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探析:挑战与路径*
2022-12-23王瑞彬
王瑞彬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
2022年对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2022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UNFCCC COP27)将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本年度的会议,是各国全面执行《巴黎协定》的首次大会,国际气候合作进程将迈向新阶段。《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15次会议(CBD 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国际社会将根据第一阶段会议发表的《昆明宣言》精神,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切实行动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当前,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稳步推进,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鲜明的时代内涵和深远的世界意义。
1 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1.1 生态危机在全球范围加速蔓延
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工业革命,从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到信息时代,社会生产力水平空前提高,但也消耗了大量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资源。1800-2019年,全球能源年消费总量从97太瓦时升至13.68万太瓦时[1]。能源消费结构也从以木质能源为主向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发展。伴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资本突破国家疆界,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重塑国际分工格局、便利跨国贸易和投资的同时,催生了生产过剩、科技滥用、物质主义等现象,地球资源供应和自然环境容量的负载能力濒临崩溃边缘。2019年联合国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全球评估报告》称,在全球800万个物种中,有近13%的物种由于人类活动面临灭绝威胁,且灭绝平均速度已远高于1000万年前。“在人对环境的所有袭击中最令人震惊的是空气、土地、河流以及大海受到了危险、甚至致命物质的污染”[2]。与生态破坏、环境恶化直接相连的是各类灾害事件频发。据联合国减少灾害风险办公室统计,过去20年间,全球共记录了7348起灾害事件,受灾人口总数高达40亿,造成123万人死亡、2.97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3]。生态危机加剧了国家和地区间发展失衡、财富资源分配不公、社会矛盾与群体对立等问题,甚至呈现超越经济危机,威胁人类社会生存、人类文明存续的发展态势。
1.2 生态安全成为各国追求的共同利益
工业革命之前,人类社会尚不具备形成生态安全共同利益的主客观条件,多数国家和地区之间联系松散简单。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农耕、畜牧、手工等为主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改造程度有限,其间虽激烈的局部战争与武装冲突不断,但通常不足以从根本上破坏大自然固有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恢复能力。进入工业社会后,人与自然的关系由调适顺应转向索取掠夺,变得日益紧张、失调甚至对立,环境恶化、生态危机日趋严重,以致威胁到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也是人类到目前为止唯一的家园”[4]。爱护地球生态环境就是维护全人类共同的家园,这是关乎人类生存、繁衍、发展与未来最大的共同利益。生态安全不仅成为各国追求的共同利益,而且上升为全球安全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重要的全球环境治理文件视之为“人类的共同关切”。共同关切是指超越单一国家边界并需要采取集体行动回应和解决的问题。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族群还是国家,生态环境好,大家共同受益,生态环境恶化,谁也不能独善其身。这就要求国际社会的每一位成员着眼于长远,从大局出发,以全人类共同体利益为根本考量,展现保护生态安全的责任担当,各尽其能,携手行动。
1.3 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基本共识
可持续发展理念基本目的是探求人与自然环境二元对立状态的破解之道,源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深切忧虑。《寂静的春天》《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等著作提出警告,地球负载能力是有限的,人类社会经济无法维持无限增长,如果继续无所作为,世界将在21世纪上半叶陷入灾难。
与此同时,可持续发展议题迅速进入国际政治议程。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召开,通过《人类环境宣言》,呼吁通过协调经济与环境发展,为当代及子孙后代保护地球环境。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及世界自然基金会(WWF)联合发布《世界自然保护大纲》,系统阐述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相互依存关系。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即“可持续发展是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后代满足自身需求的发展”[5]。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引用该定义。1991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自然基金会发布《关爱地球》报告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不超出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的情况下改善人类生活质量”。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里约热内卢召开,全球183个国家领导人和70多个国际组织参会,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制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等重要文件,签署《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全面确立了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在全球范围促进走与生态环境系统协调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标志着可持续发展理念已经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放眼世界,可持续发展是各方的最大利益契合点和最佳合作切入点”[6]。
1.4 全球生态治理体系运作效率亟待提升
近几十年来,全球生态治理体系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完善,治理水平和效果持续进步。但是全球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恶化尚未得到有效遏止,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生态治理体系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与挑战。一是当前全球生态治理模式严重不适应生态与环境问题的现实,生态与环境问题的参与主体仍以国家为首,治理意愿、技术和资金能力等受其自身发展阶段和水平、地缘政治经济关系等因素较大制约。特别是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进入重构期,生态危机影响随国际分工格局变化进行梯度转移的现象更显突出。二是既有全球生态治理机制效率较低,在应对生态环境危机方面力不从心。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气候合作是当前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的核心,最新成果为《巴黎协定》及相关安排。但是,该机制存在遵约履约机制缺乏、约束力较弱、美国等大国贡献度不足等内在缺陷,不仅不足以支持国际社会实现在本世纪末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低于工业化前水平2℃以内的温控目标,甚至或导致当前国际气候合作进程事实上陷入停滞阶段,并走向“空心化”①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以来,国际气候合作进程遭遇结构性困境,表现为政治支持力度不足、气候目标与主要国家政策行动脱节、气候资金机制迟迟难以落实等。长此以往,该机制的基础与信誉势必遭到持续削弱。。
2 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现实挑战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进程出现深刻调整,全球治理体系面临重塑,国际格局加速演变,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这些因素给推动全球生态治理、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一系列现实挑战。
2.1 国际秩序加速转型导致全球生态治理话语权争夺加剧
全球生态治理话语权争夺加剧是冷战后国际秩序中出现的新趋势,国家间实力与地位消长推动这一进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国调整全球权力和利益分配格局的要求上升;二是既有国际秩序中,规则、机制和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国家间力量对比的变革,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崛起,推动世界权力和经济重心出现调整。仅从经济实力看,七国集团经济总量在全球占比降至30%以下,为历史最低水平,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总量中占比接近60%。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七国集团在全球经济总量中占比约为近70%,发展中经济体仅约为20%。经济实力的升降转换冲击了战后及冷战后国际秩序所依赖的基础,正逐步改变长久以来由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垄断全球生态治理等国际事务的局面。当前全球生态治理理论、模式及机制主要由美国、欧洲等西方国家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之后主导推动形成。发展中国家作为后发的新兴力量,具有独特的工业化经验、民族自立过程和国家发展道路,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主张、新诉求更强调公平与效率、权利与责任,与西方国家在价值理念、政策路径等方面的认知差异显著,双方在全球生态治理格局、机制变革等方面的分歧与博弈势必增加。
2.2 世界经济深度调整致使全球生态足迹演变更趋复杂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经济增长普遍乏力。世界经济结构性、周期性、突发性风险因素交织,生产率增长停滞,贸易和投资不振,政府和企业债务水平高企,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失能、贸易保护主义与地缘动荡叠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全球经济反弹上升动能骤然消失,一度大幅收缩3.6%[7]。抗击疫情和提振经济已成国家治理的第一要务,将直接抑制多数国家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的意愿及能力。2022年,乌克兰危机推动欧洲能源危机不断发酵,正在从根本上改变欧洲,乃至全球能源生产和消费格局。同时,发达国家仍然掌握全球价值链主导地位及核心环节,推动全球产业链再次梯度调整,部分劳动力密集、技术水平不高的中低端产能迁向具有生产成本、贸易成本比较优势的越南、印度、墨西哥等地,生态与环境问题随之转移和扩散。考察相关主要经济体近年来贸易商品结构数据,可见其各自生态足迹②生态足迹是指为生产特定生活方式所必须的商品和服务所必须的环境容量,参见https://wwf.panda.org/discover/knowledge_hub/teacher_resources/webfieldtrips/ecological_balance/eco_footprint/?。总输入和总输出水平关系也出现较为显著的变化。某些国家和地区技术发展水平提高,生态足迹净输入上升,生态优势增强,提升了资源、能源等保护能力;相反地,某些国家生态净输入大幅下降,说明其生态优势削弱,甚至转入劣势,资源、能源等保护能力下降。这一变化趋势将深刻影响相关经济体参与国际生态治理与合作的立场、诉求等。
2.3 大国战略博弈加剧使全球生态治理合作局面更趋复杂
长期以来,大国在推动全球生态治理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些国家为维持全球主导地位,执意采取加剧地缘政治对抗的政策,生态治理合作议题不可避免地纠缠其中,呈现高度不确定性。特别是中美关系,在一段较长时期内,仍将是影响中国发展外部环境和国际行动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全球战略已将中国定位为其国家利益的侵蚀者、国际秩序主导地位的挑战者,是“有能力对稳定开放的国际体系发起挑战的唯一竞争对手”[8],并将未来几年视为遏制中国崛起的时间窗口,从经济、科技、军事、地缘政治等领域全面加大对中国施压力度。美国国内某些势力甚至意图破坏中美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将两国推向全面对抗境地,双方摩擦呈长期化、常态化趋势。中国关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倡议被美国等视为图谋所谓国际体系主导权的策略,屡遭质疑、掣肘,甚至反对。在生态治理方面态度积极的欧盟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基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利益考虑,频频调整策略,应对大国战略博弈加剧的新态势,多倾向于采取所谓超脱态度,战略上不明确选边站队,策略上不与二者发生正面碰撞,左右逢源,客观上增加了中国推进国际生态治理合作的难度。
2.4 全球生态治理公共产品属性与国际竞争加剧的矛盾
生态本身具有自然物品属性,属于公共产品。以建设全球生态文明为目标的国际生态治理合作机制也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突出表现为消费使用的非竞争性和利益享用的非排他性。同时,全球生态治理还具有强大的溢出效应,即外部性,某些国家或地区改善生态环境,毗邻国家、地区,甚至全球同样受益,却并不必然为之支付成本。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生态平衡遭受破坏或者出现环境公害事件,将给周边国家或地区造成损害,却并不必然支付赔偿或补偿,导致全球生态治理领域参与主体积极性不足,相互观望、推诿卸责、“搭便车”的思维和做法长期未能消除。当前主要经济体竞争全面加剧,特别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科技创新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科技革命突破带来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将决定各国在国际政治经济新格局中的位置。金融危机后各主要经济体加紧研判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并进行战略布局。同时,因发展模式、发展道路差异而出现的制度之争,使得竞争态势更为复杂激烈。在此背景下,生态治理参与主体之间互信水平受到抑制,难以开展高效合作。
3 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路径
除了上述现实挑战,各国在生态治理理念、路径、机制设计等方面存在的分歧短期内也难以弥合。但是,生态与环境问题作为全球性问题的基本特性决定其解决必须依靠国际社会的密切协作、共同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9]。
3.1 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终极指向
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这是整个世界都在思考的问题,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面对生态危机与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的挑战,中国站在全人类共同利益的高度,明确提出共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进程作为寻求破解之道的路线图,“国际社会要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10]。
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追求绿色发展繁荣、追求热爱自然情怀、追求科学治理精神、追求携手合作应对”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必然要求,“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11],这一论断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于人、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关系实质的深刻体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遵循的普遍联系的认识论,也完全契合加强全球生态治理合作对国际社会所有成员积极采取集体行动的要求,因为“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12]。
树立鲜明的命运共同体意识是加强全球生态治理合作的前提条件。追求合作共赢是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基本体现,双方或多方为了实现特定的共同目标相互配合、协作,参与方面各获其利。通过构建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助于国际社会成员之间提升战略互信水平,强化互惠互利合作意愿,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国际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13],有助于突破当前全世界面临的生态治理低效困境,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3.2 以正确义利观作为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准则
中国在对外交往实践中一以贯之地倡导和秉持着正确的义利原则。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非洲期间又一次明确阐释了义利兼顾、义重于利的正确义利观,“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我们希望全世界共同发展,特别是希望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14]。
以正确义利观作为价值准则是超越全球生态治理长期困境的破解之道。国际社会某些国家完全从一己之私出发,百般推脱、拒绝承担生态治理的历史责任和现实义务。即便生态与环境危机迫在眉睫,也仍寄望于转嫁责任,推动他人采取行动,自己坐享成果,搭免费便车。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特质。一方面,作为后发工业化国家,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坚决避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反对某些国家掠取资源、转移污染的邪路,而是通过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措施,提升生态治理水平,完善生态文明制度,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另一方面,以切实有效的行动与贡献和国际社会携手应对生态治理等全球性问题。中国自1972年参加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至今,已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五十多个国际生态环境合作文件,为积极参与、推动构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始终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合法、合理、合情的生存权、发展权代言发声,彰显了负责任大国有担当、重情义的国际形象。
3.3 以共商共建共享作为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合作原则
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源自于“一带一路”建设,是在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依据的基本原则,有助于推动各国基于共同利益,而非自身利益处理所谓“公地”问题,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正更多地应用于全球生态治理合作等国际事务领域。“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15]。具体来讲,共商就是集思广益,事情大家商量着办,体现大家智慧和创意;共建就是坦诚相待、各展所能,形成优势互补、团结共进;共享就是让各国人民切实、普遍享受经济社会进步成果。这一新的全球治理观从根本上超越了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发展模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坚持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反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反对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强权政治,顺应了冷战后国际关系民主化、全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发展趋势。
综观当前各国更新的减排自主贡献方案,实现《巴黎协定》提出的温升及碳中和目标任重道远。同时,在地缘政治事件等因素的助推下,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向低碳、清洁方向转型进程遭遇波折,提升全球生态治理合作水平仍面临着不少阻力。但如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充分尊重各国发展观和发展模式的差异,国际社会完全可以成功获取体现各国基本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促进全球生态治理体系变革,使之成为一个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非零和性特征的国际公共产品。
3.4 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作为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依据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国际环境法的基础性原则之一。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合作的起点,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就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协助发展中国家发展和环保、针对国际性议题进行合作等表达了基本立场,初步体现了该原则的核心内容。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正式提出关于各国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行动时须遵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写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谓“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是指地球的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地球气候的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是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各国无论强弱、大小,对保护大家共有的地球生态环境均应承担起“共同的责任”,但是“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消费和污染排放较少,经济社会条件和环境保护治理能力相对有限,因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承担“有区别的责任”。同时,发达国家还需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必须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等。
该原则尊重历史和现实,既有科学依据,又具法理基础,体现合理、公正精神,获得联合国成员的普遍认可和支持,成为全球生态治理理应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但长期以来,其在法律地位及政策实践上不断遭受质疑。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议题领域,部分发达国家倾向于多从道德层面对该原则加以解释和运用,拒绝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拒绝承担并履行实质性责任。发展中国家则倾向于强化其法律地位,以其作为法律依据,对发达国家减排、技术和资金援助发展中国家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作出约束性规范。1997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成为践行该原则最重要一次国际法实践。而2016年的《巴黎协定》则对该原则进行了创新性运用,在维护原则的同时,顺应国际环境变化,强调和鼓励国际社会的“普遍参与”,确立了“各自能力”原则,创建了以各缔约方“自下而上”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为基础的全球合作减排新模式[16]。
3.5 以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平台
“一带一路”不仅是经济增长之路,更是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之路。2013年秋,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国际合作倡议,“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17]。该倡议是中国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断,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实践,提高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造福沿线国家和人民始终是该倡议的重点工作要求。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合作、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主张。2016年,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携手打造“绿色丝路”的重大意义。“我们要着力深化环保合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18]。在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在致辞中明确提出,“我们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共同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共建“绿色丝路”符合中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沿线国家实现绿色发展的正面回应。“一带一路”沿线覆盖60多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0亿,经济总量超过20万亿美元,大多为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市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经济水平总体不高,处于前工业化阶段,普遍存在制造业基础薄弱、交通、物流、能源、网络等基础设施缺乏、经济结构单一、资源禀赋不强等问题,若选择西方走过的高能耗、大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道路,不仅不现实,也难以持续,生态环境也无法承受。共建“绿色丝路”也有助于有力反击某些西方国家借共建合作项目进行发挥,攻击污蔑中国进行所谓的“转移污染”和“转移排放”等恶化中国发展外部环境的言行。目前,中国倡议的绿色丝路正与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战略规划对接,形成绿色伙伴关系网络,稳步推进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绿色基础设施等项目实施,带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合作迈上新台阶。
4 结语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中国与国际社会一道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推动人类社会迈向生态文明阶段的必由之路。当今世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正在经历大变革、大竞争、大重塑,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决定这条道路将曲折而漫长,决不会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中国所倡导的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平台始终保持着开放包容、与时俱进,能够不断凝聚、强化并充分体现国际社会关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共同利益诉求,不仅勾画出面向美好未来的展望和愿景,更要规划出兼顾公平与效率、务实可行的路线图,在有效维护和推动真正多边主义的基础上,赢得国际社会更广泛的响应与支持。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不断发挥积极作用,与各国各界一道为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