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全面推进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
2022-12-18朱靖李艳
朱 靖 李 艳
荆州市财政局 湖北 荆州
一、加强资产监管建制度
围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新政策、新精神,完善涵盖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监管。
1.入口环节从紧
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参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流程。充分发挥系统刚性审核作用,将存量资产数据信息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设定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限额,对超标准、超范围的新增资产配置申请自动拦截,将资产配置标准在系统中固化、形成刚性约束。严格对资产配置项目合规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从严从紧配置资产,最大限度节约财政性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中间环节从实
加强资产使用监管,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闲置资产等管理,主管部门、机关事务部门、财政部门联动审核、联动监督机制,通过严格执行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产使用流程,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确保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规范、出租出借收入“颗粒归仓”。
3.出口环节从严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体系,明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依托主管部门不断完善资产处置短板。通过湖北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严格资产处置财政部门审批(备案)把关,确保资产处置公开、规范、资产处置收入全额缴库。
二、主动落实向人大报告制度成常态
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按照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工作,国有资产报告质量进一步提高。
1.主动报告
高质量完成全市2017―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17年度、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编报工作。
2.积极落实
根据荆州市人大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议意见,财政部门牵头代荆州市政府起草了相应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将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自然资源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研究处理情况报荆州市政府,提请审阅后向市人大报告,积极按市人大要求整改落实。
3.开展调研
成功组织并接受了荆州市人大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和金融企业资产的现场调研活动。调研组高度肯定了荆州市市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为荆州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的贡献。
4.平台监管
首次将2017―2020年度已编制并完成审议的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报告,以及国有资产报告有关制度文件等上传“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了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三、优化营商环境租金减免惠企业
为“稳大盘”、为企业“纾困”,荆州市财政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工作,累计减免房租总额1.33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8789 户。连续三年顺利通过省、市级检查。2022年4月出台《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荆财资发〔2022〕137号),将荆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工作在省级要求的基础上,提前半年完成。截至目前,全市房租减免总额0.25亿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55户,完成工作进度100%,其中市本级房租减免金额0.11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50户,完成工作进度100%。工作组织扎实有力、全省率先完成,获省委优化营商环境暨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组的高度肯定。
四、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摸家底
资产管理的重难点在公共基础设施,荆州市全面开展了2021年公路资产清查行动,通过制订方案、科学统筹、精心谋划,确保了荆州市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全口径、全覆盖”。2022年3月,全市公路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完成,清查结果客观、真实、完整,荆州经验在中国知网和省级刊物上登载推广。通过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承担管理维护公路资产职责的行政事业单位登记公路资产信息卡和入账核算,全面摸清了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规范和加强了公路资产管理,提升了公路资产数据质量,为运维预算安排、新建项目决策提供了依据。
五、在建工程专项整治促规范
在全市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基础,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荆州市财政局成立在建工程转固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开展专项摸底核查。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情况专项摸底核查,分类处理及时转固。2021年全市在建工程应转固数为54.32亿元,完成转固率为100%。其中荆州市本级26.7亿元,转固率100%。
六、财政“公物仓”调剂资产破难题
不断完善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推进财政“公物仓”改革。2018年以来,财政“公物仓”先后解决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乡镇换届等中心工作的承办单位和荆州市政府办公室、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等机构改革单位临时周转使用、或划转调剂通用办公家具、设备200多台(套),累计节约财政购置资金100多万元,避免了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补齐了资产共享共用的管理“短板”。
七、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显成效
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简称《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实施以来,荆州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条例》成效明显,获湖北省财政厅高度肯定。一是积极宣传,不断提高《条例》公众知晓率。为确保国务院颁布的《条例》贯彻落实,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宣传。通过一系列的宣传举措,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培训,多方位、多层次、多时空学习。通过一系列培训举措,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增强了业务底气。三是凝聚共识,扎实运用《条例》助力发展。通过深入贯彻《条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形成共识,筑牢管控底线,标定了今后制度建设的新方向。通过推动《条例》落实落细,探索荆州市国有资产有效管理的新路径,运用精准管理的新手段,实现绩效管理的新结合,呈现管理效率的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