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教育视野下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类型意蕴与革新路径
2022-12-17朱山立韩玺
朱山立 韩玺
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2022年,“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被正式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倡类型教育,是提倡对教育采取分类建设,统筹发展不同类型教育,其关注的焦点始终是教育质量的提高,“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①。因此,“人才培养模式转型是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重中之重”②,学业评价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一环也必须强化类型特色,巩固类型定位,彰显类型价值。
一、类型教育视野下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类型意蕴
类型,指“具有共同特征的事物所形成的种类”,它代表“某类事物的普遍特征与内在法则”③。基于此,类型教育是指拥有普遍类型特征的教育。将职业教育列为类型教育,是在认知层面的重大突破,宣告了其身份地位与发展路径的相对独立。职业教育需要建立纵向层次完善、横向等值互通的类型体系,这是其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职业教育要认清自身类型归属,遵循自身类型发展规律,完成由“层次”至“类型”的蜕变,推动自身的理论研究由经验步入科学、实践探索由效仿追随向独立发展迈进。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意蕴,这是由中等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所决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类型地位的确立,既内在地蕴藏着中职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的逻辑起点,也是横贯学业评价改革的一条主线,它赋予了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基础衔接、融通发展、特色鲜明三方面的类型意蕴。
(一)基础衔接
“职业教育确立类型地位,首先是体系要完善”④,需要建立起完整、独立的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个教育层次,在整个职业教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因此,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将“由就业导向转向职业基础教育”⑤。《方案》提出“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从国家政策层面佐证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转向。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中等职业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综上,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愈发趋向基础性是职业教育类型化的必然诉求,是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的硬性需要,更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引领学生终身职业生涯发展的基本保障。中等职业教育由就业导向的终结性教育朝着多元导向的基础性教育转型,推动了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基础性转向。
1.分类设计服务学生多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朝基础性转向,并不代表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从单一的就业导向转为单纯的升学导向。事实上,大众“选择中职教育的目的是多样化的”⑥。中职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构成,不该对学生的发展设限,要让学生既能自由择业,也能升学发展。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目标是设法为学生搭建向前跃进的桥梁,最终推动学生的生涯发展,这也是学业评价的使命。因此,中职学生学业评价需要进行分类设计。针对学生的不同发展途径设计相应评价策略,让意欲升入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职业专科院校的学生,或计划就业创业的学生都能得到相适应的学业评价。同时,在分类的基础上力求多元评价。一方面,注重学业评价形式的多元,在匹配不同专业内容评价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贴合学生本身的特质,提供可选择的学业评价。另一方面,注重学业评价功能的多元,除提供基本的学历性质学业评价外,还可尝试提供更多的非学历性质学业评价。
2.向上衔接助力学生层次递进。完备高效的评价体系是“实现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成效、输出高质量人才的根本保证”⑦。职业教育学业评价只有坚持不同层次的总体一致与层次递进,才能实现职业教育贯通培养。中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基础层次,其学业评价体系只有向上层衔接,为学生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畅通渠道,才能凸显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作用。因此,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必须实现层次递进的评价标准设计,对接上一级职业学校对学生文化基础、理论基础、技能基础的学业评价,健全评价衔接机制,助力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间顺畅连接通道的构建。
(二)融通发展
“寻求与普通教育的并行和对等”⑧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两类教育同等重要,应当“相对独立、横向融通、彼此促进”⑨。而要想从根源上实现普职两种教育办学地位的平等,就要确保学生学业评价的互认性,即无论是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还是普通中等教育,所开展的学业评价在另一教育类型中都应得到某种方式的认同,后续的升学或就业中可以获得某种方式的转换。《意见》中提出要“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新职业教育法也强调“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因此,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必须注重开放与融通,发挥桥梁作用,带动两种教育齐头并进、互融互通。
1.中职教育分类培养的评价互通。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转向决定了人才培养的多方向性。中等职业教育要在设定分类培养目标、提供分类指导的基础上,搭建整体性的评价框架,既要确保中职学业评价的内部互通,又要实现多种学业发展路径的交叉互通。
2.中职普高培养融合的评价转换。中等职业教育作为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构成,理应“成为学生成长类型的选择点,而不是层次的分流点”⑩,真正实现与普通中等教育并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业评价需要持续推进与普通中等教育学业成果的认证转换,确保两类教育的学业成就拥有对等的身份价值,保障普通中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之间的生源顺畅流动。
(三)类型鲜明
确立职业教育类型教育地位的相关政策文件指明了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发展方向。例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意见》强调“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
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评价理念、主体、目的、内容、方法等,都有区别于普通中等教育学业评价的类型属性。建立彰显类型特色的学业评价体系,是新时代中职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的重要方向。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必须彻底打破“参照普通教育评价”的思维与模式,强化学业评价的类型特征,以适应类型教育发展的需要。高质量的中职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必然是类型特征鲜明、类型价值凸显的,要逐步从模仿普通教育的“取经”之路迈向自我特色发展的“写经”之路。
二、现行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问题审视
(一)传统评价理念根深蒂固,“普教化”实践盛行
1.旨在考查学生表现的学业评价难以服务生涯发展。“评价是价值判断主体在某种价值信念与目标的引导下进行的。”明确“为什么评价”,树立科学的评价理念与评价目的是评价活动开展的核心基础。现行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绝大多数放在考察学生的表现上,重点聚焦在结果检验上,是一种孤立的、终结性的活动。学业评价本质上应当是一种教育手段,它的关键词应该是“改进”与“发展”,是一个进行中、嵌入式的过程,是整个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从现行的中职学生学业评价来看,仍然是教学与评价彼此分离的状态,同“教学与评价一体化”相去甚远。
2.规格统一、重甄别选拔的学业评价不利于人尽其才。中职学生学业评价最重要的功能是改进与激励,但受普通教育和传统评价观念的影响,目前的中职学生学业评价也倾向于甄别与选拔,导致考试与测试成为其学业评价的核心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学生对分数的渴望同样取代了对发展与进步的追求。事实上,中职学生多数带着从普高“淘汰”下来的沉重心理负担,对最终选择的职业教育往往有别样的期待。所以,中职学校应当帮助学生认清自己的优势,通过学业评价引导中职教育教学改革,打造适合中职学生发展的教育模式,而不是仍用统一步调与同一发展模式,漠视学生的能力差异与个人特质。所以,与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相比,目前的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还无法通过评价为学生甄选最适合的发展路径,与“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美好设想仍有一定差距。
(二)深陷层次教育桎梏,面临类型认同危机
1.微观层面缺乏类型独特性。类型特征是职业教育类型身份得以成立并被区分的重要标志,贯穿着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方方面面,也决定了中职学生学业评价拥有跟普通中等教育不同的差异特质。然而,现行的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尚未在微观要素中体现类型特色。评价主体上,企业、学校、教师等多方协同参与的机制不够完善,没有体现中职教育的跨界性;评价内容上,无法兼容技能要求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与职业资格,没有体现中职教育的职业性;评价方法上,没有摆脱考试分数的单一评价,没有综合多种工具手段,无法体现中职教育的多样性;评价结果应用上,不重视结果反馈的一次性学业评价,导致结果应用的欠缺,没有体现中职教育的应用性。
2.宏观层面缺失类型整体性。“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是落实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关键一环”,作为基础教育的中等职业教育要为准备升入高职的应用型人才夯实根基,其学业评价目标和标准必须与高职保持整体一致并注重层次递进。但目前我国中高职学生学业评价体系还存在明显的脱节,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还未建立起服务于学生生涯发展的评价导向,对学生所提出的学业评价要求也难以匹配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同时,与高职学生学业评价标准和方式的多样与开放相比,中职学生学业评价标准和方式相对单一且保守,高职不断推进试点的1+X证书制度在中职也进展缓慢,拉大了中高职间的差距。
(三)保障机制不够完备,元评价长期缺位
1.评价保障机制不完善。中职学生学业评价需要来自多方制度和条件的保障。目前,外部控制是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提供质量保障的首要方式。然而,各中职学校细化国家制度与规范的能力、保障政策落实的措施都有所欠缺,问责制度也不够完善,极大地限制了外部保障的有效性。另外,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保障体系对外部保障过分依赖,弱化了中职学校自身的主体地位。一些中职学校忽视内部改革的重要性,内部精细化质量保障机制建设薄弱,造成对学业评价的监管不足,难以摆脱传统评价的固有顽疾。因此,如何完善内部学业评价质量保障机制并与外部保障有效结合,是中职学生学业评价面临的重要问题。
2.元评价形式化。“元评价是对评价的设计、实施、效果进行系统、透明的分析和鉴定的过程,是系统收集已有评价信息,对评价进行再评价的活动。”提升元评价的自觉,稳步推进元评价,对于学业评价活动的有效改进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多数中职学校尚未树立起学业评价自身也是被评价对象的科学意识,针对学业评价的元评价机制不完善。少数中职学校即便认识到了元评价的重要性,也受限于实施成本和难度等因素,没有常态化开展,或者仅将其作为学业评价结束后的总结性评价。对元评价的忽视导致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发展缓慢,不能及时纠正评价方式、手段、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弱化了学业评价的质量与成效。
三、类型教育视野下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革新路径
现行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显然无法满足中职教育类型化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必须以类型教育为基点,突出类型价值、彰显类型特色、落实类型保障,三方面协同打开学业评价新格局,从而有效提升中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一)突出类型价值
1.扭转评价理念,服务生涯发展。“教育评价的理念是指导教育评价活动的基本思想。”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想扭转偏移的方向盘,成为引领学生生涯发展的方向标,就必须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义,凸显学业评价的教育性、发展性功能,完成评价理念的五维转变:
第一,由静转动,关注动态变化。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着眼于学生的学业进步与动态发展,除了静态的阶段成绩外,更要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认知与行为变化,强调个体的差异评价,推动发展过程的增值评价。
第二,由筛转促,关注主动发展。认定和比较学生的现有学业表现不是重点,学业评价不应该作为筛选淘汰的手段,而应是促进学生发展的工具。一方面,帮助学生建立客观全面的自我认知,明确自己的长短项,激励学生主动修正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运用学业评价工具找准教育教学的不足,从而改良中职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健全支撑学生发展的服务体系。
第三,由分转合,教学评一体。学业评价应该通过改良教学服务学生的发展,与教学建立相互交织、密不可分、合作互促的关系。只有将学业评价有机嵌入到相应的教学过程中,才能发挥其最佳效果。
第四,由收转放,赋权学生。主体参与是刺激发展的原始动力,外部学业评价只有被学生内化才能深度促进学业发展。学业评价不应是排除学生参与的单边活动,而应当让学生成为学业评价活动的主要参与者,鼓励学生对自己的学业与生涯发展负责。
第五,由线转环,螺旋上升。学业评价不是课程结业的一次性测验,评价结果不代表评价的终结,而是下阶段评价活动的起点。只有实现“表现—评价—再表现—再评价”的不断循环,才能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
2.树立科学评价观,助力技能型社会建设。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建设“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技能型社会“是在技能与技能形成体系概念的基础上演进而来的社会化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是国家全面提升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要自上而下地“形成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社会氛围”,最佳工具是教育,最好的导向标是评价。基于此,突出类型价值,引领技能型人才成长,助力技能型社会建设,是中职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的目标之一。
首先,中职学生学业评价必须“破学历至上立能力本位、破知识导向立技能导向”。要通过学业评价帮助学生重构科学的技能观与人才观,进一步营造与巩固尊重技能人才、追求技能水平的文化氛围,助推技术技能人才劳动地位的提升。
其次,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坚持“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价值导向。要深刻把握服务发展的本质,尊重个体的差异特质,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学业评价方式,肯定学生的成长,帮助学生找回自信,激活内生动力。
(二)彰显类型特色
1.摆脱普教依赖,立足评价要素类型化。中职学生学业评价需要扩大改革视野,不再拘囿于普教的评价模式,按照技术技能人才类型成长的特征,在评价过程中践行类型教育的新理念,探索评价要素类型发展,从“由谁评”“评什么”“怎么评”“如何用”四大层面推进学业评价的类型创新。
第一,“由谁评”:鼓励跨界主体参与。“跨界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特征之一”,它在人才培养方式上着重凸显不同主体的跨界协同,这一特点也应在中职学生学业评价中得到诠释。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主体应当是跨界多元的,评价的设置权也该实现分摊,要倡导学生与第三方机构的积极参与,强调学生的自我评价与第三方机构的资格认证,建立多方协同参与学业评价的机制。
第二,“评什么”:关注技术知识结构。技术知识的独立性推进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的分化,催化了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需要辅助人的技术生存,技术知识的学习是中等职业教育的核心,也是中职学生学业评价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针对人才培养目标中对技术技能所提出的要求,核查学生对于技术技能的掌握程度,既关注理论层面的原理方法,也重视应用层面的组合操作。
第三,“怎么评”:体现情境应用特质。与完全去情境化的、一般的科学知识不同,技术知识常常与特定的应用情境有着较为深入的交互链接。因此,考查学生对深层技术知识的掌握程度,需要依附于具体的应用情境。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根植于真实工作情景的真实岗位任务,它们不仅能够指明正确的方向、体现知识的一致性,还能促使学生保持发展的动力。需要强调的是,注重情景应用并不完全等同于动手操作,而是指学生所面临的目的、任务、情景等制约因素都在现实情况之下;也不是全然否定传统试题,而在于适当地调整试题,设计出需要学生深度参与而不是照本宣科的任务。
第四,“如何用”:重视职业标准反馈。职业是中等职业教育设定专业、课程以及评价的核心参照。依据各类职业工作对学生专业知识、技能与素养的诉求,促使学生完成从掌握单一技术到胜任特定岗位的质变,是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目标之一。学生当前表现与学业目标、职业标准间的差距是学业评价的内容,也是需要通过教学来弥补的内容。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通过学业评价结果让教师与学生以职业标准为基础感知到具体、清晰的差距,必须细致地反馈学生做到了或没做到什么,下次需要多做或少做什么,从而推动学生改进表现、教师改良教学。同时,需要为学生提供再一次表现的机会,通过“表现—反馈差距—表现”的循环来帮助学生不断缩小与职业标准的距离。
2.坚持一体设计,搭建人才流动立交桥。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基于人才的整体发展一体规划,健全人才流动制度,助力“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人才流动立交桥构建。既要关注普通中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业评价间的差异与统一,注重不同教育类型的横向沟通;也要重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业评价的整体一致与层次递进,推进同一教育类型的纵向衔接。
一方面,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推动实现学业成果间的等值融通转换,保障生源的横向流通。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肯定技能形成的多元发展路径,推动1+X证书、学分银行等在中等职业教育的局部试点,推进不同学业成就的认定、积累与转换,为生源更换发展路径提供通道。同时,积极探索中职学业认证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对接,作为技能人才技能学习成果认定的重要参照,保障初级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同与流通。
另一方面,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致力于打通技能型人才上升通道,畅通人才的纵向成长渠道。中高职院校应当深度协作,从类型教育的思路出发,完成对学生学业评价的整体规划、一体设计,打造中高职“一张网”的学生学业评价标准体系,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业评价体系的无缝对接,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做好准备。同时,大力推动学生参与长学制的技能学习与积累,激励技术技能人才成长,保障高级技能的顺利形成,缓解我国技术技能人才供应的质量困境。
(三)落实类型保障
1.重视社会土壤的培植,引导教育舆论。传统观点深扎在社会土壤中,要改善就必须重视新时代教育舆论氛围的培植,勇于“抢旗帜”,正确引导民众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看法、观念与行为倾向。
一方面,让“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正确理念广为人知,为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类型化发展打下社会认同基础。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教育宣传,更新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引导大众正确认识中等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与类型特色,明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中等教育的联系和区别。深入挖掘典型事例,弘扬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生涯发展、助力人人成才的特色功能,加强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优化类型化发展环境。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投入等方式,鼓励中职学校探索学业评价类型化发展的改革路径,遵循渐进性原则,将先行试点、归纳方法、调整普及作为具体路径,借助试点归纳发展经验、改良方法,并将实践经验总结提升为理论体系,使改革成果可宣传、可复制、可推广。
2.完善内外部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元评价。规范的评价制度与有效的监管措施是推行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类型化发展的强力手段。再先进的理念如果缺乏制度的落实,也只是“纸上谈兵”。中职学生学业评价要切实提高保障力度,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提升类型意识,增强评价能力。中职学生学业评价主体树立类型教育的意识,深刻理解学业评价的概念内涵与目的功能,正确认识普职学生学业评价的差异特征,把握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类型价值与特色,是确保其类型化发展的基础。中职学校必须加强对评价主体的教育培训,完善定期进修制度,提升各评价主体的评价素养。
第二,严格规范流程,健全规章制度。不仅需要加强外部管控,完善国家层面的制度文件,宏观规划学业评价的类型化发展方向,更关键的是各中职学校要深刻把握文件精神,对接外部体系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地细化学业评价的制度与规范,建立起可行的、精细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规章制度的保障作用。
第三,强化监管问责,落实元评价。对评价自身的反思是评价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中职学生学业评价的类型化改革注定是一个不断试误的过程,需要有确保正确方向的强力手段。因此,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在思想上重视元评价,加大对元评价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探索健全元评价制度,强化监管问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学业评价质量。
[注释]
①陆俊杰.教育治理中的类型教育理论与实践[J].职教论坛,2021,37(1):43.
②李鹏,石伟平.中国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政策理想与行动路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内容分析与实施展望[J].高校教育管理,2020,14(1):109.
③邢彦明.从教育类型学观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类型”定位[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33):25.
④徐国庆.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转向:类型教育的视角[J].教育研究,2021,42(4):121.
⑤吕玉曼,徐国庆.从强化到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属性确立的实践路径[J].现代教育管理,2022(2):115.
⑥徐涵.德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基于1992—2016年的数据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0(30):85.
⑧葛道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7):20.
⑨薛二勇.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战略定位的新认识[N].人民政协报,2021-12-08(10).
⑩刘晓.技能型社会构建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定位——再论新时期中等职业教育要不要发展?如何发展?[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