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组织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2022-12-16中共远安县委党校课题组
●中共远安县委党校课题组
社会组织是除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共性与志愿性等特征,是推进我国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远安县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东北部,县域面积1752 平方公里,辖6 镇1 乡,18.9 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远安县培育了一大批社会组织,他们主动作为、积极开拓,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截至2022年6 月底,远安县已拥有社会组织149 家,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共924 人,党员总数321 人,已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93 个。本文通过对远安县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路径进行调查研究,希望为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益参考。
一、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远安实践
(一)筑堡强基,夯实治理“底盘”
重视政策保障。远安县在社会组织建设上目标坚定,“航线”明晰。积极针对基层治理痛点问题聚焦发力,不断出台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远安县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远安县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远安县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从实际出发,在降低准入门槛、积极扶持发展、增强服务功能等方面为远安社会组织的成长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搭建孵化平台。远安县着力构建“五社联动”孵化平台,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场所建设,建成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连续5 年举办城乡社区公益创投大赛,扶持公益项目30 余个,涌现出“云端陪伴”“红色带办、幸福安泰”等一大批优秀社会组织项目,提升了远安社会组织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实现了组织数量和人才数量的双提升、服务效能和治理水平的双提高。
注重监督管理。远安县始终坚持对社会组织严管理、强监督,促使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运行更规范、发展更健康。一是注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坚持每年定期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动等,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规范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二是注重社会组织运行管理。远安县民政局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27个部门,成立业务主管单位联合委员会,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在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方向保证、规范管理、培育扶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牵线搭台,把握治理“方向”
党建引领强服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做大社会治理“蛋糕”。紧抓品牌先建,筑牢“桥头堡”。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社区党组织—小区—楼栋—包户干部—居民”五级联动架构,先行建立起以鸣凤城区为核心的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区、凤山社区“螺丝钉”“红领之家”“同馨园”“小巷先锋”志愿服务队、鸣凤社区“知心姐姐”志愿服务队等一大批远安基层社会治理品牌,通过品牌带动效应,不断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聚焦公益助帮扶。远安县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公益力量,用实际行动凝聚爱心、传递关怀,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一是关爱老人群体,营造社会“敬老”氛围。远安义工协会自发组织协会会员为“空巢老人”送温暖,为有老弱病残无劳动力的家庭分担农活及家务事;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主题活动,为老人免费测血压、做家务;开展“情暖夕阳,慰问农村留守老人”主题活动,联合企业成员看望农村留守老人,了解实际需求,送去冬日温暖。活动开展至今累计覆盖7 个乡镇,受益2000 余人次。二是呵护学生成长,增强社会“扶幼”意识。远安玉华爱心助学工作室成立5 年以来,不断以精准细致的帮扶助力学生成长成材。
化解矛盾护权益。在基层治理中,能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检验治理能力是否达标的重要标准。近年来,远安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探索推行“先调后导”两步工作法,对各类社会矛盾坚持调解先行、多元调处、综合化解,将矛盾纠纷消解在未然、化解在基层。远安典沣律师事务所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治理一线,聚焦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积极主动参与“家调中心+律所”“信访+律所”等平台调解工作,实现“诉裁调执援”多元对接,为社会居民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6 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众多调解案例和主要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编著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指南》收录。
移风易俗促发展。远安县围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平安善治样板建设等工作,针对基层治理中遇到的子女不养老、懒汉、抹牌赌博、卫生习惯差等治理难题,坚持“三治融合”发展理念,在全县探索推行“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机制,充分发挥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创新运用“红黑榜”营造居民孝老敬亲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散坟整治工作推动移风化俗。通过政策宣传、陋习治理,先后在全省率先脱贫摘帽、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有效解决了基层难题,助力城乡社区高水平治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三)创新机制,激发治理“活力”
创新培训机制,提升治理战斗力。远安县累计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公益项目创投培训3 次、社区治理创新能力提升培训2 次、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培训2 次,共培训工作人员119 人,进一步为社会组织打通人才培养渠道。通过开展技能培训、社会组织交流会、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大赛等活动,促进社会组织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并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作为社区治理中的奖励性指标,鼓励社区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做到人人“持证上岗”,更加规范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战斗力。
创新合作机制,增强治理向心力。远安县社会组织始终坚信只有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优势,才能实现活动共联、资源共享、组织共建、基层共治。远安玉华爱心工作室自成立伊始,便与新浪扬帆公益基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5 年以来工作室联合新浪扬帆公益基金共筹款5 万余元,针对贫困留守学生开展3 届“扬帆e+公益夏令营”活动,通过专家课程、拓展训练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学生视野,培养学生自信,活动累计受益学生100 余人,为扶贫治理提供了坚强保障。远安义工协会自发组织协会会员、党员与社区、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通过部门合作机制,有效增强了社会组织成员在参与基层治理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加强制度保障,让社会组织“转”起来
健全政策制度保障,让社会组织“转得动”。健全政策制度保障,实现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依法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尽快完成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的修订,出台社会组织基本法规制度,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权利义务等,调整有关法律关系,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二是根据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发展需要,分类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志愿服务法等专门法规,在法制化基础上实现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三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完善社会领域相关法律,按照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和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的原则,在相关法律制定和修订中,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留出空间。
加大激励措施力度,让社会组织“转得快”。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把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纳入县年度财政预算,在社区层面探索建立“社区自治金”制度,在民政部门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根据作用发挥情况实行差额奖补政策。二是强化购买服务。逐步将服务性、专业性职能授权或委托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公布“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清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清单”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清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对接机制,畅通购买渠道,如青少年服务、居家养老、治安协管、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环卫保洁、矛盾纠纷调解、流动人口管理等事项均可外包给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承接,扩大社会组织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覆盖面。三是强化孵化保障。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步伐,助推社会组织走向专业化道路,通过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积极破解其在登记、注册等方面难题,鼓励以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和公益创投等项目化运作方式重点培育孵化、壮大社会组织。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让社会组织“转得久”。一是完善组织自律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内部的监督监管制度及自律机制建设,优化组织结构体系,确保社会组织遵守行业规则和道德要求,形成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完善考核管理体制。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已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要加强监管,健全和完善考核体系,同时要会同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在全县打造一批示范引领社会组织样板。
(二)加强作用发挥,让社会组织“火”起来
丰富载体,满足多样需求。一是建设社区和谐文化,让社会治理“接地气”。由社区或村两委牵头组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乡贤能人、居民代表的示范作用开展多类活动,疏导社区舆论、拉近邻里关系,让“生人社会”熟络起来。二是满足居民文化需求,为社会治理“聚人气”。按照“需求的全面性调查、服务的个性化标准、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广泛收集居民需求,组建兴趣爱好团体,满足社区内居民诉求,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引导普法依法治理,让社会治理“有底气”。积极鼓励和引导律师行业协会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参与构建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积极发挥社会组织行业、专业特长,开展行业性、专业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宣传,增强群众认可。一是健全宣传引导机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深入社区、村居发展,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载体对社会组织的性质、开展的活动、组织文化、服务宗旨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深入了解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大众对社会组织的认同感。二是打造品牌项目。精心打造一批优质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通过品牌带动效应来提升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政府部门也可以引导社会组织承办一些贴近群众生活的公益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到社会组织活动中来,从而为社会治理注入活力。三是建立衔接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相关领域社会公益组织的常态化衔接机制,探索打造社会组织规范指导、信息对接、监督制约等工作平台,引导和帮助社会组织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提升其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协同效能。
(三)加强自身建设,让社会组织“活”起来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让社会组织“根”更强。资金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社会组织不能只依赖政府的财政下拨,更需要从组织自身出发,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一是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多方面合作,从而获得更多资源。二是通过专业领域内的相关服务如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文艺演出等收取一定报酬,或以服务项目的公益性为着力点吸引捐赠,或结合社区村居示范建设和公益创投工作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提高自身筹资能力。
提升人才队伍素质,让社会组织“枝”更茂。充足的人才资源是社会组织得以运转的前提。一是社会组织要梳理专人专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成员的个人特长并赋予不同职务,切实做到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社会组织成员的自我价值。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文化凝聚功能,将外引资源与内部挖掘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多维度锻炼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扩大组织影响力,全方位提高治理服务水平。
打破单一思维模式,让社会组织“叶”更密。社会组织成员要坚持以小见大,提升整体的管理水平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一是树立问题导向。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过程中遇到需求问题、服务问题要及时反馈,在主动对接居民需求上下足功夫,积极寻找需求服务,转变“找上门”型服务理念,树立“去找门”的主动服务意识。二是积极开拓创新。要激发创新活力,真正了解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对当前远安县欠缺服务类型主动对接,不断填补治理空白,化解治理困境。
(四)打牢智治支撑,让社会组织“强起来”
建立数字化共享平台,及时共享数字红利。要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城市大脑场景建设,积极实践智慧服务应用,建立数字化共享平台,让社会组织能够及时共享政府数字红利,精准引导社会组织投入相应工作中,通过数字赋能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大力发挥“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功能。
利用智能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针对社会组织的工作需求,利用数字技术把各服务场景内“人”“物”“事”“组织”智能连接起来,建立起一套以“人”为中心的运作流程,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社会组织管理的信息化,将工作服务评价、纸质工作档案等繁杂的纸质资料纳入智能化办公平台,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能及时“云分析”工作短板,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数字化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借助“网格化治理”体系打破服务渠道的碎片化,通过数字化平台引导居民对社区问题、政府政策等发表看法,集民意、聚民智。让社会组织能够更加直接了解民众心中所想所盼,积极改进工作,增强民众的参与感和幸福感,着力改变“干部拼命干,群众旁边看”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