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高校基层有效延伸研究
2022-12-28朱振东那菊华杜海明
朱 洁,朱振东,那菊华,杜海明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 青州 2625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充分表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越来越严格,落实越来越深入,全面从严治党要想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必须注重基层的力量,尤其是高校基层,只有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向高校基层延伸,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研究背景
(一)“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工作,大刀阔斧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强化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不断巩固,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伟大道路上不断奋进,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民主政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二)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和部署,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发力,《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或修订了超过60部党内法规,一系列具有基本性、关键性、标志性的法规制度相继问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政治保证。
(三)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十八大以来,严肃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干部,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82.6万件,处分62.7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4万人)。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成果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国家监委挂牌成立,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标志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尤其是对高校等垂管单位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纵向上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对下的监督,在横向上构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发力的工作格局,促进形成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高校基层延伸的意义
(一)立德树人的使命要求
教育关乎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千秋大计。我们党始终把培养一代新人作为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一论断深刻回答了高校要“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这是党赋予学校的使命,也是教育工作者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校基层党组织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高校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高校只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才能确保高校基层的各项工作始终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进行,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学生头脑,让正确价值观引领学生成长方向,从而凝聚多方力量为社会和国家培养具有当代中国精神,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青年一代。
(二)教育综合改革的现实要求
在我国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渴望,对教育质量和公平性的关注更加强烈,要求更高。大环境改变了,人的行为需要随之改变,教育综合改革是迫在眉睫的,也是高等教育制度不断完善的必然需要。高校党的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的重要领域,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中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最新要求,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1]。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战略为高校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只有遵循标准和规律,不断强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地位,才能确保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重要战略部署,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发展进程的合理性和发展成果的纯洁性。高校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坚持以方向为本,关注国家现实需求,深挖高校发展需求。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能够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坚持立足国情办教育,从根本上保证高校办学方向的正确性;能够实现人民对“更好教育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满足高校服务教育强国战略的现实需求;能够完善高校治理体系,增强高校治理能力,满足高校自身发展需求[2]。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从严治党要想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必须注重基层的力量,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近年来,某些高校在基建、物资采购、招生、经费管理、校企合作等重要领域出现了一些腐败问题,导致育人环境不清朗,迫切需要高校基层党组织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党员发展的质量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管理的主体,其质量决定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因此,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前提。相对其他领域的党员发展来看,高校发展的学生党员最年轻、最集中,大学阶段不仅是青年学生学知识、增本领、长才干的黄金时期,而且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定型的时期,学生党员在校期间如果没有经历过党内政治生活的锻炼、党性修养的历练,将来踏入社会会直接影响今后的政治高度和三观的建设,只有高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才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才能培育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共产主义接班人。
三、高校基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意识薄弱
党员干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具体表现为:把教学和科研看做是高校的中心部分,把工作重心放在抓业务上,把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对立起来,对党的思想、政策主动学习的较少,导致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认为党风政风受大环境影响,凭一己之力难以改变,对党建工作关注的少、谋划的少;甚至有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只看中行政职务,忘记了党内职务和职责,“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还有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专职党务人员不足、党务干部培训教育也较为缺乏,有的甚至变为了“堡垒里的战斗”,领导班子核心凝聚力不强。
(二)敢管严管力度不够,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尚未形成
经过中央对直接管理的高校的巡视全覆盖,高校政治生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高校仍是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发地,尤其是涉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时,仍存在一些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有些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讲牌面、摆架子;有些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导致领导干部出现了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问题。比如在为师生办实事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损害、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较为突出。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有些党组织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缺乏目的性,不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察觉并进行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有些党组织对已经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采取“包庇”“容忍”的态度,领导干部不敢担当,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现象不敢从严查处;有些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自身存在一定问题,对违法乱纪行为不敢管,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老好人”思想,对违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深度监督还不够,强制手段得不到较好的发挥,案件线索难核查,未能形成有效打击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对制度建党的重视度不够,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未紧密结合
任何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制度自觉的水平已经成为反腐倡廉能否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制度落实刚性不够,流于形式,有些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职述廉的制度,但往往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少事实已经证明领导干部破坏制度约束引发了一系列不良问题,例如有的高校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缺乏制度自觉,带头不执行制度规定,导致制度存有“特权性”,严重阻碍了执行力度;有的高校基层党组织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未形成凝聚力。因为对制度的重要性理解不透,导致高校基层党组织有针对性的制度制定较少,过程督查、追责问责力度、党内监督覆盖等层面缺乏标准,致使部分党组织书记在抓党建工作过程中缺乏依据和抓铁有痕的劲头。
四、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路径
(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内涵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下大力推进管党治党实践、在新时代条件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提出的科学命题。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修正案和中央纪委工作报告这3个重要文件,都无一例外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的情形认识和勇于直面问题的鲜明态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即“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在纪律面前没有例外,在这个“面”上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格起来。“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寸步不让,抓政治、思想、执纪、作风、制度、反腐均要从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再到基层党支部,都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真正做到敢于斗争,真管长管。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做分内之事和必须担当的责任,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1]。“永远在路上”就意味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凸显的是过程性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包括一路走来的历史,而且注重日常的持续发力,需要的是执着的信念和常抓的韧劲。作为高校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引导党支部书记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明确高校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是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基层得以贯彻执行的实施者,是保持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所在。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和重要性,切实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抓好抓严。
(二)强化高校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
高校基层党组织是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及管理的最前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高校师生员工联系紧密,是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有序延伸,更需要抓好高校基层、打好基础。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3],《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所谓主体责任就是指谁来管、谁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的问题。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的责任:一是政治责任,要有明确的政治站位和远大的政治方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高度来认识政治属性,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要心怀大局、敢于担当,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分内责任,各级党委要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积极主动思考、开拓创新、主动作为;三是全面责任,各级党委面对的问题和困难是多方面、多角度的,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树牢全局观、全员关,从思想政治、组织制度、作风纪律以及反腐败斗争等多方面加强建设和管理;四是终身责任,有权就有责、失责必问责,要用好“问责”这一利器,实行终身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能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深挖“四责协同”的助推作用
“四责协同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创新举措。四责协同机制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纲”。党委领导班子不仅要积极承担起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而且要明确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机制,将“主体责任”铭记在心,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牵头抓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牢牢抓住纪委监督责任这个“保证”。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纪委要将“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抓好问责追责,尤其是要抓住“三不一体推进”这个突出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三是牢牢抓住党委书记第一责任这个“关键”。书记要将“第一责任”抓在手中,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四个亲自”,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有清晰的责任认知,责任清才能敢担当,在干事和管人上敢于斗争,不怕得罪人,关键时刻敢于亮剑,把管党治党当做自己的主责,才能更好的发挥领导力;党委书记作为“班长”,不能充当老好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从我做起,带头树正气,将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四是牢牢抓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这个“基础”。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领导干部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发展。班子成员要将主体责任相关任务要求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实现“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这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四)发挥高校纪委职能,营造正风肃纪的校园氛围
严格执纪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也是一贯坚持的治党原则。严格执纪既是纪委的重要使命,也是纪委干部的天然职责。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三个方面。纪委从严执纪就是要让党纪成为悬于全党头上的利剑,帮助干部高度警惕思想蜕变和人生滑落的“第一次”,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守住“底线”,不丧失自我[4]。要着力形成对权力全程监督的新机制,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党委主责、纪委专责检查、巡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机制,并与领导干部问责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洁身自好,为政清廉。廉洁从政不仅是立身之本,也是成事之基[5]。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大追责力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将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落到具体的事情上,始终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开展“严真细实快”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化纪律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规党纪,把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中,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新常态。坚持从严治政、依法治政,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治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关键岗位要重点用力,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侵害漠视群众利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整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水电费及办公用房回头看等专项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纪律审查的震慑效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保持警钟长鸣。开展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调研,剖析案发原因,排查制度漏洞,提出对策建议。时刻用法规制度规范言行、以正反典型教育警醒,层层传导压力,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在经常,对于不收手、继续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师德表现不佳的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执纪问责,在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干净清明的政治生态和校园氛围。
(五)注重制度建党,健全高校基层考评机制
制度建党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一些制度规范和条例来约束党员行为,使党员能够找到行为标准,以此严格要求自己,让党员的各项行为在阳光下进行。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强化制度意识,明确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高校的工作机制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在制度建设上要科学合理,在制度执行上要做到平等、公平,不可区别对待。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逐步形成完整的主体责任落实制度体系。二是要有制度自信,要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准确把握制度体系的历史传承和发展前景。三是合理制定制度,例如建立健全高校基层党组织考评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可以考虑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实行分阶段督导、检查、评价;还可以建立述职述廉报告及评议制度,用以全面掌握党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接受党委和党组成员的监督评议,促进基层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要严格执行制度,制度治党关键在于严格执行,“有情的领导、无情的制度、绝情的执行。”坚持用刚性的制度管人、财、事物,不断完善推进制度落实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定编、定岗、定则的“三定方案”,明确职责,进而明确考核指标,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跟踪督导与重点摸排、明察与暗访等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常态化、立体化的考核模式,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岗位职责清单、廉政风险排查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以具有高度执行力的干部队伍、浓厚的制度执行文化、严密的制度执行约束机制,把党和国家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