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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莫言《檀香刑》中方俗语词之美

2022-12-28董喜梅

文化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檀香俗语莫言

董喜梅

莫言,中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檀香刑》出版于2001年,是一部来自民间的民族化小说,采用凤头、猪肚、豹尾的章回体体式,猫腔贯串文章始末。小说以清朝末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高密县(现为高密市)人民英勇抗德、袁世凯镇压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等为历史背景,以女主人公孙媚娘连接故事发展,围绕亲爹孙丙、公爹赵甲、干爹钱丁展开了一场三爹之间的生死较量,孙媚娘与钱丁之间的爱恨情仇拉开了一场激动人心的生死大戏[1]。由此,一场可歌可泣的民族反抗运动,一场骇人听闻的刑罚,一段似水柔情的缠绵爱情就此上演。

小说运用大量方俗语词来刻画人物形象,还原语境,宣泄情感。莫言通过运用朴素通俗、生动活泼的方言、俗语表达自己的民间立场与审美追求,守护着“作为老百姓写作”的一贯坚持。莫言守着故乡的淳朴,文学写作的赤诚,在广袤的文学创作中形成鲜明的个人语言风格,洋溢着浓厚的乡土气息与地域文化特色。由此,莫言的文学语言形式及其美学风格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研究、探讨。

一、 莫言《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使用情况

方俗语词大体上包括方言、俗语两类。山药蛋派作家赵树理曾坦言:“我的语言是被我的出身所决定的”[2]。乡土气息浓厚的莫言同样如此。生活在山东高密县的莫言用家乡的大地之音书写故乡的传奇,充满地域色彩的言语将故事描写得耐人寻味、生动有趣,将笔下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山东这片土地扎根于莫言的心中,流露在他的一笔一句中。

《檀香刑》是雅与俗的交融,民间的话语表达形式走进文学的世界。通过对莫言《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分类统计,所得的数据表明,《檀香刑》中方言使用最多,方言中名词使用的数量位居榜首。方言是莫言习得的母语,对于文本的表达、语言的驾驭更有优势。方言是日常百姓生活的智慧、地域文化的汇聚。这些地域特色的魅力更多凝结在方言中名词、动词的表达。与方言使用情况相比,俗语使用最多,谚语、歇后语、惯用语等次之。小说中所采用的方俗语词较多用于百姓的日常交谈,大多表现一定的哲理意味与生活智慧。朴实无华、浅俗直白的民间式话语形式折射出俗文化的深刻内涵与生活哲学。

二、 莫言《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审美特征

(一)语义特征:通俗之美

语义,即词语的意义。语义包括词汇意义与语法意义。从词汇意义来看,大致可以分为概念义与色彩义。《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使用从概念义与色彩义上体现出通俗之美。

1.概念义

概念义,又叫理性义或主要意义,指词语义中同表达概念有关的意义部分。概念义涉及的领域大致分为科学研究领域的专业术语和日常生活中的通俗语言[3]。《檀香刑》中主要涉及的是通俗意义,通俗意义表现在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瓦屋、炕席、牛角溜子等。这些词没有褒贬义,不带有情感色彩,多为事物的名称,具有客观性。此外,这些词在生活中获取其用途与称谓,带有一定的生活气息与乡土气质。

2.色彩义

色彩义,指附属于概念义的色彩义,又称为附属义。色彩义附着在词的概念义之上,表达人或语境所赋予的特定情感。色彩义分为感情色彩、语体色彩、形象色彩三类。《檀香刑》中的方俗语词集中表现为感情色彩与形象色彩这两类词汇。

感情色彩可以表明说话人对相关事物的情感态度,有褒义词、贬义词、中性词三类。《檀香刑》中的方俗语词集中在褒义词与贬义词。褒义词表现为“亲姊热妹、吉祥姥姥、白生生”等。贬义词有“狗杂种、青皮”等。

形象色彩是表示具体事物的词,往往给人一种形象感,这种形象感来自对该事物形象的概括。《檀香刑》中有关形态的形象色彩义有“四仰八叉、抓耳挠腮”等。“抓耳挠腮”一般用于猥琐、不端正的人物形象上。如“此人不学无术,只知捞钱,坐在大堂上,恰似一个抓耳挠腮的猢狲。”指出高密县前任县长的猥琐与清朝官员的普遍作风。颜色形象色彩义的有“黑咕咚、黑不溜秋、焦黄”等。声音的形象色彩义有“哼哼唧唧、公鸭嗓子”等,这些词恰到好处地描述出声音发出后接收者听觉的感官感受,使读者仿佛置身其中,上演一场视觉、听觉的感官盛宴。

(二)语用特征:精炼之美

在小说的遣词造句中,莫言对方俗语词的广泛使用被打上乡土的烙印。小说中言语的语用特征集中表现在俗语、歇后语、谚语、惯用语的应用与改写。小说中运用的俗语多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交往与对话,讽刺与哲理意味浓厚。如“真是狗头上不了金盘”的运用道出太监对赵甲的嘲讽[4]41;钱丁穷途末路时说出了“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1)莫言.檀香刑[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408.的冷酷现实。谚语是群众口语中通俗精练、含义深刻的固定短语,是老百姓生活实践中的经验之谈,用浅俗直白的话道出深刻的道理。《檀香刑》中莫言所采用的谚语集中于修身类与哲理类。如在孙丙施刑前期,叫花子首领朱老八劝解孙媚娘“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是口语化的谚语形式。而文中哲理类的谚语“枪打了出头鸟,擒贼先擒了王”中“了”字的加入反映出其地区日常口头用语中“了”的使用。歇后语中“四脚蛇豁了鼻子——不要脸了”等则体现出老百姓日常用语中对“了”的情有独钟。莫言对俗语、谚语、歇后语等固定短语的使用,体现了其浓厚的地域特质与文本语言的精炼之美。

(三)形式特征:韵律之美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语言词汇自古代传承以来直至现代,有双声词、叠韵词等。《檀香刑》中所使用的双声词、叠韵词凸显了该区域特有的民间性与地域性。双声词,指两个音节声母相同的连绵词。“瓦屋、打盹、光棍、骑墙”等词均为文中出现的双声词。与双声词相比,叠韵词使用数量较多,叠韵词的使用有利于提升言语的音乐美。如:“哆嗦、啰唆、耷拉、埋汰”等[4]73。

叠音词是由不成语素的音节重叠构成的,重叠后只是一个双音语素,是单语素词,不是词的变化形态。如哼哼唧唧、迷迷瞪瞪等。小说中所用的叠音词多为动词叠音与形容词叠音。叠音动词既有鲜明可感的动作形象,又兼具形象逼真的描写意味,同时还表达了作者对不同人物的主观态度与评价。叠音形容词则加强程度意义,提升文本语言的艺术性与象征性,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5]。此外,小说中儿化词的运用表达出俏皮、幽默,又富有趣味和地域特色的语义内容,使句子轻缓柔和,更具音律美。如:汗褡儿、撒欢儿、屁颠儿。

三、 莫言《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美学功能

(一)加强人物形象的刻画

莫言《檀香刑》中泼辣的媚娘、人性扭曲的赵甲、一腔热血的孙丙、懦弱妥协的钱丁、傻里傻气的小甲,五个人物通过各自的话语表达形式共同演绎一场有关“檀香刑”的大戏。作者运用别具一格的文学语言描绘出五位个性迥异的人物形象。就外貌方面,《檀香刑》中大量的方言词汇将人物的外在特征生动形象地表达出来。画面感极强的方言带动读者的想象,小说人物从书本中浮现在读者眼前,一个个充满生气的人物仿佛活在自己的生活中,保存在记忆里。如“光腚猴子、溜光水滑、尿壶嘴”等形象描绘词以一物类比一物,有利于作者对人物的描写,更有利于读者的理解与把握。

《檀香刑》中的方俗语词对人物形象的刻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生活化的语言表达拉近读者与文本故事的距离,主要体现在外貌、语言、动作、心理活动四个方面。方俗语词中的生活化痕迹有利于本土化人物的刻画,人物形象真实生动,没有束之高阁的仰望。小说人物选自民间形象,没有“高大全”式的完美人格,更多是人间的至情至性。孙媚娘对情欲不加掩饰,大胆追求、勇敢表露,钱丁对仕途的沉迷妥协,赵甲的人性迷失,这些都来自于生活中的影子,集聚一起创造文学的火花。

(二)语境的还原与情感的表达

莫言是一位拥有故事,又会讲故事的现当代作家。故事的还原度则表现在作者对小说语言的掌握与驾驭。《檀香刑》中的方俗语词使用恰当、灵活多变,一改文学语言中的文艺气,添加了更多民间话语的乡土气息。《檀香刑》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的高密县,充满浓郁地域气息的高密县以文字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眼前,方俗语词的使用将作者所要表达的语境进行有效还原,有利于读者阅读与理解。除了两榜进士出身的高密县知府钱丁与告老还乡的刑部刽子手赵甲,小说的主要人物均是普通乡民,语言多朴实无华、浅显易懂。《檀香刑》中“慌了前腿后爪子”的使用将小虫子偷卖皇帝七星鸟枪的恐慌描写得惟妙惟肖。“真是狗头上不了金盘”写出官员对刽子手的轻蔑与赵甲的狡猾。贴切的话语形式是一处处生动的场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檀香刑》中的叙述视角灵活多变,涉及的主要人物都拥有自己的话语权,表达自己对这场戏的个人情感态度。以戏中人的身份带着些许戏外人的视角讲述自己的人生戏剧。赵甲,一位尽忠职守的刽子手,他的言语表达出他对于朝廷的敬仰,对刑法的推崇,对自我的异化。例如赵甲觐见太后时,曾说“刽子手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国家纵有千条法规,最后还要靠刽子手执行落实。”这句话表明赵甲对刽子手的肯定,在为孙丙执行檀香刑做准备时,赵甲对小甲教导说“干咱们这一行的,一旦用白公鸡的鲜血涂抹了手脸之后,咱就不是人啦……”这段话揭示出赵甲人性的麻木与扭曲。第六章“比脚”中,俗语“一俊遮百丑”道出媚娘内心的苦闷,知县夫人的一双金莲正是她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点,侧面也流露出媚娘对知县的一片痴情。《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使用,一方面表达出作者对人物的情感表达,另一方面表现小说中人物情感的抒发,两者交织谱写出一场人性的情感大戏。

《檀香刑》后记中莫言曾写道:“《檀香刑》是我的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可惜我撤退得还不够到位。”《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使用亦是莫言文学语言的一种撤退。莫言的撤退使文本故事的发展、语境的还原、情感的表达水到渠成。撤退,是一次大胆的尝试,更是一次打开全新世界的起点。

(三)暴力美学下的人性丑陋

《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使用,给读者带来耳目一新的视觉盛宴。莫言运用异于常规的表现手法进行文学的撤退、民间的回归。方俗语词的使用代替常规小说中的书面语,以新颖、奇特、灵动、活泼为显著特点。如“石头蛋子”就是石头。蛋子是该地区特有的语言表达形式,是山东区域特有的方言后缀。文中还有“脸蛋子”“傻瓜蛋子”等。《檀香刑》中方俗语词的使用使莫言所要表达的对象陌生化,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的长度。方俗语词的使用延长了审美过程,增强了读者的审美快感。

《檀香刑》书写清末酷刑的残忍与民族的伤痕。小甲,一个痴人形象,拥有一双看透人性的双眼,在他的世界里,到处都是兽性的载体,一个动物或者半人半兽的世界。此外“皮开肉绽”“屁滚尿流”“鬼哭狼嚎”等词描绘着畸形的审美心理与人性的异化。在老百姓眼中,施刑的过程更是一场不可错过的生死大戏。民众的看客心理、统治者的压迫、侵略者的欺辱,这样的环境下,以撕裂、摧毁美为其终极价值的丑成为《檀香刑》的主要审美形态[6]。

《檀香刑》中的方俗语词流露出人性的本真,小说中没有失语的人物,每个人物都发出自己的声音。因而,莫言式的语言揭示《檀香刑》审美过程中人性的扭曲。《檀香刑》是一首民族的悲歌。

四、结语

方俗语词是民间特有的语言样式,是中华民间的文化瑰宝。方俗语词的使用彰显本土文化的魅力,蕴育时代内涵及地域特色。《檀香刑》中的方俗语词点亮了人物,个体在历史的大潮中显得渺小与卑微,顺潮而驶,泥流而下则成为历史的悲剧、民族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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