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广东省 中小学寒假书信活动的通知
2022-12-25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儿童书信写作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充分发挥书信文化活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中小学生在阅读和撰写书信的过程中,深入体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美,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广东省中小学寒假书信活动,活动由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沟通从“信”开始
二、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在校师生、幼儿园教师
三、活动内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师生认真阅读名人书信以及相关书籍,结合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和体会给自己亲近的人写一封信。
四、時间安排
(一)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组织全省中小学校师生、幼儿园教师阅读相关主题书籍,撰写书信。
(二)2023年3月10日前,各地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省书信活动。
(三)2023年4月下旬,在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政务微信“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及《广东第二课堂》杂志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设教师组和学生组。学生组包括高中组(含中职学校)、初中组和小学组。
(二)各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情况,评选活动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若干名。
(三)在获奖作品中,评出“优美书信书写奖”若干名。
六、书信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结构合理,字数不限。
(二)需教师、学生本人用信纸手写。
(三)为教师、学生本人的真实作品,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参评。
(四)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收集,经过学校、幼儿园初评,于2023年3月10日前择优推荐、寄送参评。每所学校最多推荐60篇(教师组10篇、学生组50篇)、幼儿园最多推荐10篇,并制成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具体格式参考书信作品样式(见附件2)。如需保留书信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参评。
(五)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广东教育杂志社《广东第二课堂》编辑部(邮编:510045)。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办方、承办方对本次活动收到的书信作品享有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出版等其他版权;作品持有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三)凡参与本次活动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要求,如发现或被举报抄袭、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
广东教育杂志社 张家瑜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