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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思考

2022-12-14马辉河北省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界(电子版) 2022年15期
关键词:消防设施火灾消防

■ 马辉 河北省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典型案例

2015年4月9日,河北沧州新华区的国富市场一家干果调料商户门市起火。由于该市场私自搭建了13个封闭连廊,使原有防火分隔失去作用,导致市场原来的三栋建筑相互贯通,火灾发生后,火势迅速蔓延扩大,给扑救造成极大困难,火灾过火面积达1.9 万m2,数百个商户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2018年6月1日,四川达州通川区某商贸城发生火灾,该建筑总建筑面积约8 万m2,过火面积约5.1 万m2,火灾造成1 人死亡。经查,火灾原因系商贸城负1 楼冷库3 号库内商户自行拉接的电线短路引发下方的可燃物起火。该建筑包含商场、仓库、KTV 等多种业态,是一个典型的商业综合体建筑。

2018年8月25日,哈尔滨某休闲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此起火灾共造成20 人死亡23 人受伤。整体建筑按功能分为住宿、洗浴、游泳、餐饮、娱乐等区域,该火灾是典型的商业综合体建筑火灾。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日常管理存在的防火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没有落实

从火灾案例分析可得,这些发生火灾的企业都存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单位负责人存在思想麻痹的现象,各级管理者层层衰减管理力度,不出事是万幸,出事是早晚的事。第一,消防组织机构混乱。比如哈尔滨这起火灾就是因为没有按照要求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流于形式,消防责任意识异常淡薄等因素而发生。第二,消防控制室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人数不够,不能满足最少6 人的要求,值班人员不认真履职,断开声、光报警等线路,导致发生火灾后不能及时发现火警。第三,未能按照要求组织防火巡查。火灾的发生是因为有安全隐患存在,隐患的存在是有风险,这些单位既没有消除了隐患又没有控制好风险,根据海恩法则,众多的隐患和风险使火灾发生成为大概率事件。四川某商贸城火灾原因是商户私拉电线,暴露了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单位巡查不力等,该单位冷藏部负责人彭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

(二)火灾应急预案缺失或流于形式

第一,预案制作不规范。主管部门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作预案,反而都是从网上找一个模板改一改内容,极其不贴合实际,有的甚至只改了一下单位名称,实际单位没有的部门也出现在了预案里。制作预案的基本要素缺失,体现不出应该有的各功能小组的作用,管理责任未能落实到单位的每一名专兼职人员身上。第二,预案没有与实际结合。火灾应急预案应该贴合实际,并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且,应急预案内容要根据实战的情况及时修订,真正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只需要一个指令,各功能小组都能按照预先设立的职责顺利开展工作。

(三)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

第一,消防设施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配置。有的单位在建设初期就存在先天问题,如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部分企业在设计之初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设计,但在之后随着规模的扩大,在二期、三期等项目存在侥幸心理,未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未按规范进行施工,使建筑存在先天的消防安全隐患。第二,消防设施缺乏维护。部分企业营业后缺乏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导致消防设施不能用,不好用。消防设施维护费用、专门的维修人员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完全暴露了该问题的严重性。第三,未按消防设施规程管理。消防设施的运行有严格的规程,该开的阀不能关,该关的阀平时不能开等。部分企业对自己的消防设施没有信心,把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为了防止管道爆裂商户漏水,擅自关闭消火栓阀门。为了便于人员进出,擅自将常闭式防火门通常处于敞开的状态。

(四)违规改扩建和装修施工

在商业综合体建筑管理中,经常存在违规装修的情况。由于体量大,业态多,更换店面业态及使用的情况比较普遍,有些企业对商户装修不管不问,失于管理,最终酿成大祸。

第一,改扩建不按程序进行。建筑改扩建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图纸设计、审图,有关部门审查等诸多流程,但部分企业在此过程中忽视安全问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第二,改扩建未按标准进行。为了考虑购物方便,占用一些原有单体之间的防火间距,相互贯通。本来符合规定,扩建后面积增大,没有相应地跟上消防设施。第三,改扩建无专人管理。店铺装修没有专业的人员管理盯紧,导致防火分区被破坏,防烟分区被拆除,甚至有的装修单位随意挪动消防设施等,都给建筑安全造成了一些先天的隐患。

(五)明火管理不到位

第一,对火源的管理不善。部分企业未在公共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止抽烟标志,商业综合体内设置的KTV 等公众聚集场所装修复杂,可燃物多,且到这些区域消费的人群一般是喝完酒或者去这些地方一边喝酒一边抽烟,抽烟的概率比其他地方大。人员在酒精的麻醉下抽烟,烟头很有可能被丢弃在可燃物上,从而引发火灾。第二,对各类生产、生活明火源的管理不到位。使用明火进行取暖、使用明火进行作业、用电设备产生的电火花、电气焊、厨房烹饪油锅用火不慎等都能引发火灾,要加大对明火的管理力度,能不用就不用,确实需要使用明火的,要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现场监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开展明火作业。

(六)电气设备线路管理不到位

电气火灾在各类火灾案例中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位置,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在电能的开发上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电器被应用。电器设备的使用安全,电线是否按规定敷设,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的现象、有无存在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的情况等都至关重要。一旦电器线路发生故障,有可能发生短路、漏电、过负荷和接触电阻过大等,进而引发火灾,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要避免产生电气火灾的各类因素出现,不给发生火灾创造条件。

(七)可燃物管控不力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存有的可燃物众多。有的店家违规存放液化气罐、甲乙类物品等。一旦发生泄漏等情况,极易导致火灾发生。有的店家在商铺内设置临时仓库,仓库内设置配电箱或电线开关,这些物品的下面直接放置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必然引燃可燃物。有的店家因存放的可燃物太多,已经超出最大火灾荷载,火灾风险也极大。

(八)消防车通道不畅

部分商业综合体位置处于老商业区,消防车通道被临街商铺占用的情况十分普遍。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摊点卖货、为了控制人员进出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石头墩等物品导致消防车无法正常通行等情况十分常见。建筑内消防通道存在的不畅问题也比较严重。在疏散楼梯内堆放商品包装及杂物,安排摊位挤占疏散通道的宽度,导致单位疏散宽度不足。在疏散通道上设置栅栏门、防盗门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有的企业把中庭等空间也进行了利用,设置摊位卖货,或者设置儿童游乐设施等,这些部位一旦发生火灾,随着烟囱效应的发挥,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九)消防产品质量不过关

商业综合体内设置的消防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第一,消防设施质量不合格。部分消防设施质量不合格,没有相关的证书证明。第二,消防设施安装不合格。比如在安装防火门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安装顺序器、闭门器,门框内没有填充水泥,或者违规扩大经检验合格的标准尺寸,导致安装的防火门不合格,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第三,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部分消防产品在安装的时候虽然符合规定,但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却没有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不能正常投入使用。

(十)租赁关系复杂,责任不明晰

在商业综合体内产权关系复杂。部分工作是由开发商负责的,部分工作可能已经转交给个人,还有的个人租赁商铺后又进行转租,但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转移过去,责任划分极其不明确。虽然公安部第61 号令明确指出了:对于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但是实际情况中却存在很多产权不清楚,消防责任互相推脱的现象,导致消防工作无人问,无人管,致使安全隐患大量存在。

三、如何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

(一)依据法律、法规彻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要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 号令)、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且相关监督部门要严格监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充分合理利用消委会平台统筹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是一个消防议事机构,能够统筹本地的相关执法力量并将其形成合力。利用该平台可以适时下发通知,及时地开展各类消防治理工作,可以利用该平台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督办,督促各地认真细致地开展隐患整改工作,还可以利用该平台对各乡镇的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各地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乡镇落实好属地责任,督促部门落实好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促使企业发挥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明确指出了单位全面负责的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抓好企业的主体责任。但部分建筑单位的消防组织机构形同虚设,消防主体责任最后无人落实的情况却普遍存在。各监管部门要对企业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让企业负责人切身感受到违规经营的严重后果。还可以利用媒体曝光违规经营项目,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进而督促企业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四)相关监管部门要提高执法效率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从源头抓起,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方位对建筑单位的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果断并予以严重打击。监管部门要利用好双随机等系统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落实全流程的可溯化执法,全程录像。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打早打小,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不积极整改隐患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执法环境。

(五)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

近几年,消防技术服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企业负责人都有了较高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选择对接专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但是,从现实情况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诸多问题,有的超范围经营,有的不按流程操作,只出具报告却没有进行实地查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发展是大势所趋,消防部门要加大对消防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让这支专业力量真正发挥作用,不管是日常检查还是开展火灾调查都要去倒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履职尽责,通过严管使这支力量在正规化的道路上得到发展。

(六)在全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各相关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从政府到应急、消防再到宣传部门等都有宣传职责。整合全社会力量,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使消防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要利用好各类公益媒体,大范围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商业综合体要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宣传培训,对所属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宣传培训,在营业期间通过标语、条幅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达到消防知识人人知晓的目的,真正实现消防四个能力提出的目标。

(七)大力开展灭火实战化演练,提高相关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在火灾事故中,发生火灾后处置不力,错过最佳灭火时机是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甚至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一个重要原因。部分员工在火灾发生后既不懂处置流程也不会使用消防设施,更有甚者自己逃生都困难,完全没有任何火灾的处置能力,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暴露出平时演练不到位,不熟悉相关操作流程等问题。有关部门要重视防火演练等方面的工作,使该项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旦有类似情况发生,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开展操作。单位要加强灭火疏散演练、实战化训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按照既定预案开展灭火疏散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急救、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发生较大规模火灾时发挥集体的力量,积极有效开展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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