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生事端 斗殴获徒刑
2022-12-28赵增强
○赵增强
2021年11月24日晚21时许,在邢台某学校女生宿舍楼下,男生小林(化名)看见其女性朋友小苗(化名)与一男性同学冯某聊天,醋意大发,便上前与二人理论。冯某故意逗小林,把手放在小苗肩膀上,小林见状上去就与冯某撕打在了一起,小苗叫人帮忙把二人拉开了。小林回去后将这件事告诉了同宿舍的小壮(化名),小壮认为小林受了欺负,便与冯某联系,在电话中约定当面解决此事。次日下午18时许,在小林的指使下,小壮等10余人在学校附近的一处广场上同冯某一方的10余人开始“群雄大战”。在打斗过程中,冯某一方参与斗殴的小东(化名)被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经过司法程序,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林怂恿、指使他人参与聚众斗殴,被告人小壮组织、持械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两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且均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经社区矫正机构评估,被告人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具备社区矫正条件,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其一,两名被告人法治观念淡薄,受社会上不良风气影响较深,将本来可控的小事升级成了持械聚众斗殴事件,甚为可悲。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较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未成年人爱冲动,对友情、义气的认识肤浅,盲目崇尚兄弟义气。他们的这种心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影视剧影响。曾经,“古惑仔”“江湖情”等影视作品大行其道,其中的暴力、帮派、江湖义气等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较大影响。
其二,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没做到位,没能未雨绸缪。当事学生一言不合便动手,同伴不但不劝阻反而“拔刀相助”,显示出法治意识淡漠,折射出学校日常法治教育的不足。另外,在安全防范方面也做得不够,学生之间产生矛盾,有上升为剧烈冲突的苗头,教师、学校都没有及时获知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干预,致使悲剧发生。学生及其家庭遭殃,学校声誉也大大受损。
其三,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本案中,小林的父母忙于工作,疏于对小林的管教,造成小林性格中滋生任性、不守规矩、自我放纵等不良因子,遇到合适的环境,很容易产生“破坏性”动机。
在孩子成长中,家长的缺位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可估量,其危害已被无数案例证明。家长缺位,孩子首先就会缺少温暖,会产生温暖“饥渴”,他们很自然就会去家庭以外寻求温暖。学校固然是理想的温暖援助方,但学生众多,每名学生所得到的关爱是有限的,很难满足个性化需求。另外,家长缺位,就无法及时觉察及修正孩子认识和行为习惯方面的错误。日积月累,一些错误认识深入价值观,一些错误行为成为坏习惯,这孩子就离犯大错误、干大坏事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