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The Kite Runner两个中译本看诗学机制对翻译的影响
2022-12-20斯月婵
温 纯 斯月婵
(1.广东省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东 广州 510800;2.上海精中教育集团,上海 200000)
引言
20世纪末的文化转向将翻译学从语言文本研究引向文本外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研究,翻译研究越来越多地关注宏观因素与翻译活动之间的互动关系。埃文·佐哈尔(Even-Zohar)建立了多元系统理论,把翻译文学看作一个独立的系统,放到目的语文化系统中去考察它与上级、平级、下级系统的相互关系和作用。安德烈·勒菲弗尔(Andre Lefevere)在多元系统理论的启发下,提出操纵翻译活动的三要素,其中包括目的语诗学机制。勒菲弗尔认为翻译是文本改写的一种形式,而一切改写,不论其意图如何,都受制于目的语社会文化因素的制约[1]。
The Kite Runner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作品,自2003年出版以来以引人入胜的情节与直白简洁的叙事风格获得文学评论家和读者的好评。这是一个关于友谊、背叛、救赎和忠诚代价的故事,故事发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2006 年,中国台湾木马出版社出版了该小说的第一本中文译本,由李静宜翻译的《追風箏的孩子》。同年随后,大陆的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了李继宏翻译的《追风筝的人》。本文将通过文本细读的方式对比这两个中译本,发现文化要素的翻译差异以及语言文体风格差异,并探讨诗学机制如何操纵译者从而形成这些差异。
一、 两个译本的翻译差异
(一) 特色文化表达的翻译差异
勒菲弗尔认为,“目的语诗学决定了译者在处理原文的文化万象(Universe of Discourse) 和特色文化表达(culturespecific expression) 所带来的问题时采取的翻译策略”。[1]勒菲弗尔对“文化万象”给出一个含糊的定义:“某段特定时间内的知识、学问、物体和风俗,作者可在作品中自由指用的。”[2]换言之,“文化万象”可理解为原语言特有的关于社会文化的表达。“一个词语或词组能够唤起代表某种情绪或事态的情景,译者可以毫不费力地翻译这些词语或词组及其所代表的事态。但这两者的联系与其文化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这种联系显然很难翻译”[1]。译者如何处理特色文化表达充分反映其翻译策略,也体现他如何看待原语言文化及目的语言文化之间的关系。
原文作者胡赛尼在阿富汗出生和长大,母语是达里语,达里语是现代波斯语的一种,阿富汗的官方语言之一,主要为塔吉克人使用。他用英语创作The Kite Runner,小说最突出的语言特点是频繁出现用英语拼写达里语词汇,如 nann、rafiqs、parchmi、bolani、qabuli 等。据统计:全书共出现大约 125 个达里语,部分多次反复使用,如 Inshallah(上帝的旨意)、Mashallah (赞美上帝)、Salaam alaykum (愿你平安)、Tashakor (谢谢)。作者的写作策略是用英文音译达里语单词,随后提供英文的意译,既能让作品充满异域风情,也不至于给读者造成理解困难。如In Afghanistan, yelda is the first night of the month of Jadi, the first night of winter, and the longest night of the year. 此类特色文化表达带有阿富汗历史、文化与社会含义和内涵,赋予小说独特的魅力。
小说中的人物在相遇时的祝福用语“Salaam alaykum”(peace be unto you),两个译本都翻译成中国人标准的日常问候“你好”,没有体现这个短语的信仰意义。Mashallah 意思为“Praise to Allah”,两个译本的翻译“我的天啊”和“天啊”均没有提及阿拉。Burka 是一种从头包到脚的妇女服饰,带有面纱,只露出双眼,妇女在公开场合必须穿戴这种服饰。中国台湾译者音译为“布卡”,并提供解释:“这种服装从头覆盖到脚,只留一个开口,以利呼吸和观察。”大陆译本只是简单翻译成“长袍”,未能体现这个表达特指的是目的语文化的传统服饰,可能导致中文读者误以为是中式长袍。
(二)措辞和句法结构差异
勒菲弗尔认为诗学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文学工具 (inventory component),包括文学手段、类型、主题、原型人物和原型场景等;二是功能观念(functional component),即关于文学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所发挥或应该发挥的作用的看法。[1]一部文学作品的措辞、句法和文体可以看作诗学的一部分。
措辞方面,两个译本均采用各自当地特色的词汇, 如李静宜译本中出现“观光客”、“花椰菜”、“天光”、 “阿兵哥”、“盖你”和“蠢毙”等当地读者较为熟悉的用语,接近目标读者语言习惯的语言风格更能被接受。李继宏将 “Good morning, ‘kunis’!” 翻译成 “早上好!苦哈哈!” “苦哈哈”就是中国北方一个口头非正式用语。
句法结构方面,大陆译本的句式更加自然和贴近中文表达习惯, 而中国台湾译本相对比较靠近英语句法结构,有时甚至显得有点拗口。 例如, ST:... a pair of kites, red with long blue tails, soaring in the sky. MT :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 TT : 一對風箏,紅色的,拖著長長的藍尾巴,扶搖直上青天。 中文的形容词一般放在名词之前, 如有量词,则放在量词之后, 即正常的语序应为“一对红色的风筝”。中国台湾译本 “一对风筝, 红色的”受到原文句式的影响。又如, ST:My innards had been roiling since we’d left Kabul just after two in the morning. MT:我们凌晨两点离开喀布尔,自那时起我的内脏就已经翻江倒海。TT:我的內臟翻攪,從我們淩晨兩點離開喀布爾時就已經開始。汉语叙事顺序一般是开头交代时间、地点和环境等信息;在句子中,时间地点等状语通常放置句首。大陆译者根据中文习惯进行了语序调整。
(三)语言文体风格差异
大陆译本使用中文成语、俗语的频率远高于中国台湾译本,读起来更加酣畅淋漓。如“ ... quelled them with unspeakable violence”翻译成“以罄竹难书的暴行镇压了他们”,“... fifteen years of marriage had turned us into mind readers”翻译成“十五年的琴瑟和鸣让我们变得心有灵犀”,“Collateral damage”翻译成“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He didn’t so much live with us as occupy space. And precious little of it”翻译成“他身在曹营心在汉,人跟我们共同生活,而心跟我们一起的时候少得可怜”。至于过度使用固定表达来翻译原文中看似对应的说法,从文化传递的角度来说意味着什么,下文将进行探讨。
二、目的语诗学机制的“操控”
(一)译者的“翻译观”
翻译在目的语主流诗学机制的约束下产生,为了使译文能更好地被目标读者所接受,翻译一般会采用目的语文学系统比较熟悉的文学手段,否则译作可能会遭到读者的拒绝,或译作的名声提前被专家们破坏。诗学因素的影响不仅表现在选择翻译作品上,也体现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做出的一项项具体决定。勒菲弗尔认为诗学包含目的语文化关于文学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所发挥或应该发挥的作用的看法。翻译系统被看作文学系统的一部分,而包括译者在内的改写者,是翻译系统的参与者[1]。译者对于翻译作品在文学系统中所发挥作用的看法,即译者的翻译观,在某种程度上可看作诗学的一部分。译者的翻译观会影响其所采取的具体翻译策略,特别是处理特色文化表达的翻译策略。
The Kite Runner中文译本两位译者看待目标读者的需求和翻译优先次序的观点不同。李继宏的译本几乎没有出现英文字母,他在接受采访时坦承道,特别注意不用英文单词去翻译原文中作斜体处理的外国词汇,认为保证读者的阅读通畅是翻译的首要任务,读者无须了解太多阿富汗的历史和人民的信仰,太多的背景注释会打断读者阅读的通畅感。在解释把“Allah”换成“我的天”时,他说目标读者无须知道“Allah”与“上天”之间细微的差别。至于达里语词汇,他认为无须通过音译这些词汇来制造“异国风情”,因为小说的内容本身对中国读者来说已经具备异国风格[3]。他把小说中人物日常问好用语“Salaam alaykum”(peace be unto you)翻译成中国人日常见面问候语“你好”,“Inshallah”(If Allah wills)翻译成“我的天”——这是说中文普通话的人的惊呼语。
中国台湾译者李静宜相比而言更加重视保留原文的异国风格,她认为这是这部小说的独特之处,并解释道,首先,故事的讲述者是一个出生在阿富汗,10 岁时逃至美国的阿富汗人,讲述者不可能操着一口纯粹地道的英语,原文简单平实的措辞、句法和时不时掺杂着的外国词汇显得更有说服力。其次,这种行文风格创造了淡淡悲伤的基调,为这部小说增加了无穷魅力[4]。这解释了李静宜尽量音译达里语词汇,句式更接近原文句法结构,较少采用中文俗语、俚语的原因。
(二)译者的“翻译观”与其教育工作背景
两位译者迥异的翻译观部分与其不同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有关系。李继宏从中山大学社会学专业本科毕业之后,在上海一家英文媒体从事新闻记者工作。这段工作经历与他的语言风格有着莫大的关系,新闻报道要求采用平实、流畅和直白的语言,强调可读性,重视读者的阅读体验和阅读效率。这恰恰是李继宏翻译的《追风筝的人》一书体现的语言风格。中国台湾译者李静宜拥有社会学博士学位,作为一名受过专业学术训练的译者,她在翻译时对待文化要素的态度更加严谨,处理手法更加谨慎,更重视向目标读者传递原语文化——这是学者型译者的普遍特征,尊重原文本、原语言、原文化和原作者,翻译时带有文化传递的使命感。
三、翻译中的文化传递
不同的文化通常对同一个事物表现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面对文化差异,甚至文化冲突,译者需要在保留原文化和确保目标读者的阅读体验之间取得平衡。尽管文化传递困难重重,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谢天振教授还是强调保留格式跟保留内容同等重要,批评了过度使用“本国话”的成语、俗语来翻译特色表达的做法,会导致原文所蕴含文化的丧失。谢天振认为,译者最重要的使命之一便是向目标读者介绍外国文化,目标读者不能直接阅读原文,必须倚仗译文才能接触到外面的世界。他举例说明,英语俗语“Talk of the devil, and he is sure to appear”翻译成“说到曹操,曹操就到”并非佳译,曹操是中国的一个历史人物,这样的翻译会给中文读者造成错误的印象[5]。成语、俚语等固定表达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有“浓厚的国家、历史和当地色彩”,不适宜随意地用于指代其他文化的事物[6]。下面用两例来分析The Kite Runner大陆译本过度使用中文成语、俗语的效果。
ST:“May I have it, Amir jan? I would very much like to read it. ” Baba hardly ever used the term of endearment “jan” when he addressed me.
MT:“可以让我看看吗? 亲爱的阿米尔?我会很高兴能读你写的故事。”爸爸称呼我的时候,几乎从来不用表示亲昵的“亲爱的”。
TT :“我可以看嗎?阿米爾將?我很想讀一讀。”爸爸叫我的時候,幾乎從來沒用過“將”這個親昵的稱呼。
“jan”是波斯语,表示对对方的亲敬。李继宏翻译成普通的“亲爱的”,而李静宜选择 音译为“將”。尽管音译可能显得有点奇怪,却能有效地给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这是一个母语非英语的阿富汗人在讲故事。
ST :He didn’t so much live with us as occupy space. And precious little of it.
MT:他身在曹营心在汉,人跟我们共同生活,而心跟我们一起的时候少得可怜。
TT:他在我們生活裡佔據的空間並不多。甚至是少得可憐。
“身在曹营心在汉”来自三国时期的历史事件。东汉末年,刘备被对手之一曹操打败,刘备的拜把兄弟关羽被迫向曹操投降以救出刘备的夫人。曹操十分欣赏关羽的勇敢和正直,试图用金钱、美色和一匹宝马拉拢关羽,但关羽不为所动,继续忠于刘备。曹操问他为什么身处曹营却心系汉营时,他回答说自己已经发誓要永远忠于刘备。这里使用这个成语用来表示阿米尔从阿富汗救出哈桑的儿子并带到美国,但这是不恰当的。首先,阿米尔在美国的家跟小男孩在阿富汗的家并不是对立的“阵营”;其次,这个成语会让读者联想到“忠诚”。实际上,哈桑的儿子对阿富汗的家一点儿都谈不上留恋、忠诚,因为他在阿富汗饱受折磨,他不过是害怕阿米尔会抛弃他,刻意与他保持情感距离。使用这个成语会误导读者对小说情节和人物情感的理解。
翻译时过度使用高度归化的表达来代替原文中看似对应的说法,实际上剥夺了目标读者接触原文化的机会,况且两种文化很少有含义和内涵一模一样的对等表达。但若译者采用过度异化的翻译策略,则可能造成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理解困难重重。文化传递对译者来说是一个两难的任务,但译者还是必须为此做出努力。译者在多大程度上愿意为文化传递做出多少努力,反映了其个人或机构或主流的诗学观,包括改写者 (译者) 如何看待本国语言/文化与外国语言/文化之间的关系,翻译作品在目的语文化所处地位等。
四、结语
本文作为描述性研究,目的不在于评价两个译本的孰优孰劣,而是从目的语的诗学机制角度考察外部因素如何作用于翻译活动。通过对比研究,发现The Kite Runner的中国大陆译本受目的语诗学机制的操纵远远高于中国台湾译本,出于各种考虑,赞助人和译者采用删除、刻意的措辞、模糊淡化等翻译策略实现对文本的操纵。诗学机制包括译者本人的翻译观,尽管译者的文学观(翻译观) 可能与主流诗学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不可否认,主流诗学价值观会部分内化成译者文学观(翻译观) 的一部分。两位译者不同的教育背景和从业经历与其翻译策略选择(偏向于异化还是归化)和文体/语言风格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译者的翻译观——如何看待原语言文化与本国语言文化之间的关系,也对翻译策略的选择产生影响,特别体现在译者如何处理特色文化表达上。尽管在翻译中实现文化传递对译者来说是个艰巨的任务,但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交流活动,文化传递是其内在使命。
注:1. 英语原文本标记为 ST,中国译本标记为 MT,中国台湾译本标记为 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