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修订法律 拟加速推进核电建设项目
2022-12-16伍浩松,孟雨晨
【波兰国家原子能机构网站2022 年8 月17日报道】波兰部长理事会近日批准气候与环境部提交的一项法案,准许修订关于核电厂建设投资准备和实施以及配套投资的法律,目标是加速推进核电建设项目。该法案将于2022年底生效。
2021 年9 月,波兰政府宣布2040 年前将建设6 台总装机容量为600 万~900 万千瓦的大型压水堆机组:首台机组装机容量为100 万~160万千瓦,2026 年启动建设,2033 年投运;之后每隔2 至3 年建成1 台。波兰核电厂公司(PEJ)已于2022 年3 月向波兰环境保护总局(GDOS)提交该国首座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为加速推进核电建设项目,新法案对原法律进行了六项修订。
第一,扩大配套投资范围,将为建设核电厂和相关基础设施进行环境和厂址研究所需的投资也包括在内。
第二,将基本决策提前至核电建设项目的初始阶段——在选址决策之前,目的是确保投资程序具有更好的稳定性。
第三,扩展选址决定和厂址进入许可的适用范围,将编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所需的测量、测试及其他工作也包括在内。
第四,选址决定所涵盖的房地产卖方或买方必须将新业主信息通知相关省的省长。没有通知或在没有新业主参与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将不会成为恢复或撤销诉讼的依据。
第五,公共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免费提供与核设施和相关投资有关的信息和数据。
第六,在获得调试许可证后,可以选择临时运行核设施,直至颁发运行许可证,但不得超过调试许可证的规定时间,核设施将根据波兰国家原子能机构(PAA)主席批准的许可证和核设施调试报告运行。
韩国水电核电公司(KHNP)2022 年6 月向波兰政府提交建设6 座APR-1400 反应堆的报价。法国电力公司(EDF)2021年10月向波兰政府提交一份没有约束力的初步报价,涉及在2至3 个厂址建设4 至6 座欧洲压水堆(EPR)。美国西屋公司(Westinghouse)和柏克德公司(Bechtel)2021年7月在美国贸易发展署(USTDA)资金支持下启动波兰核电建设项目的前期工程和设计工作,准备在2022 年向波兰政府提交建设AP1000机组的报价文件。
波兰多家企业正在积极推进模块化小堆的建设。波兰国家原子能机构2022 年7 月收到分别由波兰铜业集团公司(KGHM)和OrlenSynthos绿色能源公司(OSGE)提交的共计两份模块化小堆技术评价申请——7.7万千瓦小型压水堆和30 万千瓦小型沸水堆。美国小堆技术开发商Last 能源公司(Last Energy)近期分别与波兰莱格尼察经济特区(LSSE)和波兰Enea 集团签署合作建设模块化小堆的协议。LAST 能源公司正在研发热功率6 万千瓦、电功率2 万千瓦的模块化小型压水堆。这种小堆能够在24个月内建成,运行寿期为4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