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服务缺位与协同治理研究*
2022-12-18赵雪丽
赵雪丽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集的科研经费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在此背景下,高校需要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高校治理体系。
在现阶段,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仍然存在一系列的弊端。比如,科研经费报销困难,流程较为烦琐,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职能错位与越位。面对这些现实困境,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如何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以便发挥科研经费的支持和激励作用,从而推进高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平稳发展,成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目标。
基于此,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放管服”改革背景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加强与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提出相关优化措施。
二、国家政策定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的核心议题
1.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为“放管服”改革奠定基础
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不仅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还能够推进高校基础前沿研究、战略技术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的重大突破。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改进原有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模式,明确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的支出范围,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强调制度建设,强化项目承担单位和法人的责任。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推进科技发展,要求转变政府科技管理的相关职能。各级政府部门要简政放权,其主要职能为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通过建立合理的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和评估监管。由此,政府各部门就不再具体负责项目管理,而是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因此,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能够为“放管服”改革奠定基础。
2.“放管服”改革与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政策布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济转型升级与科技发展的联系,针对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2016年5月9日,为了推进“放管服”改革,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认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是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发展的主力军,但是由于制度制定和制度管理过于机械、僵硬,有关部门干预过多,影响了相关科研院校和研究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会议进一步要求将相关权限下放到高校和科研院所,让科研人员能够进行自主管理,尤其是要扩大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不难看出,会议内容强调了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发展方面的激励政策,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而为科研人员创造宽松的条件。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坚持“放管服”改革,并细化了科研项目资金发放的“位点”,要求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规范管理横向经费。与此同时,还要求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促进科研人员收入构成更加具有整体性,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公共服务、社会贡献等相关,从而体现知识价值。
3.优化科研管理与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政策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以下内容:第一,在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过程中,简化科研项目申报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项目申报材料;第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对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通过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优化审计结果;第三,推行“材料一次报送”简化制度,通过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不得提交过时、无效和重复的材料;第四,增强科研人员更多技术路线的决策权;第五,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使用自主权。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项目管理部门的科研项目管理,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通过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
三、服务缺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错位与越位
1.预算经费拨付不及时,影响经费使用效率
目前,从高校的科研经费划拨情况来看,无论是从财政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还是科技服务和咨询项目经费,都存在经费划拨不及时的问题。这是因为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在科研申请、项目立项、经费拨付等环节中,信息传递不及时,各个部门的信息没有共享,导致了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滞后。
按照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放管服”政策要求,项目承接单位提供具体的项目合同或立项书等文件材料作为支撑,向本级的财政部门提出划拨经费的申请,经过财政部门的材料审核之后,再划转到本单位。但是,在这个经费的申请及划拨过程中,由于信息共享问题,往往导致经费不能及时划拨。教育部下拨的科研经费,一半在2月底划拨到各个高校,高校二次分配到科研团队通常在3月中旬。相关经费属于零余额账户支出,不能预付、垫付、调账,一季度基本无法使用。相关经费属于年度预算经费,每个月有执行率考核,每个季度也有执行率考核。经费的特殊性影响了经费使用效率。
2.多部门管理,流程复杂,手续重复
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涉及许多职能部门,每个职能部门都有一套管理体系,每个职能部门拥有自己的管理系统,信息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管理不同步,导致科研人员重复劳动。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科研人员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导致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效率低下。
第一,缺少一站式服务,线上审批手续比较分散,科研人员需要往返多个部门进行审批,严重影响科研工作效率。
第二,一份采购合同签章,如果线下办理基本一天能解决,但是线上审批的话至少一周,甚至更长时间,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第三,在申报过程中数据难以共享,导致材料重复申报,各部门难以协调,影响科研项目进度。
3.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存在矛盾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后,需要接受项目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会暴露一些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第一,在科研项目立项多元化背景下,审计制度本身的依据与标准不明确,审计事务出现了“一刀切”现象。首先,没有任何相关的财务制度规定,测试加工费报销手续要件中需要包含测试报告。其次,测试报告不适合放在财务凭证中,需要保证科学研究的保密性。最后,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隐去保密和关键数据的测试报告。
第二,实验材料、测试加工等采购招投标制度缺失。高校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高校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分段进行采购招投标管理,超出校级招投标金额的,直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科研项目经费审计中,如果没有经过招投标采购,要求提供证明“急需”的相关材料。
第三,团队承担的较大金额的科研项目,容易触碰经费控制原则。比如,一个50人的科研团队,承担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如果每个成员采购1万元同类实验材料,就超过50万元上限,本年度里再购买任何同类实验材料,都要进行校级采购招投标。
四、协同治理:多部门协同为科研实践全过程服务
根据“放管服”的相关要求,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要进行优化调整,职能也要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订适合高校科研事业发展的经费管理方案,逐步下放科研经费预算的调剂权等,为科研事业发展提供服务。
1.设置科研助力岗位
首先,设立专职科研助理岗位,明确科研助理的工作职责。高校需要明确科研助理的角色定位,而不是由财务退休返聘人员或学生担任。同时,通过科研助理,建立科研管理培训机制,由学校统筹,科研院、财务处、审计处、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法务办等职能部门形成有效分工,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科研经费管理的专业培训。通过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可以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交流,增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其次,完善科研助理持证上岗制度。科研助理上岗前,必须修满培训课程学分,考试合格颁发科研助理上岗证。完善科研助理聘用、管理、考核制度,使科研助理成为科研项目管理队伍的固定人员。科研助理的专业素质与科研经费管理能力,直接影响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2.构建科研实践与精准服务的互补架构
首先,高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该与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同步,落实国家相关要求,避免制度矛盾。
其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涉及高校多个职能部门,需要这些职能部门单独制定执行制度,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的各个环节。各项制度之间必须精准互补,避免制度之间存在矛盾。
最后,在科研项目立项多元化的背景下,少数部门的工作要求与高校科研管理制度之家存在差异。对于存在的非常规科研经费,通过采取事前沟通、过程汇报、结题预审的方式,避免系统性矛盾影响科研项目实施。
3.构建多部门协同实践创新体系
首先,应该构建多部门协同实践创新体系,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管理同步、功能完善的一站式服务体系。科研项目实现立项审批、合同签审、采购招投标、采购审核、预算调整、财务报销、审计监管的集成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
其次,建立规范的科研经费使用流程,通过优化各个职能部门的审批手续,避免一份材料多次提交、重复提交、重复审批,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
最后,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联合协同,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一站式服务机制,简化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同时,各职能部门加强线上审批,实现远程服务。比如,很多高校已经建立了科研项目经费的网上预约报销系统,提升了科研人员的经费报销效率。
五、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是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路径。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共享机制缺失,导致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难以协同管理,从而出现了科研经费管理的服务缺位现象。具体表现为:预算经费拨付不及时,影响经费使用效率;科研经费使用流程复杂、手续重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存在矛盾。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流程,明确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能,简化科研经费的审批流程,增强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实现多部门的协同治理,营造积极高效的科研工作氛围。
为了推进科研经费管理全链条、全过程改革,需要设置科研助力岗位,构建科研实践与精准服务的互补架构,建立多部门协同实践创新体系,从而建立“准确站位、服务到位、协同前位”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放得准、管得严、服到位”,促进高校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