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夫科技:部分主营业务涉及负面清单 运输服务业务收入增长有限
2022-12-19吴加伦
吴加伦
据深交所官网披露,青岛朗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朗夫科技”)创业板IPO申请于2021年3月19日获得受理,4月19日获深交所问询。
本次IPO拟募资4.79亿元,用于新建集装箱流体包装袋项目、新建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朗夫科技主要从事散装流体包装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并为客户量身打造集包装、物流运输为一体的产品及服务。
公司散装流体包装产品主要包括集装箱液袋、集装箱海包袋等,与传统装载容器相比具有使用效率高、运输成本低、回收利用率高、固废处理成本低等特点。
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在散装流体包装领域的优势、行业地位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广泛布局下游散装流体物流服务领域,为下游客户提供不同产品的差异化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6月23日,朗夫科技及其保荐人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公司在创业板IPO申请文件。6月29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朗夫科技IPO审核。在审核问询过程中,深交所多次对朗夫科技创业板定位问题提出质疑,这也可能是导致公司终止IPO的关键,值得关注。
申请文件显示,朗夫科技主营业务为散装流体包装产品、散装流体物流服务、运输及场站服务等,2017-2021年,公司散装流体包装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74.42%、67.71%、76.08%、68.60%和59.57%,整体呈下滑趋势。
同期,朗夫科技散装流体物流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20.42%、20.49%、12.78%、7.93%和10.16%,下降幅度较大;运输及场站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30%、11.53%、11.04%、20.84%和23.94%,占比大幅上升。此外,朗夫科技存在3家主营业务是物流服务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另有多家主营业务是供应链管理的子公司。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行业分类指引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朗夫科技部分主营业务涉及负面清单的交通运输业,且这部分收入占比在不断增长。这一趋势从2019年开始愈演愈烈,甚至朗夫科技营业收入增长大多由涉及负面清单业务所贡献。
2019-2021年,朗夫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23亿元、5.26亿元和6.37亿元;其中,散装流体包装产品收入分别为3.21亿元、3.61亿元和3.80亿元;散装流体物流服务收入分别为0.54亿元、0.42亿元和0.65亿元;运输及场站服务收入分别为0.47亿元、1.10亿元和1.53亿元;其他收入分别为41.24万元、1386.64万元和4036.15万元。“其他”主要包括运保费收入、供应链执行服务收入。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朗夫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远低于其涉及负面清单的交通运输业业务收入增速,涉及负面清单业务反而成了公司的增长保障。从毛利来看更是如此,2021年,朗夫科技散装流体包装产品毛利较上年减少了2415.76万元,而其涉及负面清单的业务毛利则逆势增长。散装流体物流服务毛利较上年增长337.31万元;运输及场站服务增长26.01万元;其他业务毛利增长945.49万元。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然而,朗夫科技涉及负面清单业务对业绩贡献越来越大,这不禁令人怀疑朗夫科技未来主营业务方向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公司行业归类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对此,朗夫科技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報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散装流体包装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59%。公司所处行业应隶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于《推荐暂行规定》原则上不支持申报创业板的行业清单之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散装流体包装产品毛利金额占总毛利金额的比重均超过67%。公司毛利主要源于散装流体包装产品的销售,散装流体物流服务、运输及场站业务占毛利金额比重相对较小。
公司的主要发展方向为散装流体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类型业务的开展均服务于产品的推广应用,且规模有限,未来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而且,《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为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符合创业板定位。
虽然朗夫科技涉及负面清单的交通运输业业务对业绩贡献越来越大,但事实上,朗夫科技未来运输服务业务的收入增长十分有限。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大客户由于其自身原因不再需要散装流体物流服务,主要为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由于其自身经营问题,2019年开始业务量大幅萎缩,退出公司主要客户名单;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由于客户业务量减少,2019年退出主要客户名单。
而且,《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由于部分大客户不再合作,公司的海运类散装流体物流服务业务收入下降。
不仅如此,公司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场站服务受场站吞吐量的影响,业务饱和后收入稳定。
从业务经营角度来看,朗夫科技开展场站服务具有偶然性。克拉玛依北站规模较小,不具备集装箱装卸能力。在克拉玛依北站建设集装箱场站,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且该货站业务量有限,未来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克拉玛依北站开展场站服务,目的是服务于克拉玛依润滑油厂。因此,公司开展场站服务具有偶然性,且不在其他货运场站从事场站服务。
报告期内,朗夫科技仅在克拉玛依北站提供场站服务。根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奎屯货运中心克拉玛依营业部出具的说明,克拉玛依北站最大货物吞吐量约290万-300万吨/年。目前场站吞吐量已接近饱和,未来收入不会大幅增长。
朗夫科技称,运输服务业务开展的目的是为推广散装流体包装产品。由于集装箱运输具有单次运量大、物流效率高的特点,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宗类商品。一般此类潜在客户规模较大,散装流体包装产品潜在需求量大,公司重视对此类客户的开发,但此类客户普遍具有一套严格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追求稳定运营,对新供应商和新模式接受较为慎重。
公司从事运输业务有助于切入潜在客户供应链体系,从而向其更好的推广集装箱业务,助力散装流体包装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业务增长。
另一方面,朗夫科技表示,由于行业市场参与主体较多,公司海运散装流体物流服务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出于长远发展考虑,主动放弃部分毛利率较低客户。报告期内大客户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由于其毛利率较低,2019年开始逐步减少合作,2020年起公司不再进行相关业务。
既然公司开展运输服务业务的目的是为推广散装流体包装产品,那么仅因为毛利率较低便停止服务业务,放弃切入潜在客户供应链体系,放弃散装流体包装产品业务的推广,这是否有些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