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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域结构条件下书法艺术的实践创新

2022-12-17顾伟成郭中华颜亮

西藏科技 2022年1期
关键词:场域书法艺术书法

顾伟成 郭中华 颜亮

(西藏大学文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数字人文,也叫作人文计算,是武汉大学王晓光教授于2009年在其《“数字人文”的产生、发展与前沿》一文中首次提出,后迅速成为国内人文学科和计算语言学等学科的研究热点。数字人文是指将现代互联网技术、媒体媒介、声像技术等与传统的社会学科相交叉的新兴范式。它致力于现代计算机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的运用,积极倡导基于数字化视野下的新文科研究。在计算机语言学等学科生态中,数字人文运用深厚的社科学术研究基础,丰富计算机等学科的研究内容与演绎领域,打造由人文社科引领的计算机信息生态。

传统的人文社科包括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法学、教育学、文艺学等,书法作为东方的传统艺术在经过几千年的沉淀发展之后,在数字人文时代以一种全新的方法论,带来对书法语料、原料、产品的研究变革,为书法艺术的实践创新与学术研究开拓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超出传统书法研究的学科预设前提,突破文理研究边界,实现书法艺术在数字化场域视野下的嵌入式发展。

1 场域化与超概念书法艺术的结构生成

“场”原来是物理科学领域的概念,其概念主要是在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基础上自我建构,由物理学家范畴内为人们提供的一种间接接触而又互相作用的模型[1]。“场”的概念后来被许多领域借鉴,与其他学科产生交互的影响,作为其他本体的学科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受主观与客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逐渐产生了许多学科范畴的“场”,如心理场、媒介场、大众传播场、政治场、经济场等超物理科学的场域空间。布迪厄(Pierre Bourdieu)认为“场的概念是关系的,而不是结构的。领域是一个网络的关系,在其中的客观立场。这些关系存在于个人意识和意志之外,它们不是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或主体间联系”[2]。近年来,科技的发展逐渐超出了人们的认知范围,不断刷新人们的审美体验和视觉感受。传统的艺术结构和文化发展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传统文化艺术领域,以VR、AR 技术为主的呈现方式,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运用三维建模、多媒体、实时跟踪、智能互换、传感、虚拟物体生成技术、显示技术等技术手段,建构起计算机自动生成的集文字、图像、视频、三维模型等虚拟仿真艺术。书法艺术在数字时代的生存发展逐渐脱离传统的“物理场域”,书法艺术的实践、书写材质、书写工具等传统书法实践的必须条件,以及书法的创播、书法作品的展览、书法实践的参与主体逐渐的“去物质化”。在书法展览方面,书法作品从特定展览空间中解放出来,运用数字虚拟现实技术,不再于具体的展览空间或自然环境发生联系,使原有的场域失效,使书法艺术完全变成一个“超概念艺术”(ultra-conceptual),美国立体主义者约瑟夫·施林格(Joseph Schillinger)在其书《艺术的数理基础》(The Mathematical Basis of the Arts)中将艺术的演变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前美学阶段(Pre-aesthetic)、传统美学阶段(traditional-aesthetic)、感性美学阶段(emotional-aesthetic)、理性美学阶段(rationalaesthetic)、后美学阶段(post-aesthetic),书法艺术作为“超概念艺术”属于后美学阶段,后美学阶段书法艺术的形式和书法的材料将结合为一体,以达到“书法艺术的瓦解”和“观众的抽离和解放”的目标,把书法艺术从具体的物理展览场域中解放出来,弱化具体展览场域对书法艺术的特殊化取向,使书法展览进入数字场域。除了弱化书法物理展览场域,书法艺术的内容也在“去物质化”条件下越来越丰富,书法内容呈多元化、个性化发展态势。著名建筑设计理论家克里斯托夫·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认为好的设计理论不是告诉人们如何设计空间,而是如何创造人与空间的共同语言,促进人与人、人与环境的永恒对话。在书法艺术的传播方面,传播是人类通过符号和媒介交流信息以期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3],书法传播的主体核心是人,人既是书法艺术的传播者,又是书法艺术的接受者。在书法艺术传播过程中,人的作用也在逐渐弱化,基于物联网、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的信息承载体,把信息、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进行信息的交流交换,实现了万物的互联互通,在物联网视野下,人仅成为了书发艺术信息的发出者和接受者,而具体的传播环节便弱化了人的参与性。在书法文化信息的交流传播过程中,离不开符号和媒介负载符号。符号是书法文化的载体,离开了传播符号,书法文化在传播过程中将没有依附。媒介负载符号是书法文化传播的媒介实体,美籍德国犹太人卢因(1980—1947 Kurt Le Win)在信息传播中提出了“把关人”的概念,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传播媒介是全社会信息流通的把关人[4],作为把关人的传播媒介,从传统的报纸、书籍、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介到计算机时代的数字信息,书法艺术的传播交流的媒介也在逐渐去物质化的过程中,一个网络端口和一个信息接收终端就可以进入书法的数字化场域。在书法实践方面,传统的书法工作室正在向研究所方向发展,书法的创作从书写工具到书写材质都在呈物理场域弱化的态势。在人工智能视野下,书法创作利用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智能视听处理等现代科学技术把人从书法艺术劳动中最大化的解放出来,然而在艺术中最核心的部分人脑创造是机器创造不可取代、不可复制的,代表着人类独特的物种价值,人类从繁冗的书法艺术劳动中解放出来,可以最大化的发挥和释放人脑的自由意志在书法艺术创造活动中独特的价值作用。人类对文明的追求史,就是对物质越来越高的利用率史,即现实生活中物理场域愈加弱化的趋势,在书法艺术中,人类对书法文化越高的追求即在物理场域书法艺术存在逐渐弱化,以期最大程度的发挥人脑在书法艺术创造中的关键核心作用。场域的核心价值不在于实体的存在,而在于它能激发社会生活的活力[5]。书法艺术脱离具体的物理场域,更好的与文化、话语、伦理、科技、生活等结合,突破书法艺术在物理场域中的局限,提高书法艺术的生产能力、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丰富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增加书法艺术的创播渠道,使书法艺术在现代科技的作用下,达到和谐统一的目标。

2 公共空间中虚实结合的书法实践

在书法艺术的公共空间中,书法艺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空间等技术,使书法艺术的边界不断的拓展,在数字时代书法艺术利用信息社会的科技技术和工业时代的制造技术,把书法艺术与科技技术相融合,使书法艺术在数字时代引领时代文明的跃迁。

2.1 书法与大数据结合

大数据通过分析书法艺术的创作、展览、交易、评论、鉴赏、收藏而积累下来的海量数据,利用SPSS、SAS、Knime 等数据分析工具或者新媒体进行数据的搜集、挖掘、分析,建立起书法艺术的大数据库,对书法艺术的创播、创新、以及消费都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范式,建立书法大数据库。

2.1.1 把历代优秀书法作品从博物馆、私人藏家中解放出来,人们不再受时空的限制,不仅可以随时随地近距离的观赏,而且对书法文物的损坏也降到了最低。例如“数字敦煌”的建立,数字敦煌是敦煌的一项保护性工程,它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交互现实三部分,使敦煌的壁画、建筑、雕塑等实现数字化,打破时空的限制,在满足人们的学习、研究、观赏的同时,最大程度的保护了敦煌文化这个瑰宝。书法艺术的数字化,使历代优秀书法作品结合VR 技术给人们提供一种书法艺术观赏的沉浸性(Immersion),运用计算机建立书法艺术观赏三维虚拟环境,给用户带来一种身临其境的体验,并根据用户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类型虚拟模型。与数字敦煌不同的是,VR 技术在书法领域的运用不仅能给用户带来三维动画的体验,而且可以与虚拟书法环境中的各书法元素产生互相的作用力,使用交互输入设备操控虚拟书法艺术环境,改变虚拟书法艺术世界。如用户可以接触到虚拟空间中的书法作品,用户对书法艺术作品的位置、状态等有了直观的了解,这便是体现出其交互性(Interactivity)的特征。除了在虚拟书法艺术空间中近距离观赏和接触书法艺术作品之外,用户可以在虚拟书法艺术空间中,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创造在客观世界中不可能存在的书法艺术场景,拓展用户思维,提高书法艺术主体参与性。通过VR 技术与书法艺术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书法艺术的消费、参与群体,使书法爱好者有更好的书法体验。

2.1.2 书法大数据库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建构与数字化时代相匹配的书法评价体系,数据库中客观的评价条件,减少了书法艺术评价过程中人为的影响因素,有利于书法艺术的全面性创新,也有助于书法作品的收藏消费,如艺术行业的互联网企业美国的Artnet、中国的Artron、法国的Artprice 等,他们通过对艺术作品的批评家、展览策划人、拍卖行、收藏家等进行大数据库的建立,由数据库中海量的数据生成鉴定报告,为艺术的评价提供一种客观的评价体系。大数据库的建立为书法艺术研究提供了基础的研究资料,运用海量的书法艺术中的书法元素,包括书家、书家生平、作品年代、内容、笔法、墨法、章法、结字、印法等,建构起一个用数据分析当代书法艺术现象的核心框架,在每一个二级要素中,都要有一个指数评价体系,书法艺术数据评价体系要有一定的规范来保证数据的有效性,这些要求包括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可访问性等,书法指数评价体系的首先要确定总数量,这是指数评价的基础和依据。其次要收集书法数据,对不同类型单位的数据进行大量的收集。第三是要确定书法艺术中各项指标的权数,以保证书法评价的科学性。第四是对处理后的指标,结合前面的制定的标准、权重进行总计算。第五根据指数变化,得出规律、结论。书法指数评价体系是运用多个指标,对书法这一单位进行参评的方法,通常在科学性的基础上,对书法艺术乃至书法作品的艺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有一个综合的、客观的评价。在书法大数据库中,书法艺术作品和艺术家个体为数据集合的主要构成元素,书法评论、书法评论家、书法展、画廊签约、经纪人、收藏家等为辅助构成元素,在众多有效书法样本的基础上建立起书法大数据库。建立书法大数据库,主要是在关系数据库的基础上直接建立NoSQL 数据库,相较于种类繁多的关系数据库,NoSQL 数据库没有元素之间的关系特性,这便为数据的拓展带来方便。书法艺术的发展与时俱进,每个时代都会有大量的书法艺术作品和书法理论的产生,加之随着考古的不断进行,一批书法文物也随之出土,可见书法作品与书法理论的数量也在增加,在NoSQL数据库中,书法艺术量的拓展就显得相对容易。在大数据量下NoSQL数据库有非常高的读写性,卷帙浩繁的书法艺术,在NoSQL 数据库中,因其元素间无关系性,一般MySQL 使用Query Cache。NoSQL 的Cache 是记录级的,是一种细粒度的Cache,所以NoSQL在这个层面上来说性能就要高很多[6]。书法数据库有助于海量书法艺术资源的在计算机内有组织的、可共享的,统一管理的构成一个集合,用户可以对文件中的数据进行新增、截取、更新、删除等操作[7],进而促进书法艺术在数字化时代的大发展、大变革。

2.2 书法与人工智能(AI)结合

人工智能是利用数字计算机或者数字计算机控制的机器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感知环境,获取知识并使用知识获得最佳结果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8]书法艺术借助科技的引领,与AI技术结合,把人从书法艺术劳动中解放出来,而真正使书法艺术成为艺术的那一部分是人的自由意志,而正是生成人创造力这一部分自由意志是不可能被人工智能所代替,人工智能智能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越来越从书法艺术劳动中解放人,推动书法艺术的跨越式发展。

2.2.1 书法艺术利用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语言识别、视网膜识别、虹膜识别、指纹识别、机器人、自然语言处理、专家系统等技术,目的在于减少人在书法艺术创作中的出场频率,而并非弱化人在书法艺术创作中的影响。人工智能以人类无法比拟的记忆力、逻辑推导能力以及运算能力,在一定书法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模拟书家书法艺术创作思维过程和智能行为等,深度学习人的脑神经,人工智能系统在理想情况下应具有一定的自适应特性和学习能力,即具有一定的随环境、数据或任务变化而自适应调节参数或更新优化模型的能力,并且能够在此基础上通过与云、端、人、物越来越广泛深入数字化连接扩展,实现机器客体乃至人类主体的演化[9],人工智能通过不断地模仿人,达到智能最大化的效果,人借助人工智能平台,可以进行书法艺术创作。如以触摸屏为基础输入设备的Pad,因其手写识别和数字墨水的特性,人可以不用笔墨纸砚在上面写字画画。由Kurzweil开发的自动化诗人Ray Kurzweil,它通过模仿诗歌的语言技术,可以仿照该诗歌的结构韵律,来自主创造诗歌。由谷歌(Google)旗下DeepMind 公司戴密斯·哈萨比斯领衔的团队开发的阿尔法围棋(AlphaGo)在2016 年3 月以4:1的总比分战胜围棋世界冠军、职业九段棋手李世石,2017 年5 月在中国乌镇国际围棋峰会上以3:0 的总比分战胜排名世界第一的世界围棋冠军柯洁,阿尔法围棋具有深度学习和“两个大脑”的功能,通过对数百万人类专家棋谱的分析,来强化自我训练,以达到“边博弈边学习”的目的。阿尔法围棋的出现标志着人工智能已进入集大数据、大计算、大决策三位于一体的新信息时代(新IT时代)。人工智能在书法创作方面,人只需要将所需要的书法资料输入进去即可,它可以自己学习、自己移植。通过对历代大量书法名帖、书法理论的模仿研习,人工智能完全可以在人不干涉的情况下,创作出优良的书法作品。在这个过程中人的自主意识创作不是被取代,而是被最大化的放大,书法艺术是靠偶然、灵光、意外等不确定因素促成的,而人在人工智能创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不确定性,促进书法艺术的创新性提高。

2.2.2 人工智能不会取代书法家,而是为书法家提供更好的工具。人工智能由人类设计,为人类服务,其本质为计算,基础为数据。[9]人工智能归根到底是为人服务,它既不会也不可能取代人在书法艺术创作中的主体地位。人工智能不具备书法艺术创作的情感、灵感、动机以及想象,也没有书法家个人对生活情感的体察、感悟、信仰和意志,人工智能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满足人们对书法艺术的消费需求,但随着人们的对书法艺术的美好需求日益增长,人工智能书法艺术缺少创新、缺少个性的书法现象之间矛盾却在逐渐加剧。人工智能书法只能带来书法作品量的增加,却不能引起书法艺术质的飞越。人类在AI时代,需要重新审视人工智能与书法艺术创作之间的适恰性关系,人工智能的在书法艺术方面的发展到最后只能因缺乏发展动力而停滞,只有鼓励人与人工智能相结合,把发挥人的主观意识创新与人工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结合起来,提高书法艺术的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丰富书法艺术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扩大书法艺术的类型,拓展书法艺术的创播渠道,加大书法艺术的人才培养,降低书法艺术创作、消费的门槛,使艺术与技术融合发展,增加书法艺术的社会参与主体。书法家们的艺术创作,没有传统过程中的艺术劳动,书法家们的核心创新可能就是书法艺术的想象力,书法家们通过想象力来创新书法艺术,使书法艺术创作迎来全新的时代。

3 “数字场域”下书法艺术发展的潜在风险

书法艺术在“数字场域”时代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迎来了众多机遇,但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人们在迎接机遇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其局限性,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其局限性的前提下,才能最大程度的规避“数字场域”给书法艺术的创新发展带来的潜在风险。

3.1 大数据的局限

大数据能在各行各业发挥其他工具完全无法替代的作用,但大数据并不是万能的,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适用的[8],在大数据在各行各业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要不迷信大数据,在享受大数据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还要清楚地看到其潜在的局限性。

3.1.1 在大数据泛滥的今天,个人信息数据隐私安全将得不到保障。在采集个人数据的过程中,对书法家和书法艺术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将是一个巨大地挑战,大数据可以随意的访问、收集、记录用户的数据信息,其中涉及到书法家个人的隐私数据、书法作品的交易价格、书法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数据、书法消费者的消费喜好、书家书评、名帖数据等大量信息数据,一旦数据泄露(或是被买卖),可能对用户、国家、企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3.1.2 大数据通过其超强的计算分析能力,分析出用户的感兴趣信息,并“投其所好”的加以引导推送,推送的内容良莠不齐,又加之缺少制约,容易使用户陷入大数据带来的信息泥潭中。大数据信息的推送,使用户得到的有效书法数据比较片面化,不能够全面的对书法信息有一个相对整体的把握。书法大数据库的建立,弱化了纸质字帖在书法创作中的影响,使书法创作缺少了一种人文情怀。

3.1.3 大数据书法评价体系比较机械。在大数据时代,人们越来越依赖“数据”,对书法艺术的评价也依赖“数据”,数据使得对书法艺术的量化变的机械,使书法艺术的量化评价失去活力,人会在量化中脱离实际,仅仅凭数据(虚假数据)的统计就生成量化评价报告,是一种非客观、非科学、盲目的、迷信的量化评价系统,却少人的主观意识审美,我们在书法大数据中不要唯数据论,防止我们被数据利用,成为数据的奴隶。

3.2 人工智能的弊端

特斯拉CEO 伊隆·马斯克(Elon musk)曾在2016年6 月1 日举行的Code Conference 大会中发表了一些天马行空的言论。……按照人工智能的发展,未来人类在智力上将被远远抛在后面,并沦落为人工智能的宠物[10]。人类要在可知、可控、可用、可靠[11]的基础上,利用人工智能方便我们的生活,但是在AI 浪潮里也要充分认识到超级智能的“召唤恶魔”,避免人工智能危害到人类自己。

3.2.1 把人工智能的发展控制到人类自己的控制当中。人工智能书法艺术的发展,要始终保持人在书法艺术创造中的主体地位,人工智能通过深入学习,懂得了进化,它若同人一样有了感情,它将在书法艺术领域代替人类处于主导地位,反过来它又把人当作其进化路上的唯一障碍,为了巩固其在书法艺术创作领域的主导地位,它会反过来消灭人类,书法机器的觉醒,彻底消灭人在书法领域的影响,或者因书法机器超强的学习进化能力,人类也会自愧不如的逐渐自动退出书法领域。

3.2.2 人工智能在书法领域的深入运用,也会使书法艺术人才两极分化,一部分拥有高超艺术创造力的艺术家,将成为企业或国家的稀缺人才,这使得书法艺术的资源越来越集中的在少部分人的手中,使大企业垄断书法艺术创作的现象愈加明显,书法艺术创作的贫富差距将越来越严重,大部分书法家将面临失业,这无疑会加剧社会的不安给书法界乃至整个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除了书法家的失业,也会使除了机器制造者、升级者等少数机器获利者之外的其他产业的人的失业,这更加为社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

3.2.3 人工智能的出现目的是把人从繁琐的书法艺术劳动中解放出来,但其在实际的操作发展过程中很容易致使人变得懒惰,使人在书法领域中退化。在机器承担了大量的艺术劳动时,人是否能更自觉、更高效的发挥自己的艺术创造力还很值得怀疑,人本身的惰性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人是否能在书法艺术创作中克服自己本身的惰性还不得而知,人工智能在书法领域的运用,使得人存在于一个舒适便利的书法环境当中,加剧了人在艺术乃至日常生活中的懒惰因子。人在精神文化领域的逐渐被代替,使人产生对生存意义的怀疑,这无疑将带来不良的社会后果。

4 结论

随着物理场域在书法艺术领域的逐渐弱化以及数字场域在书法艺术领域的日益强化,书法艺术正面临高科技技术影响下的创新发展,通信的发达、全球数字网络的的建立、虚拟空间、书法大数据库等新兴科技技术使书法脱离具体的场域环境,进入了数字化时代。书法艺术与数字技术的巧妙融合是将来为书法实践者提供了一个全方位的创作新平台,沟通科学与书法艺术,产生一批拥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数字时代的新书法家,使数字化书法艺术产业成为21世纪知识经济产业的核心产业之一。在数字化时代,书法艺术的创新发展应该在数值化的基础上,抓住机遇、规避风险挑战,以科学技术为基础,依靠电子计算机技术,引起书法艺术蓬勃发展的新一轮潮流,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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