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下第别诗的弃逐母题考察
2022-12-17郭浩源
郭 浩 源
(西北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唐代下第别诗研究向来为学界所忽视。唐代下第别诗隶属于唐代下第诗,其研究本质上属于科举与文学的讨论范围(1)就科举与文学研究而言,学界多从宏观的制度与文学关系着眼,如傅璇琮的《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从唐代科举制度入手解读科举文学;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探讨唐代进士行卷问题与文学间关系。近年来,学界大多从创作主体及其心态意绪、下第诗本体等方面对唐代下第诗进行讨论。相关论文有黄荣煌《唐代落第诗的创作主体研究》(《柳州师专学报》2012年第6期)关注唐代下第诗创作主体、刘琴丽《试论唐代落第举子的出路选择》[《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关注下第士子出路选择问题、滕云《唐代落第举子李山甫的科举历程与心态探析》(《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以及沈文雪《唐代落第诗折射的士文化心态》[《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关注下第士子情感态度等。此外,叶伟等人的硕博论文亦关注到唐代下第诗的创作概况、情感内蕴、艺术手法等诸多侧面。不赘述。。近年来,少数学者关注到唐代下第别诗的特色并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2)如程瑞丽的《唐代落第诗中的送别情》(《鸡西大学学报》 2015 年第2期)对唐代下第别诗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又如拙文《唐代下第别诗探微:以发生学为考察点》[《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 4 期]探讨了下第别诗的定义、创作情况、艺术特征等基本问题。。但这些探讨仍嫌不够,唐代下第别诗之于文学史的价值及意义等问题仍有开掘空间。从弃逐母题(3)尚永亮认为,上古年代普遍存在的弃子、弃妇、逐臣等事件与文学,在文化层面存在紧密联系,并对后世文学产生深远影响,因而提出“弃逐母题”。详参尚永亮《上古弃逐文学的文化学考察》(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视角观照,我们得以在讨论唐代下第别诗与弃逐母题间关系的同时,考察唐代下第别诗的文学史价值及意义。
唐代下第别诗中有不少包含“遗”“弃”字词及相关典故的诗句,反映了士子视下第为抛弃的怨恨心态。这一“遗弃”现象的发现,牵涉出诸多问题:士子为何视下第为一种抛弃行为?这些涉及“遗弃”现象的作品论及士子何种心绪状态?这些涉及“遗弃”现象的作品是否与发端于上古时代的弃逐文学传统产生联系?除作品内容外,唐代下第别诗是否与弃逐母题存在广泛之联系?总的来说,由下第别诗中“遗弃”现象所牵涉的诸多问题,多与其在文学史上的价值及意义密切相关,亟待解决。
一、唐代下第别诗中的“遗弃”现象
唐代下第别诗是唐代下第诗的分支,是士子下第离京时因下第一事感发而作的赠别作品[1]。因创作主体有异,所以下第别诗有下第送别诗与下第留别诗之别。经过笔者的初步考查,唐代下第诗及下第别诗中有不少包含了“遗”“弃”等字词的内容,这反映了士子下第后产生的怀才不遇的情绪(4)虽然学界早已关注下第诗中的怀才不遇情感,但这种关注只是停留在具体的文本层面,未能将其放置于大的科举制度的背景下考察。目前来看,最早关注唐代下第诗中怀才不遇情感的是沈文雪的《唐代落第诗折射的士文化心态》[《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其后还有滕云的《羞惭与怨恨——从唐代落第文学看落第举子的双重心态》(《柳州师专学报》2013年第3期)等诸多论文。。
(一)唐代下第留别诗中的“弃”
下第留别诗为士子离京留别友人所作。因其创作主体与下第诗一致,同为下第士子,故本文在论述唐代下第留别诗中的“遗弃”现象时,将兼及对唐代下第诗的讨论。
士子下第后常有未能及第的失落愁绪,这在作品中多以“弃”字表现。唐贞元八年(792),孟郊与李观、韩愈等人同时应举,孟郊却不幸落第。事后,在赠别李观的作品中,孟郊以“弃花”“埋剑”等意象自喻——“卧木易成蠹,弃花难再春……埋剑谁识气,匣弦日生尘。愿君语高风,为余问苍旻。”[2]272反映自己下第的事实以及失落心态。自此作始,我们常可以在孟郊诗中见到“弃”字,而这大多与孟郊的下第经历有关。
贞元九年(793)是孟郊在诗中多次言及“弃置”的一年。这一年,孟郊再次失利下第。他在《落第》中言:“弃置复弃置,情如刀刃伤。”[2]137两次“弃置”,即是再次应举失利事实的暗示,亦是作者下第后失落惆怅内心的着重强调。下第后的孟郊自长安东归,留别友人诗云:“……云归嵩之阳,身寄江之滨。弃置复何道,楚情吟白。”[2]144此时,孟郊再次言及“弃置”,是作者面对下第事实时依然难掩落寞的再次书写。不久,汝州刺史陆长源邀请孟郊,孟郊因有诗曰:“出阻望汝郡,大贤多招携。……应怜泣楚玉,弃置为尘泥。”[2]246透过这些作品,作者在三首诗中多次言及“弃置”,再次下第带给作者的打击与失落感亦不难想见。
值得一提的是,孟郊在赠予陆长源的诗中,以和氏玉自比,化用“卞和泣玉”之典,衍生弃置之意。卞和之玉犹如士子之才,二者同样的未被赏识的经历亦相同。所以大多数下第士子以“卞和泣玉”之典自比,反映自己怀才不遇之情绪。这一写法在其他作者的下第留别诗中也能看到。如雍陶《再下第将归荆楚上白舍人》:“穷通应计一时间,今日甘从刖足还。长倚玉人心自醉,不辞归去哭荆山。”[3]5920“刖足”“玉人”“荆山”皆是“卞和泣玉典”之关键要素。雍陶此作正是用自己下第经历比附“卞和泣玉”经历的经典之作。又如钱起《落第刘拾遗相送东归》:“不醉百花酒,伤心千里归。独收和氏玉,还采旧山薇。出处离心尽,荣枯会面稀。预愁芳草色,一径入衡闱。”[4]99同样是借卞和典自比,反映自己下第后黯然失意之情绪。
能够进京参加科举考试的,大多是通过州解的佼佼者。这些心怀壮志、意欲及第的士子们,面对下第事实,难免生发出复杂的怀才不遇心绪。受限于诗作容量,士子们只得将复杂的情感简练地凝定成一字或多字,“弃”字或“弃置”即是他们的常选。与此不同的是,在下第送别诗中,送别诗人多以“遗”字或相关典故揣测下第士子之心绪。
(二)唐代下第送别诗中的“遗”
在下第送别诗中,送别诗人喜用“遗才”“遗贤”等词语,表现对下第士子的同情与安慰。如岑参《送孟孺卿落第归济阳》:“圣朝徒侧席,济上独遗贤。”[5]401诗人为下第士子打抱不平,认为下第之士子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与此大同小异的还有钱起《送褚大落第东归》:“汉家侧席明扬久,岂意遗贤在林薮。”[4]87认为朝廷应该不会将如友人一般的贤才遗落在山林野草间,试图为沉溺于失意惆怅之中的士子点燃希望的火焰。这些例证在下第送别诗中俯拾即是。如贾岛送别沈秀才东归时言:“下第子不耻,遗才人耻之。”[6]10试图从统治者遗落贤才的角度,开解失意的士子。又如朱庆馀送别张景宣下第觐省时言:“高情怜道在,公论觉才遗。”[3]5869从公论的角度,认为士子下第实为不公。
下第送别诗中的“遗”,大多在“遗才”“遗贤”等语境中使用,这是送别诗人试图用此方式同情安慰下第士子的绝好写照,也是送别诗人与下第士子真挚感情的最好见证。同时,诗人亦运用“卞和泣玉”典故。如李端《送魏广下第归扬州宁亲》:“游宦今空返,浮淮一雁秋。白云阴泽国,青草绕扬州。调膳过花下,张筵到水头。昆山仍有玉,岁晏莫淹留。”[3]3248本作化用卞和典故,拈出“玉”因素,以“昆山仍有玉”鼓励失意之士子。
如前文所言,唐代下第士子的经历与“卞和泣玉”典故相类似。卞和所献之玉,即是士子所拥有之才能,而士子下第的事实也可视为如卞和之玉被弃的过程。从这一层面看,唐代下第别诗中存在的“卞和泣玉”典故可视为那些“弃”“遗”字词的变体。用“弃”字入诗,是士子抒发愁绪的普遍选择。送别士子离京的诗人也熟谙此种心态,大多用“遗”字入诗表现作者对下第士子的同情与安慰。此外,下第士子与送别诗人还颇具艺术性地化用“卞和泣玉”典故,在点出士子下第事实的同时,亦能起到鼓励安慰之用。
唐代下第别诗中“遗弃”现象的出现,自然是为合理抒发创作主体之情感而存在的。在下第留别诗中,士子用此表现自己失落的、怀才不遇的心态;而在下第送别诗中,诗人则用此表示对士子的安慰与同情。不过,如果我们深入这些“遗弃”现象中,会发现士子或有暗指。即士子视下第为另一种抛弃,认为是有人在科场中对其实施了抛弃行为,并以“弃”“遗”字词及相关典故的形式形之于诗,这与发端自上古时代的弃逐文学传统不谋而合。尚永亮认为:“高度的权力持有是导致弃逐事件发生的关键因素。”[7]换言之,抛弃动作的存在或许暗示权力独占现象的存在。沿着这一思路,我们将重回科举现场,梳理科场内的非公正现象,并探索下第别诗中“遗弃”现象产生的内在理路。
二、唐代科场内的非公正现象与“遗弃”现象产生的内在理路
学界目前普遍认为,科举是一场关于文学的考试(5)刘海峰认为:“从考试内容和文体来看,科举具有文学考试性质。”将科举考试看作简单的考试或者说智力竞赛。持此观点者甚夥,具体参见刘海峰的论文《科举学与“科举文学”》[《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既然是考试,依据客观标准择选考生是其应有之义。按理说,造成士子下第的原因应与士子能力不足有关。不过,经过我们对史料的考察与梳理发现,除去唐代士子能力有限的因素外,科场内存在的非公正现象也是造成士子下第的重要原因。这类非公正现象主要表现在出身地域与人际关系方面。
唐代科举是全国性质的选拔考试。依考生来源地,可分为生徒与乡贡两类。其中,生徒即经西京长安、东京洛阳两地国子监选拔送试的考生,往往能够在初盛唐时期高中及第,是为“出身两监者”[8]3。有《唐摭言》卷一记载为证:“永徽之后,以文儒亨达,不由两监者稀矣。于是场籍,先两监而后乡贡。”[8]5
此外,自同、华二州应举者较易及第。《唐摭言》卷一载:“以京兆为荣美,同、华为利市。”[8]5同书卷二也记载:“同、华解最推利市,与京兆无异,若首送,无不捷者。”[8]17可知来自同州、华州地区的士子在科举考试的选拔过程中占有特殊地位,往往能够应举及第。
人际关系方面导致的科举中呈现出的非公正现象尤为严重。唐代科举,尚处于试卷不糊名的初级阶段,故而考官可轻易查看考生的基本信息及试卷。这为考官选拔关系密切、印象较深的士子及第提供了极大可能性。所以,大多数士子在抵达京城的首要工作,就是将自己多年写作的作品通过各种方式呈递给考官或者对考试结果有影响作用的名宦显达,此之谓干谒(6)学界关于唐人应举时行卷干谒的论述,参见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除干谒外,考生还利用试卷不糊名的政策漏洞,极尽所能,为自己及第制造更多可能性。如士子间结党聚友,有助于及第。《封氏闻见记》载:“明皇时,士子殷盛,每岁进士到省者常不减千余人。在馆诸生,更相造诣,互结朋党,以相倾夺,号之为棚,推声望者为棚头,权门贵盛无不走也,以此荧惑主司视听。”[9]16不少士子在应举过程中,结党聚友,形成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因其声势浩大,奔走于权贵之间,往往给其留下深刻印象,也为其登科及第打好了基础。
经过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唐代科举中还存在与干谒相类似的通榜、呈榜两种非公正现象。唐代考官会依据考生的社会声望制作名单,并从中选定及第士子,这个名单即所谓的“通榜”。一般说来,善于交际的士子,通榜上的名次越靠前,越容易及第,而那些不擅交际的士子则恰好相反,排名越后,则易下第。此外,类似通榜的以社会声望取士的选拔程序,还有呈榜:
大和八年甲寅,是月,中书门下奏:“礼部放榜,旧例礼部侍郎皆将及第人名先呈丞相,然后放榜。伏以委在有司,固佚精慎,宰相先知取舍,事非至公……”[10]850
会昌三年癸亥,正月,宰相李德裕等奏:“旧例,进士未放榜前,礼部侍郎遍到宰相私第,先呈及人名,谓之呈榜。比闻多有改换,颇致流言。宰相稍有寄情,有司固无畏忌,取士之滥,莫不繇斯。”[10]882
科举考试结束后,主司考官会将考生信息上呈宰相,宰相依据考官提供的信息确定及第人选,此谓“呈榜”。宰相面对考官提供的信息,除了核查试卷以外,还会因私情对呈榜上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取舍,制作最终的及第名单。这种做法,即使是在时人看来也“事非至公”。
在历数唐代科举中的非公正现象后,我们发现比起士子的个人能力,人际交往对于士子及第影响更大。诚如宫崎市定所言:“相比于单纯的个人才能,自身所处的环境对于考中科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果是生来具备相同程度的才能,有钱人比穷人更有利;生于知识分子家庭的人比父母没文化的人更有利;成长于文化发达的大都市的人比偏远乡村的人更有利。作为结果,文化的不均衡越来越呈现出地区性,财富分配也越发不公。”[11]4易言之,非公正现象的存在,是导致士子下第的重要原因。
应该说,科场内非公正现象与模糊的选拔标准有关,也暗示着科场内权力独占情况的存在。在此,笔者不惮烦琐,再次将文献中对通榜、呈榜的记载引用如下,对唐代科场内的权力独占现象作更清晰的分析:
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主文,陆傪员外通榜帖,韩文公荐十人于傪,其上四人曰侯喜、侯云长、刘述古、韦纾,其次六人:张苰、尉迟汾、李绅、张俊馀,而权公凡三榜共放六人,而苰、绅、俊馀不出五年内,皆捷矣。[8]55
其中,我们看到决定士子能否及第的有主持考试的考官,如第一条文献所载的权德舆;有监察录取名单的宰相,如后一条文献中关于科举录取过程中宰相作用的记载。当然,对士子及第与否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有发起考试的皇帝,但其作用在文献中不明显,故而暂且不论。所以,在唐代科场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至少有考官、宰相两类官员。
这些掌控士子及第与否的官员,是应举士子首先干谒、拜访的重要对象。在与士子的交际中,考试的结果或已确定:这些身居高位的、掌握选拔权力的官员,凭借自己的喜好、或受他人的影响选拔与自己秉性相投的士子及第,而对于那些未曾干谒、羞于行卷的士子而言,只能作下第处理。从这一层面看,唐代的科场形成一个由考生、考官构成的场域。其中,考生是及第名额的争夺者,而考官则是及第名额的分配者。由于考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士子是否及第,所以考官也是决定权力的独占者。此处再举一例,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韩文公荐士”条中记载:
唐世科举之柄,颛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助,谓之通榜。故其取人也,畏于讥议,多公而审。亦有胁于权势,或挠于亲故,或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12]686
在洪迈的记载中,我们再一次坚定了关于考官在科举考试中掌握巨大权力的看法。被赋予科举之柄的考官权力独占,加之受到权势、亲故、子弟等外部因素的干扰,所以虽然录取环节如洪迈所言“多公而审”,但仍不免出现依据喜好选择及第人选的现象。
因此,我们认为唐代科场内诸如人际关系等非公正现象的存在是导致士子应举下第的重要原因。这些原因也暗示唐代科场是一个权力极不平衡的场域:考官是权力独占者,考生是权力竞争者。竞争失败,则导致下第,下第别诗应运而生。从发生于权力独占的环境的视角看,唐代下第别诗的发生环境与弃逐母题的近乎一致,这是关于唐代下第别诗与弃逐母题间重要联系之体现。其次,大多数士子在下第后,视下第为考官对自己的抛弃。因而表现出怀才不遇的情态,形之于诗则体现为“弃”“遗”字词等“遗弃”现象。这类“遗弃”现象也非唐代诗人之独创,更为严谨的说法应该是,唐代下第士子因其惨痛的下第经历,自觉地与发端自上古时期的弃逐母题发生了思想接触,并开始了自己的个性化书写。这一点,可在下文的分析中看得更为清楚。
三、唐代下第别诗与弃逐母题的关联转换
尚永亮凭借多年来深耕贬谪文学领域取得的丰富经验,认为上古年代普遍存在的弃子、弃妇、逐臣等事件与文学,在文化层面存在紧密联系,并对后世文学产生持续性影响,因而提出“弃逐母题”。一般说来,弃逐母题大多发生于权力独占的场域中,以被弃者的怨慕心态为关键内容,以被弃者的回归曲线为基本结构的文学书写。就弃逐对象而言,弃逐文学可分为以虞舜见弃、《诗经·大雅·生民》为代表的弃子事件与文学;以《诗经·大雅·白华》《诗经·大雅·小弁》为代表的弃妇文学;以《离骚》为代表的逐臣文学。在此诸多类别中,有的文本是对弃逐事件全面而真实的记载,我们称之为弃逐事件或广义的弃逐文学。如虞舜见弃事件,详细记述了虞舜三次被生父、后母弃逐的全部过程;有的文本则是基于弃逐事件的再创作,仅就被弃逐者的某一方面——多关注其被弃逐后的心绪状态——进行书写,故而视其为狭义的弃逐文学较为合适,如基于本事创作的《诗经·大雅·白华》《诗经·大雅·小弁》等弃妇诗。无论关注范围的广狭,这些文本在形成原因、基本内核、内容及结构等方面均具有一致性,因而可统称为弃逐母题。
在上文关于唐代下第别诗中“遗弃”现象及其发生原因的分析中,我们已看到下第士子视下第为另类抛弃的诗化书写及其发生的内在理路。而当我们将观照视角移向唐代下第别诗内部时,我们发现下第别诗与弃逐母题的联系更为密切。
(一)基本内容与感情抒写
在基本内容与感情抒写层面,唐代下第别诗与弃逐文学传统有不少雷同的情况。除怀才不遇情绪外,怨恨也是下第别诗中的常见内容。这些怨气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自己的怨气,通常表现为对自我能力、未来规划的怀疑和消极与迷茫状态;另一类是对科举的怨气,表现为对科举制度的愤恨。这在下第留别诗中展露无遗:
功成方自得,何事学干求。果以浮名误,深贻达士羞。九江连涨海,万里任虚舟。岁晚同怀客,相思波上鸥。
皇甫冉《落第后东游留别》[3]2800
穷途别故人,京洛泣风尘。在世即应老,他乡又欲春。平生空志学,晚岁拙谋身。静话归休计,唯将海上亲。
马戴《下第别郜扶》[3]6428
在这些作品中,多数展示出士子于下第后产生的满心怨气。这里有“平生空志学,晚岁拙谋身”对自我能力的怀疑与失望;亦有“静话归休计,唯将海上亲”对应举及未来规划的消极与迷茫。
还有一些士子在下第之后,将自己对科举的怨气转换为对考官的愤恨,造成较严重的后果。《资治通鉴》载:
义昌节度使兼中书令王铎,厚于奉养。过魏州,侍妾成列,服御鲜华,如承平之态。魏博节度使乐彦祯之子从训,伏卒数百于漳南高鸡泊,围而杀之,及宾僚从者三百余人皆死,掠其资装侍妾而还。彦祯奏云为盗所杀,朝廷不能诘。[13]8317
唐中和四年(884),义昌节度使王铎在赴任途中,为魏博节度使乐彦祯之子乐从训所杀,其家人及幕客皆遇害。王铎之死一方面是晚唐时期割据藩镇与中央政府对立的具体反映,另一方面则真切体现出唐代士子在下第后对科举制度的深度怨气。此言自然不是凭空而发,因为涉嫌指使乐从训杀害王铎的正是咸通年间数举不第的士子李山甫。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二六载:
乐帅子高鸡泊杀王铎一事,李山甫导之也。史言山甫数举进士被黜,怨中朝大臣,故有此举。考铎传咸通典试;而小说山甫罢举亦在咸通中,山甫被黜即铎也,岂泛怨哉![14]277
胡震亨所言“岂泛怨哉”极有见地。胡氏以为,正是李山甫曾于咸通年间被王铎黜落的经历,使得李山甫一直怀恨在心,谋求报复,最终教唆指使乐从训杀害王铎。士子下第后多年仍对当年的考官怀恨在心,意欲杀害,足以想见士子下第后对考官、对考试的怨恨了。
透过这些下第留别以及相关作品,我们可以看到一位位对科举充满怨恨而产生自疑、迷茫甚至作出非常举动的下第士子。因为下第事实难以面对,士子产生多重复杂的怨恨情绪;也是因为下第经历难以接受,所以士子在下第后很难及时鼓起勇气,在诗作中表现对科举及第的歆慕以及希望再次应举的决心。士子下第后,大多沉湎于失意、发叹于不公,进而采取“逃避”策略,生发出归隐山林、垂钓江湖这样消极的避世思想,企图逃离传统伦理秩序。许棠也不例外:
连春不得意,所业已疑非。旧国乱离后,新年惆怅归。雪开还楚地,花惹别秦衣。江徼多留滞,高秋会恐违。
许棠《将归江南留别友人》[3]6963
连年不第的经历,许棠已经对应举失去了信心,他决意将自己的生命转向闲散恬适的田园生活。与许棠相似者,还有赵嘏、马戴等人,分别写下“落第逢人恸哭初,平生志业欲何如”[15]88“便欲辞知己,归耕海上春”[3]6504这样的句子,充分表现出对科举考试、自我能力的怨气。在这些充分反映士子下第后情绪心态的作品中,我们看不到士子对科场的恋慕与再次应举的决心。
不过,在弃逐母题中我们看到不一样的景象。对于同样被弃的弃子、弃妇以及逐臣等人而言,怨气同样是其作品中经常出现的情绪状态。但与唐代下第别诗不同的是,弃逐母题中的怨气是与歆慕共生共存的。具体来说,弃逐发生后,被弃逐者一方面因弃逐而对高位者心生怨念,另一方面又因传统伦理秩序黏性的影响对高位者怀歆慕之情。这种集怨念与歆慕为一体的复杂心情,在弃逐文学中俯拾即是。古之虞舜即是如此。在多次受逐后,虞舜来到田野,对天悲号。不过,悲号后的虞舜并没有选择离开父母,而是在排解内心郁结的怨气后选择再度回归父母身边,显示出其内心对父母既怨恨又歆慕的矛盾心理。孟子用“怨慕”(7)关于弃逐母题中怨慕心态的梳理与分析,请参见尚永亮《弃逐与回归:上古弃逐文学的文化学考察》(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206页),以及其他相关章节内容,此处不赘。来概括虞舜这种行为,十分准确:“怨”是虞舜作为被弃逐者对弃逐事件的反应,是企图逃离传统伦理秩序的苗头。但这种苗头持续不久,就由于传统伦理秩序黏性而消除,虞舜反而产生期待回归弃逐者身边的“慕”的心态。
要之,因为下第事实极难接受,所以士子下第后大多表现出自疑、迷茫甚至极端的怨恨情绪。在这些情绪的主导下,士子一时间很难下定决心再次应举,从而未能在作品中及时地表现对科举及第的歆慕之情。这种与弃逐母题中的普遍感情相左的怨而未慕的情绪,是下第士子面对现实所完成的个性化表现。
(二)文学救助与现实回归
不过,科举制度还是因其在下第士子心中的重要性,将下第士子拉回了科场。大部分如许棠、马戴这样的下第士子还是在片刻的消极情绪过后,继续踏上了返回京城长安的路途。最终,许棠于咸通十二年(871)重回科场,并一举及第[10]861。
值得留意的是,在对下第别诗的分析中,我们发现文学救助的力量是作士子下第又应举、离京而又回归的重要原因。正如尚永亮所言:“没有救助,便无法实现回归;不以回归为目标,救助就失去了意义。”[16]20诗人此时面对失意潦倒的下第士子,以真挚话语鼓励与敦促之,于其伤心失意时救助之,最终使其回归科场,再次应举。前文提及的许棠下第时就曾有薛能、张乔二人送别,在送别的作品中,就有期待许棠再度应举的诗句,如“行歌风月好,莫老锦城间”[3]7306等。这些诗句或许是许棠自疑后再度选择应举的重要因素。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唐代诗人顾非熊。在下第离京时,曾有马戴、姚合、朱庆馀等人为其送别。其中,有姚合、朱庆馀两人的诗作值得关注,抄录如下:
失意寻归路,亲知不复过。家山去城远,日月在船多。楚塞数逢雁,浙江长有波。秋风别乡老,还听鹿鸣歌。
姚合《送顾非熊下第归越》[17]19
但取诗名远,宁论下第频。惜为今日别,共受几年贫。听雨宿吴寺,过江逢越人。知从本府荐,秋晚又辞亲。
朱庆馀《送顾非熊下第归》[3]5869
二人诗作的尾联都有秋日辞别家人之意。唐代科举多于二三月放榜,而古代交通不便,那么士子参加考试的启程日期则不能晚于前一年的八九月,正值秋日。姚合、朱庆馀二人深谙此意,明白秋季即是离别家乡,登程应举的时间。因而从此立意,鼓励顾非熊,及早归来应举。顾非熊也不负众望,最终在会昌五年(845),登科及第[10]805。
以上关于文学救助的论述绝非为建立下第别诗与弃逐文学间联系的虚妄之言。有关文学的治疗功能,早已成为学界共识(8)叶舒宪等人最早从西方文学、美学、心理学等角度出发,提出文学治疗功能的概念,并由武淑莲、王立新、王旭峰等人提出“宣泄满足”与“回归传统”是主要的文学治疗方式的观点。请参见叶舒宪《文学治疗的原理及实践》(《文艺研究》1998年第6期),武淑莲《文学治疗作用的理论探讨》(《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王立新、王旭峰《传统叙事与文学治疗——以文革叙事和纳粹大屠杀后美国意识小说为中心》(《长江学术》2007年第2期)。。汉代枚乘的《七发》中所记载的吴客以音乐、饮食等六件事情启发太子节欲戒淫的故事,即是明证。此外,从生理学角度看,内心的苦闷情绪长期得不到宣泄,势必会影响到个人的身心健康,最终可能导致疾病的产生[18]5。从这一视角看,“发愤著书”“不平则鸣”等原本被视为文学发生论的观点,亦可成为文学治疗功能的佐证。
翻开下第别诗,体现文学救助功能的诗句俯拾即是。在下第留别诗中,士子多采用“宣泄满足”的方式实现文学救助:“醉里因多感,愁中欲强言。……怅别临晴野,悲春上古原。”(卢纶《落第后归山下旧居留别刘起居昆季》)[19]110“对酒暂时情豁尔,见花依旧涕潸然。”(韦庄《癸丑年下第献新先辈》)[20]290“落第逢人恸哭初,平生志业欲何如。鬓毛洒尽一枝桂,泪血滴来千里书。”(赵嘏《下第后上李中丞》)[15]88士子在下第后,通过诗文创作,抒发心中郁积的强烈情感、释放压抑紧张情绪的同时,最终“达到了对现实的精神超越,避免了精神崩溃、自杀或自杀倾向,保证了作家心理健康、人格健全,从而进行正常的文学创作和其他社会活动”[21]。
而在下第送别诗中,诗人多以一种“虚构幻想”的方式,让士子对未来充满期待,使其得到治疗。在这类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要求士子回归的各类诗句。或是邀请,如岑参《送杜佐下第归陆浑别业》中“还须及秋赋,莫即隐嵩莱”[5]404、王维《送严秀才还蜀》中“献赋何时至,明君忆长卿”[22]82,或是敦促,如李端《送魏广下第归扬州宁亲》中“昆山仍有玉,岁晏莫淹留”[3]3248、朱庆馀《送人下第归》中“高秋期再会,此去莫忘机”[3]5888。这些或邀请、或敦促的话语,本质上来说是对士子未来规划的虚构与幻想。但正“因为它通过虚构和幻想(补偿)足以唤起对抗精神疾患的力量,通过宣泄与诉述来获取排遣释放压抑和紧张的机能”[23]。这些虚构与幻想,可能在无形中唤起了士子们的勇气,将他们从黯然失意的情绪中拯救出来,让他们毅然决然地回归科场,再度为应举及第努力奋斗。
值得关注的是,弃逐母题中的救助环节并非如下第别诗中呈现的那样明显。以历时性视角观照弃逐母题之发展,可以看到弃逐母题中的救助环节是一个由显渐隐的过程。在对上古神话的诗化中,《诗经·大雅·生民》,就以后稷因出生怪诞见弃于生母,又蒙牛羊、飞鸟等外物救助,最终回归母亲怀抱为内容结构成篇。自此之后,作品中体现被弃人物受到救助的内容就少之又少了。这样的改变或许可以从作者身份的转换上找到原因。
受作者身份转换的影响,《离骚》之后的弃逐文学便很难看到救助环节。《离骚》以前的弃逐文学,其作者可视为转述者、记录者。正因如此,此时记录的弃逐文学内容就十分完整,包含由弃逐、救助到最终回归的全过程。如前文提及的《诗经·大雅·生民》。而《离骚》及以后的弃逐文学,其大多是作者亲身经历的言志之作。作者身处其中,自然对弃逐的发生背景与经过难以完全了解。加之岁月邈渺,记载残缺,弃逐文学的本事也很难恢复,故而导致弃逐文学的结构不完整,只涉及弃逐与回归两部分内容。如唐代的贬谪文学,虽然我们可以凭借文本、史籍的提示,恢复诗人被贬又回归朝廷的过程。但至于从贬到归这一过程中诗人如何受到救助,我们不得而知。尚永亮教授深谙此意,所以搁置救助,择选首尾重要两端,将其简化为“弃逐——回归”曲线,并视此为弃逐文学母题形成的重要明证[16]34。
与弃逐母题不同的是,下第别诗中留存了或是士子自救,或是送别诗人实施他救的宝贵记录。这些下第别诗,都承担起救助的责任,犹如桥梁,连接士子下第、回归的两段人生旅程。具体而言,士子在离京时留别作品中的感情宣泄与诗人在饯送时送别作品中的美好期望,都以一种文学治疗的形式救助此时正值失意寥落的士子,士子最终得以回归也仰赖于此。基于此,我们认为唐代下第别诗的存在,实现了向弃逐母题救助传统的回归,展示了完整的弃逐过程。
通过对唐代下第别诗的分析,我们认为下第别诗是在权力独占场域产生的,反映士子下第后有怨无慕心态的诗歌题材,是对士子下第又归的人生经历的另类文学书写。这里面弃逐母题的要素不容忽视。具体来说,唐代下第别诗与弃逐文学在创作者被弃又归的经历上如出一辙,而下第别诗中士子有怨无慕的心绪却与弃逐文学中所表现出来的意绪有所区别。此外,还需特别注意的是,下第别诗中反映出的对士子的文学救助,是弃逐母题中长时间缺失的内容。要之,我们认为唐代下第别诗堪称弃逐母题的唐代演绎。
四、结论
通过对唐代下第别诗的母题学考察,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唐代下第别诗是弃逐母题的扩充与确证。一方面,下第别诗以其独特的题材扩充了弃子、逐臣、弃妇充斥其中的弃逐苑囿,使弃逐母题得以丰富;另一方面,如果缺少长时段的影响,那么弃逐母题则很难成立。而唐代下第别诗的出现,充分证明了弃逐母题影响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是弃逐母题地位与价值的充分确证。
唐代下第别诗实现了对弃逐母题救助传统的回归,展示了完整的弃逐过程。由于作者身份的转变,自《离骚》以后,弃逐文学大多以弃逐又归表现弃逐全过程。这一过程是粗浅而不完整。而在下第别诗中,无论是士子创作的下第留别诗,还是诗人创作的下第送别诗,都承担起救助的责任,犹如桥梁,连接士子下第、回归的两段人生旅程。具体而言,士子在离京时留别作品中的感情宣泄与诗人在饯送时送别作品中的美好期望,都以一种文学治疗的形式救助此时正值失意寥落的士子,士子最终得以回归也仰赖于此。基于此,我们认为唐代下第别诗的存在,实现了向弃逐母题救助传统的复归,展示了完整的弃逐过程。
母题学视域中的下第别诗考察是深入、细化探索唐代科举制度的绝佳视角。透过母题学视角,我们认为科场内的非公正现象是导致士子下第的重要原因。又如士子下第又归的人生经历,我们认为这与诗人的关怀、士子的宣泄不无关系。而这一环节平常从未有人深度关注。通过对这些细节与深层内容的关注,我们真实还原士子下第又归的全部过程,实现对科举制度的生动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