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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储量及碳汇量研究

2022-12-26侯瑞萍夏朝宗郑芊卉李海奎黄金金邓继峰安天宇郝月兰苟丽晖

生态学报 2022年23期
关键词:乔木林碳库储量

侯瑞萍,夏朝宗,*,陈 健,郑芊卉,李海奎,黄金金,黄 翔,邓继峰,韩 旭,安天宇,郝月兰,苟丽晖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北京 100714 2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91 3 沈阳农业大学,沈阳 110866 4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事务中心,天津 300191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光合作用的主体,每年固定的碳量占整个陆地生态系统的2/3左右,在缓解和阻止气候暖化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2]。研究表明,森林生态系统单位面积存储的碳是农田的20—100倍[3],全球30%的森林面积储存的碳量占陆地生态系统总量的比例高达77%[4—5]。因此,通过增加森林面积和提升森林质量来增加碳汇已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措施[6]。在森林固定CO2的过程中,从大气中吸收的碳按储存介质分为植被碳库、土壤碳库和死有机物碳库三大类,各碳库之间以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方式共同完成森林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的分配[7—8]。为更全面的理解森林固碳和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必须有以上碳库科学全面的数据作支撑,必须建立方法科学、模型精确、参数合理的计量体系,才能更好的服务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森林碳储量及其变化已成为国内外研究CO2排放量和吸收量之间平衡的重要内容之一[9—11],森林在减小碳收支平衡中起着关键作用[12—19],是重要的碳汇。目前,关于森林碳储量及其动态变化主要集中的单一碳库(植被碳库或土壤碳库)[20—31]或单个类型森林生态系统[32—40]。涉及多个类型森林生态系统或多个碳库的现存研究成果相对较少,针对某一区域同时包含多个类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多个碳库的研究几乎没有。本文以林业碳汇监测数据和森林碳库专项调查数据为数据源,以林地和其他生物质(包括四旁树、散生木)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分析了我国长江经济带森林碳储量和碳汇量,其成果不仅可以为该地区森林碳汇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也可以为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提供典型的地方案例。

1 研究区概况

长江经济带横跨中国东中西三大区域,东起上海,西至云南,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个省市,面积约205.23万km2,是中央重点实施的“三大战略”之一。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以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为主,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地势东西差异大,主要位于第二、三级阶梯,东部平原、丘陵面积广大,长江中下游平原是我国地势最低的平原,河汊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江南丘陵是我国最大的丘陵,大多有东北-西南走向的低山和河谷盆地相间分布;南岭地区岩浆岩分布广泛;西部以高原、盆地为主。

2 数据与方法

2.1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全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成果,包括林业碳汇监测数据和森林碳库专项调查两部分数据。前者是依据系统抽样原理和我国地理格网国家标准,以24 km×24 km格网中心点为抽样点,在长江经济带布设3695个大小为16 km2(4 km×4 km)的碳汇监测样地(各边方位角分别为0°、90°、180°、270°)。以2016年和2020年时相为植物生长季的资源三号星(分辨率2 m左右)为基准影像,依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湿地资源调查等林草专项监测成果,对样地内的林地、湿地、草地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区划判读,更新土地利用类型、优势树种、起源、龄组等属性因子;依据第8—9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采用插值分析法,分树种按起源和龄组测算2020年各省市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及其年均变化、其他生物质蓄积量、“一直为乔木林的土地”和“转为乔木林的土地”的单位面积蓄积量年均变化,更新公顷蓄积、蓄积量等属性因子。

后者是为建立森林碳储量计量模型,采用典型分层抽样方法,按气候带、起源、龄组、森林类型开展的森林碳库专项调查(全国共布设4663个样地),其中乔木样地是每木检尺,同时调查枯立木、枯死木,林下设置3个2 m×2 m的灌木层调查样方、3个1 m×1 m的枯落物调查样方和1个土壤调查样方,调查因子包括:乔木林优势树种、胸径、平均树高、林龄、郁闭度、枯立木分解状态、枯倒木区分段直径、长度、密度级;灌木层(草本层)优势种、盖度、平均高、样方地上和地下部分鲜重和干重、含碳率等;枯落物层厚度、鲜重、干重等,土壤类型、厚度、容重和有机质含量等,用于获得枯死木、枯落物、林下灌木层、林下草本层、土壤等建模数据。

2.2 研究方法

根据GPG-LULUCF指南[41]第4卷第3章对于“土地一致性的表述”,对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森林资源清查、湿地资源调查等相关标准和规程的土地分类,本研究将土地利用类别划分为:林地、农地、草地、湿地、聚居地和其它土地六大地类。其中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迹地)。计量碳库包括生物量碳库(包括地上生物量和地下生物量)、死有机质碳库(包括枯死木和枯落物碳库)和土壤有机质碳库。本文碳储量计量对象为林地和其他生物质(四旁树和散生木),碳汇量计量对象为林地、农地、草地、湿地、聚居地和其它土地六大地类。

2.2.1 碳储量计量

基于2020年林业碳汇监测数据,利用森林碳库专项调查建立的碳储量计量模型和参数,按生物量碳库、死有机质碳库和土壤有机质碳库,计算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储量。其中:生物量碳库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其他林地、其他生物质的地上和地下生物量,以及乔木林地的林下灌木层和草本层地上和地下生物量;死有机质碳库包括乔木林地的枯死木、枯落物碳库,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和疏林地的枯落物碳库;土壤有机质碳库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其他生物质的土壤有机质。碳储量估算方法可概括为生物量扩展因子法、生物量关系模型或比重法、单位面积生物量法、碳密度法。

(1)生物量扩展因子法

乔木林地、疏林地、其他生物质的生物量碳储量估算采用IPCC法,即生物量扩展因子法[8]。是遵循GPG-LULUCF指南[41]和LULUCF清单编制指南[42],依据《中国森林植被生物量和碳储量评估》[43]建立的材积源生物量法和生物量转换因子,在落叶松等立木生物量模型及碳计量参数等标准的基础上,利用最近四次森林资源清查的全部乔木林样地和立木数据,分省市建立的由生物量扩展因子(BEF)、木材基本密度(D)、根茎比(R)和含碳率(CF)组成的计算模型(表1)。具体公式如下:

(1)

式中,Vi为i树种的蓄积量(m3);BEFi为i树种的生物量扩展因子;Di为i树种的木材基本密度[44](t/m3);Ri为i树种的根茎比;CFi为i树种的含碳率。

表1 主要优势树种(组)碳储量计量模型

(2)生物量关系模型或比重法

乔木林地林下灌木层、枯落物、枯死木碳储量估算采用生物量关系模型法。即利用森林碳库专项调查建模数据,分气候带按森林类型分别建立枯死木、林下灌木层、枯落物单位面积生物量与乔木层单位面积蓄积量的关系模型(表2—4)。对于拟合效果较差的模型,以相应碳库单位面积生物量和林分单位面积地上生物量比值的平均值表示,疏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枯落物碳储量估算采取此方法。具体表达式如下:

(2)

(3)

表2 乔木林地林下灌木层生物量计量模型

表3 乔木林地枯死木碳库计量模型

表4 主要树种(组)枯落物碳库计量模型

(3)单位面积生物量法

竹林地、灌木林地、林下草本层碳储量估算采用此方法。即利用森林碳库专项调查的建模数据,分省或分区(包括华中、华南、华东、西南)建立竹林地、灌木林地、林下草本层单面面积生物量模型(表5和表6),计算相应碳库碳储量。未成林地、苗圃地碳储量估算方法同灌木林地。表达式如下:

(4)

式中,Bi,j为某森林类型某碳库单位面积生物量(Mg C/hm2);Ai,j为某森林类型对应的面积(hm2);CFi,j表示某森林类型某碳库平均含碳率,其中竹林生物量平均含碳率为0.4705,灌木林为0.465,林下草本层为0.45。

表5 竹林、灌木林单位面积生物量/(Mg C/hm2)

表6 乔木林地林下草本层单位面积生物量

(4)碳密度法

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其他生物质土壤碳储量估算采用此方法。即利用森林碳库专项调查获取的样地各土层容重、土层厚度和土壤有机碳含量样品数据和实验测定数据(表7),按土纲和土壤类型建立土壤有机碳密度,计算土壤碳储量,表达式如下:

CS,i=Ai×Di

(5)

式中,Ai为某土壤类型面积(hm2);Di为某森林碳库专项调查建立的各土壤类型有机碳密度(Mg C/hm2)。

表7 土壤容重、有机质含量和有机碳密度

2.2.2 碳汇量计量

以2016年和2020年林业碳汇监测数据为基础,构建2016—2020年间的土地利用变化矩阵。利用森林碳库专项调查建立的碳计量模型和参数,采用“库-差别法”和“储量变化法”,分别估算前期与后期的碳储量年变化量(Tg C/a)(1 Tg C=1×1012g C),也可以用CO2与C的分子量之比(44/12)将碳储量年变化量换算为二氧化碳当量(Tg CO2/a),估算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产生的碳汇量。

(1)库-差别法

①一直为林地的土地

分别估算“一直为林地的土地”前期与后期的碳储量年变化量。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其他生物质、乔木林地林下灌木层等涉及的前后两期生物量碳库和死有机质碳库碳储量估算方法详见2.2.1。乔木林地林下草本层碳库总量小,且年变化量小,视为没有变化。未成林地、迹地和苗圃地等其它林地生物量碳储量年变化量小,视为没有变化。

同一林地地类,年际间的土壤有机质碳储量变化很小,因此,只计算2016—2020年间林地内二级地类变化引起的土壤碳储量变化。根据GPG-LULUCF指南[41],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达到稳定的缺省时间间隔期为20年,本研究以20年间的有机碳储量年均变化量为换算因子,计算2020年各类林地土壤碳储量变化量。表达式如下:

(6)

式中,ΔCFL_SOC为“一直为林地的土地”中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变化(Mg C/hm2);SOCk为转化后林地亚类型k的平均土壤有机碳密度(Mg C/hm2);SOCm为转化前林地亚类型m的平均土壤有机碳密度(Mg C/hm2);AFL,mk为间隔期内m类林地与k类林地之间转化的总面积(hm2);m,k为林地类型;20为IPCC规定的土地利用变化地块土壤有机碳储量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

②转为林地的土地

分别估算农地、草地、湿地、聚居地和其它土地转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各碳库碳储量年变化量。农地、草地、湿地、聚居地和其它土地转为林地,转入前的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枯死木碳储量总量小,统一视作0;转入后的生物量碳储量,根据相应林地地类计算其生物量碳储量年变化量。乔木林地枯死木碳储量采用枯死木碳储量与乔木层蓄积量的关系模型计算,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枯落物碳储量采用枯落物生物量比重法计算;根据转入前后地类的土壤有机碳密度差异(表8),以20年为时间间隔,计算土壤有机质碳储量年变化量。

表8 主要土地类型土壤有机碳密度/(Mg C/hm2)

(2)储量变化法

采用“储量变化法”估算其他生物质(散生木、四旁树)的碳储量年变化量,

(7)

式中:ΔCTOF为散生木和四旁树的生物量碳储量变化量(Mg C/hm2);CTOF为散生木和四旁树的生物量碳储量(Mg C);t为计量年。

3 结果与分析

3.1 碳储量及分配特征

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碳储量24543.58 Tg C、散生木和四旁树等其他生物质碳储量329.59 Tg C(表9)。(1)从不同地类碳储量来看(图1),乔木林地碳储量最大,为18110.56 Tg C,占总碳储量72.81%,其次是灌木林地碳储量,为4486.00 Tg C,占总碳储量18.04%。竹林地和其它林地碳储量相当,占总碳储量的4%左右。碳储量最小的是散生木、四旁树等其他生物质,占总碳储量的1.33%。碳储量从大到小排序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其它林地>其他生物质。(2)从不同碳库碳储量分配来看(图2),土壤有机质碳库最大,为20262.61 Tg C,占总碳储量81.46%,其次是生物量碳库,为4387.43 Tg C,占总碳储量17.63%,最小的是死有机质碳库,为223.13 Tg C,仅占总碳储量的0.91%。由表3可知,乔木林地生物量碳储量(3740.39 Tg C)中,乔木层碳储量为3581.45 Tg C,占乔木林地生物量碳储量95.75%,林下灌木层、草本层碳储量较小,碳储量分别为99.36 Tg C和59.58 Tg C,分别占2.66%和1.59%。(3)从不同地理区域碳储量分布来看(图3),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江西、湖北等6省2020年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储量20570.79 Tg C,占总碳储量的82.70%。云南省最大,占总碳储量的25.49%,其次是四川省,占总碳储量的21.58%。贵州、湖南、江西、湖北、浙江等省占总碳储量5%—10%之间。安徽、江苏、重庆、上海等4省市均小于5%。上海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储量最小,仅占总碳储量的0.09%。碳储量从大到小排序为: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江西>湖北>浙江>安徽>江苏>重庆>上海。

表9 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储量按地类和碳库统计/Tg C

2020年长江经济带森林植被碳储量(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四旁树和散生木,仅含生物量碳库)为4372.85 Tg C。(1)从不同地类碳储量来看(图4),乔木林地森林植被碳储量最大,为3740.39 Tg C,占森林植被碳储量85.54%,其次是其他生物质森林植被碳储量,为329.59 Tg C,占森林植被碳储量7.54%,竹林地和灌木林地森林植被碳储量相当,分别占森林植被碳储量的3.17%和3.53%。疏林地森林植被碳储量最小,为9.77 Tg C,仅占0.22%。(2)从不同地理区域碳储量分布来看(图4),云南和四川两省森林植被碳储量占总森林植被碳储量的52.76%,其中云南省占森林植被碳储量29.10%,其次是四川省,占森林植被碳储量23.66%;江西、湖北、湖南、贵州、浙江、安徽、重庆等7省市森林植被碳储量介于200—4008 Tg C之间,森林植被碳储量占比介于4%—9%之间;江苏和上海两省市森林植被碳储量较小,占比不到1.5%。

图1 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按地类的碳储量 Fig.1 Carbon storage of various land types of forest land and other biomass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n 2020

图2 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按碳库的碳储量 Fig.2 Carbon storage of various carbon pools of forest land and other biomass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n 2020

图3 2020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储量 Fig.3 Carbon storage of forest land and other biomass in each province or city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n 2020

图4 2020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森林植被碳储量 Fig.4 Carbon storage of various forest vegetation types in each province or city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n 2020

3.2 碳汇量及分配特征

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碳汇量为81.81 Tg C/a(300.26 Tg CO2/a),散生木和四旁树等其他生物质碳储量6.60 Tg C/a(24.21 Tg CO2/a),分别占总碳汇量的92.54%和7.46%(表10)。(1)从不同土地利用变化类型碳汇量分配来看(图5),“一直为林地的土地”产生碳汇量贡献最大,为63.42 Tg C/a(232.76 Tg CO2/a),占总碳汇量71.74%;“转为林地的土地”产生碳汇量贡献较小,为18.39 Tg C/a(67.50 Tg CO2/a),仅占总碳汇量20.80%。“一直为林地的土地”产生的碳汇量中,一直为乔木林的土地产生的碳汇量贡献最大,占总碳汇量的69.89%;“转为林地的土地”产生的碳汇量中,由农地转为林地的产生的碳汇量最大,占总碳汇量的13.12%。碳汇量从大到小排序为:“一直为林地的土地”>“转为林地的土地”>其他生物质。(2)从不同碳库碳汇量分配来看(图6),生物量碳库碳汇量贡献最大,为80.45 Tg C/a(295.26 Tg CO2/a),占总碳汇量90.99%,其次是土壤有机质碳库,为4.79 Tg C/a(17.56 Tg CO2/a),占总碳汇量5.41%,最小的是死有机质碳库,为3.17 Tg C/a(11.65 Tg CO2/a),仅占总碳储量的3.59%。碳汇量贡献从大到小的排序为:生物量碳库>土壤有机质碳库>死有机质碳库。(3)从不同地理区域碳汇量分布来看(图7),云南、贵州、湖北、江西、浙江等5省2020年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汇量占总碳汇量的67.40%。其中云南省最大,占总碳汇量的20.49%,贵州省、湖北、江西、浙江等4省碳汇量相当,占总碳汇量介于10%—14%之间。湖南、重庆、安徽、四川等4省市占比介于6%—10%之间。江苏和上海碳汇量较小,占比均低于3%,上海最小,仅占0.3%。碳汇量从大到小排序为:云南>贵州>湖北>江西>浙江>湖南>重庆>安徽>四川>江苏>上海。

表10 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各碳库碳汇量 *

图5 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按土地利用变化的碳汇量Fig.5 Carbon sinks of various types of land use change of forest land and other biomass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n 2020

图6 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按碳库的碳汇量Fig.6 Carbon sinks of various carbon pools of forest land and other biomass in each province or city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n 2020

图7 2020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汇量Fig.7 Carbon sinks of forest land and other biomass in each province or city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in 2020

4 讨论与结论

4.1 讨论s

4.1.1重点生态工程对长江经济带碳储量和碳汇量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启动的重点生态工程中,涉及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重点工程包括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等4个重点生态工程。按照本研究方法测算结果表明:长江防护林工程对长江经济带碳储量贡献最大,其次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因涉及长江经济带省份较少,对其碳储量影响较小。这些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促进了长江经济带林地碳储量的积累和增加,增强了森林固碳能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发挥。经测算,长江防护林工程林地碳储量为22224.29 Tg C,涉及长江经济带绝大多数省份,长江防护林工程的实施对长江经济带林地碳储量的贡献率为83.00%。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地碳储量为34925.19 Tg C,对长江经济带林地碳储量的贡献率为37.13%。珠江防护林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涉及长江经济带省份较少,林地碳储量分别为6802.83 Tg C、3968.47 Tg C,对长江经济带林地碳储量的贡献率分别为23.86%和19.09%。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四川省林地碳储量在长江防护林工程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比重最高,在35%—50%之间,原因是四川省碳密度较高,森林面积大,这和与张逸如[45]等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区近20年森林植被碳储量动态及碳汇(源)特征研究是一致的,也与长江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研究一致[46]。

从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汇量来看,研究表明: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等4个重点生态工程中,长江防护林工程林地碳汇量为79.05 Tg C/a(290.10 Tg CO2/a),工程实施对长江经济带贡献最大,贡献率达81.28%,其次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地碳汇量为127.60 Tg C/a(468.29 Tg CO2/a),贡献率为32.18%,珠江防护林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对长江经济带林地碳汇量的影响较小,分别为36.85 Tg C/a(135.26 Tg CO2/a)和30.49 Tg C/a(111.91 Tg CO2/a),贡献率分别为14.55%和19.05%。乔木林仍为各重点生态工程碳汇增加的主力,所占比重在80%—90%之间。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使得长江经济带新增固碳量逐步增加,碳汇能力不断增强。

4.1.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对长江经济带碳汇量的贡献

长江经济带林地碳汇量81.81 Tg C/a(300.26 Tg CO2/a)中,“一直为林地的土地”产生碳汇量63.42 Tg C/a(232.76 Tg CO2/a)贡献最大(71.74%),其中以一直为乔木林的土地产生的碳汇量为主体。原因可能与我国实施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有关。根据2021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我国共完成天然林抚育113.33万hm2,实施全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完成退化林修复93.33万hm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达966.67万hm2。长江经济带现有乔木林以中幼龄林为主,处于快速生长固碳的关键时期。通过近年来实施中幼林抚育、次生林、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措施,长江经济带森林质量有所提升,优化了森林结构和功能,增强了林地储碳能力,提高了森林固碳效率。

“转为林地的土地”产生碳汇量为18.39 Tg C/a(67.50 Tg CO2/a),占林地总碳汇量20.80%。原因可能与我国持续推进的国土绿化措施有关。根据2021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38.08万hm2。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等重点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34.26万hm2。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33万hm2。长江经济带还有一定数量的适宜造林地,通过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废弃地、边角地以及其他土地等开展国土绿化,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营造高效固碳林,有效发挥森林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4.1.3 碳中和愿景下森林固碳增汇途径

2020年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政府承诺采用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年12月的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了2030年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m3的具体指标;2021年3月,明确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有效发挥森林和草原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实现碳中和有两条途径,一是减少碳排放,二是增加碳封存,在自然界主要通过陆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中形成的碳库“收集”大气层中的碳。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全球陆地约80%的地上碳储量和40%的地下碳储量发生在森林生态系统。碳中和愿景下,加强森林的固碳增汇功能是抵消和吸纳碳排放最经济和最有效的途径[47]。本研究表明,长江经济带林地碳汇量中生物量碳库碳汇量80.45 Tg C/a(295.26 Tg CO2/a)。生物量碳库在碳汇量所做贡献(占比约91%)远大于在碳储量中所做贡献(占比约17%),可见,通过在长江经济带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是巩固和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有效途径。

结合长江经济带区域特点,森林固碳增汇的主要实现途径为:一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增加碳汇增量。实施扩绿增碳攻坚行动,科学推进绿化,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协同推进部门绿化,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不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量。二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碳汇能力。全面保护天然林,实施天然次生林抚育修复。建立健全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面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固碳与适应能力。依据林木生长与碳汇功能变化规律,科学开展森林更新,维持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稳定。积极发展能源林,实施木竹替代行动,提升生物减排固碳能力。三是加强长江经济带森林资源保护,减少碳库损失。加强林地定额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减少林地流失、森林破坏导致的碳损失;健全林草火灾预防体系,减少火灾导致的碳损失。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减少有害生物灾害导致的碳损失。

4.2 结论

本研究以全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对2020年长江经济带林地和其他生物质碳储量、碳汇量进行了估算和分析,结果表明乔木林是长江经济带碳汇的主体,土壤有机质碳库对碳储量贡献最大,而生物量碳库对碳汇量贡献最大。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云南省碳储量和碳汇量最大,上海市最小。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增强了长江经济带固碳能力。研究表明长江防护林工程对长江经济带碳储量和碳汇量的贡献最大,其次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影响较小。近年来持续推进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对长江经济带碳储量和碳汇量具有重要贡献。碳中和愿景下,可通过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等固碳增汇途径来提高长江经济带碳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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