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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调研

2022-12-27张立成危湘宁张沛

青海畜牧兽医杂志 2022年3期
关键词:兽医站畜牧兽医

张立成,危湘宁,张沛

(青海省动物检疫站,西宁 810001)

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文件要求和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青海省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青海省动物检疫站组织开展了全省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调研。

1 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现状

1.1 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管理层面,省农业农村厅内设兽医局,市(州)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农业(畜牧兽医)科,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无专设机构,由1名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畜牧兽医工作。技术支撑方面,省一级设立有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动植物检疫站各1个,市(州)一级设立有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县(区)一级设立有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39个,按照《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动物检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编办发〔2021〕75号),西宁市4区、格尔木市、茫崖市外的39个县级动物疫控中心名称统一为××县畜牧兽医站,挂××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动物检疫站的牌子。截至目前,民和县、化隆县、称多县、囊谦县、治多县、杂多县和曲麻莱县7个县没有明确职责和挂牌,格尔木市单设有动物检疫站,茫崖市、大柴旦行委农业综合执法局、动物检疫站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全省设乡(镇)畜牧兽医站373个,管理模式上以条为主的242个,以块为主(青南三州)的131个。建立了8个国家级动物疫情监测站,130个动物疫病测报点;设置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1个,其中省政府明确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公路运输道口17个;产地检疫报检点494个,其中标准化报检点150个,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网点273个。

1.2 队伍建设情况

全省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现有人员编制2 509人,省级编制76人,其中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56人、省动植物检疫站20人,市(州)级122人,县(区)级726人,乡(镇)级1 585人;全省4 176个村(牧)委员会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6 979人,基本做到了农区每村、牧区每社配备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1.3 基础设施情况

《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4-2010年)》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先后安排我省县级动物检疫监督、动物防疫和动物疫情测报站设施建设等项目,初步改善了县级兽医实验室、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和乡(镇)兽医站设施条件。2021年,针对全省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差的实际,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编制了《青海省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1年度西宁、海东市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1.7亿元,在西宁市、海东市新建、改建、扩建乡(镇)站145个。为推进动物防疫专用设施建设,投资1.43亿元在全省建设防疫注射栏4 773套。首次为大通、海晏2县争取落实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通过积极协调将6 979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从2 600元/年/人提高到10 000元/年/人。

2 存在问题

2.1 部分地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亟待加强

一是近年撤并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执法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缺位,致使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督,特别是调运动物监管工作严重弱化,成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主要短版,也是重大动物疫情的重要风险点。二是青南三州121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致使上述地区基层动物防疫资产流失、体系不全、人员不稳,极大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三是市(州)级无明确的动物检疫机构。全省8个市(州)未设立动物检疫机构,7个市(州)将动物检疫职能设定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树州目前未落实动物检疫职能承担单位。四是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自2015年以来,承接了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和生物安全管理职能,未增加编制,也未增设机构,单就省级管理部门来说仅仅是加挂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各市(州)、县(区)更是编制短缺,人员不足。五是省、市、县三级均未建立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职能、人员等不明确[1]。

2.2 基层动物疫病防控队伍亟待稳定

一是动物疫病防控队伍力量严重不足。2015年开始的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全省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人员编制由改革前的2 966人减至改革后的2 509人,减少457人,减少了15.41%,主要是将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改为动物疫控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进行统筹整合。尤其是全省42个县(区)级畜牧兽医站中在编人员8人以下的有11个;37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中,在编在岗1~2人的乡(镇)畜牧兽医站达203个,占总数的53.85%,甚至出现了11个“空壳”乡(镇)畜牧兽医站。二是由于县(区)、乡(镇)二级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少,部分屠宰场不能按比例足额派驻官方兽医,无法正常开展动物检疫工作。三是由于人员调整,非专业人员比例较高,且在岗官方兽医未经系统培训、考核和认证,业务不熟练。四是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老化,能力素质有待提高[2]。

2.3 疫病防控职能亟待明确

西宁市、海南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职责不清;曲麻莱县检疫工作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祁连县检疫证章管理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部分乡(镇)站管理部门不明,目前全省还有天峻、共和、囊谦等8个县(区)级的56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三权归属不明。

2.4 疫病防控能力亟待提高

一是全省42个县(区)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久治、同德等共9县(区)目前没有兽医实验室,无法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病诊断以及病料的安全处理相关工作。二是部分兽医实验室由于办公场所搬迁、人员变动、无固定运行维护经费,造成人员不充足、布局不合理,仪器设备老化,不能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三是全省373个乡(镇)中有动物检疫申报点的有345个,黄南、果洛、玉树州部分乡(镇)检疫申报点未达到全覆盖,345个乡(镇)检疫申报点中能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有323个,占比76%。检疫报检点没有全覆盖,无法及时给农牧民群众提供产地检疫服务。

2.5 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夯实

全省42个县(区)级中有久治、同德、兴海等9个畜牧兽医站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属办公场所的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大部分建筑面积较小,80%办公用房为砖混,年久失修。373个乡(镇)中有91个乡(镇)兽医站没有固定办公场所。14个县(区)没有疫苗冷藏库和应急物资储备库,317个乡(镇)站没有专用疫苗及物资存放地点。全省6 979名村级防疫员普遍缺少交通工具、疫苗冷藏设备、消毒设备以及连续注射器、注射针头、防护服等防疫应急物资和防疫耗材[3]。

2.6 动物防疫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一是我省规模化养殖程度低,散养比重高、兽医服务半径大、动物防疫成本高、防疫经费存在缺口。二是各级财政匮乏,大部分县(区)无动物防疫专项经费。三是村级动物防疫员人均每年承担2万多头只(次)动物免疫和包虫病防治等繁重任务,虽工作补助有所提高,但意外伤害、感染人畜共患病风险大,保障不足。

3 意见建议

3.1 健全防控体系

制定出台《青海省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全省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一是建议恢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重新构建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三大体系。二是推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名称统一工作,规范为××县畜牧兽医站(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检疫站牌子),履职开展动物检疫相关工作。三是明确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乡(镇)兽医机构的管理职责,加快推进乡(镇)兽医站三权归县,理顺机制,强化管理。四是明确各地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增加职能,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五是明确村级防疫员工作职责,制定和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考核制度。

3.2 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定责定岗定人要求,足额配齐配强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及时补充空编,杜绝混编混岗和长期借调人员现象,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二是坚持优化存量,补充增量,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和动物疫病发生状况等因素,设置与机构职责任务相匹配的动物疫病防控专业技术岗位。建议市(州)级动物疫病防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12人,县(区)级动物疫病防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15人,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4人。

3.3 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稳定持续的动物防疫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和动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疫情处置等工作落实。二是明确各地公路检查站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检查站工作人员和经费。三是进一步厘清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监督监管、综合执法相关工作职责,明确职能承担单位。建立动物检疫、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衔接机制,健全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协同机制。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动物检疫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综合工作效能。

3.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协调解决久治、同德和兴海等9个县级畜牧兽医站办公场所,改善其他县级畜牧兽医站机构硬件条件,加快推进久治、同德和茫崖等9县(市、区)兽医实验室建设和15个实验室续展考核,为地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坚强技术支撑。二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要求,推进全省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疫苗储藏库,填平补齐相关设施设备,切实解决动物疫病防控“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规范公路检查站建设,备齐设施设备,设置引导标志。六是各级政府强化村级防疫员条件保障,配备交通工具,及时补充防疫应急物资和防疫耗材,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3.5 提升专业能力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规范村级防疫员管理,加大各级动物疫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二是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加大基层倾斜力度,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三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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