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积极老龄观 促进健康老龄化
2022-12-29刘远立
刘远立
2021年5月,备受瞩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2020年全国人口总量14117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2020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1]按省份来看,全国有16个省份的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500万人,其中有6个省份的老年人口超过1000万人。在国际上看,中国的老龄化水平已经接近“深度老龄化”,因为按照联合国的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就属于老龄化社会,达到14%就是深度老龄化社会。 显而易见,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在加快。
为了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11月颁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提出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紧接着,《“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发〔2021〕35号)、[3]多部委联合制定的《“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4]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3月1日颁布,我国老龄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那么,什么是“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在多大程度上已经体现在了新近出台的政策文件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引起决策者重视?本文将围绕以上问题展开梳理和讨论。
一、积极老龄观的理论与实践
(一)积极老龄观的核心内涵
在“百年未遇之大变局”中,有些变化充满了不确定性,例如:全球气候、科技创新、国际关系将会如何演变并对不同国家在近期和中长期产生何种影响。然而,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所有的高收入国家以及大部分的中等收入国家都已经或正在经历人口老龄化。因此,如何正确看待这一影响巨大的人类现象,关系到从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到国家、社会层面能否变被动为主动,能否善于抓住机遇和有效应对挑战的问题。
基于狭隘的生物学和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工业文明的消极老龄观,过于片面强调老龄化社会所带来的问题和挑战,包括“劳动力人口”的减少、社会养老和医疗成本的增加以及上述变化对宏观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消极老龄观与长寿健康这一人类共同而永恒的追求、与人民生命至上这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不仅不利于尊老、孝老文化的发扬光大和新的宏观经济增长点的寻找,而且还会恶化代际矛盾和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与消极老龄观形成鲜明对照,积极老龄观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不同思维范式和价值判断,它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积极看待老龄化现象,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积极创造老龄社会价值。
积极老龄观是科学老龄观。人口老龄化的直接原因是人均期望寿命延长和出生率下降,这都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出现的客观趋势(贫穷国家没有老龄化现象),而健康长寿又是人类共同的永恒追求,人口老龄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标志,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怀着感恩和自豪的心态来迎接老龄社会的到来。对于为社会财富的创造、从而为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打下必要物质基础作出了辛勤贡献的失能长者,我们理应提供必要而有温度的照护,以表达我们的敬意和谢意。同时,这一代人如何对待上一代人,将影响到下一代人如何对待这一代人。另外,老年产品和服务消费的扩大、“银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拉动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
既然是科学老龄观,那么积极老龄观不仅不会回避伴随人口老龄化所必然产生的各种挑战,而且还强调如何更加积极有效地应对这些挑战(而不是被动应付)。也就是说,积极老龄观是主动老龄观,强调关口前移、化解风险、预防病残。一方面,我们可以积极借鉴那些先行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所获得的宝贵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积极挖掘我们自身在制度上和文化上的比较优势。就像我们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一样,我们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也应当坚定“四个自信”。
积极老龄观提供的一个最为独特的视角是有为老龄观,强调老年人群多方面的价值(而不是负担),包括对文化传承和社会稳定的贡献。应当看到,无论是“劳动力人口”“赡养系数”,还是离退休年龄,都是人为确定的,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调整。客观而言,老年人群大致可以分为“病残长者”和“活力长者”,后者不仅可以活到老、学到老,还可以干到老。只要政策允许、市场需要,活力长者(作为生产者)不仅可以长期在传统的农业、工业部门从事体力劳动(例如:2016年,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1422万人,年龄为55岁及以上人员所占比例已高达33.6%,35岁及以下人员仅占19.2%),[5]而且在知识经济时代还可以持续发挥重要作用(包括不可或缺的传帮带作用)。在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669万人,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口占55.83%。这些低龄老年人大多具有知识、经验、技能的优势,身体状况尚佳,发挥余热和作用的潜力较大。作者在日本、新加坡等国家调研时发现,这些国家采取各种政策鼓励老年人群各尽所能,特别是各种服务行业中到处可以见到老龄甚至高龄工作者的身影。“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给我们的启发是,积极地鼓励老年人充分发挥余热、实现“各尽所能、能劳尽劳”不仅可以“变废为宝”、延长人力资源的价值创造期,而且还有利于让老年人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实际生活中,我们之所以可以观察到不少人在离退休前后(“围离退休期”)容易罹患各种身心疾病,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价值感的缺失。
(二)积极老龄观指导下的政策与策略
下面,我们就从积极老龄观的角度,来梳理一下《“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发〔2021〕35号)的主要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体现了积极老龄观。在指导思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同发展,“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为”相结合;在基本原则上,强调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即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一方面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另一方面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在发展目标的设定上,既强调服务体系打造的系统性、连续性,又注重国家在要素保障和环境建设方面的主动赋能。
二是在积极老龄观指导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这包括: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作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起基于对照护对象进行身体失能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的需要评估(“双评估”)、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相配套(“双保障”)的“长期照护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把有限的公共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保障对象。[6]
三是在积极老龄观指导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服务内容广泛,要求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清单要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培育老年人生活服务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另一方面,组织形式多样,在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基础上,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推动其在长期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在积极老龄观指导下,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通过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制造、促进优质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发展产业集群,发展壮大老年用品产业;通过强化老年用品的科技支撑、加强老年科技的成果转化、发展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用等措施,促进老年用品科技化、智能化升级;与此同时,通过有序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服务,提高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购买能力,从而有效提升我国宏观经济增长的消费拉动。
五是在积极老龄观指导下,营造老年友好环境。通过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等措施,促进家庭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的传承弘扬;通过提升社区和家庭适老化水平、推动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推进公共环境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通过完善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传统服务事项的保障措施、推进智能化服务适应老年人需求、长效解决“数字鸿沟”难题等措施,建设兼顾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通过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发挥为老志愿服务的多方合力等措施,培育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
六是在积极老龄观指导下,支持长者社会参与。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相关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权益和创业权益;支持老年人依法依规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按照单位按需聘请、个人自愿劳动原则,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延长工作年限;通过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促进养老和旅游融合发展等措施,丰富老年人文体休闲生活,从而显著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康老龄化的理论与实践
(一)健康老龄化的核心内涵
“老龄化”是人作为特殊的物种所经历的一个同时带有自然和社会属性的变化过程。从个体层面看,这个过程是一个人从出生、发育、成熟到衰老、直至死亡的“全生命周期”的一部分;从群体层面看,由于人类遗传和再生产能力的存在,它是“全生命周期”的一部分。迄今为止,人类还没有发明“长生不老”的办法,所以死亡不可避免,但在如何延长生命、提高生命质量方面,人类的办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诚然,人老了,罹患各种疾病的概率以及对医疗资源的需求就会变大,这是自然规律。因此,以“老有所医”为核心目标的“病残老龄化”有其客观存在的合理性;相比较而言,“健康老龄化”的理念更宽阔,不仅强调老龄健康的修复、疾病的治疗,而且更加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其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无疾而终”。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健康不仅仅是不生病,而且是生理、心理、社会层面的完好状态”。[7]所以,“健康老龄化”就意味着想方设法让老年人不生病、少生病,尽量保持身心健康。在2018年8月举行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8]笔者将此观念的转变称之为“主动健康”,并在一次国际高峰会议上宣读了“主动健康宣言”,倡导“政府各部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医务工作者的专业导向和经济利益与人民的健康利益高度一致;人民的健康素养不断提高,成为自身健康的联合生产者以及他人健康的支持者”。[9]
(二)实现健康老龄化的主要政策与策略
下面,我们就从真正意义上的健康老龄化角度(对传统的医疗服务不做重点讨论),来梳理一下《“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主要内容。
核心目标和基本原则。核心目标是,到2025年,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如何有效实现核心目标?“规划”提出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健康优先,全程服务。坚持健康至上,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在内的老年健康服务。第二,需求导向,优质发展。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供给侧改革,推动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结合。第三,政府主导,全民行动。发挥政府在促进健康老龄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倡导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共同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第四,公平可及,共建共享。以保障全体老年人健康权益为出发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衡发展,确保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由全体老年人共享。如何具体践行这四项基本原则?“规划”提出如下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具体措施包括: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形成多元化的老年健康教育服务供给格局,创新老年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方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
二是完善身心健康并重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具体措施包括: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老年人健康的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老年人健康的能力,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推进体卫融合(例如: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方式和方法,发布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将运动干预纳入老年人慢性病防控与康复方案)。
三是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模式。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发展安宁疗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
四是促进健康老龄化的科技和产业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老年健康科学研究,推动老龄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老年健康智能化服务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相辅相成。清楚理解并牢固树立积极老龄观有助于全社会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现象、积极有效应对老龄化挑战并善于变挑战为机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健康老龄化是积极老龄观的应有之义,是践行积极老龄观、实现积极老龄化的必由之路和必要条件。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地创造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所提出的“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任务要求,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成功之路。
(张羽欧、刘洋等为本文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帮助,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