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从严治党背景下对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一些思考
2022-12-18徐亚宁陕西省水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徐亚宁 陕西省水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一、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的重要意义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不断引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新时代巡视工作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利剑作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将“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目标任务”作为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个重点”之一。基于此,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将成为新常态[1]。
(一)开展内部巡察是国有企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和根本需要
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产物,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经济基础,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比较大,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其发展质量关乎国家基础,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巡察作为中、省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把巡察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对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是企业党委贯彻落实中、省巡视巡察精神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国企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企业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武器。
(二)开展内部巡察为国企党员干部提升政治素养、锤炼党性修为搭建了重要平台
巡察是“政治体检”,需要工作组成员懂政治、懂政策,清楚明白何为“国之大者”,充分了解巡察的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同时对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了然于胸。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检验一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主要看其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没有政治定力”。巡察的目的是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过程中,巡察人员要敢于斗争、排除压力、克服阻力,直面矛盾和问题,将“讲政治”体现到巡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对于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务工作者而言,应充分利用好巡察这一平台,在巡察中边学习、边实践,提高政治修养、加强党性锤炼。
二、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仍普遍处于实践摸索阶段,虽有中、省以及地方巡视巡察工作经验可以参考借鉴,但因巡察对象不同、具体情况差异,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巡察工作的政治意识不够
在实际中,巡察工作政治意识不强的具体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巡察人员发现不了重要问题和突出问题等,究其根本是巡察日常培训不到位,巡察前没有进行思想的集中统一,以及巡察人员自身能力有所欠缺。二是党员干部职工存在顾虑,导致巡察组难以摸到真情、实情。在巡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干部对巡察组不讲真话的现象。有的习惯将套话、空话,说成绩多,讲问题少,要么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有的即便在讲问题,也明显避重就轻,带有保留,甚至把问题当作成绩来讲。三是个别巡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担心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过于敏感或矛盾尖锐,难以应付,对深入群众中调研摸底实情有畏难情绪。对上述三种点分析后可以看出,当前,企业内部巡察工作还停留在一般性督导检查上,未被上升到政治层面上被思考和被执行[2]。
(二)巡察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不高
巡察工作是一项专业程度较高、对复合型人才需求较高的工作,其中涉及会计学、统计学、法学、政治经济学、逻辑学等多个领域知识。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各级各行业各单位都陆续开展巡视巡察工作,也逐步建立起各自的巡察队伍。巡察队伍是巡察工作开展质量高低的直接执行者和责任人,巡察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非常重要。然而,不同于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属性,国有企业是以生产经营为主,企业管理者关注的重心仍在企业的经营指标。面对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巡察队伍良莠不济,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人员稳定性不强,“半路出家”“临时抽调”等现象普遍存在,专职党务(纪检)干部严重缺乏,队伍建设步伐缓慢、滞后,巡察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现代化企业发展中需要巡察和整改的问题,此外,出于不想得罪人的心态,在少数巡察人员中存在老好人思想严重,导致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三)巡察机制不够不健全
时代在变化,政策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国有企业的巡察工作机制在更新方式和方法上有所不足,尤其是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国有企业的巡察工作是缺乏统一的安排和部署,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内部巡察制度或实施办法。巡察人员通常是因巡察组人员短缺而被临时抓包跟着凑人数,巡察工作也还停留在“过半”“年底”等依靠简单时间段来进行检查的情况,缺乏前瞻性、系统性规划,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方案及全年阶段性任务的安排,对巡察出来的问题,不能及时梳理并找到症结,在反馈的同时继续深入调查。从而形成一种“巡察”风,来时紧张去时轻松,不能发挥对国企系统的监督、管理、提醒作用。
(四)巡察工作全局性和系统性统筹不够
巡察工作与普通的业务检查最大的不同就是,内部巡察是政治巡察,首先应该聚焦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从严治党要求下的各项工作。但是巡察的意义决定了,巡察还应具有全局性。实践中,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往往是紧盯党的建设方面,查理论学习情况、查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查宣教及活动开展情况等,但是,有意无意忽略了对全局产生影响的事关企业“三重一大”领域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本质上与普通的业务检查并无不同。究其原因是无外乎政治意识淡漠、理解能力不强、得过且过思想作祟。
(五)巡察程序、步骤省略引发巡察无果的后遗症
一项工作的完整性,是确保工作质量的关键。从一些腐败案件中可以发现,很多时候,由于巡察中没有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后期也未进行有效跟踪、督导、导致问题主体麻痹大意不知收敛,进而犯更大的错。事后分析,往往是对巡察程序和步骤进行了省略,仅仅满足于过程的结束,没有完成巡察的最终目标,就是发现并解决问题。这是对巡察工作不重视、不负责的表现,其中也有内部巡察工作缺乏监督的原因。个别巡察组成员认为国企设置了纪检监察这个专责党内监督机构,就把巡察工作当作是走过场和应付式的工作,没有摆正心态和姿态,真正介入到巡察角色中,还有的是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及时梳理上报,缺乏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进,导致巡察工作虎头蛇尾、毫无成效[3]。
三、高质量开展国企内部巡察的方法和对策
国有企业在开展内部巡察工作过程中,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对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确保巡察工作按规定的政治定位、政治方向高质量全面有力推进。具体可概括为“两个掌握”和“四个加强”:
(一)掌握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坚持”的重要要求,即: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进一步丰富拓展了政治巡视内涵。赵乐际同志围绕贯彻落实“四个坚持”,提出了“五个着力”“三个心中有数”的具体要求,即:着力深化上下联动,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着力完善整改制度,着力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这是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是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遵循。
(二)掌握企业内部巡察的重点和关键
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应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核心职能,把握好政治建设与企业经营的关系,在突出政治巡察属性的同时,还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一方面,巡察工作应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方面,全面检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两个维护”落实情况。巡察组要善于用政治的眼光来发现问题,从政治高度去辨识问题,透过一个数字、一笔开支、一个项目查找背后的政治问题,将问题最终归结到党组织上来剖析根源,充分体现巡察的政治属性,发挥在政治监督方面的独特优势。另一方面,巡察中要紧盯“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密结合企业的业态特点和经营管理实际,以“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三重一大”等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为切入点,深入查找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深化国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供决策参考,促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三)加强内部巡察体制机制建设
国有企业建立内部巡察制度,需立足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并根据企业发展状况适时对巡察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构建符合企业现状和要求的巡察体系。要明确内部巡察的组织结构、职能定位,巡察内容、职责权限、程序、质量控制、巡察报告与结果运用等内容,确保内部巡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内部巡察工作制度化、常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要健全巡察反馈机制,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巡察组要认真总结归纳,剖析个性问题、查找共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明确整改责任以及整改的时限,第一时间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时堵塞问题及漏洞,同时加强对整改落实环节的督办,指派专人进行回访检查,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能够落实落细,促进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实践证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往往可以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毕竟隔行如隔山。对于国企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来讲,要想在巡察中快速、准确找出制度管理漏洞、流程不规范、违规违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果没有“专家型”人员的参与和对问题的洞悉能力,是很难发现症结所在的。毕竟,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而是在一些按部就班中的惯性思维下形成的。因此,打造一只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并且相对稳定的巡察队伍是有效开展内部巡察的关键。鉴于巡察的政治监督属性,巡察队伍应以专职党务(纪检)干部为主力,财务、审计、工程、法务等多专业骨干参与,协作配合,各尽其能。
(五)加强日常学习培训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学习中央巡视巡察工作的标准、制度、方法和经验,熟悉掌握巡察业务和实操技能。二要培养纪法思维,学习《宪法》和《监察法》《民法典》《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党内法规和巡察制度,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将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于巡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三要提升应用能力,积极学习借鉴地方及兄弟企业的经验成果,结合所在企业实际加以运用;学习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研判问题开展监督的方法,树立信息化思维,提升工作效能。
(六)加强巡察工作纪律
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往往会有这样的顾虑:碰到自己熟悉的人怎么办?有人跟你打招呼怎么办?这个时候,考验我们的就是政治定力,既要任劳,也要任怨,更要坚守原则。巡察组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衡量别人,别人也在拿放大镜看着巡察组,巡察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合规合纪,否则不仅会影响巡察队伍形象,而且会损害巡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巡察人员务必要把讲纪律、守规矩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巡察工作规定,强化自我约束,以强大的责任担当精神,让巡察工作的震慑力能够最大程度发挥。
四、结语
实践证明,国有企业做实做细内部巡察是督促企业两委落实“两个责任”、督促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途径。在开展内部巡察过程中,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坚持”和赵乐际同志“五个着力”“三个心中有数”的深刻内涵,深刻领会新时代巡察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发展形势,确保巡察工作按规定的政治定位、政治方向高质量全面有力推进,不断提高企业监督能力,增强企业治理实效,建设清廉国企、发展国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有企业内部巡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