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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与认同: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的逻辑向度

2022-12-12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正当性强制性公共利益

舒 练

(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杨浦 200433)

“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①(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三联书店,1989:7.。政治权力、政治权威作为建构与维护国家秩序的必要机制和重要手段,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范畴。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政治权力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强制力量,是与国家政权紧密相连的一种实现阶级统治的力量。这一解释既涵盖了权力主体、权力目的,又对权力的特征、运作逻辑作出了分析,是对政治权力的本质性揭示。关于政治权威的内涵界定,恩格斯指出,权威一方面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而同时“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74.政治权威是政治权力主体③权力主体是相对于权力客体或者权力相对人而言具有施加权力影响的优势一方,权力客体或权力相对人是在权力实施过程中接受权力主体意志的被动一方,本文中的社会成员通指权力客体或权力相对人。将自我意志单方面强加给社会成员并使其服从的一种“权利”,与此相对应的是政治权力客体自愿承担的“义务”。政治权威是在“强制性”的政治权力基础之上获得的社会成员的“自愿性”服从,是兼具正当性与认同性的政治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威的政治权力能够极大地降低其运行成本,提升运行效力。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的逻辑也由此成为一个具有研究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重要命题。

一、政治权威:正当性与认同性相统一的政治权力

关于政治权力、政治权威内涵的界定与本质的探究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马克斯·韦伯将权力界定为“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行动中,甚至是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①(美)汉斯·格思,赖特·米尔斯合编.马克斯·韦伯论文集[M].康乐等,译.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64:180.。在韦伯看来,政治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强制力。米尔斯认为权力的获取是通过占据社会机构的位置实现的,没有人是真正强有力的,除非他有渠道使之顺利进入主要机构的大本营②(美)查尔斯·赖特·米尔斯.权力精英[M].王崑,许荣,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8.,并借鉴马克斯·韦伯关于权力的界定提出权力是与他人意志相反的情况下,依然能达到自己意志的能力。米尔斯认为权力的大小是由社会机构的位置决定的,更多强调权力是权力主体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的一种能力。达尔认为“用制造严厉制裁的前景来对付不屈从,从而得到屈从,这种影响力常被称作权力。”③(美)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60.认为权力是依赖制裁与惩罚而得到的一种影响力。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基于“肉体”展开对权力的探讨,认为“肉体”始终是政治权力的落脚点,随着政治权力的不断发展,权力主体逐步拉开与“肉体”的距离,政治权力弥散在社会结构中的每一个角落。与米尔斯、达尔有所不同的是,福柯更关注政治权力在运用与实施过程中的承受者,聚焦如何对政治权力进行“包装”“戴上面具”这一具体的实践操作。阿伦特认为权力是使人们一致行动的力量,是置于群体中才得以凸显的能力,群体是权力的来源,社会成员并不是被动地接受权力主体的控制,而是基于一定合理理由做出的判断。这一论述虽旨在将暴力与权力相区分,但同时却又避免不了将权力与权威相同一的嫌疑。国内学者俞可平指出权力就其政治学角度看,“是迫使对方服从的制度性强制力量”④俞可平.权力与权威:政治哲学若干重要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6.,注重将国家权力与其他非国家形式的权力相区分。董雅华综合博尔丁、海伍德等人的论述,认为政治的“本质要素是资源稀缺性的存在”,政治权力是对稀缺资源进行斗争的手段⑤董雅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问题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9.。注重将政治权力放置于政治学范畴探究其内涵。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在无产阶级还未获取政权时,政治权力就是资产阶级维系个人统治地位,维护自身利益的国家强制力量,是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同时也是无产阶级用以抗争的方式与手段。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治权力的实施过程是国家这一“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的强制性力量展示。就其本质而言,“政治权力就是在政治关系中,权力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作用于权力客体的一种政治力量”⑥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3.。政治权力是维护共同体利益的一种强有力工具。

政治权威是正当性与认同性相统一的政治权力,因内含公共利益这一价值目标具备正当性,被社会成员自愿服从而获得认同性。“权威是指发布命令的权力,并且因为命令的发布合法,公民就有义务服从。权威是合法的权力,强权是非法的权力。”①(英)彼得·斯特克,大卫·韦戈尔.政治思想导读[M].舒小购,李霞,赵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43.合法基于正当与认同。政治权威“实质上是由民众心理、感情、态度、信仰所表征的对公共权力认可的价值,体现为社会成员对政府(政治权威人物、执政党、国家机构)、政治制度(立国原则、基本制度、体制、基本国策)及其运行过程所构成的政治体系的自觉服从、自愿认同”②王俊拴.当代中国政治体系权威性建构的基本特色[J].政治学研究,2002(02):14-23.。政治权威主要以社会成员在心理、情感、信仰等方面为凭依,是一种“精神性力量”③王宗礼,龙山.论政治权威的社会基础[J].甘肃社会科学,1999(05):3-5、13.。“权威是一个施动者对一些其他人(或者一个其他人)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这些其他人却不反过来对他产生影响,尽管他们能这样做。”④亚历山大·科耶夫.权威的概念[M].姜志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7.权威意味着,人们愿意且有充分的理由遵从某一个人或者某件事去行动。恩格斯认为权威产生于社会生产方式,并能积极地反作用于生产方式。如,权威可以让劳动者在进入“工厂大门”时,自愿地“放弃一切自治”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5.。政治权威就是政治权力主体所拥有的将自己意志单方面地强加给社会成员并使其自愿服从的一种“权利”。对于政治权力主体而言,政治权威是将带有强制性的政治权力转换为不可置疑的“权利”,之于政治权力客体而言,政治权威是将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被迫屈从”转化为“理所应当”承担的“义务”。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下篇》中提及犹太人是一支有“政治权力”而“无政治权利”的族群。在此种意义上可以说,政治权威是社会成员基于政治权力承载的内容与价值做出的理性判断与自愿服从,继而被法律制度所确证授予成为具备行使该权力的“政治权利”,兼具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

由上可看出,政治权力是一种迫使社会成员服从的强制性力量,政治权威以政治权力为后盾,凭借政治权力的正当性而获得社会成员的自愿服从与自觉认同,政治权力作为维护社会共同体“公共利益”的强制性力量,转化为政治权威可以降低其实施成本、扩展其运行空间、增强其自身实效,更有效、更长久地维系和保证国家秩序。比如,就时间而言,政治权力的授予与行使受约于某一具体时间段的制度、法律。政治权威是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自愿服从、自觉遵守,更多是一种精神性力量,具有心理结构的内部支撑。相较于赤裸的政治权力,拥有社会成员心理结构层面自愿支撑的政治权威持续时间更为持久。在作用程度方面,政治权威对社会成员的影响力更为深刻。政治权力更多建基于“客观的同意”,其发端的“正当性”即其产生时所承载的价值内涵并不能完全保证政治权力在行使过程具备认同性。与之相应,欠缺一定认同性的政治权力在其支配力、影响力方面难免会有所减弱。“比起权力来,权威拥有这么多明显的优势,而且所有这些优势都可以转换成掌权者的实际利益”⑥俞可平.权力与权威:政治哲学若干重要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11.。政治权威是建立在理性与感性基础上的自愿服从与认同,“就是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的地位的承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⑦于海著.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333.,是社会成员与政治权力主体形成的一种和谐的权力关系。不难看出,较赤裸的政治权力,政治权威拥有明显优势,将政治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威有其重要的现实必要性。

二、公共利益孕育正当性:权力向权威转化的逻辑起点与价值旨归

着眼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威的内涵,正当性是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的逻辑起点与价值旨归。所谓政治权力具有正当性主要指涉政治权力代表并维护了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价值目标。阿伦特指出,个体之所以愿意遵守某一权力,是因为个体需要进入这个游戏共同体,获得自己的相关利益。但“如果很多人都想生存,而个人都一心一意专顾自己的利益,那么,除非其中有一个人愿意尊重公共幸福,这种社会就非解体不可。”①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质言之,“公共利益”(共同利益)是国家这一“虚幻共同体”存在的基本要素,是政治权力存续的前提之要。政治权力主体理应就是“愿意尊重公共幸福”、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社会被解体的那个“人”。政治权力通过对各利益个体、利益关系的调和,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国家这一共同体得以持存,国家秩序得以维持运行。恩格斯指出,“没有共同的利益就不会有统一的目的,更谈不上统一的行动了”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08.。共同的利益是统一行动的前提条件,物质利益决定着行动的意志,因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政治权力本质上就是社会成员争取自身利益的工具与手段,因此“权力本身不应当是官员的目标,公民的利益才是权力所要实现的最终价值。”④俞可平.权力与权威:政治哲学若干重要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18.政治权力自身所蕴含的价值目标与公共利益是其转化为政治权威的现居条件,在公共利益等物质基础之上而形成的一致行动意志是政治权威建构的内在支撑。“我作为自我或我的认同,是以这样的方式规定的,即这些事情对我而言是意义重大的。”⑤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47.政治权力若要被社会成员自愿服从与遵守,以具备认同性并转化为政治权威,就需要承载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体现群体的共同意志,保证其自身的正当性。因为若不愿尊重公共幸福,维护共同利益,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将会受到质疑,伴随时间的推移终将瓦解,政治权力主体随之失去行使权力的“权利”。如,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掌权者“依靠自己的权威,把他们名义上的所有权转化为私有财产权”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37.,这是绝对的政治权威,毋宁说是资产阶级依靠暴力、资本、游说等获得的“无政治权利的政治权力”,因为与政治权利相对应的是公民的政治义务,是自觉自愿的服从,而资产阶级社会中政治权力只是一种过程的“表面民主”与“抽象的共同利益”,是为资产阶级私有利益服务的,不具备真正而普遍的权威性,缺乏真实的正当性。而当前我国政治权力主体之所以具有稳固的政治权威,其内在支撑即在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政治权力始终都是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利益、体现人民意志的国家强制力量,始终秉承着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利益服务的宗旨。政治权力是在特定的利益和社会关系基础上形成的,政治权力主体是由为实现公共利益的利益主体转化而来。政治权力承载了“公共利益”与“人民意志”,蕴含了正当性,从而具有被认可、被接受的坚定基础。总之,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要求政治权力承载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体现群体意志、表达群体意愿。

马克思指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8.。因此,政治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威的逻辑起点存在于一定社会的物质关系所决定的利益关系。“任何政治权威的最深厚的基础存在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以及受经济关系决定和影响的社会关系之中。”②王宗礼,龙山.论政治权威的社会基础[J].甘肃社会科学,1999(05):3-5、13.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社会的发展,公共利益也可能出现冲突与分化。这就恰好体现了正当性的来源与涉及内容具有共时性与历时性。政治权力因为社会成员普遍的利益诉求具备共时性,但公共利益的具体内涵又会随时代背景、阶级分化的改变而发生改变。就历史的动态发展过程看,公共利益与政治权力可以双向支撑,实现双向的良性互动。一方面,代表并维护公共利益是政治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威的逻辑起点。“权为民所赋”,政治权力主体是社会成员意志、利益的代表。公共利益孕育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为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的转化提供重要现实基础与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政治权力赤裸的强制性作用;即使出现少数破坏公共利益的离心力量,共同体内部的其他成员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主动维持这一共同体秩序,支持并拥护政治权力,对离心力量采取法律抑或伦理道德方面的惩罚,做出“正义”的裁决。另一方面,利益分歧以及对利益的协调催生政治权力主体,政治权力在对利益进行协调与再分配过程中可以有效转化为政治权威。当某一方利益缺失或受损时,就要求政治权力主体善于利用政治权力,合理地对利益进行分配。一旦共同体内部利益出现严重不均或者遭受外来侵蚀,政治权力的效力也将式微,更妄谈权威。原因在于这时共同体内部缺失真实而普遍的公共利益存在,孕育正当性的公共利益在政治权威建构场域中缺失,难以建构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认同性,也就无法转化为政治权威。政治权力便会表现出其特有的异化特征——暴力性与腐败性,其根基就会动摇。一方面政治权力有可能会超越法律制度界限直接表现为裸露的“暴力”,成为“残暴的惩罚”,其实施过程与“残暴的罪行”相差无几。但暴力性的政治权力只会激起社会成员的愤怒与恻隐之心,甚至可能会导致社会成员进行游行示威、暴力革命、拥护另一政治权力主体等方式表示反抗。另一方面政治权力也有可能避免直接显露暴力,选择隐蔽的欺骗性的方式抛却、侵蚀共同体的利益,将公共利益转变为个人私利,走向腐败。反之,政治权力通过对共同体内部利益分歧的及时维护与合理再分配,不仅能够维护巩固共同体,同时,政治权威也能在此过程中得到构建与强化。

总之,正当性是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的逻辑起点与现实基础。正当性主要源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政治权力因为代表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维护着公共利益,才能具备被社会成员自愿服从、认同、接受的重要基础与内在动力。换言之,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必须具备正当性才有获取认同性的现实可能性。同时,正当性来源与内涵的历时性又要求政治权力能够切实发挥积极、能动作用,在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协调与再分配中建构自身权威,与公共利益实现良好的双向互动。

三、政治仪式建构认同:权力向权威转化的逻辑中介与在场言说

政治权威是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一种自愿支持与认同,相较于赤裸的政治权力,其明显特质是正当与认同的统一。公共利益生发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但如何增强社会成员对这一正当性的感知与认同,是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的内生需求。认同的最高样态莫过于信仰,法国哲学家B·帕斯卡尔认为,真正的信仰只能来自仪式。埃米尔·涂尔干也认为信仰、思想体系并不能单独存在,唯有依赖社会仪式才得以表现。可见,仪式对建构和强化认同、信仰等具有重要的中介作用。大卫·科泽指出,“没有仪式和象征,就没有国家和政治”①(美)大卫·科泽.仪式、政治与权力[M].王海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1.。仪式和象征都是特殊而有力的政治手段。仪式是“一种体现社会规范的、重复性的象征行为。”②(美)大卫·科泽.仪式、政治与权力[M].王海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11.仪式本身就是一种象征行为,总是以象征的效用参与到认同与信仰的建构强化之中。政治仪式同样也能作为一种象征符号来建构与强化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认同性。政治权威说到底是一种“权力关系”,关系就意味着双方或者多方的参与。因此,政治仪式是与个人仪式相区分的一种群体性仪式。群体性仪式具有集中和强烈的表现力与互动力,可以对群体的心理、情感方面产生极大的震撼效应。若脱离一定的群体,仪式本身所蕴含的力量可能会受到限制,对政治权力的传播、强化作用效果也会有所减损。由上,政治仪式就是集政治权力主体、客体、行为等多种要素于一体的特殊意义的“综合表述”,是标准化的、集体性的、象征性的行为方式或者群体性行为。政治仪式在政治实践操作中生产、表征、传播、强化政治权力,拓展政治权力的运行时空范围,加强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自愿遵从感、认同感,具有生产与再生产政治权威的积极作用。

依理而动,互动趋同。政治权力主体与客体在政治仪式中双向互动,政治权力被转化为象征权力与符号权力,潜移默化地嵌入主客体的行为与心理中,政治权威得以建构并强化。政治仪式强化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认同性,将政治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威主要表现为生产、表征、传播与强化等积极作用。其一,政治权力的授予总是会依托一定的仪式才得以进行。可以说,仪式本身就是政治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威的过程。如果法律制度是政治权力的书面证明,那么仪式就是政治权力的实践操作。政治权力通过某一政治仪式得以被社会成员认知。同时,神圣而庄严的政治仪式让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产生敬畏感、崇高感,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的转化在此意义上可以得到实现。其二,政治仪式“表现出权力关系的某种形式,使其性质和内容变得有形和可见,从而具有现实的影响力”③李路曲.政治仪式功能的变迁[J]新视野,2012(06):56-60.。仪式本身是一种客观的象征行为模式,政治权力作为一种不可直观、无具体形影之物,其在场可以通过可观可感的仪式加以表征。静态存在于法律制度中的政治权力,通过政治仪式活跃在社会成员动态生活中。群体在参与仪式的过程中,通过“实践体验”“触摸”政治权力、感受政治权力在场、接受政治权力熏染,萌生对政治权力的敬畏感、遵循感,增强对政治权力的自愿认同性。其三,政治仪式作为一种群体性活动,传播功能或者说传染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通过认知的传播以及群体情感的渲染,仪式能够起到积极的号召引领作用。在巧妙设计的仪式程序中,群体不仅可以获得政治权力主体的相关认知,其情感也伴随仪式程序的推进不断升温。政治仪式可以成功地将群体凝聚为具有共识、共情的共同体。群体在理性认知的基础上,对政治权力表示出感性层面的自愿认可与服从。从理性的认知上升为情感的自愿,是政治仪式在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路径中表现出的显著特点。其四,涂尔干指出:“仪式只为维护信仰的生命力服务的”④(法)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渠敬东,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518.,仪式可以“唤醒某些观念和情感,把现在归为过去,把个体归为群体。”⑤(法)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渠敬东,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521.个体的感情在政治仪式中不断被唤醒、被传染。“文化记忆就是由特定的社会机构借助文字、图画、纪念碑、博物馆、节日、仪式等形式创建的记忆。”①扬·阿斯曼.文化记忆:早期高级文化中的文字、回忆和政治身份[M],寿福,黄晓晨,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370.仪式将社会成员关于政治权力的集体记忆持续复现,继而被反复确认、强化,同时新的集体记忆在仪式中也持续被建构,政治权力双方在仪式中进行着认知与情感的互动,双方的关系在仪式中再次得到确认,群体的“共体意识”在仪式中被唤醒,政治权力的权威在仪式中建构、延续、复苏、强化。

政治仪式可以有效强化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认同性,对政治权力转化为政治权威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效用,如何有效合理运用政治仪式至关重要。约翰·费斯克认为仪式就是“组织化的象征活动与典礼活动”,主要目的“用以界定和表现特殊的时刻、事件或变化所包含的社会与文化意味。”②约翰·费斯克.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M].李彬,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243.可以看出,仪式在某一时空的出现,是为了界定和表现特殊性。政治仪式作为政治权力的载体之一,既是政治权力在场的表达与象征,又是政治权力意义的建构即权威的生成过程。那么可观可感的仪式在将政治权力嵌入群体心理转化为政治权威的过程中,就需做到“特殊化”。“仪式首先高度重视一系列限定的生动形象,同时将众多其他形象排除在认知场之外。”③(美)大卫·科泽.仪式、政治与权力[M].王海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98.在具体的政治仪式操演过程中,仪式时空、仪式参与人员以及仪式器物等构成要素需要与其他一般的社会仪式、宗教仪式等相区分。历史上发生的特定的、被认为有意义的事件与过程可以通过仪式这一程序加以延续、纪念。就此种意义而言,仪式是历史与传统延续的一种重要手段。“任何社会都会感到,它有必要按时定期地强化和确认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④(法)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渠敬东,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589.在特定时空举行政治仪式可以促使政治权力因时间的特定而被铭记、定格,如同历史与传统被群体嵌入心理作为特定的且不容怀疑的集体记忆。在仪式参与人员以及仪式器物方面,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的鲜明区分,可以有效凸显政治权力的崇高感与庄严感,增强其权威。同时,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威皆为不可直观之物,其蕴含的价值目标需要通过特定的象征来表达、显示。政治仪式因为蕴含了关于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威的特定的意义要素,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威得以在政治仪式中表达其在场。这一权力情境的营造为社会成员搭建起认同框架。社会成员沉浸在仪式氛围中,对政治权力生发出自觉、自愿的承认与遵从,政治权力可以依托这些内容在社会成员心中转化为政治权威。

四、“带上面具”的强制:权力向权威转化的逻辑支撑与秩序保证

公共利益生发的正当性与政治仪式强化的认同性着眼于政治权威内涵出发反向建构并强化政治权力的权威性,更注重以政治权力客体为中心来建构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自主自愿服从,在权力的行为向度上表现为“提升”。但政治权力作为一种维系和保证国家秩序的必要机制,需要长期且稳固地被社会成员接受、认可与服从,仍需要运用其强制性手段以“推进”的正向行为向度促使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表示服从,为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提供逻辑支撑与秩序保证。政治权力的强制性手段运用主要涉及警察、军队、监狱等暴力机关。单纯就语义而言,权力的强制性运用与将其转化为政治权威存在一定悖论关系。正如汉娜·阿伦特所认为的暴力(强力)会使权威失声,有暴力存在的地方就绝无权威可言。“人们普遍同意,权威不能仅以武力或武力的威吓为基础,它依赖于影响、接受等等”①刘星.法律“强制力”观念的弱化——当代西方法理学的本体论变革[J].外国法译评,1995(03):17-27.。政治权威的运作要求是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发自内心自愿、自觉地去服从与认同。但在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的转化逻辑中,提及运用政治权力的强制性并非旨在强调迫使社会成员出于对武力、暴力的恐吓和威胁去被迫认同政治权力,而是侧重探究如何为赤裸的“强制性”“戴上面具”,在呈现样态上拉开政治权力的强制性与暴力、武力的距离。

其一,为政治权力的强制性戴上“法律面具”。“在文明社会中,法律是预防和制止无序状态的首要的、经常的手段”②张文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7.。“武力的使用得以减少到目前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法律所支配的力量势不可当,任何可能和它作对的人都会难以与之抗衡。”③刘星.法律“强制力”观念的弱化——当代西方法理学的本体论变革[J].外国法译评,1995(03):17-27.随着现代国家中法治体系的逐渐建立与完善,政治权力的产生与运行皆受法律支配与维护,法律是文明的象征,与粗蛮的暴力无关。法律又是民意的集中体现,具有至高无上的普遍信仰,政治权力的强制性在法律的授予、维护之下,与赤裸的暴力拉开距离,更具威慑力与崇高感。

其二,为政治权力的强制性戴上“制度面具”。“制度是一个社会中的一些游戏规则;或者,更正式地说,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调节人类相互关系的一些约束条件。”④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3.制度是一套持续而稳定的规定体系,如通过精密而严格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等对政治权力客体进行约束、规定,使得强制性权力实施过程更具系统性、隐蔽性、规范性。为强制性政治权力戴上制度面具可以有效调整政治权力行为与权力关系的同时又能减少强制性的直接赤裸出场。

其三,为政治权力的强制性戴上“规训”面具。政治权力需要对破坏共同体利益的离心力量采取相关的惩罚机制。惩罚机制无疑是政治权力强制性的展开样态。福柯认为公共处决这一类惩罚方式只是暴行的一种简单复制,罪行与惩罚在此过程中都打上了“残暴”的烙印,权力仅仅是权力,与暴力并行,毫无权威。具有暴力性质的惩罚开始被越来越细致的非肉体刑罚体系包裹起来,成为一种规训式惩戒。“惩罚从一种制造无法忍受的感觉技术转变为一种暂时剥夺权利的经济机制”⑤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11.。惩罚戴上“规训”面具,成为一种“制造效果的艺术”,由感觉技术变为经济机制方面的运作,降低了自身的暴力性与强制性。对肉体的粗暴的直接物理性伤害减少,更注重在精神性处罚方面的实施与建构,可以在保证政治权力强制性有效发挥的同时又最大程度地彰显政治权威的在场。

其四,为政治权力的强制性戴上“语言面具”。“权威的象征并非枪杆,而是词语。最常见的政府行为是交谈、写作、倾听和阅读。”⑥(美)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政治与市场:世界的政治经济制度[M].王逸舟,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2:49.通过语言这一符号技术的包装,可以有效地将政治权力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置于“正义”之崇高位置。但“人们在把政治理解为权力斗争工具的时候,往往凸显其运用行政、法律和国家机器(警察、军队等)实施管理的硬性控制手段的一面,而忽略了其使用政治话语权、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软性控制手段的另一面。”⑦董雅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问题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9.如,马克思曾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利用意识形态话语将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普遍的利益,为自己的统治编造出“自由”“平等”的幻想,对其政治权力的物质基础进行包装。运用政治权力的强制性理应善于应用象征符号、政治话语等技术,用最谨慎、委婉的方式对其进行包裹。同时,在运用意识形态话语、思想政治教育等软性控制时,还能促使社会成员逐渐将对强制权力的遵守转化为美德的践行,以此减少政治权力强制性的直接在场。

运用政治权力的强制性并非只是简单地使用强力或暴力将其沦为一种消极保障机制。政治权威正是建基于政治权力的“强制性”而获得的社会成员的自愿性服从,在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逻辑中,政治权力的强制性能够为其提供重要的秩序保证和逻辑支撑,理应注重转惩罚机制为规训技术,运用法律、制度、意识形态话语等对政治权力的强制性进行包装,拉开政治权力强制性与暴力的距离,凸显政治权力运行过程的权威性,自愿性。

结语

政治权力因代表并维护公共利益而孕育出的正当性,是其向政治权威转化的逻辑起点与价值旨归。庄严而巧妙的政治仪式可以将政治权力、政治权威直接显现与表征并在运行过程中建构强化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认同性,为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提供逻辑中介。“戴上面具”的强制性为转化逻辑提供秩序保证的同时又能避免其自身强力暴力的直接在场。三者在转化逻辑中相辅相成,正当性与认同性需强制性提供秩序保障,认同性与强制性建基于正当性,认同性为正当性与强制性提供内在动力。当然,政治权威作为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发自内心的自愿服从,仅在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威的内涵区分框架下,从公共利益生发正当性、政治仪式强化认同性以及运用政治权力强制性等出发来探究政治权力向政治权威转化的逻辑是不足的。如还可以从政治权力的本质与结构、政治权力主体的品质与能力、政治权威所运用的社会成员的心理需求等方面进行考虑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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