些大中型工程而言,耗费的建设时间较长,覆盖范围比较广,在竣工环保验收环节,应严谨地计算总量,科学地分析监测数据,针对小项目而言,没有总量控制,要针对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分析,判断排放浓度是否处于标准范围之内,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直接决定着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所以要寻求提高处理效率的方法。此外,工业企业应增加公众参与并实施社会监督机制。
比如以企业网站或者政府门户网站为例,企业可在社区张贴公告或者用专业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必要情况下,可以采取调查与访问的方式,使得公告的宣传范围能够扩大。社会公众有行使监督权的权利,在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上,监督权发挥着重要作用,健全验收监测的规程。建设项目在竣工时期,需要结合环保理念进行验收,要想促进验收的顺利进行,需要健全的流程作为保障。结合我国法律而言,关于竣工环保验收方面,制定了有关流程,站在宏观角度而言,需要继续完善。结合未来实践而言,有关部门应分析现有或潜在的法规漏洞,运用有效的方法进行修补,使得项目环保验收效率得到提升。
五、总结
在新时期,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关注环境质量问题,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在扩大建设规模、增产增效的同时,也要分析自身的建设行为是否符合环保标准,避免污染当地的环境,这就需要运用环保验收监测技术去分析并判断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污染性要素。所以在建设项目竣工阶段,应进行全方位的环保检测,一旦发现超标污染的情况,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止损。由于建设单位通常由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施工质量的监测,所以第三方技术单位的监测水平非常关键。经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已经得知建设单位竣工项目验收是一项长期挑战,需要建设部门严格约束自身的施工行为,还需要第三方技术单位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并且需要政府完善相关,环境咨询市场机制使得建设单位明确相关的施工环保标准,增强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感,建设单位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走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