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2022-12-27农工党中央
农工党中央
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确立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但是,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仍需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部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收入分配、建设投入、数据共享等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外聘率升高和空编率较高现象并存。二是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尤其是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仍然薄弱。医务人员上下流动阻碍大,乡村医生社会保障问题突出。三是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现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约大,现阶段基本药物制度尚需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结构中,医保结算资金占比连续两年下降。
为此,建议:
一、深入推进以紧密型医共体为抓手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深化综合医改。构建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一家人、一本账”,在人员、财务、医保方面统一集中管理,明确成员单位功能任务,在此基础上统一分配收入,并因地制宜开展多种模式试点,避免“一刀切”,把提升基层能力纳入医共体绩效考核标准框架,与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负责人聘任、绩效工资总量等相衔接。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打造服务“一盘棋”,牵头医疗机构承担急危重患者救治,乡镇卫生院具备至少开展二级手术的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加大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三是适度照顾中西部历史欠账多、财力不足等情况,将中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重新纳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四是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提高并动态调整编制标准,控制空编率在5%以内,避免长期空编和有编不用,探索实行医共体编制总额管理,允许内部调配使用。
二、全面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全面实行“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机制,将本级人才的组织人事关系归口上一级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流动机制,逐步将乡镇卫生院中高级职称比例提高至40%以上。二是完善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建立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动态核定和增长机制,逐步实现相同年资、职称的医务人员县乡同酬;拓宽村医增收渠道,探索设置农村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并由村医兼任。三是支持和引导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财政根据工作年限给予参保补贴,标准等同于乡镇卫生院在编职工,因年龄等原因不能参保的,由地方保障其合理养老待遇。
三、加快改革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相关政策
一是推动各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允许统筹使用,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二是适度加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并动态调增,增加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推动医共体内各级机构用药目录保持一致,保障基层基本用药;赋权医共体根据服务需求统一配备药品。三是加大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医保支付对医共体实行按服务人头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资金总额限制;加快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除急诊等特殊情况外,对不经基层首诊的情况降低报销比例,扩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