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法律翻译与法律解释辨析

2022-12-2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张磊

区域治理 2022年31期
关键词:歧义法学译文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 张磊

法律翻译传统上是翻译界研究的领域,而法律解释则是法理学界研究的课题,两者本无交集。随着交叉学科研究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法理学的角度研究法律翻译。这些研究实质上正在推动法律翻译向实证化、规则导向和客观主义发展,而对法律翻译的认识也在从以法律为对象的翻译活动转变为满足法律运行体系的需要而进行的翻译活动。主张从法理学或者法律解释学的角度研究法律翻译的学者提出了很多引人思考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法律解释和法律翻译都有各自的基本原则,它们在法律解释下的法律翻译活动中都具有指导性价值,甚至是起标准性作用,二者结合形成法律翻译的原文与译文理解原则和译文的法律等效表达原则,指导着法律翻译实践[1]。还有学者提出,比较法和法律解释方法的研究对象与法律翻译具有共性。把恰当的法学方法纳入法律翻译研究中,可以更好地解释翻译现象[2]。本文拟对法律翻译与法律解释的相互关系予以讨论。

一、概念

作为一个术语,法律解释指通过对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条文、概念、术语的说明,揭示其中所表达的立法者的意志和法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法定权利和义务或补充现行法律规定不足的一种国家活动[3]。相关立法对于进行法律解释的主体和进行法律解释的程序都有着严格的限定。与法律解释有所不同,法律翻译并不是一个有着清晰定义的专业术语。在翻译界一般指对法律文件的翻译。但从法学角度来看,翻译的内容并不是构成法律翻译的依据,翻译的结果是否在现实的立法环节和法律实施环节中被采用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才是法律翻译的核心特征。为满足立法环节和法律实施环节的需求而进行的翻译工作属于法律翻译。举例而言,对于一部外国古代法律的翻译,可能在法制史上具有重大价值,但并非法学视域下的法律翻译。对于一条微信消息的翻译,虽然内容与法律毫无关系,但如果是法律适用程序中的重要证据,则无疑属于法律翻译。

由于中国法律运行的体系一直是以中文为基础,所以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法律翻译对于整个法律运行体系是不可或缺的技术和方法。但是对于多语种的法域而言,法律翻译一直是该法域法律运行体系的重要因素。以欧盟为例,欧盟立法需要处理24种语言的复杂情形,欧盟内部通过各种法规、规定和措施,确立了一套指导欧盟法律翻译的语言政策,保证各个翻译版本的语言具有同等的意义、功能甚至是形式,使所有的语言文本看起来像是一个文本,也就是平行文本,而不是翻译文本[4]。因此,在欧盟法律体系中,法律翻译既是翻译问题,也是法律问题。随着涉外法治建设的发展,中国法律运行体系中涉外因素在不断地加强,而法律翻译作为一种专门的法律方法,其重要性亦与日俱增。在法学的视域下,法律翻译与法律解释同属于法律职业者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式、技术、方法,即一种基本的法律方法。

法律翻译与法律解释有着各自的类型划分。根据有权解释机关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区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监察解释。其中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规范的相关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在审判工作中具有指导意义。专家学者所做的学理解释虽然能够帮助人们理解相应的法律问题,但并不属于我国立法体系下的法律解释。法律翻译可以根据发生的环节不同,分为立法环节的法律翻译,法律适用环节的法律翻译,法律执行环节的法律翻译以及有可能进入法律程序的合同、公告等民商事领域相关文件的翻译。立法环节的法律翻译主要指法律法规的翻译。法律适用环节的法律翻译主要指诉讼、仲裁相关法律文件的翻译。法律执行环节的法律翻译主要指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文件的翻译。不同环节的法律翻译所适用的具体方法可能有所不同。法律翻译还可以根据翻译的具体方式分为笔译和口译。笔译是法律翻译的主要形式,而口译在庭审、行政执法等场合出现的频率较高。

二、适用原则

很多法理学教材都对法律解释的适用原则进行了讨论。例如有学者认为法律解释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协调的原则等[5]。在中国立法体系下,理解法律解释的适用原则有助于明确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制定法律解释、如何制定法律解释以及如何协调法律解释与已有法律规范之间相互关系的问题。相较于法律解释的诸多具体方法,法律解释的适用原则具有一定的宏观性、指导性和基础性。而同样作为一种法律方法的法律翻译,亦应当遵循一定的适用原则,从而指引法律翻译能够在特定的场景下产生可预见的、具有一致性的翻译结果。

关于法律翻译的适用原则,目前有学者提出的观点包括准确原则(Principle of Accuracy and Precision)、一致原则(Principle of Consistency and Identity)以及专业和标准化原则(Principle of Professionalism and Standardization)等[6]。其中准确原则往往是很多学者所强调的法律翻译最为重要的原则,也就是法律译文应当忠实、准确地传达翻译原文的意思。应当说,准确原则是所有领域的翻译都应当遵循的原则。但对于法律翻译而言,要实现准确原则的难度却又非常之高。主要的原因在于某些法律文件本身存在着歧义或者意思模糊,这些歧义或者意思模糊可能是因为人为疏忽造成的,也可能是有意而为之。这些存在歧义或者意思模糊的地方往往就是产生法律争议的地方,译者无法回避。因此,如果缺乏法律翻译领域专有的适用原则进行指引,译员只能凭着个人理解去翻译前述法律文件中的歧义或者意思模糊之处,最终将影响译文的可预见性和一致性并对法律结果的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结合法理学进行思考,笔者认为,除了学者们已经提出的一些翻译领域共通的原则以外,法律翻译还应引入一些专有的原则,例如翻译中立原则、原文释义优先原则以及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以适应法律翻译的特殊要求。

首先,翻译中立原则应当是法律适用环节进行法律翻译工作的重要原则。在法律翻译的过程中,译员不应当因为其主观判断和所选择翻译语言工具的价值倾向而影响法律适用的结果。词汇有褒义和贬义,翻译人员在选择翻译词汇时应尽量选择中性的词汇。对于原文模糊和存在歧义之处,译员应当严格适用法律翻译中的法学方法进行理解并予以翻译,避免主观臆断。翻译人员对于原文模糊和存在歧义之处的翻译结果和所选择翻译语言工具的价值取向不应对法律程序中的当事一方造成有利或者不利的影响。其次,原文释义优先原则指当无法实现翻译功能等同的情况下,原文准确释义的价值优先于译文可读性的价值。反向而言,不能因为实现译文的可读性而牺牲原文释义的准确性。如果译文含义模糊影响理解,可以参考法律上相关规定来进行解释。例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民法典》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需要指出的是,法律翻译的功能并不是要把原文模糊和存在歧义之处通过翻译在译文中予以厘清,而是要把原文的歧义和模糊之处在译文中准确地表现出来。第三,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指对于中国立法中一些本来就是从外国法中移植过来的法律术语,应当结合历史缘由和现实变化来进行翻译。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探究源流,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是从普通法系公司法下董事信义义务中的Duty of Loyalty 和 Duty of Diligence移植过来并且在内容上类似。因此,对中国公司法中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翻译就可直接对照翻译,而无须另造新词。

三、具体方法

法律解释和法律翻译都有许多具体的方法。法律解释的具体方法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7]。其中,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中优先适用的方法,发挥着释明法律意义模糊的重要功能。相对而言,法律翻译的方法较为庞杂,涵盖了语言学的方法和法学的方法。语言学的方法包括在句法、语义、语用层面上对文本、语篇、句、语态、词汇等语言学要素的具体处理方法。例如,有学者提出,在词汇的层面,有Functional Equivalents(功能等同),Lexical Expansion(词义扩充),Descriptive Paraphrases(描述性释义),Neutral Terms(词语中性),Borrowing or Transliteration(借用或直译),Neologism(造词)等具体方法。在句法的层面有Repetition(重述),Division of Long Sentences(分割长句),Adjustment of Word Order(调整词序),Transposition(转换)等具体方法[8]。除了语言学的方法,在法律翻译中还会使用到法学方法以帮助准确的理解原文,实现从原文到译文的准确转换。而这些法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翻译的准确性依赖于译员对翻译原文的正确理解,而法律解释的方法可以为译员正确理解翻译原文提供参考和指引。不同法律环节的法律翻译可能会优先适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当立法文件的翻译工作中原文的意思存在歧义时,译员应当优先采用文义解释的方法解释原文。文义解释的方法包括若干规则,例如。按照通常理解进行解释的规则(plain-meaning rule)、专业用语应依据专业含义进行解释规则(Verba artis ex arte)等。采用文义解释无法明确原文含义的,可以进一步考虑采用体系解释等方法辅助进行理解。而在法律适用阶段的翻译工作中,例如庭审证据的翻译,则应当重视体系解释的方法。证据的翻译应当符合案件的特定场景和语言使用习惯,而不能过于机械的依据文字表面意思来进行翻译。例如在一个涉外商事案件的庭审中有证据为一份电子邮件,邮件写道,“this is a proforma.I need a final invoice”.如果按照一般的理解,proforma指的是一种形式,但依据体系解释的规则并结合整个交易双方的语言使用习惯,应当将这句话翻译为“这个是形式发票,而我需要的是最终的发票。” 法律翻译所使用的语言学方法和法学方法互为补充。语言学方法是法律翻译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完成法律翻译工作的基础。法学方法则是针对翻译原文存在模糊和歧义的情形下使用的方法。法学方法的运用为法律翻译提供了规则指引,提高了法律翻译结果的客观性、稳定性和统一性。

综上,法律翻译是一门交叉学科,既是翻译学研究的领域,也是法学研究的对象。在法理学的视野下,法律翻译是为满足法律运行体系的现实需要而进行的翻译活动。翻译的功能而非翻译的内容是判断是否构成法律翻译的核心特征。法律翻译应当属于一种特殊的法律方法,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并列。除了所有翻译领域所共通的原则外,法律翻译应当引入专有的原则,例如翻译中立原则、原文释义优先原则、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等以满足法律翻译的特殊要求。法律翻译的具体方法包括语言学的方法和法学的方法。法律翻译的法学方法与法律解释的方法存在着交集。法律翻译所使用的语言学方法和法学方法互为补充。语言学方法是法律翻译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完成法律翻译工作的基础。法学方法则是翻译原文存在模糊和歧义的情形下所使用的方法。

猜你喜欢

歧义法学译文
Stem cell-based 3D brain organoids for mimicking,investigating,and challenging Alzheimer’s diseases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简介
浅谈开放教育法学思维的培养
现代汉语歧义类型的再讨论
eUCP条款歧义剖析
畅通法治人才的培养端与需求端——深化法学继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语文教学及生活情境中的歧义现象
法学视角下分享经济可持续发展探析
弟子规
弟子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